街道社区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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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三高”量化考核实施办法

党员“三高”量化考核实施办法

党员“三高”量化考核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意识,更好地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内容及标准(一)“三高”考核的内容及标准1、思想觉悟(30分)①在企业改革发展中,言行混同一般群众减8分。

②越级上访减7分,参与集体访减10分;所在班组出现越级访、集体访而不做工作、不及时向组织反馈减5分。

③不顾全大局,以个人利益为重、奉献精神差减7分。

④不听从指挥,工作拈轻怕重减7分.⑤在急难险的关键时刻躲着走减7分.⑥有轻微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党纪政纪条规行为,属一般性问题的减8分。

⑦不讲团结,闹无原则纠纷减5分。

⑧不按时参加“三会一课" 、党内各项活动及党员学习培训,不按时思想汇报,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按时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临时任务,一项减2分。

⑨搞封建迷信活动;邻里关系不和;去不健康的地点、场所消费、娱乐;不孝敬、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对家庭无责任心,不洁身自好;其他不符合党员身份的事情。

一项有问题减10分。

2、岗位技能(20分)①不能熟知本岗位操作标准减3分.②不能及时、准确处理本岗位一般性事故减3分。

考取公司级技师加1分,集团公司级技师加3分,高级技师加5分。

③出现“三违”现象一次减5分.④在同岗位或同工种业务考试或技术比武中是尾数减3分。

一职多能,考取两个及以上岗位技术合格证的加1~3分。

⑤无故不参加本单位或公司组织的业务技术“培、练、比”活动的减3分.获技术状元、能手称号的加3~5分。

⑥每月提合理化建议少于1条的减1分。

3、工作绩效(40分)此项考核执行党员所在岗位RMDC的考核标准。

(上述各考核项目中,有加分因素的只限事件发生当月。

另外,考核时直至将本大项所占比例分数扣完为止。

)(二)否决指标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者,或年度内“三违”考核累计积分达10分以上;②违反《治安条例》被处罚或受到治安综合治理处理的,以及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的;③受到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⑤发生其它败坏和影响党的形象事情的。

党员 考核办法

党员 考核办法

党员年度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新形势党员队伍建设,使党员管理有目标,目标能量化,量化能考核,考核易操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分层考核、结果公示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对象第三条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的对象为全局全体党员。

第四条年初由党支部按照目标管理量化考核项目与每名党员签订责任目标,年终进行考核。

第五条考核采取组织考核与群众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考核主要对党员平时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

第三章量化考核项目第六条按照分层考核的原则,党员干部量化考核分为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离退休党员干部三大部分。

1、党员领导于部(具体)量化考核(总分100分)(1)理论学习情况(25分):①每月组织一次党课,每次不少于2—4个学时,缺一次扣1分,少一个学时扣0.5分。

②有学习笔记,年学习笔记字数不少于3万字,每少于1万字扣1分,没有学习笔记的扣3分;③书面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全年不少于3篇,缺一篇扣1分;④参加市、区党校培训并有心得体会的一次加3分,参加了培训没有撰写理论文章、党性锻炼材料的扣2分;⑤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一次,党支部书记加2分,支部委员加1分。

(2)组织生活情况(20分):①支部党员大会每两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批示;每少参加一次党员大会扣0.5分。

②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支部其它重大问题;支部未培养和发展新党员的扣2分,超过党员转正期限三个月的扣1分。

