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探《校勘学释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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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勘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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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注疏文字而衍。
是指误把注疏文字当作正文,或者依据注疏
文字而误增正文。 如《淮南子· 人间训》:‚非其事者,勿仞也; 非其名者,勿就也;无故有显名者,勿处也; 无功而富贵者,勿居也‛。 王引之《读书杂志· 淮南内篇第十八》说: ‚无故有显名者勿处也,义与上句无别,当 即是上句之注,而今本误入正文也。‛
校勘虽然源远流长,但校勘学的形成一般 认为是在清代。正如梁启超先生说: ‚清儒之有功于史学者,更一端焉,则校勘也。 古书传习愈希者,其传抄踵刻讹谬愈甚,驯致不可 读,而其书以废。清儒则博征善本以校勘之,校勘 遂成一专门学。‛(《清代学术概论》) 随着校勘事业的发展,清代也出现了校勘学这一 专门术语。朱一新说:“国朝人于校勘之学最精。” (朱一新《无邪堂答问》卷3)
如《史记· 廉颇蔺相如列传》廉颇说:‚我为赵将, 有攻城野战之大功,而蔺相如徒以口舌为劳,而位 居我上‛。 王念孙《读书杂志· 史记第四》说:‚‘大’后人所 加,攻城野战之功,对下文徒以口舌为劳言之,而 其大自见,无庸更加‘大’字。‛ 而唐宋人著作中引用此段文字时,就没有‚大‛字。 王念孙从道理上,并通过丰富的例证,足以证明 ‚大‛字确为后人所加,当为衍文。

顾炎武《日知录》,现在看到的本子是经过
后人删改的。著名学者黄侃曾根据清朝雍正 年间的一个旧抄本进行核对,发现刻本因为 怕触犯清廷禁忌,而删改的地方不少,卷六 的‚素夷狄行乎夷狄‛、卷二十八的‚胡 眼‛,整条都被删去。
3、衍文
原稿本无而传写、刻印、排印误增的文字 称衍文,又称羡文、衍字。 如,《后汉书· 郑玄传》所载《戒子书》: “吾家旧贫,不为父母昆弟所容。去厮役之吏, 游学周、秦之都,往来幽、并、兖、豫之域。” 阮元在郑玄墓地看到金代刻《后汉大司农 郑公碑》,碑文无‚不‛字,后来陈鳣见到元 大 德本《后汉书》,‚不为父母昆弟所容‛句中 也

历史文献校勘学

历史文献校勘学

历史文献校勘学解题《说文》:“校,木囚也。

”《玉篇》:“勘,覆定也。

”通过比较复核以确定文献原貌。

功用为人们读书治学提供符合或接近原稿的错误最少的书面材料必要性不为父母昆弟所容。

《后汉书·郑玄传》【衍】孔安国献《尚书》《汉书·艺文志》【脱】则定正宗《苏魏公文集》【讹】七十四十【倒】郢人有遺燕相國書者夜書火不明因謂持燭者曰舉燭云而過書舉燭舉燭非書意也燕相受書而說之曰舉燭者尚明也尚明也者舉賢而任之燕相白王大說國以治治則治矣非書意也今世學者多似此類願陛下託臣以討賊興復之效,不效,則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靈;若無興德之言,則责攸之、祎、允等咎,以章其慢。

子夏之晉過衞有讀史記者曰晉師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己亥也夫己與三相近豕與亥相似至於晉而問之則曰晉師己亥涉河也辭多類非而是多類是而非是非之經不可不分此聖人之所慎也神農氏沒,黄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冝之。

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黄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

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

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方法[对校]以同书之祖本或别本对读,遇有不同之处,则注于其旁。

刘向《别录》所谓‘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怨家相对者’,即此法也[本校]本校法者,以本书前后互证,而抉摘其异同,则知其中之谬误。

……此法于未得祖本或别本以前,最宜用之。

[他校]凡其书有采自前人者,可以前人之书校之;有为后人所引用者,可以后人之书校之;其史料有为同时之书所并载者,可以同时之书校之[理校]段玉裁曰:“校书之难,非照本改字,不讹不漏之难,定其是非之难。

