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的情形与法律后果
什么是合同无效

什么是合同无效
在法律实践中,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等原因,导致合同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情形。
合同一旦被认定为无效,其法律后果是合同双方均不得依据该合同主张权利或履行义务,且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合同内容违法:如果合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2. 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内容若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同样会被认定为无效。
3. 欺诈、胁迫:如果合同的订立是基于一方的欺诈或胁迫行为,且受害方在知道真相后选择撤销合同,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4. 重大误解:合同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且该误解对合同的订立有重大影响,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5.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如果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合同可能无效。
6. 代理权的滥用: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以代理人名义与自己订立合同,若未经被代理人追认,该合同无效。
7. 恶意串通: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合同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无效的认定需要通过法律程序,通常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一旦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双方应停止履行,并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后续事宜,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对于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常见的法律行为,它体现了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和权利义务关系。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合同可能会出现无效的情况。
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等原因,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本文将探讨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无效合同的定义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等原因,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无效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 违反法律规定: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反公序良俗。
2. 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签订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3. 违反法律规定程序:合同签订过程中,未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导致合同无效。
三、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1. 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始不存在。
2. 返还财产: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返还因合同所取得的财产。
具体包括:(1)返还因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当事人应当将因合同所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包括货币、物品等。
(2)赔偿损失:因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 追究责任:无效合同的产生往往涉及当事人的过错,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包括:(1)民事责任: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2)行政责任:合同无效涉及违反行政法规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如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3)刑事责任:合同无效涉及犯罪行为的,当事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诈骗、敲诈勒索等。
4. 恢复原状: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恢复合同签订前的状态,包括返还财产、恢复权利等。
5. 争议解决: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四、案例分析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某甲以1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某乙。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8篇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8篇篇1合同无效的情形及法律效应解析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在何种情况下合同可能被判定为无效,以便合同双方能够充分了解和规避风险,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以下情形可能导致合同无效:1. 违反法律法规:合同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2. 欺诈、胁迫: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或者胁迫对方签订合同,对方有权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3. 无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一方在签订合同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受限,且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合同无效。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内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5. 格式条款无效:合同中格式条款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或显失公平的,该条款无效。
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6. 缺乏合同要素:合同缺少法律要求的必要条款或未满足特定形式要求(如书面形式、签字盖章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7. 恶意串通: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的,合同无效。
8. 其他法定情形:法律明文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合同无效的。
三、法律效应解析1. 合同无效的认定权在法院或仲裁机构。
当事人因合同争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时,可提出合同无效的抗辩或主张。
2. 合同无效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当事人应按照有效部分履行合同义务。
4. 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当事人可依据该条款解决争议。
四、协议条款示例以下是一份包含上述内容的协议条款示例:第一条合同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合同。
若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效的,双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若因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无效合同的情形与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的情形与法律后果无效合同的情形(一)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九条: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第八十七条、第九十六条第二款所列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十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五、正确适用强制性规定,稳妥认定民商事合同效力15、正确理解、识别和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中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系到民商事合同的效力维护以及市场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人民法院应当注意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注意区分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
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其效力。
16、人民法院应当综合法律法规的意旨,权衡相互冲突的权益,诸如权益的种类、交易安全以及其所规制的对象等,综合认定强制性规定的类型。
无效合同引发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市场经济中,合同的签订是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无效合同的现象时有发生。
无效合同是指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合同。
无效合同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后果。
本文将围绕无效合同引发的法律后果展开论述。
一、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概述1. 无效合同的认定无效合同是指合同在成立时,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使得合同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无效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1)合同无效,合同各方当事人不得依据合同主张权利;(2)合同无效,合同各方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合同无效,合同各方当事人应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4)合同无效,合同各方当事人应赔偿因合同受到的损失。
二、无效合同引发的具体法律后果1. 违约责任无效合同的存在,使得合同各方当事人无法依据合同履行义务。
在此情况下,违约责任无法适用。
然而,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合同各方当事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 损害赔偿合同无效,合同各方当事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指合同无效导致的财产损失,如合同标的物的损失;间接损失是指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费用损失、信誉损失等。
3. 返还财产合同无效,合同各方当事人应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
合同宣告无效后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基本的法律形式,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合同无效的情况时有发生。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不符合法定生效条件,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合同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探讨合同宣告无效后的法律后果。
二、合同无效的原因1. 缺乏行为能力: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因年龄、精神状态等原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不真实: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如受欺诈、胁迫等。
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 违反公序良俗:合同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公共秩序。
三、合同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1. 消除合同效力:合同宣告无效后,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 返还财产: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
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另一方应当支付相应的价款。
如果双方当事人均已履行了合同义务,则应当返还各自所取得的财产。
3. 损害赔偿: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一方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追究刑事责任:合同无效后,如果当事人一方有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 恢复原状: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恢复合同签订前的状态,如拆除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等。
6. 清理合同关系: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清理合同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产生新的纠纷。
四、案例分析案例一: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支付了50万元定金。
