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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校内晋级积分细则

教师校内晋级积分细则

校内教师定级办法为了稳定教师队伍,鼓励教师积极进取,爱校敬业,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教师定级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签约的正式教师。

本校教师分为首席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共五级。

各级别教师的任职要求及名额:三级教师:本科学历,有教师资格证,正式签约一学期后,本人申请,领导小组审批。

二级教师:三级教师满两年,申报人员中积分在学科中前4名。

一级教师:二级教师满两年,申报人员中积分在学科中前3名高级教师:一级教师满两年,申报人员中积分在学科中前2名首席教师:高级教师中各科组产生1 名。

教师晋级积分标准:一、教育教学考核1、教学成绩总分60分。

2、主科(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晋级前四个学期教学成绩(含期中、期末、学校抽测)至少三分之一次在全年级与上次考试离差为正。

(任教双班班级所有学生部分除以总人数算个人任教学科总均分,跨年级以最好的年级成绩计算)3、技能学科:晋级前四个学期月绩效考核优秀不少于三分之二。

4、晋级前所任学科所有成绩之和,具体计算方法是∶学科离差第一名为60分,第二名为50分,第三名为40分,第四名30分。

多次考试最后以总均分计入积分。

5、技能学科绩效分在科组第一为60分,每下降一名减少1分。

二、参照积分标准(一)讲课或讲座获奖(只有教案、课件没有讲课的不积分。

1、优质课省、市、乡级分别为7分、5分、3分。

2、示范课省、市、乡级分别为10分、7分、5分。

3、观摩课省、市、乡级分别为10分、7分、5分。

4、讲座省、市、乡级分别为10分、7分、5分。

现标准为一等奖分值,上一级别二等奖与下一级别一等奖分值相同。

(二)政府综合表彰省、市、乡级分别为10分、7分、5分。

(三)教师节联合表彰省、市、乡级分别为10分、7分、5分。

(四)师风师德表彰省、市、乡级分别为10分、7分、5分。

(五)班级管理表彰省、市、乡级分别为10分、7分、5分。

(六)少先队工作表彰省、市、乡级分别为10分、7分、5分。

学校教师晋级晋升制度范本

学校教师晋级晋升制度范本

学校教师晋级晋升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晋级晋升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绩效考核与晋级晋升相结合的制度。

二、晋级晋升条件1. 初级职称教师:(1)具备规定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2)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4)参加继续教育且成绩合格。

2. 中级职称教师:(1)具备规定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2)在初级职称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3)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4)参加继续教育且成绩合格;(5)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成果和研究能力。

3. 高级职称教师:(1)具备规定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2)在中级职称岗位上连续工作满7年;(3)近七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4)参加继续教育且成绩合格;(5)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显著的教学成果;(6)在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中取得重要成果。

三、晋级晋升程序1. 教师根据晋级晋升条件,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2.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晋级晋升条件的教师名单;3.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符合晋级晋升条件的教师进行评审;4. 根据评审结果,学校确定晋级晋升的教师名单;5. 学校对晋级晋升的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6.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为晋级晋升的教师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规定1. 教师在晋级晋升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晋级晋升资格。

2. 教师在晋级晋升后,如不能胜任岗位职责,学校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4.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五、结语本晋级晋升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激励学校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小学岗位晋升实施细则

小学岗位晋升实施细则

小学岗位晋升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小学岗位晋升是指在小学教育领域中,教职工通过一定的评定标准和程序,获得晋升到更高职位的机会。

为了规范小学岗位晋升,提高教职工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晋升条件1. 教育背景:申请晋升的教职工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教育专业优先。

2. 任教年限:申请晋升的教职工应具有一定的任教年限,至少在该岗位工作满三年。

3. 业绩表现:申请晋升的教职工应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的成绩,如教学成绩、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改革等。

4. 专业培训:申请晋升的教职工应参加过相关的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或者资格。

三、晋升程序1. 提交申请: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行政部门提交晋升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绩、科研成果等。

