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医院核医学科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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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科质量管理制度(4篇)

核医学科质量管理制度(4篇)

核医学科质量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核医学科的工作质量、安全性和准确性,规范核医学科的各项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标准。

核医学科质量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核医学科的工作质量和安全性,提高核医学科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核医学科在诊断、治疗和康复方面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核医学科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可以有效地避免和控制潜在的风险,还能提高核医学科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损失,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核医学科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如下内容: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确定核医学科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制定质量管理部门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2.质量目标和指标:制定核医学科质量管理的目标和指标,设定衡量质量管理效果的关键绩效指标,并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3.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编制和修订核医学科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如质量方针、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范和流程进行。

4.质量体系运行流程:制定核医学科质量体系的运行流程和程序,如工作流程、风险管理、培训和继续教育、不良事件处理等。

5.质量管理平台:建立和运行核医学科质量管理平台,包括质量管理信息系统、质量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等,用于收集、分析和反馈质量管理的信息。

6.质量管理人员培训:制定核医学科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提高核医学科质量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7.质量评估和审核:定期进行核医学科质量评估和审核,包括内部评审、外部评审和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和风险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8.质量管理改进行动:根据核医学科质量管理的评估结果和审核意见,制定改进措施和行动计划,推动核医学科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

9.质量管理溯源和跟踪:确保核医学科质量管理的每一步工作都可以追溯和跟踪,确保质量管理的可靠性和可追溯性。

10.质量管理沟通和宣传:加强核医学科质量管理的沟通和宣传工作,提高核医学科职工对质量管理的认识和理解,增强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和意识。

核医学科仪器管理、操作、保养、维修制度(4篇)

核医学科仪器管理、操作、保养、维修制度(4篇)

核医学科仪器管理、操作、保养、维修制度核医学科仪器在医疗领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患者的诊断和治疗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核医学科仪器的管理、操作、保养和维修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述关于核医学科仪器管理、操作、保养和维修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仪器管理制度1.仪器清单管理:核医学科应建立完整的仪器清单,并定期更新维护,包括仪器名称、型号、编号、购买日期、负责人等信息。

2.仪器使用计划:核医学科应制定仪器使用计划,合理安排仪器的使用,以充分利用仪器资源,确保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3.仪器维护记录:核医学科应建立仪器维护记录,对仪器的日常保养、维修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以便于及时排查问题并进行处理。

4.仪器维修合同管理:核医学科应与仪器维修公司签订维修合同,明确合同内容、价格、维修周期等,确保维修工作的有效进行。

5.仪器使用安全管理:核医学科应对仪器的使用安全进行严格管理,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医疗工作的安全进行。

二、仪器操作制度1.操作规程:核医学科应制定仪器操作规程,明确仪器的启停步骤、参数设置、操作方法等,以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操作培训:核医学科应对相关人员进行仪器操作培训,确保他们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提高操作水平。

3.操作记录:核医学科应对仪器操作进行记录,包括操作人员、操作时间、操作步骤、操作结果等信息,以备查阅和分析。

4.异常处理:核医学科应建立仪器异常处理制度,对于仪器故障、操作失误等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处理,以免影响患者诊疗和医疗工作的进行。

三、仪器保养制度1.日常保养:核医学科应对仪器进行日常的保养工作,包括清洁卫生、检查仪器运行状态等,减少因为日常使用而产生的故障。

2.定期保养:核医学科应制定仪器定期保养计划,对仪器进行全面的检修、维护工作,确保仪器的长期稳定运行。

3.保养记录:核医学科应对仪器的保养情况进行记录,包括保养时间、保养项目、保养人员等信息,以备查阅和分析。

核医学科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核医学科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核医学科的管理和运行。

第三条:核医学科是本医院的紧要科室,负责核医学相关技术和服务的供应,包含核医学影像诊断、放射性核素治疗等工作。

第四条:核医学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规范运作、服务患者、质量至上。

第五条:核医学科应遵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六条:核医学科应设立专业技术人员、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

第七条:核医学科负责人必需具备核医学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本领,拥有相应的职称和执业资格。

第八条:核医学科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拥有相应的学历和职业证书。

第九条:医务人员必需经过相关培训和资格考核,具备核医学基本技能和操作规程的掌握。

第十条:核医学科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遵守医院的岗位安全规定和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核医学科应建立完善的人员考核和绩效评价制度,对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

第三章资源管理第十二条:核医学科应建立完善的设备、药品和放射性核素管理制度,保证设备功能正常,药品和核素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核医学科设备的购置和维护应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执行,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维护和修理。