”所谓理校法也。

遇无古本可据,或数本互异,而无所适从之时,则须用此法。

原则1、选取善本为底本。

2、底本不误,他本误者,不出校记。

(个别不辩不明者例外)3、底本与他本不同,而不知孰正孰误时,当详列异文。

4、凡校改之处,务必说明校改的理由,绝不主观臆断而妄改。

浅析陈垣“校法四例

浅析陈垣“校法四例

《 释例》 前五卷列举错误诸 例 , 计行款误 例、 常字句误例 、 通 元代用语误例 、 元代名物误例 凡五大 类四十二 小类 , 、 一 二大 类 所说固属估计发 生错误的通则 , 后三类 中某些原则 也未尝 不可 推之于其他古籍尤其是史部 古籍 。第六卷校例则是讲如何校 勘 的原则 , 中“ 法四例” 即对 校、 其 校 , 本校、 他校 、 理校 四种校勘 方 法, 已被公认为校勘论著之所能及 , 即今后 的校勘工作 者也很 难 从根本上加以否定 并另起炉灶。 r
出古 籍校 勘 的 方 法 论体 系 , 富 了校 勘 学的 内容 。 丰
关键词 : 陈垣 ;校勘学释例》 “ 法四例” 《 ;校 中图 分类 号 : , C0 4 文 献 标识 码 : A 文章编号 : 7 21 (02 o o 1 0 1 3— 1 12 1 )9一 40— 2 6
万 二 干余 条 中“ 其 十之 一 以 为之 例 , 籀 而疏 释 之 ” 自谓 “ 于 此 , 可 得 一 代 语 言特 例 , 古 籍 窜乱 通 弊 , 并 比较 彭 叔 夏 之 《 苑 英 华 辨 文 证》 尚欲 更进一层 ” 卷 首 自序) , ( 。以此 15 99年 又把它 改名 为 《 勘 学 释例 》 印 。 校 重
文化万 象
浅 析 陈 Biblioteka “ 法 四例 校蔡 酷
( 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 , 山东 济南 20 0 ) 5 10
摘要 : 陈垣在《 校勘 学释例 》 中提 出“ 法四例 ” 将校 勘古 校 , 籍的方法归纳为对校 法、 本校 法、 校 法和 理校 法, 他 并对每 种方 法的 内涵 和具 体 操 作 方 法 作 了详 细 的 解 释 和 说 明 , 一 次 勾 勒 第

浅谈《古书疑义举例》的校勘方法

浅谈《古书疑义举例》的校勘方法

浅谈《古书疑义举例》的校勘方法作者:刘燕来源:《艺术科技》2016年第04期摘要:《古书疑义举例》是以群经、诸子为语料,综合研究古籍多种语言现象的训诂著作,同时也是清代校勘学的集大成之作。

本文通过分析其书中的校勘实例,将俞樾的校勘方法归纳为“上下文意考证法”“史料考证法”“用典考证法”“古义考证法”“古注考证法”“格律音韵考证法”“书写体例考证法”七种方法。

关键词:《古书疑义举例》;校勘方法晚清著名学者、经学家、古文字学家俞樾先生一生著作多部经典,在训诂学、校勘学、经学乃至通俗文学方面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他的代表作有《诸子平议》《群经平议》《古书疑义举例》等,其中《古书疑义举例》(以下简称《举例》)则是其集大成之作。

著名学者章太炎先生曾评价此书道:“尽天下之方,视《经传释词》,益恢郭矣!”近年来,对俞樾先生的学术思想进行整体研究的学者很多,而对其专书进行校勘方面的学术研究乏陈可数。

本文试分析《举例》一书中的校勘实例来总结归纳俞樾的校勘方法。

校勘是用同一本书的不同版本和有关资料加以比较,考订文字的异同,目的在于确定原文的真相。

黎千驹教授指出:“古书在不断流传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版本,在这些不同的版本中,因传写、抄录、刊行而难免出现一些讹字、异文、误漏、误增或因丝韦断绝竹简散乱而使文句颠倒错乱的现象,这就需要校勘之学,以复古书之旧。

