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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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这一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1.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标志。

选民(在直接选举中)或选举单位(在间接选举中)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对于保证各级人大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是非常重要的。

2.人大和它的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

宪法规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

按照这一规定,全国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地方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而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决定,这就能使国家的权力最终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

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下,明确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

这样,既能使我们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不脱离人民代表大会或者违背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又能使各个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4.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能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各自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分别审议决定全国的和地方的大政方针。

全国人大对地方人大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法律监督关系、选举指导关系和工作联系关系。

国务院对各级地方政府是领导关系。

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决定的事情,地方必须遵照执行,同时给地方以充分的自主权。

这样,既有利于统一领导,又有利于发挥地方积极性,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

5.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一方面受中央和上级机关的领导,行使宪法赋予的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另一方面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治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如下:1.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是国家机关权力的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反映了人民与国家的关系。

2.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各项事务,不是直接的,而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由各级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的。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的利益、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使国家权力,从而保证人民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

这反映了人民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3.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下,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明确划分,使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各级行政机关是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照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或者法规和作出的决议、决定,依法行政;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审判、检察工作中适用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或者法规,公正司法。

这是我国的国家体制,反映了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关系。

4.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这反映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5.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少数民族在聚居的地方通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而不是民族自决制度、联邦制形式来管理地方国家事务,既保证少数民族能够充分享有和行使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权力,又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这反映了中央与特殊地方即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关系。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选举产生,代表着全国人民的利益。

2. 人民代表的选举:人民代表的选举是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代表的范围包括各个行政区域、各个行业和各个社会阶层。

3. 人民代表的职权:人民代表具有立法权、监督权和决定权等职权,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4. 人民代表大会组织: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或者常务组织。

5. 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人民代表大会有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之分,定期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6.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方式:人民代表的选举方式包括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直接选举是指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代表,间接选举是指选民先选举出代表选举机构,再由代表选举代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国家管理形式、我国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一、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基本内容、优越性,民主集中制的含义及表现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拥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其它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2、我国政体: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

3、优越性: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意志;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统一;有利于我国各民族平等和团结;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业和民族团结。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内容:①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②人民在普选基础上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③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职能。

④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5、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义务:遵守法律、保守机密、联系群众、接受监督。

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6、民主集中制:(1)含义: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2)表现: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关系上,人大代表民主选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决策少数服从多数;在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关系上,国家行政、司法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关系上,中央集权,地方分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3)民主和集中的关系:民主与集中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集中是民主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和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政治制度。

下面将从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职权、选举方式等方面来阐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是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哪些身份和条件。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下列身份和条件:第一,代表人民的利益。

代表必须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为人民服务,坚决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二,代表千千万万普通劳动者。

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和农民代表,以便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能更好地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第三,代表各族人民。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都有参与国家事务的权利,为了保障各民族人民的利益,要有一定数量的各民族代表参加人民代表大会。

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对国家重大事务进行决策、监督和选举的权力。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具有下列职权:第一,制定和修改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只有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才能制定和修改宪法。

第二,制定和修改法律。

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为了保障法律的公正性和适用性,人民代表大会必须行使这一职权。

第三,制定和修改国家机构的组织法。

国家机构的组织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组织和职权的依据,必须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

第四,选举和决定国家机关的领导人。

人民代表大会行使选举权,选举国家机关的重要领导人,如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等。

第五,决定国家的重大军事问题。

三、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方式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方式是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如何产生。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分为两种: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直接选举是指人民群众直接选举人民代表,这是我国实行的一种基本选举方式。

间接选举是指人民代表候选人先经过基层的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初选,然后由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最终的代表。

人大制度

人大制度

1.如何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等。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这一制度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真正保证了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我国宪法规定,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机关。

它集中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国家和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掌握国家政权、行使权力的根本途径和最好形式。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其他有关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在我国,凡属国家管理范围内的一切重要制度,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或间接创建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拥有立法权,通过制定宪法和法律,建立一整套有关国家生活的制度,如经济制度、教育制度、选举制度、婚姻制度等。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鲜明的特点,体现着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我国存在的各种制度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比,都只是表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局部或侧面,只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体现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例题】[多选题]下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中,正确的是()A.它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建立其他有关管理制度的基础B.它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C.它是我国的重要政治制度,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D.它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我国社会政治生活的全貌【解析】本题考查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而不是基本或重要政治制度,A、C项说法错误。