第十四条:核医学科对放射性核素的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放射性核素的合法采购、使用和储存。

第十五条:核医学科应订立用药和核素的规范使用流程,尽量减少对患者和环境的辐射影响。

第十六条:核医学科药品和核素的采购应依据医院的采购制度进行,做到合理、规范和公平。

第四章诊疗服务第十七条:核医学科应供应准确、可靠、高质量的核医学诊疗服务,确保患者的安全和隐私。

第十八条:核医学科诊疗服务必需遵从医院的临床路径和相关规范,严格患者的信息保密和知情同意原则。

第十九条:核医学科应建立完善的患者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患者的相关诊疗信息和操作过程。

医院核医学科管理制度

医院核医学科管理制度

医院核医学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核医学技术的应用与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核医学科的设立、运行与管理。

第三条核医学科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的原则,加强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药物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核医学科,明确核医学科的职责、任务与工作范围,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和防护措施,确保核医学技术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二章医疗机构核医学科设立与运行第五条医疗机构设立核医学科应当符合国家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和防护措施。

第六条核医学科负责人应当具有核医学专业背景、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和临床经验,负责核医学科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核医学科应当配备与开展的核医学技术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八条核医学科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要求的设备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九条核医学科应当建立健全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药物的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储存、使用、废弃和处置等环节,确保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药物的安全。

第十条核医学科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核医学技术操作规程、医疗安全应急预案、患者隐私保护等,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第十一条核医学科应当加强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药物的防护管理,为从业人员和患者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放射性损伤和环境污染。

第三章医疗机构核医学科医疗行为管理第十二条核医学科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疗需求,合理选择核医学技术,制定个性化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第十三条核医学科在开展核医学技术前,应当向患者充分告知检查或治疗的目的、过程、风险和可能的副作用,征得患者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4篇)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4篇)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放射诊疗的管理,确保放射诊疗的安全有效进行,保护人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放射诊疗是指利用放射线或放射性物质进行医学诊断、治疗及研究的活动。

第三条放射诊疗活动包括放射诊断、放射治疗、核医学诊断治疗等。

第二章放射诊疗机构第四条放射诊疗机构是指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等。

第五条放射诊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能够满足放射诊疗的需求;(二)有合法的执业医师或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放射诊疗活动;(三)有符合安全规范的放射源和放射性医疗器械;(四)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和质控制体系;(五)有安全防护措施,保障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六条放射诊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申报、审批、备案等程序,并定期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章放射诊疗人员第七条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医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放射诊疗资质,通过国家认可的考试,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第八条放射诊疗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放射源和放射性医疗器械,保证操作安全,并定期接受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放射诊疗人员应当保护好自身和患者的安全,严格遵守放射防护规定,佩戴防护设备。

第四章放射诊疗设备第十条放射诊疗设备应当具备国家安全标准要求,并通过国家监督部门的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放射诊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定期检查和维修。

第十二条放射诊疗设备的购置、使用、报废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不得擅自处理。

第五章放射源和放射性医疗器械第十三条放射源和放射性医疗器械应当获取相应的许可证,并定期验收和检测。

第十四条放射源和放射性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保管、报废等事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五条放射源和放射性医疗器械的保管人应当具备专业知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保管,并定期检查和报告。

第六章质量保证和质控制第十六条放射诊疗机构应当制定质量保证手册,明确质量目标和要求,并定期组织评审和改进。

核医学科医疗工作制度

核医学科医疗工作制度

核医学科医疗工作制度一、总则核医学科医疗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核医学诊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保护患者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结合我国核医学科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医疗机构核医学科的临床诊疗、科研、教学等工作。

二、诊疗规范1. 核医学检查和治疗前,应由临床医师提出申请,明确检查和治疗的目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核医学科医师应根据申请单和患者病情,制定检查和治疗方案。

2. 核医学检查和治疗前,应充分告知患者及家属检查和治疗的风险、收益和费用,取得患者及家属的书面同意。

3. 核医学检查和治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对患者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减少辐射损伤。

4. 核医学检查和治疗后,应定期追踪观察患者病情,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

三、放射性药品和设备管理1. 放射性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规范执行。

放射性药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

2. 核医学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校准,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

3. 核医学设备的使用应遵循国家有关辐射防护规定,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四、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1. 核医学科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诊疗水平,保障患者权益。

2. 核医学科应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医疗安全。

3. 核医学科应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4. 核医学科应加强放射性废物管理,按照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五、科研和教学1. 核医学科应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提高学科水平。

