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网络计算机管理制度

公司网络计算机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网络计算机的使用与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利益。
2.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二、账户管理1. 公司信息技术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所有计算机账户,包括创建、分配、修改和注销用户账户。
2. 员工应使用个人专属账户登录计算机系统,严禁共享账户或密码。
3. 员工离职或调岗时,应立即注销其账户权限,确保信息安全。
三、设备管理1. 公司提供的计算机设备归公司所有,员工应合理使用并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
2. 未经许可,员工不得私自安装软件或更改系统设置。
3. 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设备损坏的情况,员工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数据安全1. 重要数据应进行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2. 员工应遵守数据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公司或客户的数据信息。
3. 禁止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访问、修改或删除他人数据。
五、网络安全1. 公司网络资源仅供工作使用,禁止访问非法网站或下载来源不明的文件。
2. 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并保持更新,以防止恶意软件的侵害。
3. 对于发现的网络安全隐患,员工应及时上报信息技术部门处理。
六、使用规范1. 工作时间应合理安排上网时间,避免影响工作效率。
2. 禁止利用公司网络资源进行非法活动,如侵犯版权、传播病毒等。
3. 保持良好的网络素养,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当言论或从事不文明行为。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2. 如因违规行为导致重大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信息技术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XXXXX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X系统信息化及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 增进信息化建设, 提高工作效率, 保证信息化网络、计算机设备安全、有效运行,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XXXXX信息化及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在XXX旳统一领导下, 由XXXXX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所有组员负责详细组织实行。
第三条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计算机信息安全网络管理工作包括信息化网络及设备管理、安全保密管理、计算机病毒防治、资料管理、培训等内容。
第二章信息化网络及设备管理第五条信息化网络及设备按个人分派使用。
分派到个人旳设备由单位旳工作人员负责, 单位应指定一名熟悉计算机技术旳人员负责平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凡使用信息化网络及设备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对违反规定使信息化网络及设备不能正常工作和导致重大事故者, 追究其对应责任, 后果严重旳,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严禁在信息化设备上安装与工作无关旳、未经广泛验证为安全旳软件程序。
严禁带电拔插计算机内部配件。
移动非便携式信息网络设备应断电后进行。
离动工作场所前, 须关闭计算机, 切断电源。
如有特殊状况不能关闭旳, 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八条非指定旳技术人员不得私自打开信息化网络设备外壳, 进行任何配置和检测。
不得私自将信息网络设备(包括报废设备)旳配件私自拆卸, 移植到其他设备。
第九条未经单位负责人同意, 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信息化网络设备, 不得随意外借、处置信息网络设备。
外部人员如需使用本单位旳信息网络设备, 需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 并在现场监督旳状况下进行。
第十条对计算机进行硬盘格式化和删除操作系统文献, 须事先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并由本单位信息化管理员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各单位信息化网络设备旳使用人、保管人、负责人等状况旳变更, 应及时报办公室和财务部门登记立案。
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互联网公用帐号登记制度1、任何人员必须通过合法的登记注册并取得合法帐号后方可使用,没有通过合法的登记注册取得合法帐号均被视为非法侵入。
2、设专职网络管理员对单位内公用帐户进行管理,网络管理员拥有建立、修改、删除网络使用帐号以及赋予帐号使用权限的权力。
3、网络管理员必须监视帐号使用情况,发现帐号用于违反此管理制度的应当立即封锁或删除帐号。
4、网络管理员对盗用他人帐号的人员有责任进行监控,并向信息中心或公安部门报告。
5、网络管理员对违反国家网络安全规定的帐号有责任进行监控其使用行为,并向公安部门报告。
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1. 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 加强对单位的信息发布和BBS公告系统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 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五)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5. 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2024年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0篇)

2024年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0篇)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网络为集团局域网提供网络基础平台服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由网络维护中心负责计算机连网和网络管理工作。
为保证集团局域网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信息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集团员工提供服务,现制定并发布《集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网络设备(包括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光纤、网线等)均归网络维护中心所管辖,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网络维护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
第二条所有集团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经过网络维护中心实施或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不得私自接入网络。
网络维护中心有权拆除用户私自接入的网络线路并报告上级领导。
第三条各分公司、处(室)的联网工作必须事先报经网络维护中心,由网络维护中心做网络实施方案。
第四条集团局域网的网络配置由网络维护中心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第五条接入集团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的网络配置由网络维护中心部署的服务器统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户计算机的IP地址、网关、DNS和WINS服务器地址等信息。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改网络配置。
第六条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对在集团局域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集团员工具有信息的义务。
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公司机密、技术资料和其它资料。
第八条:严禁外来人员对计算机数据和文件进行拷贝或抄写以免泄漏集团机密,对集团办公系统或其它集团内部平台帐号不得相互知晓,每个人必须保证自己帐号的唯一登陆性,否则由此产生的数据安全问题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第九条:各部门人员必须及时做好各种数据资料的录入、修改、备份和数据工作,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集团公司形象和职工声誉的信息。
