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太原市鸿峰混凝土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太原市万柏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深化全区冶金工贸企业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万安监字【2012】11号)顺利实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体安排部署为主线,根据万安监字【2012】11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杜绝对安全生产造成干扰的不良因素,促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公司安全生产创造更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安全生产负责制为核心的全厂性安全机制。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确了从领导到每位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研究和解决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协调各部门在生产中遇到的安全问题。

公司成立了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见附表

组长:崔三明总经理

副组长:郁文彬生产经理

办公室:李旭初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办公室电话: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宣传报道组和督查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公司搅拌站二楼办公室。主要负责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体安排,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各种问题,负责公司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宣传和督查专项整治的需求如验收等。

2、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任务是安全生产的关键,只有全厂职工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安全职责,尽职尽责,不互相推诿,才能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专项整治的时间安排,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一阶段为自查自整、排查隐患、消除隐患

具体时间:从2012年2月20日至5月20日

第二阶段为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加强治理隐患。

具体时间:从2012年5月21日至9月20日

第三阶段为检查、督查隐患治理、确保全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具体时间:从2012年9月21日至12月31日

3、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都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层层落实,人人负责,努力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对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A、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为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全厂性安全生产体制。

B、全面加强安全企业管理,健全规章制度。

制定了:①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②安全生产投入计划

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④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⑤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⑥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制度

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报告、处理制度

⑨安全生产方案管理制度

⑩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1符合本单位安全管理的其他制度

○12执行制度记录

C、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强化职责①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②班组安全员职责

③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强化监管:a、检查职工安全操作情况。

b、对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c、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在检查上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分情况处理。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应当场劝阻,情况危机时可制止。严肃处理,对设备设施及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能整改的马上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在安全检查表上注明。并逐级反映领导,争取及时解决。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加大对事故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4、安全生产要做到天天讲,时时抓,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三、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是企业的最基本的教育制度,对新工人进行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岗位教育是让新职工端正思想,遵守纪律,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克服侥幸心理,省事心理,违反心理,自觉的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保证安全生产。

2、加强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本公司的生产特点,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经常性、突击

性或专业性的检查活动,查思想、查制度、查设施设备、查工作环境、查防护用品等。

3、加强落实整改措施

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保持“三定”“四不推”原则进行。三定即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四不推即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解决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到厂、厂里能解决的不推到上级。

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分别情况处理。对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操作等,应当场劝阻,情况危急时可制止其作业,并通知现场负责人严肃处理。对设备、设施及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能整改的马上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在安全检查表上注明,并向领导及时反映,争取及时解决,以避免同一个隐患天天查,天天在,得不到处理。

太原市鸿峰混凝土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