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法律后果6篇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法律后果6篇篇1甲方(无效合同责任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无效合同受损方):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等原因被确认为无效合同,为了明确双方在此类情形下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目的双方确认合同无效后,本协议的签订旨在明确因合同无效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 合同自始无效: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2. 返还财产: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如不能返还或者返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折价补偿。
3. 赔偿损失:因合同无效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4. 行政或刑事处罚:如合同无效系因违反行政法规或法律规定,当事人可能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三、具体条款1. 甲方应当向乙方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款项、物品等。
2. 若甲方无法返还财产,应当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进行折价补偿。
3. 甲方应当承担因合同无效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金额根据乙方实际损失确定。
4. 若甲方因合同无效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应当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返还的财产或补偿款后,及时出具收据并确认。
6. 双方在此确认,本协议签署后,不再就合同无效事宜向对方提出其他要求。
四、争议解决1.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合同无效产生的争议。
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4.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补充或修改。
甲方(无效合同责任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无效合同受损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是留白部分,可根据实际需要添加相关内容)六、附加条款1.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若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无效的居间合同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居间合同,又称中介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在我国《民法典》中,对居间合同的规定较为详细。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居间合同可能会出现无效的情况。
本文将探讨无效的居间合同的法律后果。
二、无效居间合同的法律后果1. 合同无效首先,无效的居间合同自始无效,即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不得依据无效的居间合同主张权利,也不能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2. 恢复原状无效的居间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应当恢复原状。
具体包括:(1)居间人返还委托人支付的报酬;(2)委托人返还居间人因居间活动所获得的收益;(3)居间人赔偿因无效合同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3. 违约责任在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1)支付违约金;(2)赔偿损失;(3)继续履行合同。
4. 侵权责任如果无效的居间合同中存在侵权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形式包括:(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赔偿损失。
5. 民事诉讼时效无效的居间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案例分析某甲委托某乙寻找买家购买其房产。
某乙接受委托后,通过自己的渠道找到了买家,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
然而,某甲发现某乙在居间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便与某乙解除居间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居间合同自始无效,某乙应当返还某甲支付的报酬,并赔偿某甲因无效合同所遭受的损失。
四、总结无效的居间合同具有严重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因合同无效而遭受损失。
在实际生活中,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2. 明确约定违约责任,降低合同风险;3. 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避免合同无效。
对于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常见的法律行为,它体现了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和权利义务关系。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合同可能会出现无效的情况。
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等原因,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本文将探讨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无效合同的定义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等原因,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无效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 违反法律规定: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反公序良俗。
2. 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签订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3. 违反法律规定程序:合同签订过程中,未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导致合同无效。
三、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1. 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始不存在。
2. 返还财产: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返还因合同所取得的财产。
具体包括:(1)返还因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当事人应当将因合同所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包括货币、物品等。
(2)赔偿损失:因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 追究责任:无效合同的产生往往涉及当事人的过错,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包括:(1)民事责任: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2)行政责任:合同无效涉及违反行政法规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如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3)刑事责任:合同无效涉及犯罪行为的,当事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诈骗、敲诈勒索等。
4. 恢复原状: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恢复合同签订前的状态,包括返还财产、恢复权利等。
5. 争议解决: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四、案例分析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某甲以1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某乙。
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

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是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它自始无效,不产生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了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例如,合同中约定的工时超过法定工时,或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如果一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了欺诈或胁迫的手段,使得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3.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劳动合同:如果合同双方恶意串通,签订的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该合同同样无效。
4.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劳动合同:如果合同表面上看似合法,但实际上是为了掩盖非法目的而签订的,这样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5. 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从事劳动,因此,与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6. 未经授权代表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的代表没有得到用人单位的授权,那么该合同也是无效的。