③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少一次会议扣0.5分。

④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现行法律法规,学习新科技。

党小组会议每少一次扣1分,未参加学习的不得分。

⑤党支部每一至两个月上一次党课,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进行时事政策教育。

望景楼社区党员现实表现积分管理考核细则

望景楼社区党员现实表现积分管理考核细则

完成上级 安排工作 联系服 务群众
积极落实园区党工委 和社区党委、各党支 部作出的决策部署, 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积极主动联系服务群 众,解决生产生活中 遇到的实际困难。 立足本职,有公开承 诺并务实践行。 争做为民先锋,解决 群众困难,化解群众 矛盾。 积极参加志愿者活 动,支持园区和社区 公共服务事业。 争做建言标兵,关心 支持社区和小区各项 工作, 提出合理建议。 向有关部门提供涉及 违法犯罪、 稳定和谐、 违反党纪和不正之风 等重要线索。
备注
参加党组织安排的“三会一课” 、组织生活等,迟到、 早退每次扣 1 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每次扣 5 分,流 出外地党员每季度未按时上交思想汇报每次扣 5 分, 扣完为止。 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学习教育、党员活动日等迟到、早 退每次扣 1 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每次扣 2 分,扣完 为止。 年底还未足额缴纳党费的,该项不得分。
分值
考核细则
按时参加“三会一课” 、组织生活等党内 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流出外 地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 (20 分) 1、党员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培训、教育培 训、自觉参加政治学习。 (10 分) 2、党员 E 家远程教育学习达标和全年参 与党委的集中培训不少于 2 次。 (5 分) 逾期未缴纳党费的扣 5 分。 1、讲政治、有信念,自觉在思想上、政 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 分) 2、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 设规定,廉洁自律。 (5 分)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 分)
20 分
基 础 任 务
(60)
参加党员教 育培训活动
15 分
缴纳党费
10 分
讲党风 讲党纪
15 分
1、存在信仰缺失,有发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或有损党的形象言论的,该项不得分。 2、不遵守党纪国法,破坏民族团结,接受国家机关立 案调查,造成恶劣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3、不遵守廉洁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 5 分。

基层党建工作“百分+”量化考核细则1111

基层党建工作“百分+”量化考核细则1111

XX区基层党建工作“百分+”量化考核细则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全县党建工作全面提质升级,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各镇党委。

二、考核方式全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包括日常工作考核和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考核两部分,实行“百分+”量化考核办法,其中日常工作占比50%,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占比50%。

二、考核评价标准总分100分,分别设置扣分标准和加分标准,扣分标准和加分标准不设上限。

(一)日常工作情况50分。

1.日常工作扣分标准(1)日常资料报送:资料迟报的,每次扣0.1分;资料存在明显错误的,每处扣0.1分;资料未报的,每次扣0.5分。

因为未报资料被通报的,每次扣1分。

(2)基层党建巡查:每周区委组织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基层党建工作巡查,根据各乡镇党建工作巡查结果进行扣分,扣0.05-0.5分不等。

(3)干部坐班值班通报:每天区委组织部将通报各乡镇干部坐班值班情况,分数低于90分(不包含90分)的扣0.1分,分数低于80分的扣0.5分。

(4)党支部工作手册通报:区委组织部每周对各乡镇党支部书记手册进行抽查,抽查中存在问题的,每处扣0.1分。

(5)党费收缴管理:党费上交实行年底结算,未及时足额上交并到县委组织部基层办换取收据,按照年初核定标准,每少10%,扣0.5分;发现下拨的党建工作经费未专款专用的,扣0.5分。

(6)会纪会风:党建工作会议迟到的,每人次扣0.05分;不遵守会场纪律的,每人次扣0.05分;会议未经请假同意缺席的,每人次扣0.1分。

(7)党员发展:党员纳新、转正资料缺失的,每人扣0.2分;程序不到位或错误的,每人扣0.5分;未按规定时间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的,扣0.5分。

(8)基本待遇保障:未按时按标准发放村(社区)干部基本待遇的,每次扣0.5分。

(9)党建信访:辖区内及单位所属人员在区级及以上网站发布党建相关负面舆情,发现及处置不及时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扣0.1-0.5分。

西山学生社区临时党支部量化考核细则

西山学生社区临时党支部量化考核细则

西山社区临时党支部量化考核制度细则1、为更规范地管理西山社区临时党支部,更好地实现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党建中心的监督管理作用,并且对社区党支部和各位党员进行较客观的总结与评价,现特制定本考评细则。

2、本细则适用对象为各个西山社区临时党支部,凡为西山社区临时党支部的成员均受此评比细则监督与指导。

3、考评工作由党建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包括准备相关材料以及进行相关的评分工作。

4、本评议结果将作为西山临时党支部以及党支书、各党员工作的评价,参与“两优一先”评定。

一、考评内容考评分为三大部分:(1)社区党支部整体的考评:横向比较(即各个社区党支部之间),考评内容包括常规活动、特色活动的表现两方面;(2)社区党支部支部书记的考评:横向比较(即各个党支书之间),考评内容包括常规活动、特色活动、例会出勤以及打擂的表现;(3)社区党支部各党员的考评:整体比较(即在全体党员之间),考评内容包括自管会党建中心举办的活动表现和社区党支部内部活动的表现。

