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1. 背景艺术教育是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可以帮助学生发展创造力、创新能力和审美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了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各级教育部门已经开始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本方案旨在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实施方案。
2. 目的和意义中小学艺术教育,作为一种涵盖多种艺术学科的教育领域,其目的是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艺术素养、审美意识和创造性思维,提高学生的美育水平和人文素质。
因此,对中小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测评,可以增强学生的艺术素养,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欣赏和创造美,使中小学生在人文领域中具有更高的素质和竞争力。
3. 测评内容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内容应包含以下四个方面:3.1 素描技能素描技能是衡量学生美术基本功的重要内容,该项内容主要考查学生的人物、动物、风景等各类基本素描技法。
3.2 颜色运用颜色运用是评价学生创作水平的关键因素之一,该项内容主要考查学生的色彩搭配和运用等方面。
3.3 音乐演奏音乐演奏是音乐教育中的重要部分,该项内容主要考查学生音乐表演中的演奏技巧和音乐表达能力。
3.4 舞蹈表演舞蹈表演是舞蹈教育中重要的方面,该项内容主要考查学生舞蹈基础和舞蹈艺术表现力。
4. 测评方式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方式可以分为两种类型:4.1 样本测评样本测评即抽取少量学校和学生进行测评,通过测评结果来判断全国中小学生的艺术素质。
这种方式适用于全国性或地区性测评。
4.2 全员测评全员测评即对全国中小学生进行测评,通过数据分析、评价和比较等方式,从宏观层面反映学生的艺术素质。
这种方式适用于学校、区域性和考试等测评。
5. 测评标准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需要制定测评标准,确保每个参与测评的学生可以得到公正、科学的评价。
同时,测量标准应该与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以确保学校和学生实际受益。
6. 实施步骤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的实施需要严格的流程和步骤,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实施方案

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学生的综合素养评价已经成为教育领域的热点话题。
艺术素养作为综合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学生艺术素养的测评实施方案成为当前教育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目的。
本文档的目的在于制定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实施方案,旨在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艺术素养水平,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学生艺术素养的全面发展。
三、实施方案。
1. 设立艺术素养测评指标体系。
艺术素养测评指标体系应包括艺术表现力、审美能力、创造力等多个方面的指标,具体包括学生的艺术作品、艺术表现、艺术活动参与等方面的评价内容。
通过科学、全面的指标体系,能够客观地评价学生的艺术素养水平,为学校提供参考依据。
2. 开展多样化的艺术教育活动。
学校应加强艺术教育,开展多样化的艺术教育活动,包括美术、音乐、舞蹈、戏剧等各种形式的艺术活动。
通过丰富多彩的艺术教育活动,激发学生的艺术创造力,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水平。
3. 引入多元化的评价方式。
除了传统的书面考试外,学校还应引入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如实践表演、作品展示、艺术活动参与等形式。
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方式,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艺术素养水平,避免单一评价方式带来的片面性和局限性。
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应加强艺术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艺术素养水平和教学能力。
只有教师具备了良好的艺术素养和教学水平,才能更好地引导学生,推动学生艺术素养的全面发展。
四、总结。
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实施方案的制定,是当前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科学、全面的艺术素养测评实施方案,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艺术素养的全面发展,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科学依据,推动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希望各学校能够认真贯彻实施本方案,为学生的艺术素养提供更好的保障。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6.12•【字号】渝教体卫艺[2008]19号•【施行日期】2008.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2008〕19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委属中小学,西师大附中,市教科院: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的总体要求和市主要领导关于抓好学校音乐、美术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现就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教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各学校遵照执行。
一、切实加强学校音乐、美术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充分重视学校音乐、美术教育教学工作,落实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要切实保障和加强学校音乐、美术教育教学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开齐、开足音乐和美术课程,义务教育阶段1-2年级每周开设音乐、美术课各2课时,3-7年级以每两周计,一周安排2课时音乐(美术)课,另一周安排1课时音乐(美术)课和1课时美术(音乐)活动课(轮流安排),8-9年级每周各安排1课时音乐科、美术课,普通高中一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音乐课,二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美术课,重庆市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等具备条件的学校,可增开1课时艺术活动课。
在音乐学科教学中,要根据学校教育特点和学生特点,结合我市实际,加强革命传统教育,传唱以市推荐的一批歌曲为核心的爱国主义教育经典歌曲;要针对学校音乐、美术教育教学工作在学校学科教学中相对薄弱的状况,加强过程指导;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应加强对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适时组织开展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市将进一步完善重庆市教委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委员会,继续开展并巩固和完善重庆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建设一批艺术教育基地。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通过建立并实施符合审美教育要求的中小学生艺术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促使全区各校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全面提高艺术课程的教育质量与学生艺术素养。
