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商户受理翼支付业务协议书-两方版(中电信支付规范合同20130006)
银行电子商务业务(特约商户)合作协议模版

银行电子商务业务(特约商户)合作协议模版银行电子商务业务(特约商户)合作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年__月__日签订:甲方:银行名称法定代表人:(×××)地质:(×××)(×××)(×××)乙方:特约商户名称法定代表人:(×××)地质:(×××)(×××)(×××)鉴于:1.甲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有能力提供电子商务业务相关服务。
2.乙方是一家依法在商务领域进行业务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资质。
3.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相关的电子商务业务服务,乙方愿意接受并配合甲方提供的服务。
基于上述情况,甲方与乙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章合作内容1.1 甲方将根据乙方所需,向其提供电子商务业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特约商户账号及相关权限。
2) 提供支付通道及结算服务。
3) 提供交易安全保障。
4) 提供对账和报表服务。
5) 其他乙方所需的电子商务业务服务。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合作所需的信息,并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实施合作。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合作所需的电子商务业务服务。
2) 向乙方提供及时、准确、安全的资金结算服务。
3) 负责维护支付系统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4) 负责处理乙方提出的问题和投诉,并及时给予解决。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合作期间,乙方享有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子商务业务服务的权利。
2) 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3) 保持合作账户的安全性,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非法操作。
4) 及时向甲方提供合作所需的信息。
5) 协助甲方调查处理电子商务支付中出现的异常问题。
第三章结算与费用3.1 结算方式: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交易情况确定结算周期。
特约商户受理X支付收款码业务协议

X支付收款产品服务合同特约商户受理X支付收款码业务协议概要 :结款银行帐号(非贷记卡):[结款银行账号]结算周期: [T+1] 日手续费: [ 0.3 ] %有效期:[审核通过日期]一年内有效甲方:【天X】乙方:【符合并同意本协议的收款码特约商户】一、定义1.1X支付收款码服务:特指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支持乙方与乙方顾客间通过收款码进行货款收取的服务。
乙方在甲方系统生成专属的收款码,乙方顾客通过X支付客户端扫描乙方专属收款码完成支付。
1.2X支付特约商户:是指与甲方签订合作协议同意受理X支付业务的合法经营的个体商户或企事业单位。
二、业务受理条款2.1.本协议适用于乙方的顾客以扫描X支付收款码的方式支付其购买产品或服务的交易。
三、权利及义务3.1.乙方权利及义务:3.1.1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甲方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身份资料及经营内容等资料,乙方应承担因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任何资料如商户名称、结算账户、营业地址、法人代表等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1.2 遵守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第三方支付相关的监管规定及甲方制定的业务管理政策,接受甲方的业务监督和检查。
3.1.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所有使用乙方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的操作即为乙方的(授权)操作行为,因乙方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遗失、泄露、被窃所导致的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3.1.4在乙方接受到甲方软件系统反馈的指令处理状态时,除非甲方软件系统明确反馈该指令处理成功或失败,否则乙方均应通过甲方提供的查询系统或者致电甲方客服对该批次指令处理状态进行再确认,以便决定是否向乙方顾客交付商品。
若乙方未依照本条款约定操作,直接选择向乙方顾客交付商品,因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索赔及投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解决,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约商户支付合作协议

特约商户支付合作协议1. 引言本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各方签署,旨在明确特约商户与支付合作方之间的支付合作关系。
为确保双方的权益,并规范双方的行为,特约商户与支付合作方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2. 协议背景根据双方的互惠互利原则,特约商户与支付合作方决定进行支付合作,以提供支付服务给特约商户的客户。
3. 定义•特约商户:指与支付合作方签署合作协议,合法经营的商户。
•支付合作方:指提供支付服务,并与特约商户签署合作协议的机构。
•客户:指特约商户的消费者,通过支付合作方提供的支付服务进行支付的个人或组织。
4. 合作内容特约商户与支付合作方的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支付方式:支付合作方向特约商户提供各种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线上支付、线下支付、移动支付等。
2. 支付接口:支付合作方提供支付接口技术支持,确保特约商户的支付通道畅通。
3. 费用结算:特约商户根据协议约定向支付合作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并按时结算特约商户的收款款项。
