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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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第三节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第三课第三节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一、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我国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政体)(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就是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

(3)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决定了我国必须采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政体。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第一,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二,人民在普选基础上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第三,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第四,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二)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有三个,分别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人民负责原则、依法治国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内涵民主集中制是我国国家机构一项最基本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含义:首先,民主集中制的“民主”,不是指党的成员在讨论问题时有发表意见的权利,而是指在“集中”时体现的“少数服从多数”的规定性。

其次,民主集中制集中的不一定是正确意见,而是多数人的主张。

在我国,凡属全国范畴内的重大问题,以及重大的方针、政策,都由中央国家权力机关制定通过。

在此之前,中央国家权力机关要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在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国家机关在制定路线、方针、政策,或就某一方面的问题做出决定之前,要善于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这样才能使我们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项重要的决定,真正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批评的过程,就体现了民主的过程。

我国的国家机关,在听取了各方面的群众的意见、建议之后,要对这些生动的、丰富具体的群众意见、建议,本着“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进里”的加工制作,将那些积极的、合理的,能反映问题本质的意见集中起来,形成领导的意见、决策或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这一过程就是集中的过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所谓原则,最重要的是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的“ 所谓原则,最重要的是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 原则 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根本原则和核心内容。 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原则和核心内容 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原则和核心内容。其次是宪法第三条规定的民主集 中制的原则,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组织原则和运作原则 中制的原则,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组织原则和运作原则 所谓机制,主要体现为三个“关系”的机制:一是人大和人民的关系, 所谓机制,主要体现为三个“关系”的机制:一是人大和人民的关系,即全国人 机制 人大和人民的关系 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 民主选举产生 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 二是“一府两院”和人大的关系,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 督。二是“一府两院”和人大的关系,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 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三是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三是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 的关系,即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 的关系,即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 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同时还应当包括各级人大依照法定程序集体 行使职能的机制。 行使职能的机制。
4 实质不同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 意志 西方议会制资产阶级掌权, 西方议会制资产阶级掌权,维护和实现资产阶级的利益 5 体现国体不同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人民民主专政 西方议会制体现资产阶级专政 相同点 (1)都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2)都是代议制民主

试论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涵义

试论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涵义

试论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涵义、原则及主要特色。

根据宪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也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首要特征。

如果不是民主选举产生的,就不能称为人民代表大会。

这种选举,实质上是一种委托,即把本来属于人民的权力,委托给自己选出的代表,由这些代表,代表他们去行使国家权力。

可见,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

它表明了人民代表大会权力的渊源,即这种权力来自人民。

人民代表大会必须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选民或选举单位可以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第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这一条是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与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立法权、监督权、决定重大事项权、选举和任免权等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权力由它自己行使,同时通过制定宪法和法律,把人民委托给它的一部分权力授予由它产生的政府、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分别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等。

这些国家机关决不能脱离或者违背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

第三,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这一条是指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即实行适当分权,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法律监督关系、工作联系关系和一定的指导关系(主要是指选举工作)。

国务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领导关系。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决定了的事情,地方必须遵照执行,同时给地方以充分的自主权。

这样,既有利于统一领导,又便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四,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决定问题。

高中政治必修三 5-7课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复习提纲

高中政治必修三 5-7课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复习提纲

必修三政治与法治核心知识点第二单元人民当家做主第五课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5.1 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1)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在我国,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的意志,根据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

注意:在我国,人民是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的,由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职权:最高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3)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和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代表组成。

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4)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5)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①产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②职权:行使宪法规定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意: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的主体只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二、肩负人民重托的人大代表1、人大代表的产生(1)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

(2)基于我国的国情,人大代表的产生采取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办法。

县级、乡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全国、省级、设区的市级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间接选举)产生。

2.人大代表的地位: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第5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最新版)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课件(统编版)

第5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最新版)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课件(统编版)
内容索引
2、 人大代表
(1) 权利: 人大代表在国家权力机关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行使提案权、审议权、表决
权、质询权。 (2) 义务:
①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 系,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意见和要求,回答询问,帮助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 推进工作。
②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肩负人民的重托,应模范遵守宪法和 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内容索引
【点拨】:人大代表的产生、选举方式 全国、省级、设区的市级人大代表由间接选举产生(由下一级人民代
表大会选出); 县级、乡级(镇级)人大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普遍实行差额选
举;每届任期五年。 人民、人大代表不直接行使国家权力,不直接处理国家问题,不决
定国家和公共事务,不代替人大行使职权。
内容索引
考向1 人民代表大会
典例1 (2022·山东省高考)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海南省和
北京市的人大常委会在已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率先制定了各自的知识
产权保护条例。海南省的条例重点针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等自贸港知识产
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北京市则主要强化奥林匹克标志、网络平台等新
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海南省的条例完善了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律实施机制 ②北京市的条例体现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地方立法权
取“一府一委两院”专题汇报,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有关
督办工作,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根据规定,各专门委员会( )
A. 部分行使全国人大立法权
C
B. 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
C. 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
D. 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教学设计12:5.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教学设计12:5.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理解政体及其与国体的关系;明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及其体现;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基本内容及地位。

