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期刊(著作)定级标准(试行)2014讲解
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期刊定级标准

浙江师范大学期刊定级标准为充分调动教师科研工作积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科研工作业绩,结合学校科研发展实际情况和要求,特修订本标准。
一、期刊级别(一)顶级期刊《中国社会科学》;SCI Ⅰ区(中科院)收录期刊;影响因子在3.0(含)以上的SSCI收录期刊(二)权威期刊SCI Ⅱ区(中科院)收录期刊;影响因子在1.0(含)以上、3.0以下的SSCI收录期刊;A&HCI收录期刊(除会议论文外);韩国KCI优秀登载地期刊(우수등재학술지)中的韩文期刊;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CCF-A类);国内权威期刊(见下表):—1 —(三)一级期刊SCI Ⅲ区(中科院)收录期刊;影响因子在0.5(含)以上、1.0以下的SSCI期刊;韩国KCI登载地期刊(등재학술지)中的韩文期刊;国内一级期刊(见下表):—2 ——3 ——4 ——5 ——6 ——7 —(四)二级期刊SCI Ⅳ区(中科院)收录期刊;影响因子在0.5以下的SSCI 期刊;EI收录期刊(论文);未列入一级及以上等级的CSSCI来源期刊;韩国KCI登载地侯补期刊(등재후보학술지)中的韩文期刊;其他二级报刊(见下表):—8 ——9 ——10 —(五)三级期刊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SCI、EI、SSCI、A&HCI收录的会—11 —议论文;未列入二级及以上等级期刊的北大核心期刊、浙大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社科院)、中科院CSCD收录期刊;以书代刊(以书号出刊且连续、公开发行)的学术论文;其它外文学术期刊。
(六)四级期刊专刊,增刊,会议综述,实际字数在8000字以下的书评,其他正式公开出版的论文。
二、相关说明1.同一期刊在不同数据库收录的按就高原则确定期刊级别;拥有中、英文两种版本的国内期刊按就高原则确定期刊级别,且两种版本的期刊级别相同。
2.期刊级别依据SCI、SSCI、EI、A&HCI、CSSCI、CSCD 等收录数据库实行动态调整,以论文发表当年的最新数据库为准。
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期刊(著作)定级标准(试行)的通知

浙江师范大学文件浙师科研字〔2014〕13号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期刊(著作)定级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单位):现将《浙江师范大学期刊(著作)定级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师范大学2014年11月4日—1 —浙江师范大学期刊(著作)定级标准(试行)根据学校岗位聘任工作要求,为充分调动教师科研工作积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科研工作业绩,结合学校科研发展实际情况和要求,特制订本期刊(著作)定级标准。
一、期刊级别(一)顶级期刊《中国社会科学》;SCI Ⅰ区收录期刊;影响因子在3.0(含)以上的SSCI、A&HCI收录期刊(二)权威期刊SCI Ⅱ区收录期刊;影响因子在0.8(含)以上、3.0以下的SSCI、A&HCI收录期刊;国内权威期刊(见下表):—2 —(三)一级期刊SCI Ⅲ区收录期刊;影响因子在0.8以下的SSCI、A&HCI 收录期刊;国内一级期刊(见下表):—3 ——4 ——5 ——6 ——7 —(四)二级期刊SCI Ⅳ区收录期刊;EI收录期刊(论文);未列入一级及以上等级的CSSCI源期刊;其他二级期刊(见下表):(五)三级期刊CSSCI期刊扩展版、集刊;SCI、EI、SSCI、A&HCI收录的—8 —会议论文;未列入二级及以上等级期刊的北大核心期刊、CSCD 收录期刊;以书代刊的学术论文;其它外文学术期刊(六)四级期刊书评、会议综述、专刊、增刊、其他正式公开出版论文。
二、学术著作A类著作B类著作C类著作D类著作学术著作等级由个人提出申请,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评审认定。
—9 —抄送:校党委各部门,各群众团体,行知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2014年11月4日印发—10 —。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印发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浙师教通…2014‟11号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印发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学院:现将《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要点一、总体目标根据学校党政工作要点,深入贯彻落实《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提升本科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现教研活动进一步常态化,探索卓越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国际化专业、课程群建设,构建活力课堂,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建设,优化教学过程管理,努力解决学校教学改革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学校教育工作向着科学发展方向大步迈进,培养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专门人才。
二、重点工作在认真完成各项常规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探索卓越人才培养途径,完善人才培养模式研制出台《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卓越教师试点项目工作,完善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有效机制,探索具有特色的卓越教师培养模式;探索卓越工程师、卓越法律人才等文、理、工各类卓越人才培养途径,夯实专业基础,完善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和实践能力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推进国际化专业和课程群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树立高等教育国际化理念,有目标、有组织、系统推进学校国际化专业和课程群建设,进一步凝炼专业特色,提高教师素质,使课程和教学方法更具国际竞争力,使教学内容和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建成4-5个国际化专业和5-10个高水平全英语授课课程群,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交流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三)深入推进全员教研,构建活力课堂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研制出台《浙江师范大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若干意见》,深入推进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目标的全员教研工作,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推进学生学业评价改革,建立过程性学习评价方式,增强学生学习活力;高质量建设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及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开发与质量监控,尝试小班化教学,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和国家奖学金评