4. 数据统计与分析:支付合作方向特约商户提供支付数据统计与分析服务,便于特约商户优化经营策略。
5. 合作流程特约商户与支付合作方的合作流程如下: 1. 特约商户向支付合作方提交合作申请,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2. 支付合作方审核特约商户的资质,并决定是否同意与特约商户合作。
3. 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并进行系统对接和测试。
4. 特约商户开始使用支付合作方提供的支付服务,并按照约定支付费用。
5. 支付合作方定期对特约商户的支付数据进行统计与分析,并向特约商户提供相关报告。
6. 公平竞争特约商户与支付合作方应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并保护彼此的商业利益。
双方不得采取任何损害对方商业利益的行为,如诋毁对方声誉、恶意竞争等。
7. 信息保密特约商户与支付合作方应妥善保管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信息保密的要求。
8. 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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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支付功能制约协议篇一:翼支付协议特约商户受理翼支付业务协议书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公司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抚州销售分公司鉴于:(1)乙方希望受理甲方用户使用翼支付业务;(2 成为甲方特约商户,通过与甲方系统连接的POS1、受理翼支付业务1.1、本协议内提及的翼支付业务包括?? □离线支付□其他。
1.2、1.3、0.15元/升优惠,代买品、1.4、2、 2.1(3) 向乙方提供账款、手续费及商户交易手续费清算数据及报表;(4) 向乙方提供POS机两台及其配件两套,收取押金零元/台,押金于合同结束后退还乙方;(5) 对乙方进行定期回访或委托专业化服务公司进行定期回访,对乙方收银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安放的POS机具进行维护、保养;(6) 配合乙方做好账款清结算处理工作及账款差错处理工作;(7) 对发生的交易差错或需调整的账务,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并经查实后,配合乙方及时做相关处理;(8) 有权对收单业务的全过程进行风险监控和管理;(9)有权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和检查指导。
(10)指定接口人协助乙方做好相关投诉、差错及争议处理服务 2.2、乙方权利及义务:(1)(2)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摆放或张贴翼支付受理标识;(3(4) 提供必要的营业设施和安全防范设施,确保POS用,需第一时间通知甲方联系人;(5) 受不低于现金支付消费者的服务及优惠;(6) 不得将POS(7)(8)(9)(10POS机具上使用,不得在其他未经认证许可的设备上读取翼支((12授权人员接触,严禁泄漏给第三方;包含账户及交易数据信息的所有载体在失效后应立即销毁,不得留存;(13)保证所有入网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入网登记的任何资料如商户名称、清算账户、营业地址、经营范围、法人代表等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中电信支付规范合同【201X】0003的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4)为翼支付线下消费用户提供翼支付消费服务环境、正确指引用户进行翼支付消费操作,为用户做好解释等基础服务工作,协助甲方对有争议交易的投诉、差错、争议进行处理,承担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交易资金损失;(15) 对POS担赔偿责任,POS机人为损坏或遗失赔偿两千元/台,/台,其他配件人为损坏或遗失赔偿壹佰元/台;(16) 乙方因电话故障或经营场所变更等原因须变更POS受理翼支付业务需要、用翼支付POS方提出申请,由甲方书面审批同意;(17) 不得擅自改造POS自行承担;(183、账务处理和清结算3.1 15 日前结算上月15日至次月3.20.15元每升的加油卡,用于满足合同1.3条款。
特约商户入网合同

特约商户入网合同一、甲方与乙方双方约定1.甲方为网络支付公司,拥有独立的支付平台和商户管理系统;2.乙方是一家合法的商业实体,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财务账户;3.甲方同意将其支付平台和商户管理系统开放给乙方使用,以便乙方能够发布自己的商户入网服务;4.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一定的服务费;5.双方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并接受法律的监督和约束。
二、合同内容1.甲方负责提供支付平台和商户管理系统,乙方负责将自己的商户入网服务接入甲方的系统;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入网服务包括:商户资料审核、网银在线支付接口、交易结算服务等;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支付平台和商户管理系统入网服务包括:商户信息录入、交易的费用结算和风险管理等;4.甲方和乙方共同承担因交易产生的争议处理,双方承担各自责任的比例由双方协商约定。
三、合同生效和期限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至合同期满后如有续约需求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前30天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四、合同变更和解除1.如因双方约定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3.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本合同解除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五、合同争议解决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的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1.双方应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2.本合同未涉及条款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为本合同的全部内容,甲、乙双方均已仔细阅读并签字盖章确认为合同内容。
