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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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范文(4篇)

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范文(4篇)

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救护队的管理,确保救护队能够高效、科学地组织救援工作,依据《矿山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和领导第二条矿山救护队由矿山企业设立,在企业内部成立救护队委员会,制定救护队的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

第三条救护队委员会由矿山企业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救护人员和矿山工会代表组成。

第四条救护队委员会负责制定救护队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培训计划等相关事项,并监督救护队工作的开展。

第五章人员管理第五条救护队成员应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关证书才能正式加入救护队。

第六条救护队成员应定期接受救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自身的救援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救护队成员应遵守矿山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时刻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救援意识。

第六章工作流程第八条救护队应按照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的救援工作流程,确保救援工作的及时和准确。

第九条救护队应定期进行演练和模拟救援,提高救援效率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条救护队应建立健全的救援记录和档案,详细记录每一次救援行动的过程和结果,并做好救援工作的评估和总结。

第七章资源保障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提供救援队所需的基础设施和装备,保证救援队正常的活动和工作。

第十二条救护队应定期对所需的救援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可用。

第八章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救护队成员在救援行动中表现突出的,矿山企业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第十四条救护队成员违反矿山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的,矿山企业有权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九章附则第十五条对于本管理制度的修订或解释,由救护队委员会负责,并报矿山企业领导层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废止过去可能存在的相应条款。

以上是一份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的管理制度应根据矿山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山救护队的管理,维护矿山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矿山救护队责任制管理制度范文(4篇)

矿山救护队责任制管理制度范文(4篇)

矿山救护队责任制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矿山救护队是矿山企业中负责应急救援和事故救助的专业队伍。

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救援效率并避免责任上的模糊,必须建立完善的责任制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矿山救护队成员的责任、权限和行为准则,确保救护队工作的科学高效进行。

二、责任建设1. 主要责任矿山救护队成员主要责任是在矿山事故发生时,以最快的速度抵达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救援和救护。

在救援过程中,必须确保自身安全,并尽最大努力保护被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

2. 职责分工矿山救护队成员按照不同岗位和级别,负责不同的职责。

其中,队长负责指挥和协调救援行动,队员负责执行队长的指令并进行具体救援工作。

同时,还要设立专门的后勤人员,负责救援装备的准备与维护,以及事故后的善后工作。

3. 救护队成员责任救护队成员在执行救援任务时必须遵守下列责任:(1)保证救援工作的高度紧张性和快速性,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救援任务;(2)遵守救援规程和操作规范,不得擅自改变救援方案;(3)保障自身安全和其他队员的安全,严禁个人行为和不负责任的行为;(4)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评估,制定有效的救援方案;(5)及时向上级报告救援情况和需要协同的支援部门。

三、权限设置1. 事前权限矿山救护队成员应具备必要的培训和实践经验,并持有合格的救援专业资格证书方可参与救援工作。

同时,还要定期进行复审并参加相关培训课程,提高自身救援能力。

2. 事中权限救护队成员在救援行动过程中,应按照救援方案和队长指示进行具体操作。

队长具有直接指挥权,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救援方案和行动。

3. 事后权限救护队成员在救援后要及时填写救援报告,详细记录救援过程和效果,并将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同时,还要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并提供实际救援情况的真实材料。

四、行为准则1. 遵守法律法规救护队成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违法乱纪行为和超出权限的行动。

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范本矿山救护队日常管理一、内务管理工作标准1、内务工作的管理,体现救护队的精神面貌,目的是给救护队指战员创造一个舒适整洁的学习、工作、生活、训练、休息的环境。