科研项目的申报、实施和成果总结应遵循国家有关科研规定。

2. 核医学科应承担临床教学任务,做好医学人才培养工作。

教学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进修和实习1. 核医学科应接纳进修医师,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进修医师的进修期限、培训内容和考核标准由核医学科制定。

核医学科工作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工作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核医学科工作,保障患者安全和医院的正常运营,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核医学科是指负责核医学诊断、治疗和研究的专业科室,属于医院的紧要构成部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核医学科工作以及与核医学检查、治疗和研究相关的各项活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核医学科应设立科室负责人,负责核医学科的日常管理和工作。

科室负责人必需具备核医学专业背景和相关管理经验。

第五条医院核医学科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工作制度应包含科室例会、工作布置、人员考勤、技术培训等内容。

第六条医院核医学科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学术沟通,提升技术水平。

培训内容可包含新技术新方法的学习、质量掌控要求的培训等。

第七条医院核医学科应与其他科室和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确保患者的综合治疗效果。

在与其他科室和部门进行合作时,应明确责任分工和沟通要求。

第八条医院核医学科应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保障核医学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设备管理制度应包含设备维护、设备保养、设备更新等内容。

第三章检查与治疗管理第九条医院核医学科应确保核医学检查和治疗的质量和安全。

核医学检查和治疗应严格依照医学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患者权益。

第十条医院核医学科应建立合理的患者信息管理制度,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患者信息管理制度应包含患者信息手记、存储、传输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一条医院核医学科应建立标准化的检查和治疗操作规程,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操作规程应明确检查和治疗的步骤、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医院核医学科应定期对检查和治疗设备进行质量掌控,确保设备的精度和可靠性。

质量掌控内容应包含设备校准、质量保证和质量评估等方面。

第十三条医院核医学科应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核医学检查和治疗中的不良事件。

不良事件应分级报告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医院核医学科应建立放射防护管理制度,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辐射安全。

核医学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4篇)

核医学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4篇)

核医学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核医学科是一门涉及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源的医学科学,安全防护是核医学科工作中非常重要的方面。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制定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种可能的核医学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的内容:1. 负责人:设立专门的核医学科安全防护管理岗位,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

负责人负责核医学科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培训:核医学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防护培训,包括放射性物质的安全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和事故应急处理等。

3. 设备和设施:核医学科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设施,包括防护墙壁、防护屏蔽、防护衣、防护手套等,以确保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4. 标识和警示:核医学科应设立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识,提醒工作人员和患者注意放射性物质的存在和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

5. 个人防护装备:工作人员在接触放射性物质时应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手套、面罩等,以减少辐射的暴露。

6. 辐射监测:核医学科应定期进行辐射监测,包括室内环境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剂量监测,以确保辐射水平处于安全范围内。

7. 废物处理:核医学科应建立科学的废物处理机制,对产生的放射性废物进行储存和处置,以防止辐射泄漏和环境污染。

8. 事故应急处理:核医学科应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以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对人员和环境造成的影响。

9. 监督检查:核医学科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定期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以上是一种可能的核医学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核医学科还需要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确保放射性物质的安全使用和环境保护。

核医学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核医学科安全防护管理,保护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核医学科工作的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技术人员、护士和维护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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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医院核医学科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篇(一)、核医学科工作制度1、凡需放射性核素检查、治疗的病员,由临床科医师填写申请单,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详细介绍病情,办理预约手续。

做好登记,定期追踪观察。

2、核医学仪器的使用、药品的分装、投药,均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造成污染和差错事故。

3、病员使用放射性核素前,应有严格患者识别规范,要核对品种、剂量、用法,准确无误后在实验室内使用。

4、按操作规程经常对机器进行清洁、保养和校正,并进行记录。

5、严格执行放射性核素制剂的有关管理规定。

放射性核素应有专人保管。

建立并执行来药登记、核实制度,存放于专用储藏室内。

设立专用登记本,定期清点,严格交接手续,如有疑问,应马上报告科主任进行清查。

6、对防护用具、放射性废物及被污染的一切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管理和处臵,并有应急处理的预案。

7、每天由上级医师主持的____读片制,确保诊断质量,经常研究诊断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8、按规定的时限,由执业医师按规范书写诊断报告,核医学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

核医学科有关制度一、核医学科的工作制度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系统,以病人为中心,提高诊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密切与其他科室的联系,积极开展医教研工作。