”[1]王引之曾指出:“经典之字,往往形近而讹,仍之则义不可通,改之则怡然理顺。

”段玉裁在《经韵楼集·与诸同志论校书之难》里说道:“校勘定是非最难。

是非有二:底本之是非,曰立说之是非。

……何谓底本?著书者稿本也。

何谓立说?著书者所言之义理也。

……不先正底本,则多诬古人;不断其立说之是非,则多误今人。

”指出了校勘的重要性,所以历代学者非常重视古文的校勘,其中清代学者取得的校勘成就最高。

而俞樾的《举例》则是清代校勘学的集大成之作。

但是目前学术界对校勘方法还没有一个系统而权威的认识,只是大体赞同陈垣先生在其《校勘学释例》所提出的“本校法”“对校法”“他校法”“理校法”四种方法。

第四章 古典文献的校勘(新)

第四章  古典文献的校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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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献发生错误的类型
衍文也有衍出一句以至数句的,如《史记·司马相如列 传》:“杨雄以为靡丽之赋,劝百风一,犹驰骋郑卫之 声,曲终而奏雅,不已亏乎?”宋·王应麟《困学纪 闻·考史》指出其为后人取《汉书·司马相如传》赞语, 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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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献发生错误的类型
4、“倒”及倒文的类型。 倒指原稿文字并无讹误、衍、脱等,只是在流传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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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
汉成帝时,刘向父子支持完成的对宫廷藏书的整理中, 搜集众本,比较异同,整理错简,判断正误,这些校勘 所必须的程序和内容,都已经具备并确定下来,具有开 创校勘规程的意义。
两汉古文经学家多精通语言文字,不见长于著述,在校 勘方面也有所作为。如郑玄等经学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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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材料文字异同。《国语·鲁语下》:“昔正考父校商之名 颂十二篇,以《那》为首。” 徐铉《说文》新附:“勘,校也。”勘亦作刊。《广雅》刊 训定。《玉篇》:“刊,削也,定也,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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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
“校勘”一词大约产生于六朝时期,从早期使用情况看, 虽大体限于文字记载,但最初并不专指比较、审定书籍 的异文,而往往指审核记载、评定其是否与事实或制度 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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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献发生错误的类型
1、“讹”及造成文献讹误的原因。 讹也称误,为文献中最常见的错误现象。《吕氏春
秋·察传》: 子夏之晋,过卫,有读史记者曰:“晋师三豕涉河。”
子夏曰:“非也,是己亥也。夫‘己’与‘三’相近, ‘豕’与‘亥’相似。”至于晋而问之,则曰“晋师己 亥涉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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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校勘与校勘学
二、校勘学的发展历史 先秦时期已经出现了对典籍文献的校勘,《国语·鲁语

陈垣 校勘学释例

陈垣 校勘学释例

陈垣校勘学释例
陈垣是中国古代文献学家,也是校勘学的开创者之一。

他通过对古代文献的细致研究和比较,整理出多部重要的经典文献,并进行校勘,以确保其准确性和真实性。

以下是陈垣校勘学的一个例子:
陈垣曾对《礼记》进行过校勘工作。

《礼记》是一部记载古代礼仪制度的经典著作,包括了多个篇目和章节。

由于文化演变和手抄文献的错误复制,不同版本的《礼记》之间存在着一些差异和错误。

陈垣通过对各个版本的《礼记》进行比较,准确定位并修正了其中的一些错误。

他注意到不同版本中存在着篇章顺序的错位、文字重复或缺失等问题。

他查阅了不同版本的手抄文献,并与古代注释家所著的注释进行对比,以找出最准确的篇章顺序和文字。

陈垣还参考了其他古代文献和典籍,从多个角度进行比对,以消除可能的误导和误解。

通过陈垣的努力,他修订了《礼记》的篇章顺序、删除了重复文段,并在注释中加入了一些必要的解释和补充说明,使得这部经典著作的内容更加准确和完整。

陈垣的校勘工作不仅提高了古代经典文献的可信度,也为后世学者的研究提供了基础和参考,成为中国学术史上的重要贡献。

题跋探索校勘学的奥秘

题跋探索校勘学的奥秘

题跋探索校勘学的奥秘分享2022-01-15 23:25·中国画讲堂上海博物馆书画部凌利中新著《王原祁题画手稿笺释》(上海古籍出版社)梳理、笺释了新发现的上博珍藏王原祁的亲笔题画手稿。