7. 其他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除了上述情形外,如果合同违反了其他法律规定,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通常包括:-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不成立,双方不享有和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 劳动者已经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实际工作情况支付劳动报酬。
- 因无效劳动合同造成的损失,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了解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和情形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非常重要,它有助于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合同无效而产生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同时,如果遇到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况,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失效合同的五种情形

失效合同的五种情形无效合同就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
一般来说,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却由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等因素,因此,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
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的。
所谓自始无效,就是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会转化为有效合同。
对于已经履行的,应当通过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方式使当事人的财产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
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将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实施损害相威胁,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而与之订立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恶意串通的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非法勾结,为牟取私利,而共同订立的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合同。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无效。
此类合同中,行为人为达到非法目的以迂回的方法避开了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又称为伪装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五项确立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即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实质上是违反了社会主义的公共道德,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
例如,与他人签订合同出租赌博场所。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人们不得为某些行为或者必须为某些行为,包括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合同中有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内容,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其效力。
民法典无效合同处理要点解释

民法典无效合同处理要点解释关键信息项:合同无效的定义1.1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自始无效,不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各方不需要履行合同义务。
1.2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包括合同自始无效,不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各方应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
无效合同的类型2.1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2.2 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2.3 一方具有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合同2.4 不具备有效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签订的合同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3.1 恢复原状原则:合同无效后,各方应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
3.2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权益。
3.3 依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处理,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无效合同的确认和处理4.1 无效合同的确认应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包括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
4.2 当事人一方发现合同无效时,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
4.3 在合同无效确认后,各方应根据判决或裁决处理合同相关事务。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5.1 无效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不产生法律效力,各方不需履行合同义务。
5.2 各方应根据无效合同的确认结果,采取措施恢复原状,退还财产,赔偿损失。
5.3 如果因合同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害,合同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无效合同的补救措施6.1 对于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各方应协商解决,达成和解协议。
6.2 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裁决。
6.3 各方在处理合同无效后的事宜时,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合法、公平。
特殊情况处理7.1 对于无效合同中涉及的善意第三方利益,处理时应考虑保护其合法权益。
7.2 当合同无效影响到国家利益或集体利益时,国家机关有权介入处理,维护公共利益。
预防无效合同的措施8.1 在签订合同前,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8.2 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确保合同不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
8.3 双方应具备有效的民事行为能力,避免因合同主体问题导致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无效自始无效

劳动合同无效自始无效
劳动合同无效自始无效的声明:
一、合同无效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形下劳
动合同自始无效:
1. 合同签订主体不具有相应资质或资格;
2. 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 合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
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4. 合同内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二、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1. 无效的劳动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 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3.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4. 双方均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无效合同的确认程序
1. 当事人可以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的
无效;
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并作出是否确认
无效的裁定或判决。
四、无效合同的补救措施
1. 当事人应当在确认合同无效后,立即停止履行无效合同;
2. 当事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有效的替代合同或者解决方案;
3. 当事人应当及时通知相关方,避免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扩大。
五、其他
1. 本声明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订的劳动合同;
2. 本声明不构成对任何具体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见,具体合同的效力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确认。
请注意,本模板仅为示例,具体合同无效情形及其法律后果需根据实
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法律
