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债权代为申报委托合同附授权委托书
破产债权授权委托书(2篇)

第1篇委托人(以下简称“我方”)因涉及破产债权事宜,特委托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全权代理我方处理以下事宜,特此出具本授权委托书。
一、委托事项1. 代为参加破产债权申报、审查、确认、分配等所有相关程序;2. 代为与破产管理人、债权人会议等各方进行沟通、协商;3. 代为收集、整理、提交相关证据材料;4. 代为处理与破产债权相关的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5. 代为处理与破产债权相关的其他事项。
二、授权范围1. 受托人有权代表我方签署所有与破产债权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书、债权确认书、债权分配方案等;2. 受托人有权代表我方参加债权人会议、破产债权人会议,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3. 受托人有权代表我方与破产管理人、其他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4. 受托人有权代表我方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支付相关费用;5. 受托人有权代表我方处理与破产债权相关的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6. 受托人有权代表我方处理与破产债权相关的其他事项。
三、授权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破产债权事宜全部处理完毕或本委托书被撤销之日止。
四、受托人义务1. 受托人应严格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约定,忠实履行受托义务,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2. 受托人应妥善保管与破产债权相关的证据材料,确保其完整、真实、有效;3. 受托人应定期向我方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我方提出的问题;4. 受托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维护我方的名誉;5. 受托人不得泄露我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我方的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违约责任1. 如受托人未履行本授权委托书的约定,给我方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如受托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泄露我方商业秘密,给我方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如受托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给我方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1. 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我方和受托人各执一份;2. 本授权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 本授权委托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执行。
代理破产的授权委托书(2篇)

第1篇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因自身原因,无法亲自参与代理破产事宜,现特委托乙方(以下简称“代理人”)全权代表甲方处理与代理破产相关的一切事宜。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此订立本授权委托书。
一、委托事项1. 甲方自愿申请破产,乙方作为甲方代理人,全权代表甲方参与破产申请的提交、审查、受理等程序。
2. 乙方代表甲方与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债权人等各方进行沟通、协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 乙方代表甲方参与破产财产的接管、清理、评估、分配等程序。
4. 乙方代表甲方参与破产重整、和解等程序的申请和实施。
5. 乙方代表甲方处理与破产相关的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破产费用、破产财产的追回、追偿权的行使等。
二、授权范围1. 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有权以甲方的名义签署一切与破产相关的文件、协议、申请书等。
2. 乙方有权代表甲方参加与破产相关的会议、听证、答辩等。
3. 乙方有权代表甲方接受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债权人等各方的调查、询问。
4. 乙方有权代表甲方行使破产财产的管理权、处分权、请求权等。
5. 乙方有权代表甲方接受破产管理人、债权人等各方的债务清偿、债权确认等。
三、代理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止。
如破产程序终结后仍有未了事宜,本授权委托书继续有效,直至全部事宜处理完毕。
四、代理费用1.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通讯费、资料费等,由甲方承担。
2.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取得的手续费、赔偿金等收益,归甲方所有。
3.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支付代理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五、保密义务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对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六、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约定履行职责,甲方有权解除本授权委托书,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乙方泄露甲方保密信息,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七、争议解决本授权委托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代理破产债权申报委托书范本

代理破产债权申报委托书范本范本一:代理破产债权申报委托书委托人(债权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住址:(位于破产企业所在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受托人(代理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现委托受托人作为其在破产案件中的代理人,代为办理破产债权申报等事宜。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委托事项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办理以下事项:代理委托人收集、整理、编制破产债权申报材料;代理委托人向破产管理人提交破产债权申报材料;代理委托人参加破产债权确认听证会、债权人会议等相关活动;代理委托人行使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其他相关权利。
二、委托期限本委托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止。
三、双方权利义务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真实、完整的债权资料和相关证据;委托人应按时支付受托人代理费用;受托人应勤勉尽责,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办理委托事项;受托人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代理进展情况,并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双方约定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圆整);委托人应在签署本委托书后____日内支付受托人代理费用的____%作为预付款,余款在破产债权确认后支付。
五、违约责任如委托人未按时支付代理费用,受托人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委托书;如受托人未勤勉尽责办理委托事项,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其他事项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委托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破产债权代理人委托书(2篇)