文人画家留在画作上的题跋包含与美术史和文化史研究相关的大量信息,正引起学者们越来越多的关注。

古代画家的题画底稿大多不存,因此,最近重新发现的王原祁题画手稿弥足珍贵。

它们不仅是研究王原祁绘画理论和创作过程的重要史料,也为麓台题画稿的传世刻本提供了校勘的可能性。

文人画家留在画作上的题跋包含与美术史和文化史研究相关的大量信息,正引起学者们越来越多的关注。

古代画家的题画底稿大多不存,因此,最近重新发现的王原祁题画手稿弥足珍贵。

它们不仅是研究王原祁绘画理论和创作过程的重要史料,也为麓台题画稿的传世刻本提供了校勘的可能性。

由于使用稿本校勘的情形颇为复杂,笔者藉凌利中先生的《王原祁题画手稿笺释》付梓之际,罗列几种稿本校勘的实例并作讨论,或可为使用稿本校勘提供一些参考,并期抛砖引玉之效。

1931年陈垣先生在校勘清末沈氏刊刻之《元典章》后写了《校勘学释例》并提出“校法四例”,即对校法、本校法、他校法和理校法。

迄今为止它们仍是古籍校勘的圭臬。

我们知道,由于时间久远和历史上的认知问题,明代中期以前的稿本传至今天的可谓罕若星凤,在校勘诸如《元典章》这样的古籍时,能够有元代的刻本或抄本作为对校本已十分难得,故《校勘学释例》中并未论及如何利用稿本进行校勘。

明中期之后稿本逐渐受到学者和收藏家的重视,清代稿本的存世量更是远超前朝。

因此,在校勘明清人的著作时,稿本的使用成为必须考虑的选项。

然则稿本的生成和传世情况十分复杂,分类方法亦见仁见智。

若以稿本生成的时间顺序来划分,可以分为初稿、修改稿和定稿三种(陈先行《稿本简述》),而诸如手稿和誊清稿等可以根据其属性归入上面三种划分之中。

由于稿本生成的复杂性,同一部书可能有不同性质的稿本存世。

从理论上讲,刊刻时用的底本应该是定稿,但现实中往往并非如此。

致误原因的分析和校勘通例的归纳

致误原因的分析和校勘通例的归纳

第五章致误原因的分析和校勘通例的归纳分析致误原因、使用校勘通例,是区别校勘的考证与其他考证、衡量是否遵循校勘原则的重要方法。

一、分析致误原因、归纳校勘通例,是校勘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识致误原因、归纳校勘通例的过程,也就是校勘学理论从萌生到逐渐成熟的过程。

*从校勘实践来看,不成功的校勘在很大程度上缘于对异文、错误本身缺少具体的分析、解释,不能很好地把握校勘解决的是流传过程中出现的错误这一宗旨。

*校勘通例,虽然是从实践中得出的规律性的东西,却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规律,而是有条件的、具体的,是对某种具体条件下出现的某类错误的情形所做的归纳,每一条都是具体条件下产生的现象。

校勘的准则是:根据所校书所属时代的实际情况,字形、语音、语言习惯等等,来找出最符合原貌的文字。

要关心的是当时具体的字形、字义、语音、作者的思想、表达上的习惯等等。

*不是替作者改文章*不是著作内容正误真伪的考订*不是正字法意义上的订正*不是为传播中便读的需要对古籍进行的加工——而是:力求与原稿文字一致。

分析致误原因,要注意三点:1)校勘原则:存真复原2)历史观念:何时之书、何人所作、所见版本的时代,是具体分析某一部书、某一版本的错误的前提。

3)具体性:校勘中遇到的问题都是具体的,对文字形式发生影响、造成错误的因素也各不相同,具体分析所处理问题的具体致误原因,也是避免武断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完整地论证一个异文的正误时,要做到:版本依据知识理由校勘通例(致误原因)三者一致,才是避免主观臆断的坚实保证。