二、考评方法(1)社区党支部:评分细则:①60%:常规活动,根据各个党支部在自管会党建中心组织的常规活动中(社区环境日5次、骨干沙龙1次和党支部书记例会若干次)的表现由自管会派出的监督管理人员进行打分。

②40%:特色活动,根据各个党支部对本支部内部的建设活动的计划以及特色活动的实施情况自管会派出的监督管理人员进行打分。

注:如无特色活动计划(如大一的党支部),则根据常规活动进行考评。

(2)党支部书记:参与“两优一先”评比,量化评分,百分制,实行扣分制度。

评分细则:①10%:社区环境日的组织情况,由自管会专门人员根据其态度、积极主动性以及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评分,共5次,每次总分为2分,乘以相应系数,分为三等,一等乘1,二等乘0.8,三等乘0.6;②5%:党支书例会,由自管会专门人员根据出勤情况以及会上的表现进行评分,缺勤一次扣2.5分,找人替代扣1分,酌情评分;③15%:自管会党建中心组织活动的参与,包括党支部骨干沙龙、趣味运动会等活动,由自管会专门人员根据其组织情况、参与度与积极性进行评分,乘以相应系数,分为三等,一等乘1,二等乘0.8,三等乘0.6;④20%:特色活动,由自管会专门人员根据其组织情况、参与度以及活动的影响力进行评分,活动根据规模大小分为A、B两级,A级每次满分10分,B级每次满分5分,自管会专门人员根据活动质量对特色活动进行打分,所有活动累加,加满20分为止。

容桂街道社区(村)党员分层量化、积分考核管理办法(正文)

容桂街道社区(村)党员分层量化、积分考核管理办法(正文)

容桂街道社区(村)党员分层量化、积分考核管理试行办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区委全面实施“基石工程”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激发党员在模范遵守党的纪律、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镇街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街道党员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街道直属社区(村)党组织的全体党员。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一)基本要求类1、每参加1次社区(村)党组织或居(村)民党支部开展的各类党日活动或党员会议计2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2、每参加1次街道党工委组织的党内教育活动计2分。

3、外出流动党员与社区(村)党组织沟通、联系和汇报情况的,每次计1分;每季度至少上交1篇思想和工作汇报,每次计5分;年终有书面总结计5分。

4、按时缴纳党费的,计12分;不及时或不足额的,计5分;经党支部催交后,5个工作日内未补交又无正当理由的,扣10分。

(二)发挥先锋作用类5、年终考核评议结果为优秀的每次计10分,结果为合格的每次计5分。

党员受到街道党工委各项表彰的每次计10分;受到区委、区政府表彰的每次计20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次计30分,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次计40分;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每次计50分。

6、按时上交承包金等款项的,每项计5分;在社区(村)普通群众上交完成后上交的,每项计1分。

7、征用土地、房屋拆建及其它公共设施建设等带头、主动配合社区(村)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每项计5分。

8、主动承担居(村)民调解任务,圆满完成并得到社区(村)“两委”及居(村)民认可的,每项计5分。

9、每年联系并帮助1-2户贫困户的,计5分。

为贫困户提供致富信息,促使脱贫的,每户计20分(要提供贫困户名单,经社区(村)党组织、街道党工委考核认可)。

10、被上级确定为党员科技致富带头户的,计5分。

11、积极参加社区(村)组织的公益义务劳动的,每次计5分。

12、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派的其它任务,表现突出,经社区(村)党组织、街道党工委考核认可的,计5分。

XXXXX街道办事处党员积分管理量化考评实

XXXXX街道办事处党员积分管理量化考评实

委字[2018] 4号
XXXXX街道办事处党员积分管理量化考评实
施方案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加强社区居民党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社区居民党员积分管理量化考评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办实际,2018年特更新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党性、发挥党员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履行义务、服务群众和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量化考评,精细分类,
全程积分,努力形成目标明确、操作规范、监督到位的社区居民党员管理新机制,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适用对象
党员积分管理在社区党员中开展,提倡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员中普遍开展。

对于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党员,必须经党支部研究,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主要是党员履行党员基本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等情况。

(一)社区党员:重点考核是否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积极联系群众,在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

(二)机关支部党员:重点考核是否履行岗位基本职责,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积极参加环境整治、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流动党员,重点考核是否履行党员基本义务、按时缴纳党费、外出期间表现情况。

