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评审-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合集下载

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一、用户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员工账号和密码的安全,信息科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员工的账号和密码。

医院员工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新员工凭人事科报到单,到信息科配置账号和密码;员工离院时:到信息科注销账号和密码;人事科凭信息科“已注消账号和密码”的依据同意员工调出或离院;财务科凭信息科“已注消账号和密码”的依据结付相关费用。

2)员工不得将本人的账号和密码告诉其他人或写在任何其他人可得到的书面资料上,并每隔60天定期修改密码,对有疑问的密码应及时修改。

3)任何人员不得使用他人的账号和密码,也不得将工作范围内可接触到的数据告诉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并在离开终端时及时退出计算机系统。

4)密码可以是字母与数字的组合。

二、系统操作分级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系统的安全,本院系统管理分为1-3级别,以一级为最高等级。

不同的级别制定相应的密码权限安全管理方案。

具体分级细则由信息科内部协商判断而制定。

一级设备为主数据库服务器和核心网络设备。

这些设备的密码保存人为信息科主任与服务器管理员。

所能操作人员仅限于服务器最高权限的管理员。

采取统一入口管理。

对于一些重大操作,必须有文字记录。

二级设备主要是普通服务器、接入交换机和数据库密码。

密码保存人为信息科主任与信息科工作人员。

对于一些重大操作,必须有文字记录。

三级设备为安装在各使用部门的电脑,密码由相关科室设备负责人自行保管。

三、网络运行监控、防病毒、防入侵、桌面管理措施为了保护医院数据与网络的安全,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促进网络更好的应用和发展,制定本制度。

利用防火墙将内部网络、外部网络、DMZ服务区、安全监控与备份中心进行有效隔离,避免与外部网络直接通信。

利用防火墙建立网络各终端和服务器的安全保护措施,保证系统安全。

利用防火墙对来自外网的服务请求进行控制,使非法访问在到达主机前被拒绝。

利用防火墙使用IP与MAC地址绑定功能,加强终端用户的访问认证,同时在不影响用户正常访问的基础上将用户的访问权限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为规范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医疗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我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
一、提高信息安全管理意识,加强医院信息安全管理。

二、建立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组织机构,负责全院信息安全建设和运营。

三、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创建医院信息等级保护等级。

四、医院信息化建设要在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求发展,由医院信息领导小组规划、监督、审核、实施。

五、医院所购的网络产品、电脑及周边设备、各类软件产品等应符合国家安保要求。

六、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加强医院信息应用、使用、建设的安全管理。

七、规范网络办公管理,加强信息网络应用安全思想教育和学习,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信息网络安全培训学习。

八、加强信息安全巡查管理,由信息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全院信息安全检查,对存在信息安全的隐患及时整改。

九、加强医院内部信息应用网络监督,对利用内部网络资源从事非法行为的个人,应予严惩,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
律责任。

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医院信息系统的发展变得越来越普遍和重要。

医院作为重要的公共服务机构,承载着大量的患者信息和医疗数据,这些信息对于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患者的治疗至关重要。

因此,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是非常必要的。

一、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意义1.保护患者隐私。

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历信息等属于隐私信息,泄露会对患者造成不良影响。

建立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可以有效保护患者的隐私,提高患者信任感。

2.防止医疗数据泄露。

医疗数据的泄露可能导致患者隐私泄露、医疗秘密泄露等问题,甚至会对患者的治疗造成负面影响。

建立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医疗数据的泄露。

3.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医院网络系统越来越复杂,网络安全风险也越来越高。

建立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可以有效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确保医院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4.保障医院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

医院信息系统是医院正常运转的重要支撑,一旦信息系统出现问题,将对医院的工作造成重大影响。

建立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可以保障医院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建立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内容1.制定信息安全政策。

明确医院的信息安全目标和原则,设立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确保信息安全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2.制定信息安全管理规范。

建立医院信息系统的管理和运行规范,包括用户管理、网络管理、数据安全等方面,规范医院信息系统的运行。

3.加强信息安全培训。

对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意识培训,提高他们对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视和认识,确保信息安全工作的高效开展。

4.完善信息安全技术措施。

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对医院信息系统进行保护,包括加密技术、防火墙、入侵检测等,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

5.建立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建立医院信息系统的应急预案,制定信息安全事件处理步骤和应急措施,确保信息安全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6.加强监督和检查。

