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Happy First, written on the morning of August 16, 2022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了解掌握学生艺术素养发展状况;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覆盖到全体学生..第三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第四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见附表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基础指标是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学业指标是中小学生通过校内学习;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达到的目标;发展指标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第五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形式呈现;基础指标40分;学业指标50分;发展指标20分;其中加分项目10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第六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成绩评定;同时参考教师评语、学生互评、自我评价等..学校可分年级段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应及时汇总、整理、存档、上报..第七条学校要如实记录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第八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纳入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附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第三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项目包括艺术课程、艺术活动、艺术教师、条件保障、特色发展以及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等..学校应在全面总结本校艺术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填写自评报表见附表..第四条自评报表由自评项目、自评内容、自评记录、自评得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构成;学校应根据自评项目内容如实填写..第五条自评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艺术课程30分;艺术活动20分;艺术教师20分;条件保障20分;特色发展10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10分加分项目..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第六条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自评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纳入校长考核内容;确保过程规范、结果真实;不弄虚作假..每年9月底前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报至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第七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结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当年10月至12月..公示期内社会对自评报告的意见和投诉;要及时收集、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第八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的指导和管理..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开展必要的督导检查..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省区、市市学校名称公章:联系电话:学校类别:□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完全中学;□职业高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教学班总数:小学个;初中个;高中个在校学生总数:小学人;初中人;高中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注:1.请对应自评项目和自评内容进行自评;并认真填写此表..2.学校可另附自评报告..3.此表一式两份;报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一份;学校存档一份..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管理机制;推进学校艺术教育规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全面总结本地中小学校含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编制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第三条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重点反映艺术课程建设、艺术教师配备、艺术教育管理、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重点项目推进;以及中小学实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制度等方面的情况..第四条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应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注重全面客观收集信息;根据数据和事实进行分析判断;总结成绩;提炼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的举措..第五条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0月底前将本县区、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报送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将本地州、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报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2底前底将本年度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报送教育部..第六条教育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研究、分析各省区、市报送的相关信息;编制并发布全国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小学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方案

小学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艺术教育深入实施,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艺术教育评价体系,促进艺术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艺术课程的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学生的艺术素质。
二、测评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三、测评对象1—6年级全体学生四、测评目的1. 了解和衡量学生艺术素质的个体水平,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展。
2.了解学校艺术课程实施及课堂教育教学状况,以及影响学校艺术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
3.落实教育部关于将艺术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及教育现代化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并将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
五、测评原则L导向性原则。
测评工作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学校艺术教育的基本规律,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通过测评促进学校配齐配足艺术教师(可采用外聘专业教师的方式),促进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艺术课程,促进艺术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学行为,促进学生发展艺术特长和提高学生艺术素质。
2.发展性原则。
测评工作既关注学生艺术素质水平,也关注艺术课程的开设、教学和管理;既关注艺术教育器材、设备和场地建设, 也关注教师配备、教学理念和评价机制,全面分析艺术教育成果、教学方法、促进学生发展的目的。
3.整合性原则。
测评工作纳入学校全局工作安排,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等相关工作阶段、环节有机进行Q4.操作性原则。
遵循“简便易行、客观公正、逐步深化”的基本思路,避免繁琐和形式化的测评方式方法,测评内容、指标及方式具有可操作性,保证测评的信度和效度。
六、测评内容测评内容包括基础性测评和发展性测评两个指标。
(一)学习基础性测评主要针对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的出勤率、参与度和学习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活动的表现进行过程性评价。
对应教育部颁发的“基础指标”。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5]5号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了解掌握学生艺术素养发展状况,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覆盖到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
第四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见附表)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