2. 材料审核:学校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晋升条件。

3. 评定考核:学校组织评定考核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进行评定考核,包括面试、教学观摩等环节。

4. 综合评定:评定考核委员会根据评定考核结果,综合评定每位教职工的晋升资格,并确定晋升名额。

5. 公示和申诉:学校公示晋升名单,并设立申诉渠道,确保公平公正。

6. 确认晋升:学校行政部门根据评定结果,确定晋升名单,并颁发晋升证书。

四、晋升待遇1. 职务晋升:晋升成功的教职工将获得相应的职务晋升,如从普通教师晋升为骨干教师、教研组长等。

2. 薪资待遇:晋升后的教职工将享受相应的薪资待遇调整,根据岗位级别和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3. 奖励福利:晋升成功的教职工将获得一定的奖励福利,如奖金、培训机会、学术交流等。

五、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学校建立晋升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评定考核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 评估机制:学校定期对晋升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和程序。

六、总结与展望小学岗位晋升实施细则的制定,有利于激励教职工积极进取,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的发展。

希翼通过本实施细则的落实,能够为小学教育领域的教职工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晋升机制,促进教育事业的繁荣与进步。

小学岗位晋升实施细则

小学岗位晋升实施细则

小学岗位晋升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小学岗位晋升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小学教师的晋升程序和标准,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本文将从晋升条件、晋升程序、晋升标准以及晋升评估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晋升条件:1.1 教育背景要求:小学教师晋升需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背景与所教学科相关。

1.2 教学经验要求:小学教师晋升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通常要求在岗位上至少有三年以上的教学经验。

1.3 专业培训要求:小学教师晋升需要参加相关的专业培训,不断提升教学技能和专业水平。

二、晋升程序:2.1 提交申请:符合晋升条件的小学教师需要主动提交晋升申请,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和推荐信等材料。

2.2 内部评审:学校会组织内部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

2.3 面试考核:通过内部评审的教师需要参加面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

2.4 最终决策:根据内部评审和面试考核的结果,学校最终确定晋升名单,并向教师发出晋升通知。

三、晋升标准:3.1 教学能力:小学教师晋升需要展现出较高的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能力、课堂管理能力和学生评价能力等。

3.2 教育教学质量:小学教师晋升需要在教育教学质量方面表现出色,包括学生学业成绩提升、教学效果评估和教学改进等。

3.3 教育教学研究:小学教师晋升需要积极参预教育教学研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四、晋升评估:4.1 教学观摩评估:学校会组织教学观摩活动,通过观摩评估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4.2 学生评价评估:学校会进行学生评价,了解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和教学质量。

4.3 教学成果评估:学校会对教师的教学成果进行评估,包括学生学业成绩提升情况和教学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

总结:小学岗位晋升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提高小学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通过规范的晋升条件、程序、标准和评估,可以确保晋升的公平性和科学性,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服务。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办法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办法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方案》是根据市教育局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分细则》和《教师技术职务考核评聘暂行规定(试行)》,结合我校2011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方案》而制定的。

本方案须遵从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如有不符之处,以岗位设置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章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分细则第三章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分细则说明及相关规定一、计分说明I.“正本”、“正专”指参加国家统一考试被录取且在相应全日制学校修满所学专业学分所获得的相应文凭。

“他本”、“他专”指除全日制本、专科学历以外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这里的“教龄”指获得文凭后的任教年数,未满规定任教年限,每少一年减0∙5分(补充: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纳入计算非教龄工龄,五年制大专算三年非教龄工龄,正式编制人员在非教育部门工作时段计算非教龄工龄,以工资系统登记的时间为准)。

2 .“党政与教育行政部门奖”指近五年内各级党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发文授予的相应奖励(县级“嘉奖”的先进教师放在“优岗”中记分,这里不重记),“其他部门奖励”指近五年内参评对象所负责工作的对应上级行政或科研主管部门所授予的奖励(不含各类“优秀学员”、各类“优秀辅导员”、“技术教育先进个人”、“课题实验先进个人”、“优秀教练员”等)。