评审标准对照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评审标准对照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经验教训总结: 从案例中提炼的 经验教训
未来改进方向: 针对问题与挑战 提出改进措施
未来发展趋势与展望
医院信息安全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挑战:黑客攻击、 病毒传播、数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泄 露等安全威胁不断 增加
机遇:政府加强监 管、企业技术创新、 社会关注度提高, 共同推动医院信息 安全发展
未来发展趋势:云 计算、大数据、人 工智能等新技术应 用将进一步提高医 院信息安全水平
强化技术防护:采用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如加密、防火墙等,加强医院信息系 统的安全防护。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加强信息安全培训,确保信息安 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定期安全检查:定期对医院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 隐患。
建立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在事件发生 时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完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和可 操作性。
03 强 化 安 全 管 理 : 评 审 标 准 强 调 医 院 信 息 安 全 管 理 的 重
要性,促进医院加强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患者 信息和医疗数据的安全。
04 提 高 制 度 执 行 力 度 : 通 过 评 审 标 准 的 对 照 分 析 , 帮 助
THANK YOU
汇报人:
展望:加强国际合 作,共同应对全球 性医院信息安全挑 战,推动医疗行业 健康发展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医疗信息化进程加速,信息 安全需求提升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不断 完善
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 医疗信息安全领域的应用前
景广阔
医疗信息安全法规和标准体 系逐步完善
创新发展思路与方向
强化技术研发:加大投入,推动技术创新,提高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水平 完善法规标准:积极参与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加强人才培养:培养专业人才,提高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推动跨界合作:加强与其他领域的合作,共同推动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发展

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随着医院信息化的发展,医院在用数据库数量不断增多,数据量也飞速增长,数据库内部关系变得更加复杂,为保证医院数据库内部数据的完整性和严谨性,以及保证与财务报表的统一性,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信息数据是指在医院现有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医嘱、药品、材料、价格、费用等信息的数字化表现形式。

2、医院信息数据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医院决策和患者的利益,任何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动和查询医院的信息数据。

3、信息数据产生错误的原因主要有两种:⑴系统升级、变更、数据库死锁、软件设计缺陷等系统原因引起的信息数据丢失、关联错误。

对于以上原因引起的信息错误,经临床科室反映后,信息科人员及时做出调整和修改,以保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⑵人为的错记、漏记等原因引起的信息数据错误。

对于以上原因引起的信息错误,经当事科室要求,确实需要修改数据,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修改:①患者性质属于自费、参考医保:请当事科室护士或者医生(建议由经手人)来信息科办公室详细填写信息数据修改审批记录单,做好各项审批工作,并配合信息数据维护人员完成该项数据的修改工作。

②患者性质属于医保、新农合:在院病人参照①所示规定进行修改;出院病人则按照医保、新农合政策的规定,经该病人所属辖管机构审批后方可进行修改,否则不予以修改,在取得审批同意书后再参照①所示规定执行。

③如涉及跨月数据(所有病人),则必须先上报财务核算部,经过财务核算部审核同意后,方可遵照①、②所示规定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信息科应对修改结果形成书面报告,经信息科主任签字确认后,再由当事科室将修改报告送至财务核算部,财务核算部收到报告后及时对该月报表进行调整。

④信息科信息管理部门每月出具数据修改报表,交由各管理部门,方便各管理部门对我院的信息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管。

4、信息数据查询统计规定⑴因单位内部工作以及迎接检查等情况的需要,确实需要查询(统计)数据的,信息科人员可由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单后,由医学工程信息部主任、副主任签字确认后对相关信息数据进行查询、统计以及调整。

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一、工作目标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遵循相关标准规范,在我院全面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建设整改和等级测评等工作,明确信息安全保障重点,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卫生行业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隐患发现能力、应急处置能力,为我院卫生信息化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全面维护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

二、工作原则(一)遵循标准,重点保护。

遵循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卫生行业信息系统特点以及我院实际情况,优先保护重要卫生信息系统,优先满足重点信息安全需求。

(二)行业指导,明确责任。

我院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有关要求,贯彻落实本院卫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制定“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责任制度,落实信息安全责任。

(三)同步建设,动态完善。

在信息系统规划设计与建设过程中,同步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因信息和信息系统的业务类型、应用范围等条件改变导致安全需求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调整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及时完善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机制在分管院长、院办主任的领导下,由我院信息中心落实本院卫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负责对我院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积极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我院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联络员机制,设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联络员。

联络员职责是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掌握本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动态和总体情况,代表我院与卫生行政部门以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部门进行日常联系和交流,协调落实本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四、工作任务(一)定级备案1.我院对本单位建设与运营的卫生信息系统进行自查,对未定级、定级不准的信息系统,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开展定级工作。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一、为了加强医院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院网络机房、各计算机网络用户。

三、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在医院信息化建设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医院网络管理员必须要对所有网上信息进行巡查。

四、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利用医院内部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医院内部秘密,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在医院内部网络和互联网中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五、任何人不得将含有医院信息的计算机或各种存储介质交予无关人员。

更不得利用医院数据信息获取不当利益。

六、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内部网络站点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七、网络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各自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得将密码交予其他人使用。

八、网络机房由专人负责管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

服务器、路由器和交换机的口令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外泄,口令的修改及设定需做好专门记录和备案。

九、内部站点禁止USB使用大容量存储设备。

定期检查内网站点是否有非授权使用情况,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做好医院内部网络医疗系统数据的备份工作,确保系统遭破坏后能及时恢复。