后来,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问题,遂要求解除合同。
经鉴定,货物确实存在质量问题。
法院判决合同无效,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返还已支付的50万元定金,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3篇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3篇篇1合同无效的情形及法律后果处理协议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明确合同无效的情形及相关法律后果处理,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形将导致合同无效: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2. 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3.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4. 以虚假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6. 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无效:(一)建设工程施工工程违法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建设程序的;(二)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等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证书的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的;(三)建设工程必须经过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承包人违法转包、分包建设工程的。
7.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
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处理1. 合同一旦被确认为无效,将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即合同自成立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3.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因合同无效导致的其他法律后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若因合同无效而涉及刑事责任,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三、双方声明与保证1. 双方均已充分了解合同无效的情形及法律后果处理,并自愿遵守本协议约定。
2. 双方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陈述、欺诈行为。
若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的,该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争议解决方式若因本协议产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失效合同失效的原因与后果

合同失效合同失效的原因与后果合同失效的原因与后果合同是人们在特定条件下达成共识、约定并签署的法律文件,它约束着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可能会失效,这可能导致一系列不良后果。
本文将探讨合同失效的原因以及相关的后果。
一、合同失效的原因1. 合同违法性:当合同的内容或条款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时,合同将被认定为违法无效。
例如,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合同中包含欺诈、贿赂等违法行为,这些都是导致合同失效的原因。
2. 合同无效性:有些合同存在无效性,即当合同缺乏法律约束力时,被认为是无效的。
无效的合同可能根据不同情况分为以下几类:a. 无权签署合同:如果一方签署合同时没有足够的法定代表权或授权,合同将无效。
b. 合同缺乏必要要素:例如,缺乏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缺乏合同标的的明确说明等,都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c. 合同违背公共利益:当合同的内容严重违背公共利益时,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公序良俗等,合同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d. 违反合同约定的无效性:如果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违反了约定的无效性原则,即具有反社会性、不公平性或过份利益倾斜性,这些条款将被认定为无效。
3. 客观不可抗力: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合同受到影响甚至无法履行,合同可能会失效。
不可抗力事件通常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事件。
二、合同失效的后果1. 合同无效:当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合同将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不再具备履行合同所带来的权利和义务。
2. 损害赔偿:在某些情况下,当一方当事人通过合同的无效行为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害时,受损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具体的赔偿金额将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而定。
3. 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无效的原因是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因合同失效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4. 解除合同:在一些情况下,当合同无效后,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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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情形与法律后果无效合同的情形(一)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九条: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第八十七条、第九十六条第二款所列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十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五、正确适用强制性规定,稳妥认定民商事合同效力15、正确理解、识别和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中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系到民商事合同的效力维护以及市场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人民法院应当注意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注意区分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
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其效力。
16、人民法院应当综合法律法规的意旨,权衡相互冲突的权益,诸如权益的种类、交易安全以及其所规制的对象等,综合认定强制性规定的类型。
如果强制性规范规制的是合同行为本身即只要该合同行为发生即绝对地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如果强制性规定规制的是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资格而非某种类型的合同行为,或者规制的是某种合同的履行行为而非某类合同行为,人民法院对于此类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慎重把握,必要时应当征求相关立法部门的意见或者请示上级人民法院。
律师解析:根据前述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的合同以及违反社会善良风俗的合同。
而违反法律和国务院颁发的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中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对于如何认定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依据指导意见的规定,合同行为本身即只要该合同行为发生即绝对地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就应当认定为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
(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律师解析: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双方当事人需相互返还从对方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同时,因为合同无效导致合同一方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
在此,律师建议,为避免合同无效承担赔偿责任,在与对方顶立合同的时候,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约定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由谁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合同无效追溯既往的效力我国《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由此可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其结果是该合同自始无效。
这就是合同无效的溯及既往的效力。
无论是绝对无效的合同还是相对无效的合同,均是如此。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合同的部分内容无效,而其他能够独立存在的部分的内容仍符合有效要件时,那么无效部分被确认无效后有效部分继续有效,但其前提是有效部分能够独立存在,其与无效部分并无牵连关系,如果确认合同部分无效将影响有效部分的效力时,合同仍应当全部无效。
)如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金担保条款时,若约定定金的比例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20%时,则超过部分无效,而并非是定金条款全部无效。
此即为合同部分无效。
又如行为人为倒卖金银、枪支弹药而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内容在性质上已根本违反了法律规定,因而应确认整个合同无效。
(二)合同无效不影响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合同法》第57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认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面的条款的效力。
”该条款表明,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因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而失去其效力。
“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主要包括如下儿种形式:一是仲裁条款。
仲裁条款是仲裁协议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用仲裁方式解决双方争议的条款。
我国对合同争议采取或裁或审制度,仲裁条款有排除诉讼管辖的效力。
二是选择受诉法院的条款。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是选择检验、鉴定机构的条款。
四是法律适用条款。
五是关于协商解决争议的条款。
(三)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
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1.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第一,单方返还。
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单方返还就是将一方当事人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返还的应是原物,原来交付的货币,返还的就应当是货币;原来交付的是财物,就应当返还财物。
第二,双方返还。
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库。
2.折价补偿。
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3.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贪任。
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有损害事实存在(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
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
(3)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依第58条的规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责任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责任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责任。
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责任是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而发生的。
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
4. 非民事性后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
《合同法》第59条具体规定了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发生追缴财产的法律后果,即将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取得的财产追追缴回来,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损失的集体、第三人。
收归国有不是一种民法救济手段,而是公法上的救济手段;一般称为非民法上的法律后果。
依《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的解释,应追缴财产包括双方当事人已经取得的财产和约定取得的财产,体现了法律对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范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