单位公司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XX集团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 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所称的网络系统, 是指由XX集团投资购买、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网络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XX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设计部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 未经网络负责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XX 网站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司内部网和国际联网危害公司安全、泄露公司秘密, 不得侵犯公司的利益, 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章安全保护运行一、操作管理第六条除网络负责单位, 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及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第七条未经保管人允许, 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电脑;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内部网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1、捏造或者歪曲事实, 散布谣言, 扰乱公司秩序的;2.宣扬淫秽、色情的;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4.损害公司形象的;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涉及公司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秘密的信息, 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公司秘密信息;第十二条未经允许,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将计算机接入局域网;第十三条有密码功能的计算机要求设置密码;人员离开计算机后, 要求退出系统并关机, 或设计屏幕保护密码;二、软件管理第十四条公司上网计算机操作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同一安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其他软件;第十五条严禁在公司网络及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第十六条严禁在公司网络及计算机上使用盗版软件;三、文件管理第十七条重要文件必须及时备份;第十八条尽量减少文件共享, 共享文件必须设置密码;四、病毒管理第十九条每台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及防火墙;第二十条每台计算机必须定时查毒和升级杀毒软件,发现病毒立即上报信息设计部;第二十一条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第二十二条严禁使用未经杀毒的软盘;第二十三条严禁未经杀毒拷贝文件, 或将文件发送到其他客户机上;第二十四条严禁接受和发送未经杀毒的电子邮件;第二十五条新系统安装前必须进行病毒检测;五、硬件管理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盗窃、破坏网络设施;第二十六条公司内从事施工、建设, 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第二十七条除计算机维护人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计算机或相关设备;第二十八条计算机房间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使用, 做到人走锁门;第二十九条装有计算机房间内的电线必须按规定铺设, 不得私拉乱接;六、监督管理第三十条每台计算机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维护及安全管理;第三十一条网络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 信息设计部对用户令保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提供这些信息。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5篇)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安全是指通过各种策略保证公司计算机设备、信息网络平台(内部网络系统及ERP、CRM、WMS、网站、企业邮箱等)、电子数据等的安全、稳定、正常,旨在规范与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备份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为加强公司信息安全的管理,预防信息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使用新合程计算机设备、信息系统、网络系统的所有人员。
1.计算机设备安全管理1.1员工须使用公司提供的计算机设备(特殊情况的,经批准许可的方能使用自已的计算机),不得私自调换或拆卸并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禁止在计算机使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全的物品。
1.2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
任何人不允许私自拆卸计算机组件,当计算机出现硬件故障时应及时向信息技术部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理和维修。
1.3员工对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安全负责,如暂时离开座位时须锁定系统,移动介质自行安全保管。
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使用他人计算机或相关设备,不得私自将计算机等设备带离公司。
1.4因工作需要借用公司公共笔记本的,实行“谁借用、谁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到为工作所用,使用结束后应及时还回公司。
2.电子资料文件安全管理。
2.1文件存储重要的文件和工作资料不允许保存在C盘(含桌面),同时定期做好相应备份,以防丢失;不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下载、游戏等行为,定期查杀病毒与清理垃圾文件;拷贝至公共计算机上使用的相关资料,使用完毕须注意删除;各部门自行负责对存放在公司文件服务器P盘的资料进行审核与安全管理;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数据资料泄密、丢失的,将由其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2.2文件加密涉及公司机密或重要的信息文件,所有人员需进行必要加密并妥善保管;若因保管不善,导致公司信息资料的外泄及其他损失,将由其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3文件移动严禁任何人员以个人介质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外接设备将公司的文件资料带离公司。
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计算机病毒和恶意软件的侵袭,维护我单位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职责,规范网络安全操作行为,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设立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一)制定和修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二)负责网络安全设备的安装、配置、维护和升级;(三)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监测、预警、处置和调查;(四)对网络安全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五)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网络安全措施第六条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网络安全防护意识。
第七条定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八条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操作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和软件,及时更新系统补丁;(二)设置强密码,定期更换密码;(三)不随意下载、安装未知来源的软件和插件;(四)不随意连接公共网络,避免使用公共Wi-Fi;(五)不点击来历不明的邮件、短信、链接等。
第九条对重要信息系统实行访问控制,限制非法访问和恶意攻击。
第十条加强网络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安全事件。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一条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事件分类、响应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二条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影响范围。