答案为B、D项。

2.人大代表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1)人大代表的权利。

7.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7.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 的作用。
1993年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 术进步法》
1997年
2003年 2004年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科技进步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00名人大代表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修改科技进 步法的议案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订科技进步法列入人大立法规划项目, 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1.(2008年江苏卷,8)2008年3月15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 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审议 通过,表明全国人大在行使( ) A.任免权 B.监督权 C.决定权 D.立法权
考点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全国人大的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 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 切重大事务。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 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 它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立 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它在我国的 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的权 力都不能超越它。
2.(2012年福建卷,26)某市十二届人大三次 会议于2012年1月中旬召开。会前,部分人大代表针 对食品安全问题,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形成议案提 交大会。会议期间,市政府工作报告经代表们审议 后,在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这表明人大代表有权 依法( ) ①向人大提出议案 ②向政府机关提出质询 ③决定国家重大事项 ④表决各项决定 A.①④ B.②③ C.①②④ D.②③④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证国家 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国 家权力的统一;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团结。 实践证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 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和 历史的选择,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建设社 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决不能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职权会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不具有权力机关的性质,而是在权力机关领导下担负某种专门任务的机构。

这些专门委员会是常设性机构,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监督。

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

2.人大代表的产生、职责(1)法律地位:国家⑥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产生与任期: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由选民⑦间接选举产生(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级及乡级人大代表由选民⑧直接选举产生。

各级人大代表任期五年。

(3)权利:审议权、⑨表决权、提案权、⑩质询权。

(4)义务a.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b.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⑪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c.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⑫人民监督。

[易错分析]1、在我国,人民群众不直接参与国家管理,而是由人民选出的人大代表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最高决定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不能行使最高决定权。

3.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而不是其职能部门。

1.我国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提醒: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因此,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的说法是错误的。

2.区分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职权 内容 区分立法权 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的权力四种权力的区分关键是看内容,而不是看文字表述中有没有“决定”两个字。

如果是关于法律的立、废、改的决定则是立法权;如果是对国家机关干部任免的决定则是任免权;如果是对相关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的决定,则是监督权;如果是关于国家大政方针、规划的通过的决定则是决定权决定权 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任免权 选举、任命、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的权力 监督权 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和检察院工作的权力 提醒:(1)人大审议相关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是监督权,审议并通过相关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是决定权,通过预算报告是决定权,通过决算报告是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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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目录第一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内容第二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三篇: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四篇: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五篇: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内容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资料汇编(责任编辑:常红)第二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第三篇: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这一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1.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

2.人大和它的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

4.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能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5.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人民代表大会的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代人民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第一,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第二,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

第三,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总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确保国家权利掌握在人民手中,符合人民当家做主的宗旨,适合我国的国情。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足随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以真正集中表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但随着时间的演变和历史的发展,它也有存在着缺点,需要不断的改革与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1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不能有效体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多层次间接选举不能完全代表人民的意志,从而不能体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选举的显著特点是多层次的间接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要经过两级或三级的间接选举产生。

而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直接选举产生的,再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再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国代表大会。

而在一些市管县或设自治洲的地方,县级人民代表大会还不能选举产生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而只能选举产生市或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后,再由市或州的人民大会选举产生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中间又多一层。

关于间接选举的利弊,选举理论上不同主张。

间接选举的弊端:(1)由于间接选举不是由选民亲自表达意愿,而是靠少数代表去抉择。

因而就是可能存在不能全面、正确表达选民意愿。

甚至歪曲选民意志的情况。

(2)靠少数人投票决定当选人,对选举的普遍性和平等性不能不说是个很大的折扣。

(3)代表多层的间接选举,必然模糊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责任关系,削弱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使选民不能对代表直接监督。

间接选举的有利之处在于:(1)有利于减少群众普选容易产生的盲目性,有利于选择人才和安排各方面的代表。

(2)在选民众多,选民政治、经济、文化素质较低的国家,直接选举可能更容易被人操纵。

(3)间接选举更节省经费和工作量。

尽管有这些理由,但谁都不否认,直接选举比间接选举更体现民主。

所以,在国外国家级议会中,一院制议会和两院制的下议院,基本上普遍采取了直接选举。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实行多层次的间接选举是经济文化落后的表现,是应加以改进的。

