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理论论述
浅析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基本观点及其与资本主义国家理论的根本区别

浅论马克思主义国家基本观点及其与资本主义国家理论的根本区别《莱茵报》时期,是马克思国家理论开始萌芽的时期。
马克思国家理论的发展是随着思想历程的发展而逐渐演变的,随着唯物史观的确立马克思的国家理论逐渐形成清晰轮廓,并不断成熟进步到形成完整体系。
马克思曾鲜明地提出国家不是社会,也不是某种社会形态,而是一种政治实体,一种和衷共济的共同体,一种宪法组织。
那么马克思主义国家的基本观点具体是什么,他与资本主义国家理论又有何区别呢,这里谈谈个人看法。
一、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基本观点(一)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家工具论。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说:当阶级差别在发展进程中已经消失而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的时候,公共权力就失去政治性质。
原来意义上的政治权力,是一个阶级用以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有组织的暴力。
(二)在特殊历史阶段分析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家中立论。
在分析现代国家(尤其是法国、德国)形成的过程中,马克思根据阶级冲突和阶级力量的对比变化,说明了现代国家的相对独立性和中立的仲裁作用,揭示了国家权力是阶级斗争和大众民主斗争复杂矛盾的结果,而国家机器、国家机关和国家制度体系是国家权力斗争的中介和政治条件。
在马克思看来,只要阶级统治还没有形成,建立在公共利益基础上的国家就保持着它的独立性。
目前的国家的独立性只有在这样的国家里才存在,在那里等级还没有完全发展成为阶级,比较先进的国家中已经被消灭了的等级还构成一种不定型的混合体而继续起着一定的作用,因而在那里任何一部分居民也不可能对其他部分的居民进行统治。
(三)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和无产阶级革命学说基础上提出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学说。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科学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灭亡的必然性。
他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
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
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
国家安全教育知识体系

国家安全教育知识体系构建与实施策略一、引言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
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等多个领域。
因此,建立全面而系统的国家安全教育知识体系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二、国家安全教育知识体系的构成要素1. 国家安全基本理论:包括国家安全的基本概念、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战略等内容,使民众理解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以及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2. 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对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解读,增强公民法制观念,明确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3. 国家安全重点领域知识:涵盖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等领域,让公众充分认识各领域安全问题及其关联性。
4. 应急处理与防范技能:教授应对各类安全威胁的基本技巧和方法,提高公民在面临突发情况时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国家安全教育知识体系的实施策略1. 系统规划与分层分类实施:根据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制定从幼儿园到大学,再到全社会各个层次的国家安全教育计划,确保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创新教育方式与手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同时运用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形式,提升教育效果。
3. 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既精通国家安全理论又具备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队伍,为国家安全教育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4. 建立评价反馈机制:定期评估国家安全教育的效果,并根据反馈结果调整和完善教育内容和方式,形成教育质量持续改进的良性循环。
四、结语建设并完善国家安全教育知识体系,是全面提升国民国家安全意识,筑牢国家安全防线的重要基石。
让我们共同携手,以实际行动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共同守护我们伟大祖国的安全和发展利益。
军事理论论述题新形势下的国家安全

军事理论论述题新形势下的国家安全
在新形势下,国家安全面临着诸多挑战与变化。
以下是一些军事理论论述,以帮助你更好地理解:
1. 大国竞争与军备竞赛:随着全球力量格局的演变,大国之间的竞争愈发激烈,军备现代化和技术创新成为重要方向。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保持军事实力的现代化,提高军事科技水平,确保国家安全至关重要。
2. 非传统安全威胁:传统军事威胁之外,非传统安全威胁如网络安全、恐怖主义、跨国犯罪等也对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因此,国家需要积极应对这些非传统安全威胁,加强边境安全、信息安全和国际合作,构建全球集体安全体系。