*不能用分析致误原因代替其他考证所谓致误原因、校勘通例,或云“误例“,不过是一些容易致误的路子,可以帮助解释某字何以讹变为某字,而不能够证明某字一定是、或必须改为某字。

其他书中的同类误例可以为分析提供帮助,但也不能证明必然如此(提供的是可能性,而不是必然性)。

二、疑误和异文疑误和异文是就古籍中存在的错误和问题的形式而言的。

*异文:不同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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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卷第4期2008年11月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ofWuyiUniversity(SocialSciencesEdition)VoLl0No.4Nov.。

2008浅探《校勘学释例》张子侠,田亚琼(安徽大学历史系,安徽合肥230026)摘要:陈垣《0-勘学释例》对古籍校勘规律、方法进行了详细而集中的总结,较全面地汇结出沈刺《元典章>的误文并分析了误例,概括出校《元典章》的方法一校法四例f书中对不校例、不同例也做了分析。

此外,该书简体横排标点的实践,顺应了历史潮流,促进了古籍整理的发展。

关键词:陈垣;《校勘学释例》,误例l枝法四例中图分类号:G257.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151312008l04—0038—04《校勘学释例》(以下简称《释例》)是陈垣在校勘沈刻本《元典章》的基础上,参考前人校勘经验,对校勘理论和方法的系统总结。

《元典章》是元代前期法令文书的汇编,是研究元史特别是元代法制史的基本史料。

民国时期,陈垣以元代刊本及诸本校补沈刻本《元典章》,得沈本错讹12000余条,后仿照王念孙《淮南内篇》之例,抽出1000余条编成《元典章校补释例》六卷,将产生错误的原因归纳为五大类、四十二小类,并总结出“校法四例”。

该书1931年出版,胡适为之作序。

到1959年再版时,改名为《校勘学释例》。

这是第一次对我国历史上传统的校勘方法作科学和系统的总结,对校勘工作和校勘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其总结的校法被公认是行之有效的校勘方法。

下面主要从误例、校法及“校法四例”等方面来探析陈垣的《校勘学释例》。

一、关于误例问题《释例》举出的误例,大多是具有代表性的、容易致误的范例,可以帮助解释文字错讹的原因。

书中所列误例具有数量多、交叉性强、布局系统而又层次分明的特点。

(一)选用误例数量多《释例》列举误例多至千条,这些都是从《元典章校补》指出的12000多条误文中精选出来的。

《户部》举误例约237个,误例列举较集中之处是第二十三类“不谙元时简笔字而误”例。

《新集·户部》举误例约29个。

《刑部》列举误例约218个,其中这种误例出现相对较多的是第二十九类“不谙元时用语而误”例。

《新集·刑部》列举误例约70个。

《吏部》列举误例约185个,而误例列举相对较多同样属于第二十三类“不谙元时简笔字而误”例。

《新集·吏部》列举误例约12个。

《礼部》列举误例约67个,而误例列举相对较多的也是“不诸元时简笔字而误”例。

《新集·吏部》列举误例约5个。

《兵部》列举误例约150个,误例列举相对较多的是第二十九类“不谙元时用语而误”例。

《新集·兵部》列举误例约17个。

《目录》部分列举误例约14个,列举误例相对较多的地方是三十四类“不诸元时年代而误”例。

《工部》列举误例约27个,列举误例相对较多的是第二十类s妄添三例。

《台纲》列举误例约25个,列举误例相对较多的为第二十九类“不谙元时用语而误”例。

《圣政》列举误例约18个,列举误例相对较多的地方同样是第二十九类“不谙元时用语而误”例。

其他的人纲目、新目、“诏令”等也都列有误例。

可见《释例》中列举的误例是非常多的,其中CP部》、《:吏部》、《刑部》、《兵部》这几个部分列举的误例最多。

(二)所列举误例的所在区域交叉性强,并且有时相对集中出现《释例》所举误例的类别里并非只有一类误例,而常常是几类误例相互交叉出现。

如第四类“误连收稿日期:2008一07一04导师简介:张子侠(1960一).男。

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史学理论、历史文献学及史学史研究。

第10卷第4期张子侠,田亚琼:浅探《校勘学释例'·39·上文例”。

所列举的误例有《吏部》误例:《吏部四》“求仕不许赴都”I有《户部》误例:《户部六》“添工墨钞”l有《兵部》误例:《兵部一》“札撒逃走军官军人”;有《刑部》误例:《刑部一》“民官公罪许罚赎”。