“其他部门奖励”必须附具相关原始通报,缺原始通报者一律不记分;为地级者必须附具县级同类荣誉证,否则降为县级记分,其余类推(补充:优秀教研工作者,凭原文件通报认定为市级先进教师,同年同一个人既是先进教师又是优秀教研工作者不重复计分)。

3 .“继续教育”指近五年内参与我局组织的除普通话、高级信息技术之外的其它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培训,以参训结业证为依据,每证记1分。

普通中小学参评教师必须持有《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证书》。

4 .“职务”:市管、局管、校管干部连续任职满3年,各记其基本分,连续任职5年以上者,从第6年起每年增加0.5分。

中心学校教师晋升职称考核细则

中心学校教师晋升职称考核细则

中心学校教师晋升职称考核细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我校申报中、高级职称的考核细则如下:一、业绩条件考核:(满分60分)1、课类奖(18分):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获得市级一等奖和省级二等奖以上者满分18 分;市级二等奖、市直级一等奖和省级以上电教优质课得17分;市直级二等奖、市级三等奖和市级电教优质课得16分。

此项不累计。

2、论文、科研类奖(12分):论文在 cn 刊物上发表,每1篇得6分,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及其以上者最高得5分;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得4分:市级三等奖得2分。

(注:同一论文以最高奖项计算不累计)获省级课题二等奖或市级课题一等奖及其以上者最高得8分:获省级课题三等奖或市级课题二等奖得6分;市级三等奖得4分。

(注:同一课题以最高奖项计算不累计)。

此项业绩可累计,最高12分。

3、优秀辅导奖(10分):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及其以上者得10分:获省级二等奖和市级一等奖得8分: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得6分。

此项可累计最高 10分。

(注:没有注明获奖等级的省级一次6分:市级一次4分)。

4、优秀班主任(10分):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市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得10分:考核期内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一年加1分最高累计不超过7分,考核期内获得特殊贡献奖1次加1分最高不超5分5、先进表彰(10分):县、市级以上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10分:市级以上单项奖励(德育先进个人,说课、工会课类)8分。

此项不累计。

二、民主评价考核:(满分40 分)由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和考核工作小组分别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性无记名打分,主要考查申报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综合表现,其中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民主评价 20分,考核工作小组考核评价20分,按照德、能、勤、绩四项各占25%的比例分配,统计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平均。

教师定级晋升制度文件模板

教师定级晋升制度文件模板

教师定级晋升制度文件一、目的和原则(一)目的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教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依据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教师定级晋升制度。

本制度旨在建立科学、合理、公正的教师评价体系,推动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供制度保障。

(二)原则1. 公平竞争原则:教师定级晋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每位教师在相同条件下参与竞争。

2. 业绩导向原则:教师定级晋升以教师的教学业绩、科研成果、师德表现等为主要评价依据。

3. 分级分类原则:根据教师的不同岗位、学科和专业特点,实行分级分类评价。

4. 动态管理原则:教师定级晋升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评价和晋升工作。

二、定级晋升条件(一)初级职称晋升条件1.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业规范。

2. 学历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 教学要求:能独立承担本学科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4. 学术要求: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

5. 师德要求: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无违反师德行为。

(二)中级职称晋升条件1.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业规范。

2. 学历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3. 教学要求: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能担任学科带头人。

4. 学术要求: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指导他人教学的能力。

5. 师德要求: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无违反师德行为。

(三)高级职称晋升条件1.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业规范。

2. 学历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3. 教学要求: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能担任学科带头人,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4. 学术要求: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取得显著的研究成果,具有指导他人教学和开展教育科研的能力。

5. 师德要求: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无违反师德行为。

学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范本

学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范本

学校教师职称晋升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根据国家及地方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职称晋升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教师,包括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三、职称等级学校教师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其中高级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