第十三条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第五章奖惩第十四条对在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保障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接入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计算机、网络设备、存储设备以及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人员。
三、职责分工1、网络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完善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协调处理网络安全事件。
2、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保障网络的正常运行,采取技术措施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本部门人员遵守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4、单位全体员工应遵守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
四、账号管理1、员工入职时,由信息技术部门为其分配计算机账号和密码,并告知其使用规则和安全注意事项。
2、员工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
如发现账号和密码被盗用或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信息技术部门进行处理。
3、员工离职时,信息技术部门应及时注销其账号和密码,并清理其在计算机信息网络中的相关数据。
五、设备管理1、单位内的计算机、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应统一登记造册,明确设备的责任人。
2、设备责任人应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信息技术部门进行处理。
3、禁止私自拆卸、更换设备的硬件和软件,禁止私自外接存储设备和网络设备。
4、设备报废时,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设备中的敏感信息得到彻底清除。
六、网络访问管理1、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实行有限访问原则,未经授权不得访问其他部门或个人的计算机和网络资源。
2、员工访问互联网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3、禁止访问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和下载非法软件、文件。
4、对外部网络的访问应经过审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防火墙、入侵检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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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互联网公用帐号登记制度
1、任何人员必须通过合法的登记注册并取得合法帐号后方可使用,没有通过合法的登记注册取得合法帐号均被视为非法侵入。
2、设专职网络管理员对单位内公用帐户进行管理,网络管理员拥有建立、修改、删除网络使用帐号以及赋予帐号使用权限的权力。
3、网络管理员必须监视帐号使用情况,发现帐号用于违反此管理制度的应当立即封锁或删除帐号。
4、网络管理员对盗用他人帐号的人员有责任进行监控,并向信息中心或公安部门报告。
5、网络管理员对违反国家网络安全规定的帐号有责任进行监控其使用行为,并向公安部门报告。
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
1. 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 加强对单位的信息发布和BBS公告系统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 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5. 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6. 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信息发布登记制度
1. 在信源接入时要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2. 对以虚拟主机方式接入的单位,系统要做好用户权限设定工作,不能开放其信息目录以外的其他目录的操作权限。
3. 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存档。
4. 对信源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不得有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5. 发现有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情形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信息内容审核制度
一、必须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情形出现。
二、对在本网站发布信息的信源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三、对在BBS公告板等发布公共言论的栏目建立完善的审核检查制度,并定时检查,防止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言论出现。
四、一旦在本信息港发现用户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的:
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8.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
并保留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用户备案制度
一、用户在本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
二、公司设专人按照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的通知》的要求,在每月20日前,将济南地区本月因特网及公众多媒体通信网(网外有权部分)新增、撤消用户的档案材料完整录入微机,并打印两份。
三、将本月新增、撤消的用户进行分类统计,并更改微机存档资料,同时打印一份。
四、每月20日之前,将打印出的网络用户的备案资料(2份)及统计信息(1份)送至济南市公安局专人处。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定期组织管理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审核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二、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三、对信息源接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他们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杜绝发布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信息内容。
四、不定期地邀请公安机关有关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训,加
强对有害信息,特别是影射性有害信息的识别能力,提高防犯能力。
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2. 组织网络管理员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网络安全员的警惕性。
3.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 建立电子公告系统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对电子公告系统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BBS上出现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
1. 对版主的聘用本着认真慎重的态度、认真核实版主身份,做好版主聘用记录。
2. 对各版聘用版主实行有针对性的网络安全教育,落实版主职责,提高版主的责任感。
3. 版主负责检查各版信息内容,如发现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即时予以删除,情节严重者,做好原始记录,报告网络管理员解决,由管理员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报告。
4. 网络管理员负责考核各版版主,如发现不能正常履行版主职责者,将予以警告,严重者予以解聘。
5. 在版主负责栏目中发现重大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者,即时对版主予以解聘。
6. 加强网络管理员职责,配合各版版主的工作,共同维护电子公告板的信息安全。
1. 检查时严格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审核管理制度》(见附页)的标准执行。
2. 如发现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见附页)的言论及信息,即时予以删除,情节严重者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3.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网络管理员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网络信息安全维护的警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