甲方:(盖章)签字日期: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特约商户合作协议书

特约商户合作协议书甲方(特约商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提供特定服务或商品的商户,乙方是提供相应服务或商品推广的合作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成为乙方特约商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1.1 甲方同意成为乙方的特约商户,乙方将向甲方提供推广服务。
1.2 乙方负责将甲方的服务或商品信息通过乙方的平台进行推广。
1.3 甲方应保证其提供服务或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条合作期限2.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权利与义务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1.1 甲方有权获得乙方提供的推广服务。
3.1.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服务或商品信息。
3.1.3 甲方应保证其服务或商品的合法性、安全性和质量。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3.2.1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服务或商品进行推广。
3.2.2 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推广服务。
3.2.3 乙方应保证推广服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4.1 双方根据实际推广情况协商确定推广费用。
4.2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推广费用。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5.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泄露上述信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特约商户银联卡受理协议书
特约商户银联卡受理协议书尊敬的贵公司,感谢贵公司选择成为我们的特约商户,并表示了对我们银联卡受理服务的信任和支持。
为了确保我们之间的双方权益,特别制定此协议书,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和条件:第一条特约商户的权益和义务1.1 特约商户有权享受我们提供的银联卡受理服务,并按照约定条件收取银联卡交易手续费。
1.2 特约商户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并确保资料的有效性和即时更新。
特约商户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
1.3 特约商户需按照我们的要求合理使用和保护银联卡收单终端设备,不得恶意篡改、破坏或擅自转让。
1.4 特约商户应严格遵守银行卡收单规范和交易安全要求,确保交易真实、合规、安全。
对于特约商户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我们有权采取相应的制止措施,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5 特约商户需及时缴纳银联卡交易手续费,并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付款,不得拖欠。
第二条我们的义务和责任2.1 我们将根据特约商户的业务需求,提供银联卡受理服务和技术支持。
2.2 我们将有权审核特约商户的资质和信用状况,并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2.3 我们将为特约商户提供全面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特约商户能够正确操作银联卡收单终端设备,准确处理交易。
2.4 我们将为特约商户提供及时、准确的交易结算,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交易款项划入特约商户指定的结算账号。
第三条保密责任3.1 双方在合作期间应互相保守商业秘密,不得私自泄露合作信息和交易信息。
3.2 双方应妥善保管合同文本和其他重要文件,不得擅自复制和传播。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如果特约商户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料、不按时缴纳手续费、违规操作银联卡收单终端设备等,我们有权采取合理的措施终止合作,解除本协议。
4.2 如果我们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特约商户有权要求我们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终止合作关系。
电子支付商户合作协议合同7篇
电子支付商户合作协议合同7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商户”)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支付机构”)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鉴于:1. 商户希望通过电子支付方式收取款项,并同意使用支付机构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2. 支付机构拥有先进的电子支付技术和完善的支付系统,并愿意为商户提供电子支付服务。
现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内容1. 商户同意使用支付机构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通过电子支付方式收取款项;2. 支付机构将向商户提供电子支付相关的技术支持和系统维护服务,确保商户能够顺利使用电子支付服务。
二、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具体年限)。
协议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
三、商户义务1. 商户应确保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2. 商户应按照支付机构的要求,完成相关的资质审核和认证;3. 商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密码、身份证件等,并定期更换;4. 商户应积极配合支付机构的工作,确保电子支付服务的顺利进行。