3. 军民融合发展:军民融合是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方面。
通过军民融合,可以充分利用民用科技、资源和人才,提高国家安全科技创新能力、军事实力和经济发展水平。
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4. 区域安全合作:国家安全的维护需要与周边国家建立和谐、稳定的关系。
区域安全合作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加强区域安全对话、合作机制和区域性军事联盟,促进共同发展、共同安全,实现共同繁荣。
5. 战略稳定与军控:国际局势的不确定性和冲突加剧,使得战略稳定与军控显得更加重要。
国家需要通过国际合作来促进战略稳定和军事安全,积极推动军控条约的签订和遵守,防止军备竞赛失控导致的安全危机。
总之,新形势下的国家安全需要应对多领域、多层次、多样化的挑战。
为了确保国家安全,各国应加强军事实力,进行军民融合发展,深化区域安全合作,推动战略稳定与军控。
并且,国家还需要注重发展经济、教育和社会福利,提高人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以构建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联系我国政府实践论述财政三大职能基本理论

121551808 会计8班辜晓沛论述市场经济下财政的三大职能财政职能,指财政作为一个经济范畴固有的功能,可以概括为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经济稳定与发展。
财政的职能之间既有一致性,也有矛盾性,协调得好可以相辅相成,协调失当则会相悖相克。
财政职能的一致性表现在它们都是在国民经济运行的大环境中起作用,互为条件,相互促进。
资源配置职能是各职能的前提。
调节收入分配关系职能则是优化资源配置的继续。
而经济的稳定增长和发展既是前两种职能的结果,同时又进一步构成实现前两种职能的前提条件。
但这些职能在实现中又会经常处于矛盾状态。
财政宏观调控以财政职能作为目标,有时会处于顾此失彼的境地,削弱政策效果。
调控收入的分配,即通过税收、公共支出和转移支付等财政政策工具,从宏观上调控分配,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均稳各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
结合中国的现实情况,公共财政的框架建设及改革应从以下方面着手:(1)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公共支出,一般说来不再投资国有企业或用于生产性建设。
(2)财政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应从过去直接的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
(3)对国有资产应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代表分级分类监督、企业自主经营的方法,促使其保值和增值。
(4)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应进一步下放权限,减少事务性管理,规范并充分调动地方的理财积极性。
(5)各级财政都应公开办事规则,规范办事程序,克服随意性,增强透明度,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办事效率。
(6)强化财税政策的政令统一,加强资金的统一管理,科学规范预算内容和管理方法,坚决、有步骤地推行“费改税”,实行收支“两条线”,下决心堵塞乱收费的源头。
加强国家财政对政府内外债务的统一管理,继续有重点、有步骤地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向公共财政的职能转变。
在一个既定的社会形态里,只能有一个基础性资源配置机制。
当我们以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改革的目标模式,则其基本的制度要求必然是国有经济从一般竞争领域退出,从不完全竞争领域退出一部分,并且把竞争机制引进政府管制领域。
民主的价值理论论述

民主的价值理论
第一,民主是自由、平等的保障机制。
自由是指人的一切合法行为的自主权,平等是指人的权力相同、机会均等。
自由、平等是人类本性的要求,而民主是这一要求的保障机制,人人平等享有言论、出版、结社、宗教信仰、选举与被选举的自由。
第二,民主能产生巨大的生产力。
一个国家的创造力根源于每个公民之中。
民主保障了每个人的自由,个人的思想、智慧、创造力等能得到很好的发挥,所以民主是最大的竞争力、最大的创造力、最大的生产力。
第三,民主是腐败的克星。
民主制度是限制腐败的手段,民主选举和监督是解决这一痼疾的不二法门,只有民主竞选民主监督,官员才会真正代表选民的利益。
民主的基本价值有(1)民主有助于避免独裁者暴虐、邪恶的统治;(2)民主保证公民享有许多基本权利,这是非民主制度不会去做也不可能做到的;(3)民主较其他可行的选择,可以保证公民拥有更广泛的自由;(4)民主有助于人们维护自身的根本利益;(5)只有民主政府才能够为个人提供最大的机会,使他们能够运用自我决定的自由,也就是在自己选定的规则下生活;(6)只有民主的政府才为履行道德责任提供了最大的机会;(7)民主较之其他可能的选择,能够使人性获得更充分的发展机会;(8)只有民主政治才能造就相对较高程度的政治平等;(9)现代代议制民主国家彼此没有战争;(10)民主的国家,一般会比非民主的国家更为繁荣。
法治国 家的基本理论

法治国家的基本理论在当今社会,法治国家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了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石。
那么,究竟什么是法治国家?它又有着怎样的基本理论支撑呢?法治国家,简单来说,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法律成为了国家治理的最高准则。
在这样的国家中,无论是政府还是公民,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遵循法律的规定。
法治国家的核心原则之一是法律至上。
这意味着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任何个人、组织和权力机关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法律不是某个阶层或群体的工具,而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循的规范。
当出现争议和冲突时,最终的裁决依据是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意志或权力。
另一个重要原则是权力制衡。
在法治国家中,权力被分散到不同的机构和部门,以防止权力的过度集中和滥用。
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权力分支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确保权力的行使是合法、公正和透明的。