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和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各学院:现将修订后的•浙江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浙江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浙江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和•浙江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抄送: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计财处,学生处,保卫处,团委,行知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在于正确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为评优评奖和推荐就业提供依据,实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科学化,引导和促进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较强就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专门人才。
第二条综合素质评价适用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每学年评价1次,评价内容包括品德素质评价、知识水平评价、身体素质评价和能力评价4个方面。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构成、比例和成绩计算方法(一)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基本评价和发展评价两个部分。
基本评价=品德素质评价*20%+知识水平评价*75%+身体素质评价*5%。
发展评价=知识水平评价*50%+能力评价*50%。
(二)毕业生的基本评价和发展评价为各学年相应成绩的平均合成,并以“(基本评价+发展评价)/2”的得分及名次进行就业推荐。
第四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品德素质评价第五条评价依据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学习态度作风、组织纪律观念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考察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综合体现。
第六条评价方式及结果品德素质评价=基本分80分+记实。
记实指根据第五条评价依据中的相关内容,制定相应的加减分标准,对学生的行为表现进行评价,给予相应的加减分。
品德素质评价上限100分。
浙江师范大学文件

浙江师范大学文件浙师研字〔2014〕30号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单位):现将《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师范大学2014年11月5日—1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和完善研究生学籍管理,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规定录取的所有具有中国国籍的在校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其他有关证件,按学校规定的日期入学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研究生学院请假,请假期限为2周。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2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之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入学资格、政治思想、健康状况等方面。
复查合格者,学校准予注册取得研究生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取消—2 —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因个人原因在学校规定的请假期限内不能报到入学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者,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当在报到入学的2周内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因病保留入学资格者,需同时提交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其不宜在校学习的证明,并经校医院核准),经所在学院(含研究机构,简称学院,下同)同意后,到研究生学院办理有关手续。
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为1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不得占用学校教学和后勤资源。
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细则(试行)(参考模板)

第七条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条件
(一)课程学习和考核要求
硕士研究生应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必修环节和实践任务,考核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
(3)提交已通过所在学位点审核的实践调研报告、实践案例、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文学艺术作品等1份。
3.同等学力人员参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要求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参照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成果要求执行。
(三)外国语水平要求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外语专业除外)在攻读学位期间,除须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外国语课程外,还须在入学1年后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外语水平综合测试,测试通过者方可申请硕士学位。在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中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标准者,视为通过硕士研究生外语水平综合测试。
若无相应科研成果,硕士学位论文的盲审评阅成绩均须在80分及以上。
2.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符合以下三条之一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1)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含独立)公开发表科研成果(含学术论文、专著、译著、专利等)1项;
(2)获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等1项(排名第一,或研究生为第二,导师为第一);