四、考核方法
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办法主要包括基本分、先锋分和扣分,三项分值相加为综合考评得分,具体标准见《XXX区党员积。

党员管理考核办法-党员考核办法及标准

党员管理考核办法-党员考核办法及标准

党员管理考核办法为增强党员的党章意识、党员意识、为民意识、纪律意识,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根据《党章》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支委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本支部在职在岗党员。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年度考核总分100分)(一)参加组织活动(35分)1、党员大会(15分)全勤出席大会的得满分。

无故缺席,每次扣5分;因私请假未能参加的,每次扣1分;当年度从未参加一次会议的不得分。

2、集中学习(15分)全勤参加学习的得满分。

无故缺席,每次扣3分;因私请假未能参加的,每次扣1分;迟到30分钟以上扣1分,当年度从未参加一次学习的不得分。

学习笔记满100页者得满分,每缺一页扣0.1分。

参加企业文化考试,每一次不及格的扣5分,扣完为止。

3、党员活动(5分)年度提交合理化建议4条打满分,每多一条附加1分,每少一条扣1分。

积极参加支部其它活动或党小组组织的活动得满分,由支部确定每年不少于1日参加义务劳动。

未按要求及时参加的,每次扣2分。

(二)履行工作职责(23分)4、完成任务(15分)年度公开承诺书某一款未兑现的扣5分,扣完为止。

按时完成党支部或党小组安排的工作的得满分。

未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3分。

对上级组织及支部、公司的决议或布置的工作恶意抵触并有消极影响的每次扣5分,至本项扣完为止。

5、岗位职责(8分)按工作分工进行考核。

无职党员按设岗定责原则设定的相应岗位职责进行考核。

相应工作未到位的每项扣3分。

(三)、遵纪守法(26分)6、党风党纪(12分)年度累计出勤达规定最低标准者得满分;未达规定最低标准者不得分。

年度无较大“三违”情形,无其他不良记录得满分;有一例较大“三违”的,扣5分,扣完为止。

出现一例违纪违法行为的,本项不得分。

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的得满分。

对设赌、参赌、打架、扰乱治安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扣4分;造成恶劣影响的,本项不得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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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社区党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提高社区党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和大局意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工作由街道成立社区党员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条社区党员量化管理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总分100分,分日常考核、民主评议两部分,其中日常考核占60
分、民主评议占40分。

其他工作得分作为加分项目。

第二章量化内容
第四条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每次100分,内容为参加组织活动、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树立党员形象等四个主要方面。

内容包括:(一)社区党组织活动(20分)
1、社区党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区党组织生活会、党员代表会、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义务劳动等集体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全勤出席会议的得满分;找人替会的,每次扣10分;
无故缺席,每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4分;因事请假未能参加的,每次扣3分。

(二)履行工作职责(30分)
2、基本职责(10分)。

按时完成党员承诺、党员联户和岗位职责中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每有一项未完成的扣5分。

3、重点工作(20分)。

在上级安排的重点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和沟通劝导作用以及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得满分。

未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每次扣10分。

对区、街道及社区的决议或布置的工作不配合、不执行,产生消极影响的,视情节严重性给予扣分和相应的组织处理。

(三)遵纪守法(30分)
4、党风党纪(20分)。

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的得满分。

对涉赌、参赌、打架、扰乱治安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造成恶劣影响的,本项不得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处分;违反信访条例,参与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本项不得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处分;本人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本项不得分,并按规定给予党纪处分;违反社区其它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的,视情节严重性给予扣分和处分。

5、缴纳党费(10分)。

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得满分。

延期半个月内交纳的扣2分;延期一个月以上交纳的扣5分,无故延期2个月以上未交纳党费的,本项不得分。

(四)树立党员形象(20分)
6、家庭邻里关系(10分)。

家庭和睦、团结邻里、履行赡养
义务的得满分,违反其中任一项不得分。

7、社会公德(10分)。

遵守社会公德,在群众中口碑良好的得满分;不遵守社会公德,在群众中影响较差的扣5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此项不得分。

以上四个主要方面扣分不设上限。

第五条民主评议
每半年开展一次对社区党员的民主评议。

评议参与者为社区“两委”成员、党员、居民代表及党员联户代表。

民主评议总分为100分,其中班子成员评议占30分,党员、居民代表评议占40分,联户代表评议占30分。

第六条加分项目
1、对积极参加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的,每次加10分;对积极参加公益事业的,每次加5分;积极参加上级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成绩的,每次加5分。