过程与方法:通过学生在思考探究中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提高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政治现象的能力,分析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集中制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特点。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确认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认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好制度,坚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信念;培养合作学习的团队精神。

【教学重点、难点】重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权的组织形式。

难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

【教学背景分析】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原理创造性地运用中国社会实际建立的根本政治制度。

这一制度,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鲜明的特点。

从学生了解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角度,本框既是本课学习的重点,也是难点。

从学生的实际看,由于学生普遍对我国的历史和国情了解不够全面和深刻,又缺乏现实的体验,对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同时学生对媒体报道的某些西方国家议会民主制度,容易只看现象,不究其本质,学生在对比中西方政治制度时容易产生模糊认识。

所以,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认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教学方式及手段】教学方式:以情境设置、问题探究、师生互动、讲述法为主。

教学手段:多媒体辅助教学。

【教学过程】导入新课(问题探究导入)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它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

(问题探究)同学们请想一想:1.人民代表大会所决定的事情,是否由自己直接去办?2.在我国,除了人民代表大会这个权力机关之外,还有哪些重要的国家机关?我国的权力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是什么关系?3.什么是国家机构?我国的国家机构由哪些国家机关组成?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进入本课的学习内容,走进我国的国家机关。

高中政治必修2知识点之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高中政治必修2知识点之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知识点一: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1、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大表大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大表大会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它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3、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和最高监督权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意志;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统一;有利于我国各民族平等和团结;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5、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由民主选举产生。

6、人民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各项职能,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义务:遵守法律、保守机密、联系群众、接受监督。

权力: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1、政体:一个国家的政权机关的组织形式,叫做政体。

(国体:国家的性质)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

2、我国政体: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国体: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

4、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

(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5、民主集中制的体现:① 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关系上,人大代表民主选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决策少数服从多数。

② 在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关系上,国家行政、司法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国家基本制度--司法考试辅导《宪法》第三章讲义1

国家基本制度--司法考试辅导《宪法》第三章讲义1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法律教育网 法律精英的成长基地 司法考试辅导《宪法》第三章第一、二、三、四节讲义第三讲 国家基本制度【本章知识结构图】【本章重点难点提示】1.宪法第9、10条的具体规定;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治地方、自治机关、自治权)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

第一节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一)国家性质:社会主义(二)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1.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2.工农联盟是基础;3.对“人民民主”和“人民对极少数敌对分子专政”的统一。

(三)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1.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1)多党合作不是多党制,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而是参政党。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

(3)“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

(4)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2.爱国统一战线 (1)爱国统一战线包括全体社会主义事业的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2)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协不是国家机关,但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它是我国政治体制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的政治性组织,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实现各党派之间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07-1-62)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国家机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C.1993年我国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进了宪法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有权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答疑编号2759030101]【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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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和内涵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的是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也就是人民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去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从而实现管理国家事务的目的。

根据我国宪法,所有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产生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一切国家机关都按民主集中制原则活动。

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只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和它的活动。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基本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宪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

它回答了国家权力的归属问题,以及国家机关权力的来源问题。

(二)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宪法第2条第2款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这就是说,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由各级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的。

(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同人民的关系
宪法第3条第2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这对于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使国家权力,从而保证人民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是有重大、深远意义的。

(四)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同各级人大的关系
宪法第3条第3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宪法还规定,各级行政机关是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要依照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作出的决议依法行政;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在审判、检察工作中适用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公正司法。

由此可见,我国的国家体制,是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下,对于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有明确的划分,使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审判、检察等其他国家机关能够协调一致地工作。

这同西方一些国家实行“三权分立”的体制是根本不同的,也同“议行合一”的苏维埃体制不同,是适合中国国情、有中国特色的国家体制。

(五)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我国历史上就是单一制的国家,我们不实行联邦制,但我们要总结和吸取历史经验,注意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所以宪法第3条第4款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六)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宪法第4条第3款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这是一条非常重
要的规定,它表明了我国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的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而不是民族自决制度。

宪法作这样的规定也是从中国的历史和国情出发的,是有中国特色的。

它既保证了少数民族能够充分享有和行使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权力,又维护了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总之,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内容,至少可以包括以上六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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