2、救护队要根据队部的具体情况,有计划地绿化和美化环境。

3、对卫生工作要求达到:(1)____宿舍墙壁悬挂物体一条线,床上卧具叠放整齐一条线,保持窗明壁净。

(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烟头等。

(3)个人卫生要做到:常洗澡、常理发、常换衣服。

(4)指战员有病要早报告、早治疗,有传染病者要隔离。

二、后勤工作标准1、氧气充填泵必须由专人操作,非充填人员不准充氧。

充填工必须做到:(1)对氧气充填泵要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

充填泵表压在____mpa检查时,应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无杂音。

经常保持充气室和充气泵体卫生清洁。

(2)充氧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

(3)充填室内贮存氧气的大氧气瓶不得少于____个,其压力在____mpa以上。

少于规定时报告主管领导,并及时补充。

(4)氧气泵房的贮存室内,空瓶和实瓶应分别存放,并标明充填日期。

(5)充填室应____防爆灯具,并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油脂和易燃、____物品。

(6)氧气瓶应做到轻拿轻放,距暖气片和高温点的距离在____m以上。

(7)外单位充氧时,必须经领导批准,否则不准随便充氧。

(8)新购进或经水压试验后的氧气瓶在充填前,须稀释2-____次后,方可进行充氧。

(9)充填泵房必须保持通风良好、整齐美观。

2、救护队应自备矿灯房,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有关矿灯房的建筑、管理、使用、充电人员的操作,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3、加强财务管理,、做到年有计划,日结月清,年底决算,严格财务审批、报销制度,____铺张浪费。

4、营区建设和修缮工程每年都要提出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矿山救护程序工作标准1、事故报告发生灾害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汇报,在安全条件下积极____抢救,否则应即撤离至安全地点或妥善避难。

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范本(3篇)

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范本(3篇)

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矿山内突发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进行救援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生产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内设立的救护队。

第三条救护队的任务是根据矿山安全生产需要,及时进行应急救援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第二章救护队的组织和人员配置第四条救护队应当由经过专业培训、具备救护技能的人员组成。

救护队人员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定期培训和演练,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救援技能。

第五条救护队应当设立正、副队长,并根据需要设立必要的分队和队员。

救护队队长负责指挥和组织救援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

第六条救护队人员配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具备心肺复苏等急救技能的医务人员;2. 具备火灾、瓦斯爆炸等事故救援技能的消防人员;3. 具备地质灾害救援技能的地质工程人员;4. 具备通信、水电设备维修等专业技能的工程技术人员。

第三章救护队的职责第七条救护队的主要职责包括:1. 熟悉矿山救援方案和各类救援设备的使用方法;2. 掌握救援工作的基本理论和技能;3. 参与救援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4. 提供紧急救护服务,包括急救、心肺复苏等;5. 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报告;6. 及时上报救援工作情况,保持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第八条救护队应当按照矿山安全生产规定的要求,制定救援工作方案,明确各类事故的救援流程和工作要求。

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

第九条救护队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检查和维护救援设备,确保设备完好并处于可用状态。

第四章管理和监督第十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救护队的管理和监督,包括:1. 监督救护队成员的培训和演练情况,确保其具备应急救援能力;2. 定期检查和维护救援设备,确保设备完好并处于可用状态;3. 定期评估救护队的工作效果,提出改进意见;4. 针对救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矿山救护队(以下简称救护队)是矿山企业内的组织,负责矿山事故的救援和抢险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矿山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二条救护队的任务是:及时响应事故报警,迅速组织救援行动;开展紧急救护和伤员转运工作;提供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定期检查和维护救护设备;保障救护队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

第三条救护队由专业救护人员组成,其中包括队长、副队长、医护人员、抢险人员等。

救护队员应具备相应的医疗救护和抢险技能。

第四条救护队应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确保救援行动的迅速、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矿山救护队设队长一名,由企业选择合格的专业救护人员担任。

队长负责组织救援行动,协调各部门的配合,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矿山救护队设副队长一名,由队长指定。

副队长协助队长完成任务,并任命合适的救护队员担任其他职务。

第七条救护队设医护人员若干名,负责伤员的紧急救护工作。

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医疗救护技能和专业知识。

第八条救护队设抢险人员若干名,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工作。

抢险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和演练,掌握抢险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队长是救护队的领导,负责组织救援行动,制定应急预案,指挥救援人员执行任务。

