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朔县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草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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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榆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2.03•【字号】榆政发〔2015〕2号•【施行日期】2015.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榆政发〔2015〕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榆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2015年2月3日榆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为切实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陕政发〔2014〕40号)要求,结合国家发改委《关于“十三五”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4〕2477号)、《陕西省规划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和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编制意义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破解“榆林是经济发展较快的落后地区”的现实需要,是完成国家“多规合一”试点、推进规划改革创新的有力抓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幸福榆林的重要保障,意义十分重大。

二、指导思想“十三五”规划编制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科学研判新形势,准确把握新机遇,主动适应新常态,以“多规合一”为基础,以建设幸福榆林为核心,以改革创新和转型升级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首要任务,遵循经济规律实现科学发展,遵循自然规律实现可持续发展,遵循社会规律实现包容性发展,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顺利实现,确保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15•【字号】市政〔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桂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15日桂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目录前言第一章发展基础第一节发展现状第二节机遇挑战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发展目标第三章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第一节加快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二节提升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能力第三节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第四章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第一节总体布局第二节优化提升城市核心区第三节大力推进副中心城市建设第四节加快推动县域城市发展第五节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和特色小镇第五章强化城镇化产业支撑能力第一节持续优化城市产业结构第二节全面提升城市宜乐宜游水平第三节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第四节提升产业带动就业能力第六章全力打造最宜居城市第一节建设舒适便利的精品城市第二节建设创新活力涌动的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第三节建设桂林特色的人文城市第四节建设运行高效的智慧城市第五节建设和谐共生的绿色城市第六节建设健康安全的韧性城市第七章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第一节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第二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第三节合理调整行政区划第四节健全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第五节完善住房市场供应体系第八章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第一节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第二节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第三节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机制第四节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第五节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第九章推动内外高水平开放协同第一节大力推进国际化进程第二节加快建设桂北城镇群第三节加强跨区域协调发展第十章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组织协调第二节注重政策引导第三节分类试点示范第四节加强人才培养第五节实施评估考核前言《桂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广西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旨在明确未来五年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擘画未来十五年城镇化发展蓝图,是指导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十三五项目表汇总

十三五项目表汇总

完成规划
杨堤乡人民政府、县交通运 输局、县财政局
第 2 页,共 26 页
阳朔县“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表(2016—2020年)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至2015年底项目前期工作
(万元)
(年)
(年) 进展情况
项目业主(主管部门)
21
阳朔县地水、沙子岩千亩金槐 产业路修建项目
4
界牌至新城区一级公路改建项 目
改建一级公路14.5公里
5
南边山至高田二级公路改建项 目
改建二级公路39.1公里
6
阳朔县S3034高田至利学二级 公路工程
二级公路38.785公里。
7 阳朔县福利至新城区一级公路 一级公路7公里。 工程
8
阳朔至平乐二塘S305一级公路 工程
一级公路30公里。
9
阳朔县兴坪至福利一级公路工 程
理工程
面积6000㎡
400
39
广西阳朔县遇龙河矮山街至田 家河整治工程
修建护岸6千米,护滩、清淤长度6千米
2000
2018 2016 2016 2016
2020 2017
规划中 完成规划
阳朔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葡萄镇人民政府
2017
完成规划
2017
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报批 稿)评审工作
葡萄镇人民政府 阳朔县水利局
3、水系建设工程:开挖两座人工湖,以及雍水坝、
雍水闸、水系补水工程。
73830
35 阳朔县内陆渔政码头项目
新建20亩内陆渔政码头及配套设施
1000
2017 2017 2016 2017
2018 2018

桂林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桂林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桂林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简要说明一、规划编制过程本规划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气十条”“水十条”和“土十条、”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4 年环保局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

2015 年先后完成9 个相关研究课题,成立由桂林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担任组长的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和规划编制小组,并组织开展调研,撰写规划文稿。

2016 年2 月,完成《规划》初稿。

此后召开环保系统内部规划初审会,邀请桂林市环保局、桂林市六城区及十一县环保部门负责人对《规划》(初稿)进行初审;向十一县六城区人民政府及桂林市水利局、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等相关直属部门和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组织召开《规划》论证会,邀请5 名专家和12 个相关单位参加,经质询和讨论,形成了《规划》专家论证意见,相关单位也出具了书面意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陆续新发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 规划》等相关文件和方案,对《规划》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市发改委对《规划》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意见和国务院下发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2017 年《规划》经桂林市人民政府批准印发。

二、主要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气十条“”水十条”和“土十条、”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三、规划主要内容规划共由四章组成:第一章桂林市生态环境态势;第二章规划总则; 第三章重点任务;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指导思想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落实“三个十条”为内容,以污染减排为抓手,以确保环境安全为底线,全面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战略,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国际旅游胜地二个建成目标。