四、支付机构义务1. 支付机构应确保电子支付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2. 支付机构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系统维护服务;3. 支付机构应保障商户的资金安全,确保资金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4. 支付机构应积极配合商户的工作,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五、费用与结算1. 商户需向支付机构支付一定的技术服务费和系统维护费,具体费用标准另行协商确定;2. 商户在收到款项后,应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和结算方式与支付机构进行结算;3. 双方应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如遇任何问题应及时沟通解决。
六、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可协商解决。
银行电子商务业务(特约商户)合作协议模版
XX银行电子商务业务(特约商户)合作协议(参考文本)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乙方:XX银行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电话:联系人:电话: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电子商务业务合作达成以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第一条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一)特约商户:简称商户,是指与乙方合作,使用乙方电子商务平台为交易客户的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运营商。
本协议中即指甲方。
(二)商户服务平台:是指商户建立的交易、结算、查询等服务的系统。
(三)交易客户:是指与乙方签约且属于商户服务平台用户的个人或单位。
(四)电子商务平台:是指乙方建立的电子商务系统,通过因特网媒介或专线连接,为与乙方合作的商户和交易客户提供服务的平台。
(五)电子交易指令:是指商户或交易客户通过商户服务平台向乙方发出查询、转账、网上签约等交易的电子数据信息。
(六)资金存管账户:是指乙方为本业务开立的用于存放交易客户资金的银行内部账户。
(七)专用账户:是指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用于存放特定资金的一般结算账户,如入金专用结算账户、出金专用结算账户、专用资金账户。
(八)网上签约:是指交易客户在商户网站、交易客户端等渠道与乙方签订《XX银行电子商务业务(交易客户)网上服务协议》(以下简称《网签协议》)。
第二条甲方申明:甲方是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设立的机构,甲方保证经营内容及服务平台运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规定的交易规则及结算规则,持续有资格及能力为其“交易客户”提供相应服务;甲方负责对交易客户等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培训,保存所有交易客户签约环节的信息和内容,在有权机构要求查询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三条乙方申明:乙方是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在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前提下,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及交易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特约商户服务完整协议书(全文)
特约商户服务协议书一、服务内容本协议是特约商户(简称“甲方”)与服务提供方(简称“乙方”)之间就特约商户服务事宜所达成的协议。
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遵守协议约定。
1. 商户入驻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后,甲方可在乙方提供的商户平台上进行入驻操作。
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成为特约商户。
2. 服务费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特约商户服务时,需按照乙方制定的服务费用标准支付相应的费用。
3. 服务内容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商户管理: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商户管理系统,方便甲方管理商品、订单、促销活动等;•销售分析: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销售数据进行分析,提供销售趋势、用户喜好等数据分析报告;•营销支持:乙方将向甲方提供营销推广支持,包括线上线下推广方案、广告投放等;•技术支持:乙方将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包括系统操作指导、问题解答等。
二、商户权责1. 商户权利甲方享有权利:•在乙方提供的商户平台上开设店铺,并进行商品管理、订单管理等操作;•获取乙方提供的销售数据分析报告,以便进行业务决策;•获得乙方的营销支持,提升品牌知名度和销售业绩;•获得乙方的技术支持,解决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2. 商户责任甲方应承担责任:•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户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及时更新;•遵守乙方制定的商户管理规范,按照规范进行商品管理、订单管理等操作;•积极配合乙方开展营销活动,提供相关资料和合作支持;•在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下,及时解决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三、服务期限和终止1. 服务期限本协议的服务期限为【服务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2. 终止条件本协议在情况下终止:•双方协商一致终止;•甲方违反本协议,并经乙方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改正;•乙方出现严重违约行为。
3. 终止后的处理协议终止后,乙方将停止提供特约商户服务,并有权向甲方收回商户资格,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力。