人士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合同认定无效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市场经济中最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合同无效的情况时有发生。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指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一致等原因被认定无效后,对合同当事人及相关当事人产生的法律影响。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合同认定无效的法律后果。
二、合同认定无效的原因1. 违反法律规定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序良俗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一致,包括意思表示不真实、意思表示不一致等。
意思表示不真实,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与内心真实意愿不一致;意思表示不一致,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就合同内容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3. 缺乏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缺乏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合同当事人未达到法定年龄、精神状态不正常等情况,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 违反合同订立程序合同订立程序不合法,包括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等。
三、合同认定无效的法律后果1. 合同自始无效合同认定无效后,合同自始无效,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相当于合同从未成立过。
2. 恢复原状合同无效后,合同当事人应当恢复原状,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折价补偿。
3. 损害赔偿合同无效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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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
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种类
按照全部还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分为:
1) 全部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相关书籍
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2) 部分无效合同
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
原因分析
无效原因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 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无效合同的原因有三种:
①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
法律法规
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b.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c.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②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b.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e.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
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③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无效合同作为典型的私法行为,合同必须在公权许可的限度内实施,无效合同就是国家公权干预的结
相关法律
果。
所谓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在法律上确定地当然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这里的不发生法律效力,是指不发生该合同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
无效合同的认定标准无效合同的认定不仅是一个法律技术问题,也是一个科学判断问题。
司法实务中的合同形形色色,涉及方方面面,判断一个合同是否无效,具有相当难度。
况且在不同时期的立法中,对之也有不同的语言表述。
目前对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处理,存在尺度不一、处理混乱等问题,导致大量不应无效的合同被认定无效。
笔者认为,当前对合同效力认定的标准应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一兜底条款的规定可以认为是对无效合同标准的高度概括,是判断一个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定标准。
因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同无效的根本性原因,从广义上
来看,《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等规定都可以看作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这里如何把握违反“强制性规定”的规范意旨是正确认定无效合同的关键。
判断某一法律条款是否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虽然强制性规定通常使用“必须”、“不得”、“禁止”、“应当”等措辞,但是,由于《合同法》颁布较晚,此前的许多法律、行政法规带有一定的计划经济的成分,使用了大量“必须”、“不得”、“禁止”、“应当”,其中有许多并非合同法立法本意上的“强制性规定”,如果仅以条文存在上述措辞就认为属强制性规定,显然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本意。
笔者认为,判断某一法律条款是否强制性规定,应从该部法律的立法目的,违反该条款对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程度等方面进行考量。
法律授权由法官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自由裁量权,具体确认是否违反强制性规定。
问题确认
(1)不非(违)法即合法有效原则。
法国法认为“如不能认定不是无效,可以认定有效”,此规则可以作为我国的立法借鉴。
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合同违反某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才能被认定为无效,否则,一概不无效,此即所谓“法不设责即豁免”。
对于一份已经成立的合同,只要合同中不存在阻却合法有效的法定事由,该合同就应依法认定为有效。
这样既统一了合同效力认定的标准,也充分尊重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同时也缩小了无效合同的范围,鼓励了交易,不仅在法学理论上而且在司法实践中都是可行的。
(2)慎重对待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一般性规定的合同,不再被确认为无效。
究其原因,是因为有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掺杂着各部门、地方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色彩,如以此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势必造成交易中禁例如林,民事活动中处处陷阱,行政干预无边,当事人寸步难行的局面。
但是,对于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颁布的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重大利益的行政规章中的强制性规定(例如有关外汇、外贸管理方面的规定),在未上升为法律或行政法规之前,有司法解释的,应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确认违反上述规定的合同无效;无司法解释的,应根据具体情况,以《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理由确认合同无效。
而如果机械地以合同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一概宣告合同有效,在当前立法活动滞后的情况下,又会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3)认定合同无效一般应以当事人请求为前提,法官不要轻易主动地去认定和宣告。
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该请求权为实体法上的请求权,根据合同法理论及《合同法》中对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来看,在法院作出合同无效的认定之前,该合同应该是有效的。
除非合同必然无效,法官一般推定有效。
只有当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认定合同无效的请求或主张时,法院才能确认合同无效。
但如果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由于缺乏合同无效的请求权主体,所以允许法院主动认定其无效。
笔者认为,这并不是说法院对任何合同都可以主动干预其效力,而是由于请求权主体缺位而造成的。
除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外,法院不要主动地去认定和宣告合同无效,这样既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也达到了稳定交易关系和鼓励交易的目的。
(4)法官要慎重行使民事行为效力的释明权。
在司法实践中如当事人未主张合同无效,则合同无效的确认是法官裁量的结果。
鉴于合同的有效或无效对案件的处理迥异,故法官在依照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行使民事行为效力释明权时需格外小心。
笔者以为,除非明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法官以不释明为宜,因为在此情况下认定合同无效
是法官自由心证的结果,对此一二审法院及不同法官之间的认识会有所不同,这就可能会导致案件处理结果不同。
(5)认定无效合同启动司法程序和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的区别。
有些强制性规范如果当事人予以违反,有可能会因此而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制裁,但并非不一定会承担民事责任,对此法院可建议行政机关处理而不必主动确认合同无效;只有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会影响其民事行为及责任的强制性规范时,法院才能对其作出相应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