第十条医护人员负责伤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包括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病历记录等。

第十一条抢险人员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工作,包括疏散人员、清理障碍物、查找失踪人员等。

第四章职责分工第十二条救护队的职责分工应根据不同任务进行合理划分,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

第十三条救援行动时,队长负责统一调度和指挥作战。

医护人员负责现场急救和伤员转运工作。

抢险人员负责地面抢险和事故现场的安全维护。

第五章培训演练第十四条救护队应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队员的救援技能和应急响应能力。

第十五条救护队员应参加企业组织的紧急救援培训,定期进行技能考核。

第六章设备维护第十六条救护队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救护设备,确保救援装备的完好可用。

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

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

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一、矿山救护队的组建和编制1.1 矿山救护队的组建矿山救护队由矿山企业依法设立,负责矿山事故救护和应急救援工作。

矿山企业应根据矿山规模、隐患程度等因素合理设置救护队的数量和规模。

1.2 矿山救护队的编制矿山救护队的编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按照矿山安全生产需要进行科学设置。

救护队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救护技能和科学救援知识,确保能够有效应对各类矿山事故。

二、矿山救护队的职责和权力2.1 救护队的职责矿山救护队的主要职责是进行矿山事故救护和应急救援工作。

救护队要及时响应,迅速到达救援现场,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救护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2.2 救护队的权力矿山救护队在救护工作中有一定的权力。

救护队可以根据救援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救援工作,如封锁事故现场、疏散人员等。

同时,救护队还有权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三、矿山救护队的管理和制度3.1 救护队的组织管理矿山救护队应按照组织架构合理分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建立健全救护队的内部管理制度,保障队员的权益和利益。

3.2 救护队的培训和演练矿山救护队应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队员的救援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培训内容应包括救援技术、心理辅导、应急处置等方面,确保队员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应对自如。

3.3 救护队的装备和器材管理矿山救护队应配备先进的救援装备和器材,确保能够在事故现场进行有效的救援工作。

同时,建立健全装备和器材管理制度,保障装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3.4 救护队的考核和奖惩制度矿山救护队应建立科学的考核和奖惩制度,激励队员积极参与救援工作,发挥个人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对表现突出的队员予以表彰奖励,对不履行职责的队员进行批评和教育。

四、矿山救护队的协调和配合4.1 救护队与矿山企业的协调矿山救护队与矿山企业应保持紧密的协调和配合关系,确保救援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救护队要充分了解矿山的安全情况和应急预案,提前制定救援方案,做好预案演练和准备工作。

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

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

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一、总则矿山救护队是矿山企业应急救援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力量。

为了规范矿山救护队的管理,做到科学高效的组织协调和快速救援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矿山救护队的组织机构包括队长、副队长、救护员等。

2. 矿山救护队由所属矿山企业管理。

3. 矿山救护队应与矿山企业的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密切的协调和联系。

三、队伍建设1. 矿山救护队成员的招募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必须具备一定的救护技能和应急救援知识。

2. 矿山救护队成员必须参加每年定期的培训和演练,不得懈怠。

3. 矿山救护队成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保证身体健康,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责任与权限1. 矿山救护队队长负责制定队伍日常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并组织队员开展各项救援活动。

2. 矿山救护队副队长协助队长开展工作,并在队长不在时代行其职责。

3. 救护员应根据队长的指示履行救援任务,保证安全、迅速、高效的救援工作。

五、救援装备与设备1. 矿山救护队应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器材,包括但不限于急救箱、呼吸器、抢救担架等。

2. 救援装备和器材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六、应急救援流程1. 矿山救护队接到矿山企业的报警后,应立即启动救援流程。

2. 矿山救护队根据矿山企业的指示和现场情况,迅速组织队员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3. 救援过程中,矿山救护队应密切配合矿山企业的指挥和协调工作,确保救援效果和安全。

七、培训与演练1. 矿山救护队应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队员的应急救援技能和知识水平。