四、保密条款1. 保密义务甲方和乙方均应互相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商户信息、销售数据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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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特约商户受理翼支付业务协议书甲方:[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乙方(特约商户):[ ]鉴于:(1)乙方希望受理顾客的翼支付业务;(2)甲方同意作为收单机构,将乙方作为其特约商户,为乙方受理翼支付业务提供配套支持服务;(3)甲方作为翼支付业务运营机构,同意直接接入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安置在乙方的POS终端。
为了促进翼支付业务的发展,为广大翼支付用户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优质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特约商户,通过与甲方系统连接的POS终端实现受理翼支付业务达成协议如下:一、定义(一)POS机具:特指非接触式POS终端,可受理以非接触方式进行数据交互的含有翼支付账户信息的介质,协议中此类介质特指中国电信RFID UIM卡。
(二)翼支付特约受理商户:是指已与甲方签订合作协议同意受理翼支付业务的合法经营的个体户和企事业单位。
二、业务受理条款1、受理翼支付业务1.1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的顾客以POS方式支付产品或服务费用的交易。
1.2 乙方在接受翼支付用户消费时,应提供折扣优惠。
1.3 乙方必须开设资金结算账户。
2、权利及义务2.1甲方作为提供翼支付业务的运营机构,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及义务:(1)遵守国家机关制定的第三方支付相关法律、法规、规章;(2)向乙方做好投诉、差错及争议处理服务;(3)向乙方提供账款、手续费及商户交易手续费清算数据及报表;(4)向乙方提供甲方自有的POS机及其配件,应收取押金,押金于合同结束后无息退还乙方;(5)委托专业化服务公司对乙方进行定期回访,对乙方收银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安放的POS机具进行维护、保养;(6) 对发生的交易差错或需调整的账务,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并经查实后,及时为乙方做相关处理;(7)有权对收单业务的全过程进行风险监控和管理;(8)有权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和检查指导。
2.2、乙方权利及义务:(1) 遵守国家机关制定的第三方支付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接受甲方的业务监督和检查指导;(2)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摆放或张贴翼支付受理标识,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乙方日常管理及巡检等工作;(3)组织收银员及财务人员参加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专业化服务公司举办的翼支付受理操作培训;(4)提供必要的营业设施和安全防范设施,确保POS机的正常使用;(5)按甲方业务受理要求受理翼支付业务,且不得无故拒绝用户的翼支付消费,保证翼支付用户享受不低于现金支付消费者的服务及优惠;(6)不得将POS机具、签购单、签购结算单、翼支付标识牌等物品用于受理本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用途,也不得给本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第三方使用;(7)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将受理的翼支付业务委托或转让给第三方;(8)不得将其他商户或个人的交易假冒本商户交易与甲方清算, 保证交易的真实性与合法性;(9) 必须在T+3个工作日内响应甲方的调单要求,协助甲方做好对异常交易和交易纠纷的调查取证及投诉处理的有关工作,并必须执行甲方对此提出的处理意见;(10)受理翼支付时只能将翼支付卡在POS机具上使用,不得在其他未经认证许可的设备上读取翼支付卡信息;(11)不得以任何方式保存翼支付账户信息及个人密码;(12)必须确保业务处理程序的安全,应将签购单等存有账号信息的介质保存在安全领域,只允许经授权人员接触,严禁泄漏给第三方;包含账户及交易数据信息的所有载体在失效后应立即销毁,不得留存;(13)保证所有入网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入网登记的任何资料如商户名称、清算账户、营业地址、经营范围、法人代表等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4)为翼支付线下消费用户提供翼支付消费服务环境、正确指引用户进行翼支付消费操作,为用户做好解释等基础服务工作,协助甲方对有争议交易的投诉、差错、争议进行处理,承担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交易资金损失;(15)对甲方提供的POS终端机具应尽妥善保管之义务,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应对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损失向POS终端机具提供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具赔偿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机具赔偿金额=机价*(1-已使用月数/60)元(注:赔偿金额最多不高于机价,最少不低于RMB600元)(16)乙方因电话故障或经营场所变更等原因须变更POS接入电话的或改变装机地点的,应提前向甲方主动报告,由甲方协助乙方变更装机地址;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不同门店受理翼支付业务需要、用翼支付POS上门收款等为理由擅自移机,确有正常经营需要的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书面审批同意;(17)不得擅自改造POS机具,不得非法截留和保存用户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皆由乙方自行承担;(18)严格依照本协议约定条件受理翼支付业务,承担因自身过错造成的用户和甲方损失。
3、账务处理和清结算3.1每日交易完成后(以甲方的结账日为准),由甲方根据当天交易的记录内容,在下一个结算日将乙方应得款项划给乙方账户;甲乙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为第[ ]种方式 :(1)每日结; (2)每周结;(3)每月结。