2.执行各类各级人员的岗位负责制,分工明确,人员相对固定,在保证诊疗质量的前提下适当轮换。

3.根据医院年度工作要求,制定科室计划,____实施,定期检查。

每月、每季度小结,年终总结。

4.每周召开科务会,传达院周会内容,小结一周工作,研究和安排下周工作。

定期业务学习,疑难病例讨论。

5.自觉遵守医院和科室的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考勤。

6.建立医生接诊制度,严格掌握诊疗适应症;确定诊疗项目、使用放射____物品种和剂量等。

7.建立____阅片制度,经常研究诊断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诊断质量。

检查报告应当填写完整,叙述准确、客观,结论明确。

8.加强诊疗随访登记,及时总结提高医疗质,保证检查质量。

检查结果与临床表现不符时应当查明原因,必要时复查。

9.加强与临床科室的联系,互通信息,不断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10.严格规范各项诊疗常规;严格执行仪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仪器质控和保养工作。

11.严格遵守放射____物的安全管理。

12.加强试剂、耗材等宏观管理,物品和药品的管理专人负责。

13.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二、核医学科主要管理制度(一)医疗管理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接到预约、检查、取报告或治疗病人时,若非本岗位病人,应负责带到相关专业人员办理,任何人不得怠慢、推委病人。

医生首接,首诊病人,工作内容是。

掌握诊疗适应症;了解病人情况,填写或补充病史、体检和其他有关的特殊检查结果,确定检查项目、部位、放射____物品种和剂量;及时处理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完成后,决定病人是离去还是复查;及时签发检查报告,并安排必要的进一步检查;如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请示。

2.核医学科登记制度(1)凡到核医学科进行检查的病人必须作好登记,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患者,认真解答病人的咨询。

(2)每个病人在登记时,对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____部位、收费等项作详细记录。

(3)凡新来病人除作登记外,还必须逐项填写索引卡,字迹要清楚。

(4)每个病人必须一档一袋、在档案上填写姓名、日期、____部位,并交给检查室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5)诊疗患者,必须填写预约通知单及流程单,写明预约检查日期,遇有特殊情况与科主任联系解决。

3.读片及报告签阅制度(1)坚持每天由主任(副主任)医师____本科医生及技术人员____阅片,保证诊断准确性,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

阅片由当班责任医师选择疑难病例和/或有价值的病例若干份作为当天读片的主要内容。

(2)诊断报告必须逐项填写,字迹清楚,用词恰当,语句通顺,标点符号正确,描写合理,诊断意见确切,版面整洁,签名工整。

(3)凡在核医学科的住院医师、实习医师、进修医师等书写之诊断报告均经本科主治以上医师主持核对签发。

凡疑难病例诊断报告,由主任或副主任核对签发。

除特殊情况外,报告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

(4)核对医师必须核对每个病人的申请单、片号、报告书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检查号、科别、住院号,门诊号、病房号,床号、检查日期、核片日期以及书写报告医师的签名、检查名称、部位和方法。

4.业务学习制度(1)每月定期举行业务学习,包括读书心得汇报、专题讲座、论文交流、证实病例读片会等。

(2)凡有特殊疑难病例,科室应根据情况随时____会诊和与临床有关科室一起讨论。

5.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坚持每周至少一次疑难病例____阅片讨论,或结合两周一次的业务学习进行,并做好记录。

(2)若遇有特殊病例,可邀请临床相关医师参加讨论。

(3)每次疑难病例讨论时,经管医师负责介绍病情,主任或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主持,参会者共同分析讨论,提出诊断意见。

(4)特殊治疗的疑难病例(甲心、重症甲亢等),必须进行治疗前讨论,由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制订治疗方案、治疗后观察事项及护理要求等。

6.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1)凡违反放射性诊疗操作常规、仪器使用规程等导致检查结果不准确、给患者带来损失或造成放射性污染等不良后果的,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并进行登记。

(2)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记录发生时间、内容及处理等情况。

(3)科主任应____有关人员认真分析差错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3)违规者应受相应处罚。

7.交接班制度(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交接班记录;(2)高活性室执行每月轮转一次,交接班在防护监督员的监督下进行。

交班内容包括药品使用、放射污染、仪器等情况;(3)其他岗位(pet/ct、spect、核素治疗、体外分析等)执行每天小交班,轮换岗位时大交班。

内容包括仪器使用情况、需要复查、特殊检查、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情况等。

8.随访制度(1)病____疗后或出院后,应在____周内对病人进行电话回访,回访内容包括:了解病人康复情况、科室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指导及解答病人的咨询。