可见其误例不是单一出现在某个类别中,而是常常按自然方式交互列举的。

在有些类别中,既是这种误例出现的集中区域,也是那种误例出现的集中区域。

如在第二十三类“不谙元时简笔字而误”例,《户部》的误例在此相对集中出现,列举误例共计约24个;《吏部》的误例在此相对集中出现,列举误例约23个;《礼部》的误例在此也相对集中出现,列举误例约9个。

再如第二十九类“不谙元时用语而误”例,《新集·刑部》的误例在此相对集中出现,列举误例约13个I《兵部》的误例在此也相对集中出现,列举误例约24个I《台纲》的误例也在此相x,t集中出现,列举误例约8个I《圣政》的误例也在此相对集中出现,约4-t".可见,其中的误例常相对集中出现于某个类别中。

这表明陈垣对误例的选用人工处理较少,比较全面且真实的再现出沈刻本的错误原貌l也可反衬出沈刻本错误的一些特点,如在简笔字方面不细心研究字形、对元代的某些特殊用语缺乏仔细勘琢等。

(三)布局系统而又层次分明《释例》不仅对误例的选用精审,而且在布局方面系统而又层次分明。

陈垣将校勘所得的误例,归纳为六个部分。

一是行款误例I二是通常字句误例I三是元代用字误例;四是元代用语误侧l五是元代名物误例。

最后一卷主要是对误例的校勘方法进行总结,并指出他在校勘时对一些特殊事项的处理方式,如指出元本借用字不校例、元本通用字不校例等。

每部分又列有细目.凡50目,层次分明。

如在第一部分:行款误例。

这部分又细分为11细目,一是有目无书、有书无目例I二是条目讹为子目例l三是非目录误为目录例I四是误连上文例,五是错简例,六是阙文例#七是字体残阙径行删去例l八是空字误连及不应空字例I九是正文讹为小注小注、讹为正文例I十是抬头遗迹改革未尽例·十一是表格误例。

每一目下又根据实际列举误例。

如第一细目:有目无书、有书无目例。

先是分析产生有目无书和有书无目错误的原因。

陈垣认为“有目无书,有为沈刻所独阙者,可以他本补之I有为元刻所本无者,则是编纂时未经纂入,具见校补札记,字从略。

至于有书无目,则大抵由编纂时未将目录加入,故沈刻目阙者元刻亦阙,唯‘新集·礼部’,各本有祭祀社稷体例门,汲古阁藏本独无之,疑有阙页,非元刻本无也,盖按目排订,无目者自易漏-iT矣。

”然后举误例说明。

如“户五”(<户都卷之五>).“远年买田告称卑幼收赎”、“户七”(‘户部卷之七>)“多支官钱体覆不实断罚”等皆有目无书。

可见其布局系统又层次分明,一点也不显得乱。

所以,陈垣之例可与王念孙校《淮南内篇》所举各例媲美,只是王念孙校汉以前书,故必以文字、音韵、训诂通之。

陈垣校勘《元典章》。

特别注意元代语言、文字、语法、名物、制度的特点,这样既x,t前人校勘方法有继承,又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体现出他实事求是的科学研究精神。

二、关于校勘特点正是由于这种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使陈垣在校勘工作上取得超越前人的成就。