第十一条博士学位论文要能够体现申请人在论文选题相关领域具有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对所研究的课题有创造性贡献;论文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较高的实践价值;资料和数据详实可靠,论证和计算严谨准确,文字通顺,逻辑性强;论文应能表明申请人已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达到了博士学位学术水平。博士研究生用于论文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浙江师范大学科研业绩点计算办法
浙江师范大学科研业绩点计算办法(人文社科类)根据学校岗位聘任工作要求,结合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实际情况,制订岗位聘任科研成果计分办法。
说明:(1)所有计分项目均需通过社科处申报或签订合同。
(2)所有项目分按研究周期平均分配。
(3)项目承担人需以浙江师范大学名义参与研究。
(4)立项无经费的项目按50%+分。
(5)与外单位联合申请的国家级项目,我校作为第二承担单位的按如下原则计分:①到校经费占项目总经费》30%,项目等级降一档。
②到校经费占项目总经费10%〜30%,项目等级降二档。
③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不计分。
(6)同题申报的除按最高计分外,另一个项目按所的分的30%+分(同题认定参照关于《浙江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配套和奖励办法补充规定》的解释。
(7)项目如果撤题,扣回相应分值。
说明:(1)论文署名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为浙江师范大学。
(2)期刊级别以最近一次修订的《浙江师范大学人文社科类期刊定级标准》为准。
(3)书评、会议综述降一级处理。
专刊、增刊论文一律为五类论文。
(4)学术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下的计分减半。
(5)同一篇文章分上下篇发在同一刊物两期上按1篇计分。
(6)在同一刊物中、英文版上发表同一篇文章的,按120%+分。
(7)在《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3000字以上的按权威论文计分,3000字以下的每少1000字计分递减30%,不足1000字的按1000字计分。
(8)同一篇论文被SSCI、A&HCI等重复收录的,或同一篇论文发表后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摘的,只按最高档计分。
(9)同时被SCI和SSCI收录的论文,可考虑影响因子就高计分。
(8)发表在期刊上的艺术作品按该期刊级别计分,多幅作品在同期刊物上发表的以1篇论文计分。
(9)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导师作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明确标注通讯方式的作者),则导师视同第一作者计分。
浙江师范大学文件
浙师研字〔2017〕41号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的通知各学院:现将《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师范大学2017年9月29日—1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研究生素质教育,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鼓励研究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表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综合测评是对研究生各方面素质的综合评价,学术型研究生更加注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加注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
第四条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各类评优评奖、出国(境)交流、毕业生综合鉴定以及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评定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中国籍研究生。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六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全校研究生综合测评的领—2 —导、协调、监督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是实施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的主体,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综合测评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由本单位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研究生办主任(秘书)和研究生代表等组成,主要职责如下:1.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综合测评细则;2.组织部署本单位综合测评工作;3.对本单位综合测评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4.裁决本单位综合测评纠纷,做好综合测评过程中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工作;5.审定、上报测评结果和评优材料。
第八条研究生综合测评以同年级、同专业(专业人数少的以一级学科)为单位,每学年进行一次,测评工作在每学年上学期进行。
当年入学的新生不参加该学年的综合测评,其他年级研究生综合测评按上一学年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第九条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经各单位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下同),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浙江师范大学科研业绩点计算办法_3
浙江师范大学科研业绩点计算办法(人文社科类)根据学校岗位聘任工作要求,结合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实际情况,制订岗位聘任科研成果计分办法。
一、科研项目业绩点M说明:(1)所有计分项目均需通过社科处申报或签订合同。
(2)所有项目分按研究周期平均分配。
(3)项目承担人需以浙江师范大学名义参与研究。
(4)立项无经费的项目按50%计分。
(5)与外单位联合申请的国家级项目,我校作为第二承担单位的按如下原则计分:①到校经费占项目总经费≥30%,项目等级降一档。
②到校经费占项目总经费10%~30%,项目等级降二档。
③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不计分。
(6)同题申报的除按最高计分外,另一个项目按所的分的30%计分(同题认定参照关于《浙江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配套和奖励办法补充规定》的解释。
(7)项目如果撤题,扣回相应分值。
二、学术论文业绩点M说明:(1)论文署名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为浙江师范大学。
(2)期刊级别以最近一次修订的《浙江师范大学人文社科类期刊定级标准》为准。
(3)书评、会议综述降一级处理。
专刊、增刊论文一律为五类论文。
(4)学术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下的计分减半。