十、未经允许,不得中断网络设备及设施的供电线路。

因特殊原因必须停电的,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

十一、对于违反上述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及危害程度予以教育、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等措施,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核心制度的各层级人员考核细则》十二、信息科技术人员在指定情况下可以使用移动设备。

十三、本制度由信息科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属信息科。

2024年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尊敬的领导:根据我院信息系统安全现状及未来趋势的综合分析,结合国家有关法规法规定和国内外行业标准,为了进一步提高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水平,提预防和应对信息安全事件能力,特制定2024年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旨在为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一、工作背景随着医院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存储与传输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目前,我院信息系统存在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不足之处,包括安全意识薄弱、技术措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另外,未来信息安全威胁形势日益复杂,并不断涌现新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确保患者隐私不受侵犯,切实提高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水平,有必要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1. 完善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保系统安全可控;2.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工作效率;3. 加强技术措施和技术手段,提升系统的安全性;4.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信息防护能力;5. 构建灾备与恢复体系,保障系统的连续性。

三、工作内容1. 完善安全等级保护制度(1)制定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明确安全等级划分和保护要求;(2)建立信息系统安全等级评估机制,对现有系统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优化安全等级保护措施;(3)完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地。

2.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1)成立信息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信息安全相关决策和管理;(2)制定医院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和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3)开展信息安全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意识和能力;(4)建立信息安全漏洞管理和应急响应机制,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 加强技术措施和技术手段(1)完善系统安全配置,包括网络安全设备、入侵检测与防范系统、防火墙等;(2)加强数据加密与备份,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可恢复性;(3)加强系统漏洞和风险扫描,及时发现和修复系统漏洞;(4)引进新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提升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卫生信息安全工作是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做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对于促进卫生信息化健康发展,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维护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我院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发[2011]85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卫办综函[2011]1126号)、公安部《关于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信安〔2009〕1429号)、内蒙古卫生厅做好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内卫信[2012]20号)、关于成立***卫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内卫信字[2012]665号)、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卫信字[2012]21号)、关于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内卫信字[2012]1号)等文件的精神,根据我院自身情况,制定了***人民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一、工作目标
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遵循相关标准规范,在我院全面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建设整改和等级测评等工作,明确信息安全保障重点,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卫生行业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隐患发现能力、应急处置能力,为我院卫生信息化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全面维护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遵循标准,重点保护。

遵循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卫生行业信息系统特点以及我院实际情况,优先保护重要卫生信息系统,优先满足重点信息安全需求。

(二)行业指导,明确责任。

我院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有关要求,贯彻落实本院卫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制定“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责任制度,落实信息安全责任。

(三)同步建设,动态完善。

在信息系统规划设计与建设过程中,同步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因信息和信息系统的业务类型、应用范围等条件改变导致安全需求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调整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及时完善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机制
在分管院长、院办主任的领导下,由我院信息中心落实本院卫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负责对我院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积极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我院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联络员机制,设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联络员。

联络员职责是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掌握本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动态和总体情况,代表我院与卫生行政部门以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部门进行日常联系和交流,协调落实本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定级备案
1.我院对本单位建设与运营的卫生信息系统进行自查,对未定级、定级不准的信息系统,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开展定级工作。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将信息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级: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

我院重要卫生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原则上不低于第三级。

2.拟定为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的卫生信息系统,应当经信息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论证、评审。

3.确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后,对第二级以上(含第二级)信息系统,应当报属地公安机关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跨省全国联网运行并由卫生部定级的信息系统,由卫生部报公安部备案;在各地运行、应用的分支系统,应当报属地公安机关备案。

(二)建设与整改。

1.对已确定安全保护等级的第二级以上(含第二级)卫生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规范和《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国家标准,开展安全保护现状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与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之间的差距,确定安全需求。

2.根据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现状分析结果,按照《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制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整改方案。

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卫生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整改方案应当经信息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论证。

3.本院应当按照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整改方案,完善安全保护设施,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形成信息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有效保障卫生信息系统安全。

(三)等级测评。

1.系统建设整改工作完成后,应当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要求,从全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目录中选择等级测评机构,对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卫生信息系统进行等级测评。

2.测评合格后,应当将测评报告报属地公安机关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应当每年对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卫生信息系统进行等级测评。

对于重要部门的第二级信息系统,可参照上述要求进行等级测评。

(四)宣传培训。

1.我院信息中心对本院相关部门开展等级保护政策和标准规范培训,提高本院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2.本院应当开展内部信息安全培训,提升全员信息安全意识,规范信息安全操作行为,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五)接受监督检查。

1.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导检查各地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并督促部机关重要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导检查本地区卫生行业各单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并督促本单位开展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本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对保护居民健康信息安全、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

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明确职责与任务,突出重点,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保障经费,加强监管。

要建立经费投入机制,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整改、等级测评、信息安全服务、技术培训等费用纳入信息化建设预算,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

(三)加强沟通,密切合作。

信息中心高度重视医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交流,建立协作机制,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中的定级备案、建设整改、等级测评、监督检查等环节密切合作,共同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信息中心
2012年3月1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