二、测评依据测评依据是《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办法》及所附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及所附的《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等文件。
三、测评目的(一)了解和衡量学生艺术素质的个体水平,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特长发展。
(二)了解学校艺术课程实施及课堂教学状况,以及影响学校艺术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
(三)了解区域性中小学生艺术素质的总体水平以及不同地区的差异情况。
(四)落实教育部关于将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及教育现代化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并将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以及逐步作为学生中考和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的相关要求。
四、测评内容(一)学习品质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由教师在艺术课堂教学情况,主要运用表现性评定、课堂观察等形式性评价方式,采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定相结合,把学生平时的课堂表现,艺术活动记录,特长潜能等做全面客观公正的评定。
(二)音乐欣赏能力1、能听辨歌唱中不同类型的人声音色,说出常见的演唱形式。
2、认识常见的中国名族乐器和西洋乐器,并能听辨其音色。
3、能听辨和感知音乐中出现的速度、音色、节奏、旋律等变化和特点。
4、能听辨音乐情绪的不同特点,并作简要描述。
5、能感知音乐主题,区分音乐基本段落。
6、了解有代表性的中国民间音乐、中国戏曲及曲艺音乐等,聆听后能说出曲名或类型。
(三)音乐表现能力1、能够随琴声或书本试唱简单的乐谱,具有初步的识谱能力。
2、能用正确的姿势和呼吸方法唱歌,具有良好的唱歌习惯。
3、能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的演唱,每学年能背唱歌曲2-6首。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的意见-渝教体卫艺[201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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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的意见正文:----------------------------------------------------------------------------------------------------------------------------------------------------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的意见(渝教体卫艺〔2012〕32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市教科院、市教育评估院、市教育考试院、市技装中心、委直属中小学: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全面普及中小学(含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艺术教育,全面提高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我市学校艺术教育大繁荣大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中小学艺术教育摆在学校教育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以人为本、全面育人”的教育理念,遵循“创新发展、特色发展、高效发展”的工作方针,注重普及、形成特色、打造精品,积极构建学校、社区、社会互联互通,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的艺术教育格局,努力开创全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的新局面,推进全市学校艺术教育不断发展,为培养造就一大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一)积极构建学校艺术教育完备体系。
力争到“十二五”末,初步构建起以学校课程体系完整、管理制度健全、设施设备完备、学生全员参与为显著特征的惠及全体、丰富优质、体系完善、持续发展的学校艺术教育。
(二)着力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广泛普及。
将艺术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学生,使所有中小学都具有满足学校艺术教育需要的师资队伍、艺术功能室及相应设施设备,学校艺术课程开课率达100%,使每一个学生参与学校艺术活动,并培养他们养成一定的艺术兴趣、爱好,掌握一项艺术特长。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我市学校美育工作加快发展,建立健全学校美育工作评价制度,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XX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艺术教育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了解掌握学生艺术素养发展整体状况,切实改进美育教学,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推动新时代我市教育综合改调全面深化,不断提升学生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切实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测评对象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全体学生。
三、测评原则(一)导向性原则。
通过测评促进教育行政部门配齐配足艺术师资,完善艺术教育保障条件。
促进学校开齐开足上好艺术课程,促进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行为,促进学生提高审美素养和发展艺术特长。
重点引导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美育协同机制,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建设“三位一体”的美育融合机制,家长、学校、教育部门“多元立体”的美育评价机制。
(二)全面性原则。
坚持面向人人,针对不同阶段学生艺术成长和艺术素质的形成状况进行测评。
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美育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美育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
重点要解决基础教育阶段美育存在的突出问题,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让每个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三)科学性原则。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5]5号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了解掌握学生艺术素养发展状况,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覆盖到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
第四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见附表)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
基础指标是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学业指标是中小学生通过校内学习,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达到的目标;发展指标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
第五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形式呈现,基础指标40分;学业指标50分;发展指标20分,其中加分项目10分。
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成绩评定,同时参考教师评语、学生互评、自我评价等。