基础指标是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学业指标是中小学生通过校内学习,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达到的目标;发展指标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
第五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形式呈现,基础指标40分;学业指标50分;发展指标20分,其中加分项目10分。
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成绩评定,同时参考教师评语、学生互评、自我评价等。
学校可分年级段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应及时汇总、整理、存档、上报。
第七条学校要如实记录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纳入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

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篇一:(2014-11-06)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完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评价机制,推进学生艺术素质评价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第三条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艺术活动实践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
第四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覆盖到全体学生。
学校要如实记录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成绩。
小学生测评成绩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素质发展报告书;初中及以上学校学生测评成绩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指标和内容。
第五条中小学校可分年级段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应及时汇总、整理、存档、上报。
第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第七条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纳入本级教育督导评估体系。
第八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第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对认真开展测评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学校给予表彰。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及分值组合附件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及分值组合注:1.“接受艺术教育的课时及态度”指学生参加学校开设的音乐、美术、综合艺术以及艺术类校本课程的记录。
2.“参加艺术实践活动经历”指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和各类艺术活动的记录。
3.“艺术自学经历”指学生校外艺术学习的经历。
4.“音乐/美术基本能力”指学生通过艺术课程学习,掌握课程标准规定应会的基本能力。
5.“音乐/美术基础知识”指学生通过艺术课程学习,掌握课程标准规定应知的基础知识。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方案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方案一、测评目的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艺术素养水平,为学校及教师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有针对性地开展艺术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测评内容1. 舞蹈表演2. 乐器演奏3. 美术创作4. 戏剧表演5. 舞台设计6. 影视拍摄7. 创意手工三、测评方式1. 初选阶段: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选择最多两个艺术项目进行报名,学校组织初赛选拔。
2. 复选阶段:初选优秀学生进入复赛,进行现场实际表演或创作,并结合专业评委进行打分评定。
3. 决赛阶段:复选阶段脱颖而出的学生进入决赛,并进行最终比拼,决定最终排名。
四、测评标准1. 技能水平:学生在所选艺术项目中的表现能力、技巧运用等方面进行评定。
2. 创作能力:学生在创意性、艺术感悟和表现力等方面进行评定。
3. 知识储备:学生在艺术领域的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对艺术文化的了解等进行评定。
4. 综合素质:学生的纪律性、团队协作能力、自我管理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五、测评时间和地点学校将安排测评时间和地点,并提前通知所有参赛学生及家长。
六、测评结果公示学校将公示测评结果,并安排专业老师对学生进行个性化指导,提高学生的艺术技能和素质水平。
七、测评效果评估学校将对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进行定期评估,全面了解学生的成长情况,为下一步教育工作做好准备。
八、奖励机制学校将根据学生在艺术素质测评中的表现设置不同级别的奖励,包括优秀奖、一等奖、二等奖等,并给予相应的奖金、证书或奖品。
这既可以激励学生充分发挥个人潜能,也可以树立学生的典范榜样,鼓励更多学生积极参与艺术教育活动。
九、教育指导通过艺术素质测评,学校将重点关注学生在艺术领域的个性发展,积极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艺术教育指导。
学校将做好师生沟通,根据学生的特长和兴趣进行个性化教学,制定个性化的艺术教育发展规划。
十、家校合作学校将积极与家长沟通交流,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业发展和艺术发展。
通过家校合作,学校将加强对学生的艺术教育引导,帮助家长更好地了解学生在艺术领域的兴趣和特长,共同培养学生的艺术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方案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方案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精神,为扎实推进XX 县“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课题研究和“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县”工作,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特制订本方案。
一、测评保障1.组织领导。
为认真落实好“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县”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2 .艺术师资。
县教体局继续通过招聘特岗教师、定向招聘艺术教师等方式,按照艺术课程设置标准和教师编制规定,综合考虑各级各类学校师资配备情况,努力实现各学区内艺术师资满足教学需要并基本均衡,为各学校配齐专兼职艺术教师并逐年提高专职艺术教师比例。
3 .加强培训。
为做好“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县”工作,我局将按计划定期开展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研讨、培训活动,让艺术专干、学校领导和艺术教师理解并推进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工作;4 .经费保障。
为使“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县”工作取得实效,县教体局向财政申请专项经费推进“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县''和“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试验县”实验、研究工作。
二、测评计划1.试行阶段。
20XX年秋季,各学区、学校根据《XX县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方案》,制定学区、学校测评方案并按照方案认真做好测评试行工作;收集整理测评中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测评工作;5 .完善阶段。
20XX年根据测评情况,修订、完善《XX县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方案》,指导学区、学校不断总结、改进测评工作;6 .总结测评。
20XX年进一步总结、推行《XX县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方案》。
三、测评对象XX县中小学校全体学生四、测评标准建立县、区、校三级测评体系,一是由德卫艺股牵头,参照20XX 年《义务教育音乐新课程标准》和《义务教育美术新课程标准》制定XX县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方案;二是由县教研室牵头,根据《XX县中小学音乐素质测评细则》和《XX县中小学美术素质测评细则》分年级制定测评细则,三是由各学区牵头,学校具体负责,结合本学区、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可操作的测评标准和实施细则。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 [2015]5 号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了解掌握学生艺术素养发展状况,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覆盖到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
第四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见附表)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
基础指标是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学业指标是中小学生通过校内学习,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达到的目标;发展指标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