具体等级设置如下:1. 初级职称:助理讲师、讲师;2. 中级职称:副教授;3. 高级职称:教授、正教授。

四、晋升条件1. 初级职称晋升条件:(1)学历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教龄要求:在教学岗位工作满一年;(3)教育教学能力: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能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 中级职称晋升条件:(1)学历要求: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2)教龄要求:在初级职称岗位上工作满五年;(3)教育教学能力: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能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4)科研成果: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发表相关论文或参与科研项目。

3. 高级职称晋升条件:(1)学历要求:具备博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2)教龄要求:在中级职称岗位上工作满五年;(3)教育教学能力: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能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4)科研成果: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发表相关论文或主持科研项目。

五、晋升程序1. 教师根据自己的教龄和业绩,对照晋升条件,自行申请;2. 所在部门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进行考核;3.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评审;4. 公示评审结果,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5. 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

六、其他规定1. 教师晋升职称应注重师德师风建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2. 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应给予适当倾斜和支持;3. 教师晋升职称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晋升资格;4.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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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级别晋升细则
1.教龄每年加1分。

2.任低一级职称年限每年加1分。

3.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加3分,“良好”加2.5分,“合格”加2分。

4.课堂教学获奖:
省级:一等加5分,二等加4.5分,三等加4分;
市级:一等加4分,二等加3.5分,三等加3分;
区级:一等加2.5分,二等加2分,三等加1.5分;
校级:一等加1.5分,二等加1分,三等加0.5分。

(取近五年最高分,不累计。


5.“说课”获奖:
省级:一等加4分,二等加3.5分,三等加3分;
市级:一等加3分,二等加2.5分,三等加2分;
区级:一等加2分,二等加1.5分,三等加1分;
校级:一等加1分,二等加0.5分。

(取近五年最高分,不累计。


6.教案设计获奖:
省级:一等加3分,二等加2.5分,三等加2分;
市级:一等加2分,二等加1.5分,三等加1分;
7.教学基本功:
市级:一等加2分,二等加1.5分,三等加1分;
区级:一等加1.5分,二等加1分,三等加0.5分;
校级:一等加1分,二、三等加0.5分。

(取近五年最高分,不累计。


8.教学单科成绩优秀奖:区级加4分。

9.教学新秀:市级加7分,区级加4分,校级加2分。

10.论文:
(1)发表——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5分,市级加2分。

(取最高分,不累计。


(2)获奖——国家级:一等加3分,二等加2.5分,三等加2分;
省级:一等加2分,二等加1.5分;
市级:一等加1.5分,二等加1分;
区级:一等加1分,二等加0.5分,三等0.2分;
(3)校级交流加0.5分。

(取最高分,不累计。


11.获优:
(1)优秀教师——市级加5分,区级加2分,校级加1分。

(2)少先队优秀辅导员——市级以上加3分,区级加2分,校级加1 (3)优秀班主任——市级加3分,区级加2分,校级加1分。

12.参赛团体奖:
国家级:一等加6分,二等加5.5分,三等加5分;
省级:一等加5分,二等加4.5分,三等加4分;
市级:一等加4分,二等加3.5分,三等加3分;
区级:一等加3分,二等加2.5分,三等加2分;
校级:一等加2分,二等加1.5分,三等加1分。

(取近五年最高分,不累计。


13.学历:研究生加4分,本科加3分,大专加2分,中师加1.5分。

14.教学成绩(近三学期):
语文或数学——每学期三项教学指标(三学期共九项)均达到加9分,达不到一项减1分,依次递减。

综合科——三学期均评为一等者加7分,某学期评为二等者减1分,依次递减;评为三等者减1.5分,依次递减。

英语参考综合科评分。

15.公开课(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市级加4分,区级加3分,校级加1.5分(实验组推荐的汇报课、各组推荐的研讨课、新课程研讨课、家长开放课等)。

(取最高分,不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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