桂林阳朔公园规划方案 (3)

桂林阳朔公园规划方案 (3)

桂林阳朔公园规划方案1. 简介桂林阳朔公园位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桂林市旁的阳朔县,是中国著名的自然风景区和旅游胜地。

该公园总面积约为56平方公里,景区内地貌多样,有山峰、峡谷、溪流、洞穴和稻田等自然景观,同时也存有人文景观,如历史古迹和村落老街等。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飞速发展,桂林阳朔公园年接待量已经超过1000万人次,但与此相应的,公园内的旅游设施和管理机制也面临着很大的压力。

因此,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园内的旅游资源,提升游客体验,保护生态环境,我们制定了桂林阳朔公园规划方案,旨在全面提升公园的品质和形象。

2. 规划内容2.1 基础设施建设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是提升公园品质和游客体验的重要保障。

因此,我们计划对公园内的交通、住宿、餐饮、停车等方面进行建设。

2.1.1 交通公园内的交通将采取环保低碳的方式,主要包括:•公共汽车线路的建设。

将公园内的景点和村落老街串联起来,形成便捷的交通网络。

公共汽车将采取电力驱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电瓶车、自行车的推广。

这种交通方式不仅可以减少公园内的汽车污染,同时也可以增加游览的趣味性。

2.1.2 住宿、餐饮在公园内,我们计划建设旅游度假小镇和民宿区,提供不同档次的住宿条件,同时也会建设多样化的餐饮场所,以满足游客的需求。

2.1.3 停车为了方便游客的停车,我们计划在公园内建设多个停车场,其中包括室内停车场和露天停车场,以及通往景点的专用通道,使游客的停车更加便捷。

2.2 景区规划公园内的景色多样,有山峦、溪流、洞穴等自然景观,还有历史古迹和村落老街等人文景观。

为了更好地展示这些景色,我们规划公园内的景区如下:2.2.1 山峰景区公园内的山峰十分壮观,包括蝴蝶泉山、莲花峰、阳朔山等。

我们计划在该区域内兴建登山步道,游客可以登山观景、探险寻幽。

2.2.2 溪流景区公园内有浣花溪、漓江等众多溪流,我们计划在该区域内建设游船码头、观鸟区等设施,让游客可以船上游览、亲近自然。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指标和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指标和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指标和任务分工方
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3.13
•【字号】市政办〔2016〕15号
•【施行日期】2016.03.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指标和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16〕15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苏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
《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指标和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指标和任务分工方案》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3日。

十三五规划的十大目标

十三五规划的十大目标

十三五规划的十大目标10月26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将在北京召开,“十三五”将是本次会议的一大看点。

回顾上几届五中全会,制定五年规划都是主要议题,本届五中全会略为不同的是,到十三五末,中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就是目标已经确定,就看路线图如何绘制。

昨日,人民日报官微发布十三五规划十个目标任务。

外界普遍认为,中国经济已经步入新常态,G D P增速的目标有望降低,而环境以及生态文明的目标将会得到更多重视。

另外,人事问题虽非本次全会的重点,但仍然会受到各界关注。

确保如期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一般来说,每届中央委员在五年任期内,召开七次全体会议。

过去的几届五中全会,主要议题都是五年规划,这和五中全会召开的时间点也是一致的,因为它一般都是在上一个五年计划结束之年,也就是逢“五”或逢“零”的年份。

“十三五”规划涵盖2016-2020年时间段。

在这五年中,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将要取得决定性成果,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最后的冲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12日召开会议,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建议稿提请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

会议认为,在这次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方面和党的十八大代表对建议稿提出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

要全面梳理、逐条研究、尽量吸收,把文件制定好,为“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指明方向、勾画蓝图,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十三五期间G DP增速或降低由于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更高的高度,因此环境控制目标将会在“十三五”规划里作为重点内容,而实现环境控制目标就要在一定程度上牺牲高污染企业的G DP,因此“十三五”期间的G DP增速有望低于“十二五”规划时期的G DP增速。

有媒体测算过,要实现2020年G DP 比2010年翻番的目标,年均增速维持在 6.6%即可。

阳朔国土网

阳朔国土网

阳朔国土网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4号)和上级审定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控制目标指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阳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原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阳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为2015年修订,所采用的土地利用数据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变更数据,其他数据为权威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仅对《原规划》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内容进行修订,经报原规划批准机关批准后成为土地用途管制依据,对原规划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予以保留,并沿用原规划作为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现将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内容阐明如下。

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1.1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指标,并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充分衔接,严格控制建设占用和非建设占用耕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的力度,实现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稳定全县耕地数量,稳步提高耕地总体质量。

《原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006.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3332.00公顷。

规划期间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99.00公顷以内,补充耕地不低于1940.84公顷。