比如,立法机关制定法律,行政机关执行法律,司法机关则负责解释和适用法律。
通过这种权力制衡的机制,可以有效地防止权力的腐败和专断。
法治国家还强调法律的平等适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一个人的身份、地位、财富如何,都应当受到同样的法律约束和保护。
不能因为某人有权有势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也不能因为某人贫困弱小就剥夺其合法的权益。
这种平等原则是法治国家的基石之一,它保障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同时,法治国家注重法律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法律不能朝令夕改,应当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让人们能够依据现有的法律规划自己的行为和生活。
如果法律频繁变动,人们就会感到无所适从,无法对自己的行为后果做出准确的判断。
此外,法律的规定应当明确清晰,让人们能够理解和遵循。
在法治国家中,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得到充分的保障。
法律不仅规定了公民的义务,更重要的是明确了公民的权利,如言论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等。
这些权利是不可侵犯的,政府有责任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当公民的权利受到侵犯时,他们有合法的途径寻求救济和保护。
为了实现法治国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理论依据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理论依据郭飞在我国现阶段,为什么要确立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或所有制结构?笔者认为,从根本上说来,这是我国现阶段迅速发展生产力的客观需要,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性质的必然要求。
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根本标准,不仅是我国改革开放总的指导方针,也是我国确立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的基本理论依据。
笔者认为,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其核心是生产力标准,但决不囿于生产力标准。
在“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中,生产力是指“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综合国力是指“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的水平”则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生产力和增强综合国力的出发点和归宿。
因此,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内在地包含了坚持社会主义社会基本性质的客观要求。
综观“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贯穿和体现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这一社会主义社会的最高价值标准。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必须以服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衡量标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与“三个有利于”根本标准的实质是完全一致的。
用“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来衡量,我国现阶段的多种所有制经济既有与之一致的方面,也有与之矛盾的方面。
先考察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是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一般是与生产社会化程度较低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从而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其采取有效实现形式的条件下,与我国现阶段主体生产力状况是相适应的,有利于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另一方面,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在资金、技术、管理、劳动力安置等方面还不能将国内外可以利用的生产要素都充分有效地利用起来,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在实现形式上也存在某些缺陷,从而与“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又存在一定的矛盾。
我国的国家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理论

我国的国家制度和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理论
1、我国的国体即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领导是我国国家的首要
标志。
2、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即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3、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国家。
4、“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我国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本方针。
简称“一国两制”。
5、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
富裕。
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
矛盾。
7、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