(2)电话回访由经管医师完成,注意谈话艺术、关心、爱心,促进医患双方建立相互尊重、理解、信任、融洽的医患关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病人的满意度。

回访率不小于____%。

(3)作好电话回访记录及定期复查记录,资料归治疗病例中。

特殊情况及时汇报科主任。

(4)作好手术、病理、疑难病例的随访工作。

并有随访记录。

每月统计随访结果,得出诊断准确率。

9、查对制度(1)接收检查申请单时,做到三查。

申请单填写是否规范、临床诊断及检查目的是否清楚、是否交费。

(2)收集检测标本时,除上述三查外还应当检查标本是否符合检测要求。

(3)注射标记放射____物时,查药物的品种是否符合检查目的;查注射剂量是否符合检查要求;查注射方法和部位是否可能影响检查结果;查对注射之放射____物品种是否与患者检查项目符合。

(4)体外免疫分析实验时,查试剂盒种类是否相符,是否超过有效期。

(5)查对检查报告书写是否规范、图片与报告是否一致、显像报告是否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审签。

(6)放射性核素的治疗剂量必须经过两个人计算和核对。

10、危重病人抢救制度(1)危重患者抢救应在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统一指挥下有条不紊地进行。

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

(2)抢救过程中如需请他科会诊或协助抢救。

必要时抢救科室可指名要求有关科室正(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参加抢救。

(3)参加抢救医务人员应做到严肃认真、服从指挥、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分秒必争、操作娴熟、观察严密。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和三查七对制度,注意采取保护性医疗措施,严防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4)抢救过程中应坚持告知同意原则,如需进行具有危险性或有可能造成意外伤害的检查或治疗时,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解释说明,在征得同意并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

(5)抢救记录应详实、准确、完整,保存完好,避免遗失。

抢救过程中来不及记录的应在抢救结束后____小时内据实补记。

(6)抢救器材、设备、药品定人管理、定点放置、定品种数量、定期检查(每周一次并做好记录),及时整理补充,确保齐全完备,随时可用。

(7)抢救工作结束,及时____科内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危重病抢救水平。

(8)心肺复苏、甲亢危象、心衰抢救严格按照规范执行。

11、会诊制度(1)院内科间一般会诊须在____小时内完成,危重病人会诊须在____分钟内到达。

由主治以上医师承担。

(2)院外会诊应经医务部审批登记,科室备案,并做好会诊汇报。

(二)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制度(1)科主任对仪器全面负责,并实行主任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

(2)更新仪器征求群众意见认真选型,由科主任负责请购、验收。

(3)建立科室仪器设备的账册,专人负责,做到帐物相符。

(4)设立专人维护,并有档案(说明书、线路图、故障及维修记录)及维修记录。

如果仪器发生故障应当及时报告维修人员,尽快修理并报告科主任。

(5)精密仪器必须定期进行质量控制、保养并做好记录。

(6)每台仪器应有操作规程,使用时严格按照规定步骤操作。

新来人员一律不得单独上机操作,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得单独上机操作。

(7)每周清洁仪器外壳,每____个月清楚一次机内尘土,做到定期保养。

扫描室内温度保持在18℃-25℃,温度变化不得大于3℃/h;相对湿度____%-____%,做到防寒、防热、防潮、防尘和防火。

(8)保护贵重仪器的工作环境,外来参观人员需进入房间的,必须经过科主任批准由专人陪同进入。

(三)放射____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1)从事放射性同位素的工作人员应有高度工作责任感,严格执行核对制度治疗给药应严格执行两人核对制度,仔细核对病人姓名,对放射____物品种,认真计算用药剂量,放射性比活度及体积。

(2)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放射____品的登记、保管及使用制度。

(3)工作人员应严格遵照无菌操作规程进行标记开瓶、分装、稀释放射____物,使用的器皿、注射器等不得任意放置,以防污染。

(4)保持同位素室卫生清洁,定期监测,遇有污染,应放置或清洗后使用。

2、放射性同位素的保管(1)放射源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加锁严防丢失;如有遗失应立即追查去向,同时汇报科主任、上级领导。

(2)新到放射源应认真核对同位素名称、生产日期、比放射性、总体积、总强度,做好同位素使用账册登记,并贴好瓶签,储于储源柜内(按不同品种放置)标志鲜明,以防发生差错。

(3)使用同位素时应认真按账册项目逐项认真填写。

(4)药品短缺提前汇报,及时解决,不影响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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