具体可从下述四方面来看。

(一)注重版本的选择陈垣依据故宫所藏元代刻本来校勘沈刻本<元典章》。

他在《励耘书屋丛刻·元典章校补十卷》中说z“(民国)十四年四月十七日.清室善后委员会在斋宫发见元刻本元典章.有汲古主人毛晋私印,即四库提要所谓内府藏本是也。

”胡适也非常重视版本。

他在《元典章校补释例序》中说。

“证实之法,最可靠的是根据最初底本,其次是最古传本,其次是最古引用本文的书。

”《元典章》元刻本时间早,错误相对较少,较多保存原书的面目。

通过版本对校,较容易发现错讹,也是最稳当的。

列举的“误例”是已经证实了的误例,最有说服力。

(二)从校勘的结果总结“误例”陈垣不是用“误例”校书,他的“误例”是用来辅助解释已经校改的谬误的。

他先搜集到最古本,就找到的改正凭证,然后推理分析导致今本错误的原因,作为“误例”的四十二条。

因而列举的例都是已经证实了的通例,是校勘后整理与总结的成果,不是校勘前就假定的依据。

这种科学方法也是他自己在实践中刨出来的。

(三)从实践中总结校勘方法他对自己的校勘方法总结为四种,认为此外别无用其他“误例”来校书的方法。

他在《励耘书屋丛刻·元典章校补十卷》中讲:“白五月十九日始,·40·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至八月五日止,故宫一部校毕,继而以诸本互校。

知元本误处经诸家校改,时有异同。

欲求一是,往往因一名之细,一字之微,反复参稽,竟至累日间有不能决者。

则姑仍其旧,计沈刻与诸本不同之点,约有数端。

”可见,他先用最古刻本X,J-较,标出了所有的异文,然后又用自己掌握的其他本子互校,广求证据,定其是非,给后人一个最接近于祖本的定本。

我国以前的文献学家多注重于实际的校勘工作,而很少总结校勘理论,陈垣主动肩负这个历史使命,为校勘学理论发展作出贡献。

(四)开辟了校勘工作新路陈垣指明这些“误例”只是用来指“一代语言特例”,并无古籍窜乱通弊。

因为他校勘的书具有特殊的时代特征,因而校勘时需要有特殊的知识背景,与以往其他文献学家校勘经典古籍是不同的,不过这也开辟了校勘-r作的一条新路。

三、关于校勘方法问题陈垣在校勘方面最大贡献是对校勘方法的总结,他提出的“校勘四例”,就是人们所说的“校勘四法”。

倪其心在《校勘学大纲》中说t“陈垣《校勘学释例》糟六《校法四例》概括了他校勘《元典章》所用的四种校勘方法。

”白兆麟在《校勘训诂论丛》中讲s“尤其《校勘学释例》,……这部著作已经初步建立了校勘学的理论体系。

”白兆麟讲的校勘学理论体系主要指陈垣的“校法四例”。

叶德辉在《藏书十约》论“校勘”云:“书不校勘,不如不读。

……今试言其法:日死校,日活校。

”“死校”、“活校”的名称不能概括校法的特点。

梁启超对清儒校勘方法的总结比叶德辉有进展,但也多是具体描述,分类不合自然之理。

是陈垣第一个明确而系统地归纳了四种校勘方法。

一为对校法。

陈垣把它放在四种校勘方法的首位。

即以同书之祖本或别本对读,遇不同之处,则注于其旁。

刘向0111录》所谓“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冤家相对者”,用的就是对校法。

陈垣认为此法最简便、稳当,纯属机械法。

程千帆、徐有富也认为此法最基本,故他们在《校雠广义》中讲:“对校,或称为底本的校勘,乃是校勘工作的基本方法。

”此法的主旨在校异同,不校是非,故其短处在不负责任,虽祖本或别本有讹,亦照式录之,而其长处则在不参己见,得此本,可知祖本或别本之本来面目。

程、徐二人认为对较法的长处有两点:一是易于发现古书中的错误,二是基于可以找到改正错误的依据。

陈垣认为:“故凡校一书,必须先用对校法,然后再用其他校法。

”可见陈垣的“校法四例”把对较法放在校勘书籍的首位,正是基于对对校法在校勘工作中的作用与特性的深刻认识而作出的选择,是符合校勘实际的。

白兆麟在《校勘训诂论丛》中也予以肯定,他说:“在陈氏看来,对校法在整个校勘方法体系中是前提,是基础,是核心,其余三法不过使其校勘建筑更加完善,使其校勘内核更加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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