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8、“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基本点”是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
持改革开放.四项基本原则具体指: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9、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
统筹兼顾。
10、三个代表思想是: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
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1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要内容: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
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这四个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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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国籍
国家机构
权力来源
对外关系
总括
在单一制国家里,中央政府 在联邦制国家,作为联邦组 享有较大权力,地方要服从 成单位的各政治实体,享有 中央 比较充分的管理自身事务的 权力
法国最典型单一制 国家
中国 全世界最大的单一制 国家
俄罗斯 世界上最大联邦 制国家,由85个 共和国、州、直 辖市组成
美国 最早实行 联邦制国 家,由50 个州组成
2.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划分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主要标 准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产生方 式以及任期限制,由此划分为君主 制和共和制和委员会制。
(1)君主制是指以君主为国家元首,君主全部 或部分地掌握国家权力的一种政治制度。在西方, “君主制”一词的基本涵义是“单独一人的统 治”、“全部最高的权力”的意思。 (2)共和制是一种国家代表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 举产生的政治制度。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 用共和制。在资产阶级国家中,共和制主要划分 为议会制和总统制。 (3)委员会制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权由委员会集体 行使的一种制度。瑞士是实行委员会制的典型国 家。
我们认为,领土、人口、政权和主权是构成 国家的基本要素。正是这些基本要素才使得国家 能够区别于其他的各种社会共同体、社会组织, 国家的概念应该包括这些要素。 国家是一定领土上全体居民所组成的,拥有 主权的社会共同体,是某个政府所领导的社会管 理组织,它实质上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 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
(四)国家机构
1.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 主要有三种:集权原则、分权制衡原则、 议行合一原则。
2、现代国家机构的构成 (1)国家元首 (2)立法机关 (3)行政机研究
1、中世纪的意大利思想家天主教士托马斯· 阿 奎那,他公开宣言除了上帝别无权力。主张国 家起源于神,国家是根据神的意志建立的,国 家最高统治者的权力来源于神,即上帝或上天。
(5)暴力征服论 国家是通过暴力的掠夺 和政府而产生的。暴力 征服论者将暴力视为国 家产生的决定性因素。 这是违背历史发展的客 观事实的,在社会分裂 为阶级对立的原始社会 末期,暴力促进了国家 的产生,但是它并非是 国家产生的根本原因。
(6)社会分工论 柏拉图最早把国家看作 是分工的产物。他们认 为现代工业社会的分工 使得政治过程专门化、 自主化、制度化,使专 门化的组织发展成为国 家,具有独立的政治功 能。这种以现代国家的 形成来说明国家起源的 说法,显然不符合国家 产生的客观事实。
(2)国家的职能 国家自从产生之日起就同时具有了政治统治 和社会管理的职能。统治阶级的利益一方面要通 过政治统治来实现,另一方面也要通过社会管理 的职能来实现。当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国家 的职能会有不同的特点。作为国家的直接政治统 治的职能在和平稳定时期相对弱化,而社会管理 职能却在不断强化。这是当代国家职能变化发展 的一个重要趋势。
(2)自然生成论。 这是亚里士多德最早提出的一种国家起源理 论,以后西方学者如布丹也有类似的观点。人类 最先组合成家庭,而由家庭联合成村坊,再由若 干村坊进一步结合形成城邦国家。 (3)神权论 国家是由神或上帝直接或间接创造的,是神 或上帝为了保护人类而创造的。神权说是最早的 一种国家学说,在东西方的封建社会都很发达。
3、16至18世纪,随着资本主义市场交换和契约 行为的发展,资产阶级政治学家格劳秀斯、斯宾 诺莎、霍布斯、洛克、卢梭等人从自然法的角度 完善了发源于古希腊的思想家伊壁鸠鲁的国家契 约说。 社会契约说认为,在国家产生以前人们处于 自然状态中,并拥有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由于 人们在自然状态中生活不方便或不安全, 因而相 互订立社会契约"交出自己的部分权力,由此组成 了国家。
诺思的这个“暴力潜能”具有丰富的内涵,它既包 括军队,警察,监狱等暴力工具,也包括权威,特 权,垄断权等。
2、巴泽尔的国家理论
巴泽尔认为,国家就是劳动分工的产物,是专业 化演进的表现,是大范围博弈中出现的第三方。简单 来说就是一种契约的组合,他把权利集中给了政府, 由政府来界定产权,使人们从政府处得到权利的保障, 这种关系制度就叫做国家。 在很早以前,其实是没有国家的概念的,而随着 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博弈的范围 和程度在不断地加大,市场就变得更加复杂,风险就 不断加大,人们就更需要第三方的保护。有第三方进 行制定规则。他更多的运用暴力干预,而这个第三方 就是国家,就是政府。
(二)近现代对国家理论的研究
1、诺斯的国家理论
当我们从理论推演的角度来看,国家有着“契 约”和“掠夺”的双重属性。诺思提出了有关国家的 “暴力潜能”(VIOLENCE POTENTIAL)分配论。 具体来说就是如果暴力潜能在国民之间进行平等 分配,变产生契约性国家;若进行不平等分配, 就产生掠夺性(或剥削性)国家,由此便出现了 统治者和被统治者。
