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组织管理法介绍PPT(40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四条: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 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责任。
2、公司设立的法律规定

(1)第十九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D.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案例链接幻灯片 9
*关于公司登记案例 1994年5月,飞腾商业公司与另外6家企业达成协议,
决定共同投资,成了一家具有限公司。飞腾商业公司 草拟了公司章程,经7家企业审核后予以认可。确定 新公司名称为“明光家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万元,其中飞腾商业公司出资60万元,其余投资 由另外6家企业承担,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土地 使用权等。相关手续依法办理到位。11月,明光家具 有限公司筹备处向市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并提交了 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市工 商局经审查后认为明光家具有限公司的申请是合格的, 但本地已有4家家具厂,市场容量已趋饱和,该公司 的设立对本地经济无大的促进作用,因此不予登记。 飞腾商业公司等企业不服,以市工商局为被告,向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市工商局对其设立新企业的申 请予以登记。 问题:飞腾商业公司等提起行政诉讼的做法是否正确? 法院应如何解决该问题?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 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 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 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 限额;
第二十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 立。
第九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 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 限公司字样。
第十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幻灯片 7
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 程。
定。 论述题: 试论公司组织制度的法律规定。
-、公司法主要内容
1、公司法总则 (1)什么是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设立的法律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公司法第19-30条)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公司法第73-79条) 3、公司资本的法律规定 (1)遵循的原则--公司资本三原则 (2)具体规定见法条 4、公司组织制度的法律规定 (1 )股东会(股东大会) (2)董事会、经理 (3)监事会 5、公司的变更、解散与清算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第七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 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 公司。
第二编
第三章 企业组织管理法
本章主要内容
一、公司法 二、合伙企业法 三、个人独资企业法 四、国有独资公司 五、股份合作制企业
第二编复习参考题
名词解释:1)经济法主体;2)经济法主体的权利; 3)经济法主体的义务;4)有限责任公司;5)股份 有限公司;6)股份合作企业;7)合伙企业;8)国 家经济管理主体
1、公司法总则需要掌握的问题
(1)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 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
Leabharlann Baidu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资本的法律规定
(1)公司资本三原则: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 原则(具体内容见教材第133-135页)
(2)我国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 第二十三 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 实缴的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一)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三)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 (四)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 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七十五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 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但 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设立登记的法律规定

公司登记机关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
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
登记。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发生任何变动都需要到登记机关注册登记。
*设立登记的意义:(见教材第127页)
A.确认公司取得企业法人的法律资格
B.向社会公示,保护社会交易的安全
C.便于政府的监督管理、进行市场准入控制
简答题:
1.简述我国经济法主体取得的方式. 2.简述国家经济管理主体职能的主要内容。 3.简述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特征。 论述题:
1.试论经济法主体的特征。 2.试论我国经济法主体体系的结构。 3.试论我国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经济职能的完善。
经济组织法习题
简答题: 1.简述股份合作企业的法律特征。 2.简述国有独资公司组织制度的特殊法律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