第1篇委托人:________(以下称“委托人”)受托人:________(以下称“受托人”)鉴于委托人因破产原因,需要委托受托人代表其参与破产债权事宜,特此委托如下:一、委托事项1. 代表委托人参加破产债权申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确认、债权分配等。
2. 代表委托人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清查、财产评估、财产拍卖等。
3. 代表委托人参与破产程序中的其他相关事宜,如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等。
4. 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办理与破产债权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授权范围1. 受托人有权以委托人的名义,代表委托人参加破产债权申报工作,签署相关文件。
2. 受托人有权以委托人的名义,代表委托人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工作,签署相关文件。
3. 受托人有权以委托人的名义,代表委托人参与破产程序中的其他相关事宜,签署相关文件。
4. 受托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办理与破产债权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委托期限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止。
四、费用及报酬1. 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办理本委托事项所需的合理费用。
2. 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办理本委托事项的合理报酬。
3. 受托人有权要求委托人在办理本委托事项过程中支付必要费用。
五、保密义务1. 受托人应对委托人在办理本委托事项过程中提供的所有信息予以保密。
2. 受托人不得将委托人在办理本委托事项过程中提供的任何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六、违约责任1. 若受托人违反本委托书的约定,未履行委托事项,或未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办理相关事务,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受托人在办理本委托事项过程中泄露委托人信息,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1. 本委托书项下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尊敬的XX法院:我单位,XX公司,因近期被申请破产清算,特此委托贵法院进行相关事宜的处理。
我单位在此明确授权贵法院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代表我单位行使全部合法权益,并代为处理与破产清算有关的一切法律事务。
一、授权范围1. 贵法院有权代表我单位参加债权人会议,审查有关破产清算方案,并根据我单位的利益行使表决权。
2. 贵法院有权代表我单位申报破产债权,代为提交申报资料,变更或放弃所申报的债权,回答询问。
3. 贵法院有权代表我单位参与破产程序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与债务人、债权人、破产管理人等进行沟通、协商和谈判。
4. 贵法院有权代表我单位行使与破产清算有关的其他一切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代为签署文件、代为处理诉讼事务等。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期限至破产清算程序结束之日止。
除非我单位提前书面解除授权,否则贵法院在授权期限内可继续代表我单位行使授权范围内的全部权利。
三、授权条件1. 贵法院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公正、公平、高效地处理破产清算事宜。
2. 贵法院应忠实履行委托事项,维护我单位的合法权益,并确保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
3. 贵法院应向我单位及时报告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展情况,确保我单位了解相关事宜。
四、责任与义务1. 贵法院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贵法院应对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获取的我单位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3. 贵法院在处理破产清算事宜时,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不得利用授权事项谋取不正当利益。
特此授权。
授权单位:XX公司单位负责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债权破产委托书(3篇)

第1篇委托人:(单位名称)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受托人:(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律师事务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委托人因债务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现委托受托人代理办理以下事项:一、破产申请1. 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2. 受托人协助委托人准备并提交破产申请所需的各项文件;3. 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参加破产案件的受理、审理及裁决等程序。
二、债权申报1. 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2. 受托人协助委托人收集、整理并提交债权证据;3. 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参加债权审查、确认等程序。
三、债权人会议1. 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出席债权人会议;2. 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发表意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3. 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参与表决,行使表决权。
四、破产清算1. 受托人协助委托人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2. 受托人代表委托人收取债权款项;3. 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参与破产清算的监督和执行。
五、其他1. 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处理与破产案件相关的其他事务;2. 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代表委托人与破产管理人、债权人等各方进行沟通、协商;3. 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处理与破产案件相关的法律事务。
受托人代理权限如下:1. 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签署与破产案件相关的各类法律文书;2. 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参加破产案件的审理、裁决等程序;3. 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参与债权人会议、破产清算等程序;4. 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处理与破产案件相关的其他事务。
本委托书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自本委托书生效之日起至破产案件处理完毕时止。
委托人承诺,在受托人代理期间,如因受托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委托人权益受损,委托人有权依法追究受托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委托。
委托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受托人:(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律师事务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二〇二三年月日第2篇委托人:[债权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债权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债权人联系电话]地址:[债权人地址]受托人:[律师事务所名称或个人律师姓名]联系电话:[律师事务所或律师联系电话]地址:[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地址]鉴于:1. 委托人因[债务人名称]未能按时履行债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
破产债权申报授权委托书

破产债权申报授权委托书尊敬的清算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单位)作为债权人(债务人),特此委托XXX律师作为代理人,全权办理与债务人(或破产人)相关的破产债权申报、参加债权人会议、表决和处分债权等相关事务。
一、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基本信息1. 委托人:(1)个人债权人:姓名XXX,性别XXX,身份证号码XXX,住所地XXX。
(2)单位债权人:单位名称XXX,组织机构代码XXX,住所地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2. 代理人:(1)律师:姓名XXX,性别XXX,出生日期XXX,现住址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执业机构XXX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XXX,邮编XXX。
二、代理权限代理人XXX律师在此授权下,拥有以下权利:1. 代理申报债权:代理人有权代为提交破产债权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证明、债务人财产状况说明等相关文件。
2. 参加债权人会议:代理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3. 处分债权:代理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对破产债权进行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和解、债务重组、转让等。
4. 代收文书和款项:代理人有权代为接收与管理人、债务人或其他相关方之间的文书和款项。
5. 出具承诺或说明:代理人有权在办理破产债权申报及相关事务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出具承诺或说明。
6. 签收相关法律文书:代理人有权代为签收与管理人、债务人或其他相关方之间的法律文书。
三、代理期限本授权书自签发之日起至破产债权申报工作完成时止。
四、责任承担委托人对代理人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予以认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1.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代理人各执一份。
2. 本授权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3. 本授权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代理人:(签名)年月日。
公司破产授权委托书(2篇)