2人民代表大会的人事任免工作影响国家机关的有效运转统一。

(1)任免机制不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任免机制不完善必须加大改革与完善的力度,人民代表大会的任免机制与我们现实的国情是密不可分的。

通过我们的不断探索中,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任免机制的不完善,出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拟任命干部进行必要的了解不多,提不出意见,在表决时一揽子通过,影响任免质量;二是介绍人选时,不能充分反映每位人选的全貌和特点。

我们必须紧紧抓住自己不足的地方,对它进行改进,使它能与我们现实国情与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的利益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2)任免工作法制不健全宪法、地方组织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是各级人大行使任免权的依据,但对建立国家权力机关的人事任免、监督机制等问题的规定不健全,不能适应各级人大的人事任免、监督实践的要求。

我们必须放宽权力,任免工作应具体体现各级人大的要求,使它能与各地的实际情况相联系,另外,任免工作也必须和各地的实践相结合,通过实践去不断的检验和完善,通过国家任免工作法制的完善,使它们能充分的反映人民的利益,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促进社会的快速发展与稳定。

(3)任后监督比较薄弱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所选举、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比较薄弱。

往往是任完了事,没有把任后监督当作行使任免权的一种延续,尽管现在不少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所选举任命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但亦有其局限性。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现代化建设的跨世纪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将进一步得到完善:第一、我们要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

要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使选举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阶段都符合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

第二,全面落实宪法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

要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认真执行立法,加强立法工作,把国家的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加大监督工作的力度,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特别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依法行使决定权,及时对国家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第三,加强代表制度建设。

要重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继续探索代表在人大闭会期间执行代表职务的途径和方式,健全有关的制度,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

要总结代表联系选民或选举单位、接受其监督的经验和做法,逐步使其规范化、制度化,从制度上保证人民对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四,完善议事制度,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的效率和水平。

要根据近些年的经验,借鉴国外有益的做法,完善会议审议议案、表决议案制度,保障会议通过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的民主性、科学性;要规范公民旁听会议的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大会议的开放程度,为实现公民的知政权提供条件。

第五,进一步改善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增加熟悉法律、经济等方面知识的专业人员,在逐步实现常委会组成人员比较年轻化的同时,逐步实现常委会委员的专职化,使常委会委员把主要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

第六,加强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的建设。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需要,是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

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程中,要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坚定不移地向前推进。

同时要看到,由于受到中国经济、文化等状况的制约,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沿着社会主义的方向和轨道,有领导、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

第四篇: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1级法本19班董勤生摘要:正确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认真总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成绩和经验,研究探讨今后如何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国家的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对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中国国情结合起来,从实践中探索、总结和选择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唯一正确的政治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能体现真正的广泛的民主,最便于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一根本性质决定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13亿人民管理国家,不可能都进行直接管理,需要有一个适当的组织形式。

这个组织形式就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

2.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同时对于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有明确的划分,使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能够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协调一致地进行工作。

国家机构的这种合理分工,既可以避免权力过分集中现象,又可以使各项工作有效地进行。

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都是代表人民的利益、为人民服务的,他们的根本目标相同,只是分工不同、职责不同。

3.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能够及时决策,避免牵扯,兼取民主和效率两者之所长。

民主、效率兼收,一直是人类社会长期争取而又难以达到的目标。

我国人大运作的特点是集体讨论决定问题。

有关国家的重大事项,由国家权力机关充分审议,按照法定程序,集体作出决定;而在具体执行上则实行严格的责任制,以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4.国家形态的民主集中制度,还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划分的原则,及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自治制度的内容。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拥有56个民族的大国。

根据我国国情,我们不采取联邦制,更不采取邦联制,而是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护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5.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特别是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

党的领导地位和作用是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是我国宪法确认的。

我们党除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外,没有自己任何特殊利益。

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党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来实施对国家(推荐打开..)和社会的领导。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十分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同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同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

1、国家选举制度向民主化方向迈出重要步伐。

1979年以来,通过对我国民主选举的伟大实践进行科学总结,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多次修改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使我国选举制度的发展迈出了四大步:一是规范了提名权。

选举代表,按照新修改的选举法规定,不但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而且选民或代表十人以上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二是规范了代表名额。

主要表现在:适当减少代表名额,特别是适时制止了地方人大代表名额膨胀的趋势,对代表名额进行规范;对少数民族代表名额作了照顾性规定,体现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事务权利的精神;逐步缩小农村与城市每个代表所代表人口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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