(5)同一篇文章分上下篇发在同一刊物两期上按1篇计分。
(6)在同一刊物中、英文版上发表同一篇文章的,按120%计分。
(7)在《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3000字以上的按权威论文计分,3000字以下的每少1000字计分递减30%,不足1000字的按1000字计分。
(8)同一篇论文被SSCI、A&HCI等重复收录的,或同一篇论文发表后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摘的,只按最高档计分。
(9)同时被SCI和SSCI收录的论文,可考虑影响因子就高计分。
(8)发表在期刊上的艺术作品按该期刊级别计分,多幅作品在同期刊物上发表的以1篇论文计分。
(9)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导师作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明确标注通讯方式的作者),则导师视同第一作者计分。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
现将《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5月16日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为进一步激发我校研究生的科研潜能,鼓励研究生多出高水平科研成果,参照《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科研业绩计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师科研字〔2014〕10号)、《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期刊(著作)定级标准(试行)的通知》(浙师科研字〔2014〕13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本校各类研究生。
二、奖励范围及标准说明:(1)期刊级别以论文发表时的《浙江师范大学期刊、著作定级标准》为准。
(2)论文署名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为浙江师范大学。
(3)研究生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
(4)论文收录以法定机构公布为准,同一篇论文被多种检索系统同时收录、或发表后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重复转摘的,按就高原则奖励。
(5)在《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3000字以上的按权威论文奖励,3000字以下的每少1000字奖励递减20%,不足1000字的按论点摘编奖励。
(6)同一篇文章分上下篇发在同一刊物两期上的,按1篇奖励。
(7)在同一刊物中、英文版上发表同一篇文章的,按120%奖励。
(8)发表在期刊上的艺术作品按该期刊级别奖励。
(9)多篇论文或多幅艺术作品在同期刊物上发表的以1篇论文奖励。
说明:(1)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必须是浙江师范大学并在著作中体现。
(2)著作类别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定。
(3)同一个书号丛书以一本著作计,不同书号的丛书可以单本书计。
(三)专利成果获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登记,1000元/项。
说明:(1)上述专利成果必须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
(2)研究生必须为第一署名人。
说明:(1)上述获奖必须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2)研究生必须为第一完成人。
(3)全国各专业学位教指委、浙江省组织的各种竞赛,以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赛制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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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文件浙师科研字〔2014〕13号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期刊(著作)定级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单位):现将《浙江师范大学期刊(著作)定级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师范大学2014年11月4日—1 —浙江师范大学期刊(著作)定级标准(试行)根据学校岗位聘任工作要求,为充分调动教师科研工作积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科研工作业绩,结合学校科研发展实际情况和要求,特制订本期刊(著作)定级标准。
一、期刊级别(一)顶级期刊《中国社会科学》;SCI Ⅰ区收录期刊;影响因子在3.0(含)以上的SSCI、A&HCI收录期刊(二)权威期刊SCI Ⅱ区收录期刊;影响因子在0.8(含)以上、3.0以下的SSCI、A&HCI收录期刊;国内权威期刊(见下表):序号期刊名称序号期刊名称1 管理世界13 法学研究2 马克思主义研究14 社会学研究3 哲学研究15 民族研究4 世界宗教研究16 新闻与传播研究5 中国语文17 中国图书馆学报6 外语教学与研究18 教育研究7 外国文学评论19 体育科学8 文学评论20 心理学报9 中国音乐学21 新华文摘(转摘)10 历史研究22 五年一届全国美展入选作品11 经济研究23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12 政治学研究24 《中国科学》(中、英文版)—2 —(三)一级期刊SCI Ⅲ区收录期刊;影响因子在0.8以下的SSCI、A&HCI 收录期刊;国内一级期刊(见下表):序号期刊名称序号期刊名称人文社科1 南开管理评论58 金融研究2 科研管理59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3 科学学研究60 会计研究4 管理科学学报61 中国农村经济5 中国软科学62 经济科学6 外国经济与管理63 中国农村观察7 研究与发展管理64 农业经济问题8 管理工程学报65 国际经济评论9 中国管理科学66 财贸经济10 中国行政管理67 经济学家11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68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2 教学与研究69 世界经济与政治13 国外理论动态70 国际政治研究14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71 美国研究15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72 现代国际关系16 哲学动态73 国际问题研究17 自然辩证法研究74 欧洲研究18 世界哲学75 中国法学19 自然辩证法通讯76 法商研究20 中国哲学史77 中外法学21 宗教学研究78 政法论坛22 世界汉语教学79 法学家23 当代语言学80 法律科学24 语言文字应用81 法学—3 —25 方言82 法制与社会发展26 外语界83 法学评论27 外国语84 中国人口科学28 现代外语85 人口研究29 中国翻译86 社会30 外国文学研究87 青年研究31 外国文学88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32 国外文学89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33 文艺争鸣90 世界民族34 文艺理论研究91 民俗研究35 文学遗产92 编辑学报36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93 大学图书馆学报37 音乐研究94 情报学报38 中央音乐学院学报95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39 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学报)96 高等教育研究40 文艺研究97 电化教育研究41 民族艺术98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42 当代电影99 比较教育研究43 装饰100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科版)44 美术研究101 教师教育研究45 新美术102 教育发展研究46 近代史研究103 课程.