第1篇兹有我方(以下简称“委托人”),鉴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现特委托(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我方处理公司破产事宜,特此出具本授权委托书。
一、委托事项1. 代表委托人参与公司破产申请的提出、审查及审理过程;2. 代表委托人参与公司破产财产的清理、评估、拍卖、分配等工作;3. 代表委托人参与公司破产债权、债务的确认、清理及处理;4. 代表委托人参与公司破产清算组的组成、工作及监督;5. 代表委托人参与公司破产案件的诉讼、仲裁及其他法律事务;6. 根据委托人指示,参与公司破产重整、和解等程序;7. 代表委托人参与公司破产清算终结后的相关事宜处理;8. 委托人认为需要受托人代为处理的其他与公司破产相关的事项。
二、授权范围1. 受托人有权以委托人的名义,独立处理上述委托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文件、参加会议、申请法院裁定等;2. 受托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对破产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分配等;3. 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参与破产债权、债务的确认、清理及处理;4. 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参与破产清算组的组成、工作及监督;5. 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参与破产案件的诉讼、仲裁及其他法律事务;6. 受托人有权根据委托人指示,参与公司破产重整、和解等程序;7. 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参与公司破产清算终结后的相关事宜处理;8. 受托人有权根据委托人指示,处理委托人认为需要代为处理的其他与公司破产相关的事项。
三、授权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公司破产清算终结之日止。
四、授权撤销1. 委托人有权随时撤销本授权委托书,但撤销前受托人已进行的授权行为,委托人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委托人撤销本授权委托书时,应书面通知受托人,并要求受托人立即停止授权范围内的行为。
五、保密义务受托人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对在授权过程中知悉的委托人商业秘密、财务状况、破产信息等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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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合同
辽宁XX(2019)律代第104号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破产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沈阳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XX律师及其律师团队担任甲方处理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业破产案件的委托代理人。
2、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办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更换承办律师。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1、代为起草委托人在新兴铜业破产清算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协议、声明、公告等相关法律文书;
2、协助委托人进行债权申报;
3、协助委托人参与、编制重整计划,参与债权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协助委托人处理其他与破产相关事宜;
5、代为签收收法律文书;
上述代理权限,如委托人或律师要求变更,应另行协议。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甲方知晓并承担委托事项可能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及其他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做出的决策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忠于甲方的委托,勤勉、切实地履行代理义务,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2、乙方律师在签约时根据甲方介绍的情况作出的初步分析、得出的可能性结论并不能作为关于案件发展的确定性保证;签约后乙方应根据新兴铜业破产清算案件的进展,及时调整代理思路,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破产管理人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证据及材料,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并积极及时地向甲方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1、经双方同意,乙方律师费按照《沈阳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2015]规定的办法收取,具体收费标准依据为第二
十四条第(七)项。
速算公式为标的额X2%。
本合同涉及标的额为元(实际标的额以破产管理人认定的债权额为准)。
因此本所收取元(暂定)代理费。
2、乙方分三次收取上述费用:
第一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标的额的20%,即元。
第二次:待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对新兴铜业进行破产重整的裁定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付标的额的20%,即元。
第三次:待新兴铜业重整结束,甲方接收新兴同业破产财产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付标的额的60%,即元。
第六条乙方工作费用收取方式
1、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相关行政、司法、仲裁、鉴定、评估、公证、档案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以代为收取。
2、乙方律师在代理案件中所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工作费用由甲方支付,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
费用标准为:住宿费每天不高于300元;伙食补助为每天150元;交通费为实际支出;乙方律师出行将采取飞机、高铁、客车、自驾等方式。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滞纳金,滞纳金根据欠款总额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计算,直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2、乙方代理过程中,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擅自终止、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则视为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甲方应按照本协议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有效期间为自签订之日起至代理程序终结之日止(包括XX公司破产清算案件进入清算程序、受政策影响被无限期搁置等致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代理权等情形)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受托人:
委托人: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兹委托律师为我公司破产清算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并授权代表我公司参与在破产清算案件中的一切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如下:
1、代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代为破产债权申报;
3、代为参加债权人会议:
4、代为行使表决权;
5、代为提交或签收与本案相关的证明材料及法律文书;
6、其他与该破产重整相关的法律事务。
代理期限为自本授权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案处理完毕时止。
受托人: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