2. 培训和演练应针对矿山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处理、紧急救护等内容。

八、激励机制1. 对表现突出的矿山救护队队员应予以嘉奖,并适当给予物质奖励。

2. 矿山救护队队员享受应发放的一线救援岗位津贴。

九、保密与安全1. 矿山救护队成员必须保守救援过程中的相关信息,遵守保密要求。

2. 矿山救护队进行救援时应保障自身安全,不得盲目冒进。

2024年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范文(2篇)

2024年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范文(2篇)

2024年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矿山救护队的救援效率和质量,保障矿山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救护队。

第三条矿山救护队的任务是保障矿山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

第四条矿山救护队的管理目标是做好矿山救援工作,提高矿山救援能力和效率。

第五条矿山救护队的组织形式可以是专职救护队或者兼职救护队。

第六条矿山救护队应当与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配合机制,形成联合救援体系。

第七条矿山救护队应当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救援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矿山救护队必须具备必要的设施和装备,保障救援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九条矿山救护队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矿山救护队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职业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矿山救护队应设立专职队长,统一指挥救援行动。

第十二条矿山救护队应定期进行体检,保障人员的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矿山救护队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机制,对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矿山救护队的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服从指挥,严禁擅自离岗或者违反工作纪律。

第三章装备管理第十五条矿山救护队应当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包括呼吸器、抗毒面具、防护服等。

第十六条矿山救护队的装备必须定期检测和保养,保证其正常、可靠使用。

第十七条矿山救护队的装备应当存放在专门的仓库中,保证其安全、整洁。

第十八条矿山救护队应当定期组织演练,检验救援装备的使用情况。

第四章救援工作第十九条矿山救护队应当及时响应,利用救援装备和技能进行救援工作。

第二十条在救援工作中,矿山救护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救援操作规程,确保救援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二十一条矿山救护队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救援能力。

第二十二条矿山救护队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制定救援方案,规范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流程。

第二十三条矿山救护队应当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救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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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BFNY—AXGL-038—2015-A/31总则1.1目的为提高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能源")矿山救护队的管理水平和抢险救灾能力,确保迅速、高效的处理各类矿山突发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宝丰能源矿山救护队的管理.1.3职责1.3.1矿山救护队1.3.1.1参与公司各类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护工作。

1.3.1.2处理井下火、瓦斯、煤尘、水和顶板等灾害事故。

1.3.1.3处理公司火灾、爆炸、泄露等突发事件现场抢险、扑救、洗消作业。

1.3.1.4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放炮、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它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1.3.1.5参加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协助矿井搞好安全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

1.3.1.6公司救护人员的培训工作。

1.3.2辅助矿山救护队1.3.2.1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协助专职矿山救护队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1.3.2.2做好矿山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控制和处理矿山初期事故.1.3.2.3参加需要佩用氧气呼吸器作业的安全技术工作。

1.3.2.4协助矿山救护队完成矿山事故救援工作。

1.3.2.5协助做好矿山职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2管理内容2.1矿山救护队管理2.1.1值班员管理2.1.1.1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填写交接班记录,接听电话,做好上传下达.事故电话接听后要发出事故警铃,做好记录并向值班负责人汇报.2.1.1.2夜班电话值班员必须在电话值班室值班,在晚上10:30吹休息哨,在第二天早上6:50吹起床哨全体队员出早操,8:00以前搞好值班室卫生,准备交接班。

2.1.1.3接到矿井灾害报警电话后要第一时间向矿山救护队报警,电话为0951-*******。

2.1.2值班管理2.1.2.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昼夜值班,事故警铃响起后立即出动.2.1.2.2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准外出,只能在值班范围内活动(有特殊情况者,需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2.1.2.3值班人员严禁喝酒,时刻保持战备状态,保证各种装备、仪器完好,待命出发。

2.1.3待机工作管理2.1.3.1待机队是转入值班的预备队,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队员有事须先请假,否则不得擅自外出活动。