第五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形式呈现,基础指标40 分;发展指标 20 分,其中加分项目10 分。
90 分以上为优秀,60-74 分为合格,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分;学业指标 50 75-89 分为良好,第六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成绩评定,同时参考教师评语、学生互评、自我评价等。
学校可分年级段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应及时汇总、整理、存档、上报。
第七条学校要如实记录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纳入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内容分值1.课程学习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的出勤25 率、参与度和学习任务完成情况基础指标2.课外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15 社团和各类艺术活动的表现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内容分值3.基础知识理解和掌握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标25 准要求的基础知识的情况学业指标掌握和运用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标4.基本技能准要求的基本技能的情况自主参加校外艺术学习、参与艺术实践的情况(主要指参与社区、乡村文5.校外学习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发展指标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和展览等)在学校现场测评中展现的某一艺术6.艺术特长项目的特长(包括声乐、器乐、舞蹈、(加分项)戏剧、戏曲、绘画、书法等)25 10 10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中小学生艺术测评检测实施方案

***学校
2023年中小学生艺术测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认真落实教育局相关精神。
特制定我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注:测评人员为各班音乐、美术教师,九年级测评人员为班主任教师)
三、测评内容
结合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及现行中小音乐、美术教材内容,涵盖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发展指标、三大模块,包括课程学习(25分)、开外学习(15分)、基础知识(25分)、基本技能(25分)、校外学习(10分)、艺术特长(加分项,10分)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四、时间安排:
1、2023年12月19日起组织测评;
2、各班测试员在12月29日将最终测试成绩上交教导处。
五、其他事项
1、各班在测评前期,应针对方案项目对学生进行训练,力
—1 —
求学生的能力有较大提高。
2、各班音乐与美术老师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每一个学生进行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评价。
***学校
2024年12月19日—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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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
知
教体艺[2015]5号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了解掌握学生艺术素养发展状况,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覆盖到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应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
第四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见附表)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
基础指标是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学业指标是中小学生通过校内学习,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达到的目标;发展指标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
第五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形式呈现,基础指标40分;学业指标50分;发展指标20分,其中加分项目10分。
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成绩评定,同时参考教师评语、学生互评、自我评价等。
学校可分年级段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应及时汇总、整理、存档、上报。
第七条学校要如实记录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艺术素质纳入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
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项目包括艺术课程、艺术活动、艺术教师、条件保障、特色发展以及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等。
学校应在全面总结本校艺术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填写自评报表(见附表)。
第四条自评报表由自评项目、自评内容、自评记录、自评得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构成,学校应根据自评项目内容如实填写。
第五条自评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艺术课程30分,艺术活动20分,艺术教师20分,条件保障20分,特色发展10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10分(加分项目)。
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自评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纳入校长考核内容,确保过程规范、结果真实,不弄虚作假。
每年9月底前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报至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第七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结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当年10月至12月。
公示期内社会对自评报告的意见和投诉,要及时收集、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
第八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的指导和管理。
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开展必要的督导检查。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
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
省(区、市)市
学校名称(公章):联系电话:
学校类别:□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完全中学;□职业高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教学班总数:小学个;初中个;高中个
在校学生总数:小学人;初中人;高中人
专任教师总数:小学人;初中人;高中人
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1.请对应自评项目和自评内容进行自评,并认真填写此表。
2.学校可另附自评报告。
3.此表一式两份,报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一份,学校存档一份。
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管理机制,推进学校艺术教育规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全面总结本地中小学校(含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编制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第三条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重点反映艺术课程建设、艺术教师配备、艺术教育管理、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重点项目推进,以及中小学实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第四条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应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注重全面客观收集信息,根据数据和事实进行分析判断,总结成绩,提炼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的举措。
第五条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0月底前将本县(区、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报送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
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将本地(州、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报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2底前底将本年度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报送教育部。
第六条教育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研究、分析各省(区、市)报送的相关信息,编制并发布《全国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