2、个人获国家、省、市、区、街道级单项荣誉称号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10分、5分。

3、经认定,能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的,或典型经验被市、区、街道进行宣传推广的,经社区研究,报街道社区党员量化管理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酌情加分。

4、年内,在量化管理考核中名次前移幅度较大的,或在完成街道、社区拆迁、腾地等重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经社区研究,报街道社区党员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酌情加分,以及在年终给予表彰。

第七条评分定等
半年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日常考核60分、民主评议40分(按比例折算)。

半年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得分高于90分的,为优秀等次;得分在61-89分之间的,为合格等次;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等次。

第三章量化实施
第八条日常管理
1、社区在开展党组织活动时,要提前向街道政工科和片总支报告。

2、各片总支、政工科具体负责社区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考勤工作,由政工科工作人员和包社区干部进行现场签到。

党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要及时向社区党组织书面请假,经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字同意后,报街道备案。

3、社区党组织日常要全面掌握党员的工作动态,有加分和罚分现象出现的,要及时上报街道审批、备案。

第九条量化考核
1、街道社区党员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

2、半年考核中的“参加组织活动”部分由街道政工科负责考核;“履行工作职责”、“树立党员形象”由各片总支和社区党组织负责;“遵纪守法”部分由街道纪工委、政工科和社区党组织负责。

民主评议工作和加分项目由各片总支、街道政工科负责。

3、每年6月底和12月底,由街道政工科负责对各社区党员
日常考核成绩进行汇总,确定初步考核结果后,报街道社区党员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定。

第四章量化结果使用
第十条日常考核结果使用
1、日常考核结果在社区半年民主评议会上,向全体党员、居民代表进行通报,扣分情况作为党员评议重要参考依据。

2、每半年内,按照日常考核扣分多少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理:
(1)扣分达到20分的,在社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张贴警示榜;
(2)扣分达到30分的,在社区党员会上作书面检查;
(3)扣分达到40分的,除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和书面检查外,经社区党员大会讨论,定为不合格党员。

3、年内,连续两次扣分达到30分以上的,年终直接定为不合格党员。

4、无正当理由,连续半年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的,严格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劝退或除名。

5、对无理阻挠上级安排重点工作、捏造事实上访的,直接定为不合格党员,视情况严重性,严格格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6、受党纪处分的,直接定为不合格党员。

7、半年内参加组织活动次数低于50%的,在社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张榜公示。

年内参加组织活动次数低于60%的,直
接定为不合格党员。

第十一条半年考核结果使用
半年考核结果公布要结合半年民主评议会一同进行,评议结束后,由社区党组织负责,现场根据日常考核成绩和民主评议成绩,确定半年考核结果,并在党员、居民代表会议上公布和张贴公开栏。

1、建立“社区党员光荣榜”。

半年量化考核在90分以上的,确定为优秀党员,张榜公示。

其中上下半年两次考核均在90分以上的,按社区党员总数的10%,上报街道党工委,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审核后,由社区颁发“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证书,并推荐参加区、街道“优秀共产党员”或“党员示范户”评选。

2、建立“社区党员警示榜”。

半年民主评议结果低于60分的、被通报批评的、在党员会上做书面检查的,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进行张榜警示。

3、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对不履行党员义务的不合格党员,由各片总支负责对其进行教育帮助,指出其存在问题,督促其限期(改正期为半年)改正。

年底,街道将组织不合格党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并由社区党支部召开党员、居民代表大会,对其在改正期内的表现进行评议,根据培训和评议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第十二条年内,当事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经社区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街道党工委批准,按规定劝其退党。

1、对连续两次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
2、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本人无意留在党内,又不愿意改正的;
3、限期改正期满仍不符合党员条件的;
4、党员本人累计出现二次违章建筑的。

对应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肯退的,提交社区党员大会讨论,并报街道党工委批准,予以党内除名。

第十三条预备党员参照上述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如果在预备期内被定为不合格党员的,直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十四条对于因年龄、身体等原因常年不能参加集体活动的党员,经社区党员会议表决通过后,可不参加量化管理考核,会议表决结果要及时上报街道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对社区党员进行量化管理是加强社区党员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加强对本社区党员的管理,切实提高社区党员总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确保社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六条本考核办法由街道社区党员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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