2.1.3.2待机队要保持有6人在队,以便随时转入值班。

2.1.3.3待机队的各种技术装备、仪器要保持完好、卫生、整齐,并放在指定地点待命。

2.1.3.4待机队人员节假日休息时只能在指定区域活动,确保随叫随到。

2.1.3.5待机队在待机期间,要根据计划安排,组织学习和业务训练.2.1.3.6值班小队出动后,待机队应立即进入值班,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和出动情况。

2.1.4交接班管理2.1.4.1值班、待机交接班必须按时进行。

2.1.4.2实行现场交接班,对值班室的各种物品、设备以及应注意事项要当面交接清楚,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2.1.4.3接班人在未接班前,首先将仪器、装备、工具全部置于值班车上,交接班后进行正常值班。

2.1.4.4值班人员要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并按要求填写交接班簿。

2.1.4.5在交接班时,如有意外事项,应及时向值班负责人报告。

2.1.5技术装备维护保养管理2.1.5.1值班、待机技术装备,必须在值班,待机前进行检查维护、保养,达到“全亮、准、尖、利、稳”的要求。

2.1.5.2在检查、维护、保养救护技术装备时,必须做到严格认真,一丝不苟.对小队和个人的装备每月至少检查3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5.3技术装备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必须及时按要求填写《技术装备维护保养登记簿》,并报负责人审查。

2.1.5.4指战员在维护、保养技术装备时,有关负责人必须认真把好质量关,确保完好率达100%。

2.1.5.5有关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值班、待机技术装备进行抽查,发现问题按要求进行处理。

2.1.5.6指战员在维护保养技术装备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时,要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1.5.7指战员必须认真保管好自己分管的各种技术装备,不得丢失和无故损坏。

2.1.5.8事故处理完毕后,指战员要及时清点、清洗维护、保养技术装备,如有丢失和损坏,应及时向上级汇报.2.1.5.9交班后技术装备要及时下车,放入装备室妥善保管。

2.1.6学习和训练管理2.1.6.1矿山救护队学习和训练要做到年有计划,季有安排,月有图表,各小队应按照计划进行活动。

2.1.6.2坚持理论学习、业务训练和身体素质锻炼相结合,全年不少于60%的时间进行各项学习和训练。

2.1.6.3指战员要苦练基本功,每天早晨由值班负责人和小队长组织值班人员进行八项体质锻炼.2.1.6.4各小队每月进行一次佩戴氧气呼吸器演习,并按标准要求严格进行操作,认真完成训练任务.2.1.6.5根据学习、训练计划,定期对指战员进行理论考试、身体素质考核及业务达标检查。

2.1.6.6指战员要做好学习、训练记录,并按要求及时总结。

2.1.7考勤管理2.1.7.1实行公开考勤,由队值班负责人执行。

2.1.7.2出勤人员必须在《考勤签名表》上签字,不得代签。

2.1.7.3签到时间:上午7:00,下午2:00,在规定时间以前未签到者记迟到一次,一个月内每三次迟到记旷工一天.上午8点以后或下午3点以后未到且未请假者记旷工一天,作息时间有变则依此类推.2.1.7.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休假,其余人员可以将每星期的法定休息日存到一起休息。

2.1.7.5需请假人员,一律要填写请假条(一式两份),交由队长、救护队领导审批签字后生效.2.1.8战后总结讲评管理2.1.8.1每次事故处理后,由跟班指挥员组织全体指战员进行战例总结,从指挥作战、方案制订、力量调配、协助作战、灾情变化等方面,按照《煤矿救护规程》要求,认真进行讲评,做到人人发言、个个表态,并写出事故处理总结。

2.1.8.2对在抢险救灾中奋勇作战,顽强拼搏,积极完成任务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1.8.3对在抢险救灾中,怕苦怕累、畏缩不前、临阵脱逃、不听指挥、完不成任务、损坏集体名誉的,应进行批评和教育。

