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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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2009年最新)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2009年最新)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2009年最新)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上海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上海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外地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律师事务所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设立的分支机构适用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本办法,也可以执行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为。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合理控制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第七条本市律师服务收费的政府指导价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司法行政部门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

律师事务所应在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案件的收费标准。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事务所、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最新《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最新《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关于发布《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沪价费(2009)004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现将《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印发给你们,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司法局二○○九年五月十三日《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等五项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经研究,本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规定如下:一、计件收费(一)代理刑事案件1、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3、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二)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7%;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三、计时收费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四、收费说明(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二)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政府指导价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政府指导价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上海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上海市定价目录》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外地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律师事务所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设立的分支机构适用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本办法,也可以执行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为。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合理控制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服务收费按不同法律服务事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管理。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提供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以外的法律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见附件一)执行。

政府指导价标准需调整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司法行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制定并发布。

律师事务所应在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案件的收费标准。

上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2023

上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2023

上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2023
上海2023年的律师费收费标准如下:
1. 按件计酬: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或代理申诉案件,每件费用为元;代理申诉案件,每件费用为元。

如案件进入再审程序且未代理过一审或二审,将按各类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如原代理过一审或二审,将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2.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具体收费比例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3. 计时收费:适用于所有法律事务,按照有效工作时间和律师个人收费标准来计算出具体费用。

有效工作时间的计算规则由省律师协会制定,而律师个人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此外,审查起诉阶段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费用为1500\~12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

审判阶段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咨询律师事务所,获取准确的报价。

上海律师咨询费用收取标准

上海律师咨询费用收取标准

上海律师咨询费用收取标准
在上海,律师咨询是一项常见的法律服务。

律师咨询费用的收取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律师行业的规范和市场竞争情况。

一般来说,律师事务所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和复杂程度来确定咨询费用。

以下是一些关于上海律师咨询费用收取标准的内容:
1. 咨询服务内容
首先,律师咨询费用的收取标准与咨询服务的内容有直接的关系。

一般来说,涉及复杂法律问题的咨询服务费用会相对较高,而一些常规性、简单性的咨询服务费用则相对较低。

律师事务所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和客户需求来确定收费标准。

2. 收费方式
在确定律师咨询费用的收取标准时,还需要考虑到收费方式。

一般来说,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方式包括按次收费、按小时收费、按项目收费等不同形式。

不同的收费方式会对客户的费用支出产生不同的影响,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收费方式。

3. 法律市场竞争情况
此外,在上海的法律市场上存在激烈的竞争,律师事务所之间也存在一定的价格竞争。

一些知名律师事务所可能会根据自己的知名度和服务水平来确定较高的收费标准,而一些小型律师事务所可能会根据自身的规模和优势来提供相对较低的收费标准。

4. 客户需求和满意度
最后,律师咨询费用的收取标准也会受到客户需求和满意度的影响。

客户对律师服务的满意度和诉求程度会直接影响到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

一些客户可能愿意支付更高的费用以获得更专业、高效的服务,而一些客户则更注重价格因素。

综上所述,上海律师咨询费用收取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的复杂问题,律师事务所需要根据市场情况、客户需求和自身实际情况来确定合适的收费标准,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法律咨询服务。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上海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上海市定价目录》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外地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律师事务所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设立的分支机构适用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本办法,也可以执行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为。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合理控制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服务收费按不同法律服务事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管理。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提供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以外的法律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见附件一)执行。

政府指导价标准需调整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司法行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制定并发布。

律师事务所应在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案件的收费标准。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遵循的原则是公平合理、自愿协商、依法收费。

这意味着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同时,律师服务收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出法定的收费范围。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的标准是由律师协会进行制定和发布的。

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的规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 时间收费:按照律师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时间长短进行收费。

律师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争议的大小、所需投入的人力物力等因素来确定收费标准。

一般而言,律师的时间收费标准较为常见,但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

2. 项目收费:按照律师为客户提供的具体项目进行收费。

律师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需要提供的具体服务来确定收费标准。

例如,合同起草、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都可以作为收费项目。

项目收费相对于时间收费来说,更加具体和明确,也更容易计算和掌握。

3. 成功收费:在一些特定的案件中,律师可能会与客户达成成功收费的协议。

这意味着律师只有在案件胜利或达到某种预期目标时才能获得收费。

成功收费的形式可以是按比例提成或者达成一定金额的奖励。

需要注意的是,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律师协会会根据市场需求和律师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律师收费在合理范围内,并且与市场价格相符。

对于需要律师服务的公众来说,我们也应当了解一些基本的注意事项。

首先,选择合适的律师非常重要,可以通过咨询朋友、亲戚或者查阅律师协会的相关信息来获取。

其次,与律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出现收费纠纷。

另外,建议在与律师签订合同之前,详细了解律师服务收费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并与律师进行书面确认,以防止后期产生纠纷。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的出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更加明确和规范的收费标准。

在选择律师服务时,我们应当了解相关的收费规定,与律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2023版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2023版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2023版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一、计件收费方式(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侦查阶段:1500-10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20__(请自填)-10000元/件;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2、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二)代理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120__(请自填)元/件。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可以根据该项法律服务所涉及的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7%;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三、计时收费代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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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等五项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经研究,本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规定如下:一、计件收费(一)代理刑事案件1、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3、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二)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7%;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三、计时收费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四、收费说明(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二)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

反诉案件, 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四)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五)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等五项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经研究,本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规定如下:一、计件收费(一)代理刑事案件1、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3、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二)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7%;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三、计时收费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四、收费说明(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二)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

反诉案件, 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四)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五)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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