乙方指定结算账户: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联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摘要(最多为8个汉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若要变更上述结算账户信息,需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3.2协议指定的结算日为每个结算周期后的第1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结算上一周期的成功交易资金,交易的具体结算日期以甲方系统的规定为准;遇国家规定节假日结算日期顺延,结算金额合并结算。
3.3乙方如对甲方的POS业务账务处理有疑问,可向甲方提出询问,或填写申述单送报甲方。
3.4乙方的应得款项,系指每个结算周期内,翼支付用户通过安置在乙方的POS机进行消费支付的总交易金额减去乙方应支付的总手续费金额;手续费系指对于每笔翼支付消费,乙方根据下述翼支付线下特约商户手续费标准而向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
总手续费金额是指每个结算周期内,甲方应收取手续费的总和。
对账的最终标准。
3.6乙方对账务处理有疑问的,可向甲方提出,甲方配合乙方解决。
3.7客户到乙方使用翼支付账户消费,乙方应向客户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3.8甲方收取乙方交易手续费,应开具手续费发票,可采用月结方式。
除手续费外,结算乙方应得款项时,甲方无需提供发票。
4、商户风险信息使用条款在正常业务范围内,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风险信息(如上送黑名单)。
5、本协议不涉及事项乙方与翼支付用户在出售商品的质量、数量,或提供的服务上有任何争议、投诉或其它纠纷,应由乙方与翼支付用户直接谋求解决,甲方可从中协调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6、违约责任6.1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及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约定责任及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POS机具、专用单据,并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约的履行:(1)长期不使用POS机具或将其挪作他用;(2)无故拒绝受理翼支付业务,经甲方提出后拒不改正的;(3)有违反本协议的其他行为,严重影响POS机具正常使用或甲方正常经营的。
7、终止7.1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风险状况且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后终止本协议,并由甲方立即停止乙方的翼支付业务受理,同时由甲方通知其委托的专业化服务公司收回全部POS机具设备。
若因乙方的下列原因导致甲方权利受到损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1)虚假申请:以虚假资料或冒用其它商户的资料向甲方申请为特约商户;(2)商户默许、纵容、与不法分子共谋或发现后不制止不法分子在POS机具上装载仪器,盗录翼支付用户账户信息;(3)泄露账户及交易信息:商户违反保密条款,将翼支付用户账户资料及交易数据信息泄漏给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使用;(4)套现:商户与翼支付用户或其它第三方勾结,或商户自身以虚拟交易套取现金;(5)洗单:商户将其它未签约商户的交易在本商户的POS机或压印机上刷卡或压卡,假冒本店交易与甲方结算;(6)恶意倒闭:商户接受翼支付用户的预付款后故意破产,使甲方承担退单损失;(7)虚假交易: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商户利用用户账户编造虚假交易;(8)名义经营范围与实际情况不符;(9)POS违规移机:商户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POS机具从甲方登记的原始装机地址转移至另一地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移机后地址与原始装机地址的省市、区县、乡镇等行政区域,或与原始装机地址的道路名称、门牌号码、楼层、房间号、摊位号等不一致;同一商户在多家分店之间自行调换POS机具;使用固定POS机具进行上门或流动收款等业务;(10)已被其它卡组织认定为“高风险商户”;(11)经营不善,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申请破产以及停业或破产;(12)被工商部门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由于违反国家法令、法规或相关行业管理规定,被有关机构查处;(13)其它违反中国银联商户风险管理规定的行为。
如甲方认为乙方有前述约定的情形之一的,且该情况会造成甲方经济或声誉损失的,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的翼支付业务,并可自通知发出之时中断与该商户的连接。
7.2、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因自身原因单方要求终止本协议,必须在终止前20天书面通知相对方,经各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终止本协议。
在此期间,上述各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协议(7.1所列情形除外)。
7.3、协议终止时,乙方应退还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和有关物品,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应予以赔偿,并将经营场所及宣传品上所有翼支付受理标识清除。
7.4、自协议解除之日起,若因乙方未能及时地将翼支付受理标识清除,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5、自协议终止之日起,24个月以内,甲方对协议终止前的交易仍有查询及追索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8、其它事项8.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协商修改或补充协议。
履行协议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各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司法管辖法院。
8.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3协议届满,甲乙双方根据协议执行情况协商协议续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