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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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操作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地区物业公司仓库管理工作,建立仓库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流程,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南充盛华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正常经营、办公所需各种原辅材料、零配件、外协加工件、工具、办公、清洁用品等物料的库存管理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物业服务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维保修及日常服务类材料物资仓库的统一管理,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为仓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仓库选址及配置

第四条物业服务中心原则上应集中设置统一仓库,由仓库管理员统一管理,严禁设置二级仓库。

第五条仓库选址及配臵应充分考虑储存条件,保证温度、湿度适宜,通风良好,还应做好防火防盗措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应选择独立区域存放,并做好防护措施。

第六条物业服务中心须在仓库门口张贴公示,内容须包含仓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内部举报渠道等;仓库内须将管理制度、规范上墙。第七条物业服务中心原则上应在仓库内安装监控设备,验收、出入库、盘点等工作须在监控下完成。

第四章入库、出库、退库

第一节管理原则

第八条在仓库日常管理中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出库时优先使用较早入库的材料物资。

第九条入库管理应遵循验收一致原则。到货验收时,仓库管理员应仔细核对申购清单、到货清单及到货实物。发现数量、规格、型号、质量不符,一律不得入库。

第十条出库管理遵循凭单领用原则。无领用单据、领用单据不规范,一律不得出库。

第十一条除仓库管理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仓库。

第二节入库管理

第十二条材料物资入库前,仓库管理员须组织需求部门人员及采购部人员现场验收。

第十三条仓库管理员须根据已审批的采购计划、送货单,核对实物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质量等, 如有必要还须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共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入库,由采购人员负责退货或换货。具体验收标准如下:

1、物品验收的要求:单批次物品数量小于等于10个的,要求100%验证;大于10个的,抽样比例不低于10%。

2、物品验收的方法:物品验收的方法主要包括外包装的验证、实物外观的验证和物品性能的验证,此外还须查验合格证、保修卡、使用说明书是否完整等,如有需要还应请专业技术人员检测。

第十四条物品验收合格后,参与验收人员填写《验收入库单》并签名确认,仓库管理员须及时更新《仓库台账》及《库存实物卡》。

第三节出库管理

第十五条材料物资的出库须由需求部门填写《出仓单》(维修材料领取须登记维修调度单号或工作单号),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凭单到仓库管理员处领取(维修物料还应遵循以旧换新的原则),其中固定资产的出仓(不含借用)还须报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出库时仓库管理员须与领用人当面交接,并及时更新《仓库台账》及《库存实物卡》。

第十六条仓库管理员须认真审核领用单据,如有疑问,应当面告知领用人或咨询该领用单据的审批人,在确认领用单据的有效性之前,严禁出库。领用单据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1、审批的有效性。即是否按流程审批,审批流程不完整不予出库。

2、需求的时效性。即是否为当下合理需求,过期需求、超预期需求均不予出库。

3、描述的准确性。即是否明确所需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描述不清晰不予出库。

第十七条工具等资产的借用须填写《资产借用台账》,归还时,由归还人及仓库管理员验收合格后,在《资产借用台账》中登记确认。

第十八条非本物业服务中心编制人员领用或借用材料物资的,须经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

第四节退库管理

第十九条已领用的材料物资仍有剩余的,领用部门应及时办理退库。

第二十条办理退库时,仓库管理员须在《仓库台账》上用红色字体备注退库原因及数量、规格等信息,仓库管理员与领用部门按入库流程办理手续后重新入库并及时更新《仓库台账》及《库存实物卡》。

第五章材料物资保管与库存盘点

第一节材料物资保管

第二十一条所有仓库物品应按类别、名称、规格、型号进行分类整理,堆放整齐,张贴《库存实物卡》。

第二十二条仓库管理员在每日工作结束时,须对当天《仓库台账》与实物进行确认和核查,确保账、物、卡相符。

第二十三条材料物资入库后仓库管理员须根据其属性、特点和用途安排合适的位臵,自有材料物资须与各类代管材料物资分开存放,各类易燃、有毒物品须单独存放,同时应确定合理的保管措施,防止霉变、腐蚀和鼠虫害。

第二节库存盘点

第二十四条仓库管理员须建立《仓库台账》,每月上报采购计划前对仓库帐、物、卡完成一次盘点。

第二十五条地区物业公司各物业服务中心应设臵最低库存限额,实际库存低于规定的库存限额时,仓库管理员须提醒需求部门及时填写申购计划;高于规定的库存限额时,仓库管理员应在仓库台帐中备注,由地区物业公司运营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调拨。

第二十六条盘点后如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填写《盘查异常情况记录表》。同时应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报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处理,

并向地区物业公司运营管理部报备,每月地区物业公司将异常情况汇总上报至物业管理中心运营管理部。

第六章材料物资调拨与报废

第一节材料物资调拨

第二十七条地区物业公司运营管理部在采购时须参考各物业服务中心《仓库台帐》库存情况,可调拨的优先调拨。

第二十八条材料物资调拨由调出项目的仓库管理员在EMS上提交资产调拨流程,经地区物业公司归口部门审核后,报地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审批,抄送地区公司财务部。审批流程结束后,调入项目予以接收并入库,同时更新《仓库台账》及《库存实物卡》,备注EMS调拨单号。

第二节材料物资报废

第二十九条物业服务中心综合管理部每季度牵头组织完成报废申报及处理,地区物业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监督、指导。

第三十条物业服务中心申请报废的材料物资如需进行技术鉴定,应明确能否修复或改装使用,对无法修复或修复金额超过原值50%以上的按权限报批后作报废处理。

第三十一条报废后,仓库管理员须在《仓库台帐》中销减库存,同时在《报废物资台账》中登记,已报废物资可通过公开拍卖、三方比价等形式折价出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报废或私自处理。

第七章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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