学校可分年级段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应及时汇总、整理、存档、上报。
第七条学校要如实记录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纳入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艺术是人类灵魂的窗口,中小学生的艺术素质对其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因此,为了更好地了解学生的艺术素养水平,对中小学生进行艺术测评,对学生自我认识和综合素质的提升有很大的帮助。
二、目标通过艺术素质测评,全面了解中小学生艺术素养水平,为学生提供科学化的教育,培养学生的审美意识和艺术能力,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为国家培养有良好的艺术素养的人才。
三、工作实施方案1.策划阶段(1)确定测评类型:包括绘画、音乐、舞蹈等。
(2)制定测评目标和要求:对于每种类型的测评,制定具体的测试目标和要求。
(3)确定测评方式:包括考试、作品展示、现场表演等。
2.实施阶段(1)广泛宣传和动员: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如学校网站,年级会,社团活动)宣传艺术素质测评的重要性和任务安排,动员学生和老师参与。
(2)学生报名:通过学生处和班主任宣传,让有兴趣的学生自愿报名参与测评。
(3)实施测评:根据测评目标和要求,选择相应的方式实施测评,如绘画测评可以直接要求学生现场画一幅作品,舞蹈测评可通过现场表演进行。
(4)评分、评级:设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对作品进行评分、评级,确定学生成绩和排名。
同时,可以给出学生具体的评价意见,以便学生针对不足之处进行进一步提高。
3.总结阶段(1)公布成绩:在班级、年级范围内公布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
(2)反馈和展示:通过学校艺术节等形式,对测评活动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作品进行反馈和展示,激发学生的艺术创造力和兴趣。
(3)总结经验:对于本次艺术素质测评活动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进行总结,为下一次的活动积累经验。
四、总结通过一次次的艺术素质测评,学校可以更好地开发学生的潜能和创造力,促进学生成为有良好艺术素养的人才,实现学校和国家长远发展目标。
五、实施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 制定测评目标和要求:制定良好的测评目标和要求是测评活动顺利开展的关键。
测评目标和要求的设定需要注意的是,必须符合学生的发展水平,同时需要考虑到测评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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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建立和完善符合审美教育要求的中小学艺术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促进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艺术教育保障,提高学校艺术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测评依据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5〕5号等文件;2011年颁布的全国普通中小学义务教育音乐、美术课程标准和2013年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
三、测评目的
(一了解和衡量学生艺术素质的个体水平,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特长发展。
(二了解学校艺术课程实施及课堂教学状况,以及影响学校艺术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
(三了解区域性中小学生艺术素质的总体水平以及不同地区的差异情况。
(四落实教育部关于将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及教育现代化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并将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以及逐步作为学生中考和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的相关要求。
四、测评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测评工作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学校艺术教育的基本规律,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通过测评促进教育行政部门配齐配足艺术教师,促进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艺术课程,促进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学行为,促进中小学完善艺术教育保障条件,促进学生发展艺术特长和提高学生审美素养。
(二发展性原则。
测评工作既关注学生艺术素质水平,也关注艺术课程的开设、教学和管理;既关注艺术教育器材、设备和场地建设,也关注教师配备、教学理念和评价机制,全面分析艺术教育成果、条件、师资等方面的关系。
通过素质测评和分析为各地区和学校艺术教育提供建议,达到改进教学管理,优化教学方法、促进学生发展的目的。
(三整合性原则。
测评工作纳入学校全局工作安排,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等相关工作阶段、环节有机进行。
(四操作性原则。
遵循“简便易行、客观公正、逐步深化”的基本思路,避免繁琐和形式化的测评方式方法,测评指标、测评内容和测评方式具有可操作性,保证测评的信度和效度。
五、测评内容
主要测试中小学音乐、美术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艺术欣赏及艺术表现能力;测评结果按教育部下发的指标体系呈现。
六、测评组织
学校主导、区县统筹、市级抽测。
学校以艺术学科教师为主体具体组织实施测评工作;区县教委统筹制定测评实施方案,组建测评专家指导队伍,组织实施测评工作专项基础培训,组织、指导学校开展测评工作,结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开展抽测;市教委负责制定市级抽测总体方案、对区县组织实施情况进行市级抽查,开展测评业务指导和骨干培训。
七、测评方式
(一学校测评。
1、测评内容:
(1学习性测评。
主要按照教育部“基础指标”要求,对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音乐、
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的出勤率、参与度和学习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和各类艺术活动的表现进行过程性评价。
对应教育部颁发的“基础指标”。
(2学科性测评。
主要通过学期、学年学科性考试考查考核,了解学生理解和掌握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知识以及掌握和运用基本技能的情况,了解通过艺术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知识的学习后相关的艺术欣赏和表现能力的发展水平。
对应教育部颁发的“学业指标”。
(3发展性测评。
主要通过学生自主参加校外艺术学习、参与艺术实践的情况(主要指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和展览等和在学校现场测评(包括校级艺术活动中展现的某一艺术项目的特长(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绘画、书法等以及参加区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学生艺术比赛(展演活动获奖情况,了解学生的艺术特长和优势。
对应教育部颁发的“发展指标”。
2、测评对象:全体学生。
义务教育四年级、六年级、九年级和高中一、二年级学生测评按上述内容进行,结果按教育部指标体系全面呈现;其余年级按教育部指标体系写实性呈现。
(二区县抽测。
区县级抽测对象原则上为义务教育四年级(下期、六年级(上期、九年级(上期和高中一、二年级学生。
可结合教学质量检测进行。
(三市级抽测。
原则上以我委确定的实验区县为对象,每年选取义务教育四年级(下期、六年级(上期、九年级(上期各1—2所学校进行。
八、测评结果使用
(一学生个体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条件成熟后逐步纳入升学录取参考。
(二学生群体测评分析结果纳入区域艺术教育质量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