教材.教法47 中国史研究104 中国体育科技48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05 体育与科学49 史学月刊106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50 史学理论研究107 统计研究51 世界历史108 心理科学进展52 文史109 心理科学53 文物110 旅游学刊54 考古学报111 人文地理55 世界经济112 城市规划—4 —56 中国工业经济113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57 经济学(季刊)114 资源科学理学1 病毒学报32 声学学报2 大气科学33 数学进展3 地理科学34 数学年刊(A辑)4 地理学报35 数学年刊(B辑、英文版)5 经济地理36 数学学报6 地球化学37 水生生物学报7 地球物理学报(中、英文版)38 水土保持学报8 地震学报39 天文学报9 地质学报40 土壤圈(英文版)10 第四纪研究41 土壤学报11 动物分类学报42 微生物学报12 动物学报(英文版)43 无机化学学报13 分析化学44 物理化学学报14 高等学校化学学报(中、英文版)45 物理学报(中、英文版)15 高分子学报(中、英文版)46 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中、英文版)16 高校化学工程学报47 系统科学与数学17 工程热物理学报(中、英文版)48 遗传学报(英文版)18 海洋学报49 应用数学学报19 化学学报(中、英文版)50 应用数学和力学20 计算数学51 有机化学21 科学通报(中、英文版)52 原子与分子物理学报22 昆虫学报(中、英文版)53 植物病理学报23 理论物理通讯(英文版)54 植物分类学报24 气象学报55 植物生态学报25 燃料化学学报56 植物学报26 生理学报57 中国光学快报(英文版)27 生态学报58 中国化学快报(英文版)28 生物多样性59 中国物理快报(英文版)—5 —29 生物工程学报60 中国稀土学报30 生物化学与生物物理学报(英文版)61 中国有色金属学报31 生物物理学报62 自然科学史研究工学1 半导体学报(英文版)30 力学学报2 兵工学报31 煤炭学报(中、英文版)3 材料研究学报32 模式识别与人工智能4 测绘学报33 摩擦学学报5 沉积学报34 内燃机学报6 电工技术学报35 农业工程学报7 电力系统自动化36 农业机械学报8 电子科学学刊(英文版)37 汽车工程9 电子学报38 软件学报10 动力工程学报39 石油学报11 纺织学报40 水利学报12 复合材料学报41 铁道学报13 固体力学学报42 通信学报14 光学精密工程43 土木工程学报15 光学学报44 无机材料学报16 光子学报45 稀有金属材料与工程17 硅酸盐学报46 岩土工程学报18 红外与毫米波学报47 遥感学报19 化工学报(中、英文版)48 仪器仪表学报20 环境科学49 营养学报21 环境科学学报(中、英文版)50 宇航学报22 机械工程学报(中、英文版)51 中国电机工程学报23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学报52 中国环境科学24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报(英文版)53 中国机械工程25 计算机学报(中、英文版)54 中国激光26 计算机研究与发展55 中国铁道科学—6 —27 建筑结构学报56 自动化学报28 建筑学报57 公路交通科技29 金属学报(中、英文版)58 振动工程学报农学1 林业科学 5 中国农业科学2 水产学报 6 中国水稻科学3 园艺学报7 作物学报4 中国粮油学报医学1 解剖学报13 中华精神科杂志2 药学学报14 中华口腔医学杂志3 中国公共卫生15 中华流行病学杂志4 中国药理学报(英文版)16 中华内科杂志5 中国药学杂志17 中华皮肤科杂志6 中国运动医学杂志18 中华外科杂志7 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19 中华眼科杂志8 中华儿科杂志20 中华医学杂志(中、英文版)9 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21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10 中华妇产科杂志22 中华预防医学杂志11 中华护理杂志23 中华肿瘤杂志12 中华急诊医学杂志综合性社科期刊1 学术月刊 3 国外社会科学2 读书 4 天津社会科学高校综合性学报1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6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7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3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8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4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9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7 —(社会科学版)5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10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报刊、文摘1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3000字以上3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点摘要) 4 新华文摘(论点摘编)(四)二级期刊SCI Ⅳ区收录期刊;EI收录期刊(论文);未列入一级及以上等级的CSSCI源期刊;其他二级期刊(见下表):序号刊物名称序号刊物名称1 西亚非洲9 日语学习与研究2 思想教育研究10 外语研究3 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学术类文章2000字以上)11 幼儿教育(教育科学版)4 人民音乐12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5 中国音乐13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3000字以下6 中国儿童文学14 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7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5全国美术家协会和全国书法家协会举办的全国综合性作品展入选作品8浙江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五)三级期刊CSSCI期刊扩展版、集刊;SCI、EI、SSCI、A&HCI收录的—8 —会议论文;未列入二级及以上等级期刊的北大核心期刊、CSCD 收录期刊;以书代刊的学术论文;其它外文学术期刊(六)四级期刊书评、会议综述、专刊、增刊、其他正式公开出版论文。
二、学术著作A类著作B类著作C类著作D类著作学术著作等级由个人提出申请,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评审认定。
—9 —抄送:校党委各部门,各群众团体,行知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2014年11月4日印发—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