2.1.9下井预防检查管理2.1.9.1救护队要经常下矿下井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需向上级汇报,对煤矿要求限期整改,并作好检查隐患记录。

2.1.9.2指战员下矿下井预防检查时,要做到“四勤,一坚持,一果断”,必须听从指挥,注意自身安全,遵守煤矿相关安全规定。

2.1.9.3救护队必须熟悉各矿矿址、井下巷道,了解和掌握各矿井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的执行情况。

2.1.10材料装备、库房管理2.1.10.1库房必须保持干净卫生,设备分类整齐存放,做到“帐卡物”一致。

2.1.10.2每季度检查一次库房物品,按规定保持一定数量的设备零配件,满足战备需要.2.1.10.3对已经无法使用的设备,要及时报废,更新设备及时购进,做到长计划、短安排。

2.1.10.4严格执行库房审批制度,物未进库不签字,物未批准不出库。

2.2辅助矿山救护队管理2.2.1各煤矿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救护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成立专职和兼职矿山救护队,根据生产规模、自然条件灾害情况确定编制,原则上应由2个以上小队组成,每个小队由9人组成.兼职矿山救护队应设专职队长及仪器装备管理人员。

兼职矿山救护队直属矿长领导,业务上受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和矿山救护队指导。

兼职矿山救护队员由符合条件,配有氧气呼吸器的矿山生产、通风、机电、运输、安全等部门的骨干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干部兼职组成。

2.2.2各煤矿制定辅助矿山救护队学习训练计划,要做到年有计划,季有安排和总结,有明确的训练目标和要求.坚持月单项、季综合的演习训练。

每月演习配用呼吸器的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要加强救护队业务知识和战例的学习,每月做到学习内容、时间、组织三落实,至少进行一次业务理论考核,加强体质训练,提高身体素质.2.2.3各煤矿为辅助救护队指战员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并建立队及个人的技术装备清单2.2.4矿山救护队负责对各矿辅助矿山救护队的训练、学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日常指导、监督检查。

2.3奖罚细则2.3.1值班人员,听到事故警铃,立即出动,出动时间不超过60秒,超时出动追究值班负责人责任.值班人员未及时出动罚200元/次。

2.3.2接班时,值班装备应全部置于值班车上,未上车的装备对使用人或保养人罚款50元/台件.应对值班装备完好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台(件)。

2.3.3电话值班员离岗、漏接事故电话或有假铃现象,罚款100元/次,并给予行政处分.2.3.4夜班电话值班员必须在值班室值班,不能休息,否则罚款200元/次;其余人员晚上10:30前在集体值班室休息,否则罚款50元/人。

2.3.5值班负责人对值班工作进行督查.出现督查不力,有失职行为罚款100元/次,并在全队通报批评。

2.3.6待机小队必须保持6人在队,否则罚分队长100元/人次,擅自离岗者罚款100元/次。

2.3.7待机小队技术装备合格率必须达100%,否则给予使用人或保管人罚款50元/台(件)。

2.3.8指战员理论考试成绩低于60分罚款100元,舞弊或无故缺考者罚款100元/次.2.3.9星期一至星期五,全体人员每天早晨应坚持早操制度,对无故不出早操者罚款50元/次。

2.3.10处理事故过程中,指战员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分工,罚款100元/次,情况严重者对其实行停工接受教育。

2.3.11值班小队的卫生工作由值班负责人和小队长进行督查,督查不力罚款100元。

2.3.12值班、待机司机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无故离岗罚款200元,造成无人开车处值班司机300元罚款.2.3.13车辆非抢救事故出动,司机必须向分管领导或队长请示同意后方可出车,严禁私自开车外出,违者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并处200元罚款,造成交通事故后果自负。

2.3.14司机应爱护车辆、加强保养,确保车内外整洁,否则处值班或待机司机30元罚款。

2.3.15对辅助矿山救护队按照《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矿山辅助救护队伍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3附则3.1本制度由宝丰能源矿山救护队负责解释。

3.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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