《本方案》至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871.00 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14043.17公顷,K地类面积为1827.8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2064.00 公顷(基本农田上图面积22079.58公顷,落实上级下达目标22064.00公顷,多划基本农田15.58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579.00公顷以内,其中2014-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256.00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626.00公顷,其中2014-2020年补充耕地面积287.00 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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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朔县“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草案)的说明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国际旅游胜地先导区的决胜期,统筹谋划好“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

按照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围绕“两个建成”目标和县城发展定位,统筹考虑多方面因素,研究提出主要规划目标安排建议。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规划指标体系的设置
在设置规划指标体系时,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体现“两个建成”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和阳朔县第十二届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建成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先导区的目标要求,尽量把定位任务指标化量化。

体现规划科学性。

区分政府和市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科学划分为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体现不同类别指标的引导作用和约束作用。

体现可比性和可获得性。

与桂林市规划目标相衔接,将桂林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指标落实到本县规划中去。

同时,充分考虑指标的可统计、可测算和可评估条件,没有统计基础或估算成分偏大的指标不予纳入。

综合上述考虑,建议我县“十三五”规划纲要指标体系,从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生态文明4大方面设置,共设指标32项,其中预期性指标17项、约束性指标15项。

二、规划目标的设置
在测算“十三五”规划目标时,主要考虑以下原则:
确保小康目标的实现。

即到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比20XX年翻番。

同时,在设置民生类指标的规划目标时,尽量接近统计部门及农调队初设的小康目标。

体现加快发展的阶段特征。

我县仍是欠发达后发展地区,有必要也有条件保持一个高于全
国和自治区、不低于全市的发展速度。

体现实事求是。

相比“十二五”时期,“十三五”经济发展规划目标普遍调低增速,这是充分考虑处于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优化、前期政策消化“三期叠加”的新常态,不可能独善其身,也有必要预留一定的空间和余地,积蓄更大的发展动能。

体现主体功能区定位。

我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对于生态文明有关目标,除桂林市下达任务的指标外,其他指标目标基本上都高于全市平均要求。

三、关于具体目标测算的说明
(一)关于地区生产总值
经研究测算,我们建议将未来五年年均增长的目标设定为8.0%。

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一是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我县“十三五”时期年均增长4.6%即可达到翻一番、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

考虑到消费价格指数一般控制在3%以内,制定8%的增速较为合理。

二是考虑经济发展新常态。

设定的经济增长目标明显低于“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目标,同时与近两年经济增速衔接,避免年度间的大起大落,稳定经济增长的预期,引导各方力量在稳增长中持续推进结构调整和优化。

三是符合经济发展趋势规律。

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十三五”期间全国经济增长的底线是6.5%,全区“十三五”经济增长目标初设在7.5%以上,桂林市增长目标为8%,将经济增长目标设置在8.0%,符合“十一五”、“十二五”以来我县经济增速普遍高于全区0.5-1个百分点左右的规律。

(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
在设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目标时,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一是从小康目标要求看。

我县20XX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85元,20XX年为34610元,“十三五”期间保持5%增速可实现2020年收入翻番42370元,考虑每年物价指数在3%以下,“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速定为7.5%可确保实现翻番目标;20XX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233元,20XX年为
11977元,已接近实现翻番目标,考虑到实施“旅游+”、“互联网+”“生态+”战略将对提高农民收入带来利好,将此项指标增速设置为7.5%。

二是从经济规律看。

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幅度呈正相关关系,增幅相当比较合理,也具有相应的增长支撑。

同时可以预见“十三五”期间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居民收入难以保持高速增长。

四、关于其他主要指标值的测算
(一)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按“十三五”时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0%、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均增长1%测算,202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52885元,年均增长7.04%。

(二)财政收入。

据测算,20XX年财政收入为5.93亿元左右,2020年将达到7.94亿元,“十三五”年均增长6%。

(三)固定资产投资。

预计20XX年固定资产投资为107.45亿元,“十三五”固定资产投资需年均增长13%,2020年将达到197.97亿元。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0XX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23.64亿元,“十三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需年均增长10.0%,2020年将达到38.07亿元。

(五)工业增加值。

20XX年工业增加值为22.34亿元,“十三五”工业增加值需年均增长6.5%,到2020年达到30.61亿元。

(六)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20XX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0.6%,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将达到45%,比20XX年提高4.4个百分点。

(七)城镇化率。

20XX年城镇化率为33.3%,到2020年将达到38.5%,其中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32.1%。

(八)接待旅游总人数及旅游总收入。

20XX年接待旅游总人数为1304.9万人次,2020年将达到20XX.8万人次,年均增长9%;20XX年旅游总收入为100.2亿元,“十三五”旅游总收入需年均增长15%以上,2020年将达到201.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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