自由主义既反对无政府主义对国家的完全否 定,也反对国家主义对国家的绝对崇拜,认为国 家是社会的守夜人,但是国家只是必要的恶,必 须把国家权力限制在一定范围,不应对社会有太 多干预。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产生于社会,并受制于 社会,并提出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观点,认为 市民社会是国家的真正基础。
国家与社会之间需要重新构建一种相互合作、 相互协调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良性互动关系。 一方面,二者是相互合作、相互协调的关系。国 家不能包揽社会的所有事务,而需要社会自身的 积极作用,社会也离不开国家而完全独立自治, 社会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需要国家管理,需要 公共权力介入,它们各自有自己的活动领域,相 互补充。另一方面,国家与社会相互监督、相互 制约。国家通过对社会必要的监督与制约,实施 有效管理,保证社会的正常秩序;社会通过对权 力的监督与制约,防止公权力滥用,保证国家机 器的正常运作。
在我国古代也有君权神授的思想,人们称最 高统治者为“天子”,汉朝的董仲舒是这一思 想的代表人物。
2、亚里士多德指出,国家是许多家庭及村落的联 合体,它是为了达到完善和自治生活而组织的。
到了近代仍然有不少学者坚持这一学说, 如19世纪德国哲学家康德指出:“国家是许多 人依据法律组织起来的联合体”。黑格尔更为 明确地指出了国家的共同体意义, 认为国家 是一种“绝对精神”,“国家除了联合没有别 的目的”。
3.国家与社会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是政治学理论中的基 本问题。 无政府主义认为,国家是社会的祸害,是人 类社会中的统治压迫、专制和战争等各种罪恶的 根源,因此主张立即废除国家,建立起没有国家 的个人绝对自由的自治社会。 国家主义则认为,国家是神圣的、万能的, 国家有能力治理并解决一切问题,主张国家对社 会实行全面的管理与控制,甚至完全以国家取代 社会。
2.国家的本质与职能 (1)国家的本质问题是国家理论中不可回避的重
要问题,不同流派的思想家总要对此作出不同的 回答。 将国家视为社会的公证人、仲裁者,认为国 家在社会关系中是作为中立的公正人来调和社会 矛盾。 将国家视为具有自己独立利益的“经济人”, 这种观点把国家视为社会中的独立人,由自己的 机关、工作人员组成,国家具有自身的利益,为 了自身的利益。
美 国 国 会 美国白宫
美 国 最 高 法 院
(3)委员会制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权由 委员会集体行使的一种制度。瑞士是 实行委员会制的典型国家。
3.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式主要研究国家的中央权力 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整体与局部之间 关系的构成方式。一般认为,国家结构 形式主要有两大类,即单一制国家和联 邦制国家。
(二)国家的起源、演变及消亡
1.国家的起源 (1)马克思主义国家说 国家是在剥削阶级占据经济优势、利益 冲突无法协调,以至于必须要有一套国家 暴力机器来维持其理由的时候出现的事物。 马克思认为国家从产生到发展,从低级到 高级,再到消亡的过程与规律是由生产力 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作用促成的,他具有不 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
2.国家的历史演变 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 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
3.国家的消亡 在国家的消亡问题上,历来存在着不同的 看法。 一种观点主张国家永恒论,认为国家与人 类社会同在,只要有人类社会的存在,就会 有国家的存在。另一种观点是无政府主义主 张,抽象地把国家视为罪恶,主张在废除产 生国家权威的社会关系之前废除国家,甚至 主张马上消灭国家,建立无政府的社会。
一、国家基本理论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三、当前前沿热点问题
一、国家的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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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家 国家的起源、演变及消亡 国家形式 国家机构
(一)什么是国家
1.国家的概念 中国古代的典籍中,诸侯的封地称为 “国”,大夫的封地称为“家”,天子的 统治区域称为“天下”。在英语中有三个 词汇“state”、“nation”、“country” 来指称国家。“country”是领土意义上的 国家,“nation”是民族意义上的国家,而 “state”才是政治意义上的国家。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的本质是阶级统治,国 家是实行阶级统治的政治组织,视为统治阶级服 务的,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统治具有三大特 征: 第一,国家是代表整个统治阶级来实行阶级 统治的,它是统治阶级共同体的意志和利益的表 现。 第二,国家的阶级统治要靠暴力来实现。 第三,国家实际上是以第三者的面目出现来 实施阶级统治的。在社会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 级的对立中,国家是以第三种力量,以整个社会 的代表的面目出现的,这样它才能取得“合法性” 地位。
性质
法律体系
单一制 联邦制 由若干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所构 由若干个相对独立的政治实体( 成的单一主权国家的结构形式 共和国、州、邦)联合组成统一 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有统一的宪法和基本法律 具有双重的法律体系。全国有统 一的宪法和法律,同时联邦各组 成单位也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 以民族自治实体为基础组建的联 邦制国家,每个公民都享有所在 成员国和联邦的双重国籍 全国只有一个立法机关,一个中 具有双重国家机关体系。全国有 央政府 最高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 联邦的各组成单位也有自己的立 法、行政和司法机关 各地方行使的权力来源于中央授 联邦的权力是来源于各成员国的 权,地方权力的大小完全取决于 参与,各州或共和国的权力只能 宪法的规定或中央的授予 在各州或共和国内部行使 国家是一个完整的主权国家,中 在对外关系上,联邦政府是国际 央政府统一行使外交权,地方政 法的主体,享有外交权。同时, 府不具有代表国家行使外交的权 联邦的某些组成单位如共和国, 力 在联邦宪法允许的范围内,也享 有部分国家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