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信息宣传管理规定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一、引言新闻宣传在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为了加强新闻宣传的管理,规范新闻宣传行为,确保新闻宣传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二、宣传内容的选择新闻宣传应当根据事实真相和社会公益原则,坚持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原则,选择具有积极意义和社会关注的内容进行宣传,力求真实、客观地反映社会状况和问题。
三、宣传方式的规定新闻宣传应当根据不同的媒体形式和传播渠道,选择适当的宣传方式。
宣传方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产生虚假信息或误导公众。
四、宣传内容的核实新闻宣传应当严格核实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采取多方面、多角度的调查采访手段,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对于涉及重大事件和敏感问题的宣传,应当尤为谨慎,经过审核确认后方可发布。
五、宣传机构的管理宣传机构应当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宣传工作流程和制度建设,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确保宣传工作的规范进行。
宣传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审核机构,负责对宣传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防止不实信息的传播。
六、宣传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宣传违规行为,一旦发现,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对于故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应当严肃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宣传结果的评估宣传机构应当建立宣传成效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宣传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及时调整宣传策略和方式,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和影响力。
八、宣传安全的保障宣传机构应当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保护工作,确保宣传过程中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同时,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网络信息的秩序和安全。
九、宣传职责的落实宣传机构应当认真履行宣传职责,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发挥好舆论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结语本《新闻宣传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新闻宣传行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
我们相信,通过有效的新闻宣传管理,将为社会发展和进步打下坚实的基础,为人们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信息环境。
各类媒体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媒体发展,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媒体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各类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纸、杂志、期刊、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信等各类信息传播载体。
第三条媒体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传播正能量;(三)坚持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媒体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全国媒体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媒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媒体资质管理第五条媒体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的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等相应资质。
第六条媒体机构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场所和设施;(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人员;(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媒体机构变更名称、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等事项,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媒体机构终止,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
第三章内容管理第九条媒体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第十条媒体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容审查制度,对所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内容合法合规。
单位新闻媒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新闻媒体的管理,规范新闻采编、发布和传播工作,提高新闻宣传质量,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新闻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纸、杂志、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
第三条新闻媒体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新闻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2. 坚持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提高新闻宣传的公信力;3. 坚持创新性、生动性,增强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4. 坚持内部管理,确保新闻媒体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单位设立新闻媒体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新闻媒体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新闻媒体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新闻采编部、新闻审核部、新闻传播部等部门,分别负责新闻采编、审核和传播工作。
第六条新闻采编部负责新闻素材的收集、整理、编辑和制作,确保新闻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全面。
第七条新闻审核部负责对新闻内容进行审核,确保新闻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不含有违法违规信息。
第八条新闻传播部负责新闻的发布和传播,确保新闻宣传效果。
第三章新闻采编第九条新闻采编部应制定新闻采编计划,明确新闻选题、采访对象、采访方式和报道要求。
第十条新闻采编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觉悟、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新闻采访规范。
第十一条新闻采编人员应确保新闻素材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不得编造、歪曲、隐瞒事实。
第十二条新闻采编人员应尊重采访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第四章新闻审核第十三条新闻审核部应建立健全新闻审核制度,对新闻内容进行严格审核。
第十四条新闻审核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觉悟、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新闻审核规范。
第十五条新闻审核人员应从政治性、政策性、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等方面对新闻内容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新闻审核人员应确保新闻内容不含有违法违规信息,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五章新闻传播第十七条新闻传播部应制定新闻传播计划,明确新闻发布时间、方式和渠道。
宣传媒体管理规定

宣传媒体管理规定宣传媒体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对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形象塑造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宣传媒体的运作,提高信息传播的质量和效率,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宣传媒体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这些规定进行综述,并分析其对宣传媒体的影响。
一、宣传媒体管理体制宣传媒体管理体制是指由政府和管理机构组成的管理系统,通过制定政策、法规、规章等来指导和规范宣传媒体的运作。
该体制通常由国家媒体行政管理机关、地方媒体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媒体准入和监管机构等组成。
这一体制的建立和健全对于维护宣传媒体的秩序、保障媒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媒体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宣传媒体管理体制的主要职能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媒体准入政策、监督媒体运行情况、管理媒体内容、维护媒体道德等。
这些职能的发挥,有助于保持媒体行业的稳定发展,提升媒体的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准。
二、宣传媒体内容管理规定宣传媒体内容管理规定是指对宣传媒体在新闻报道、广告宣传、网络传播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
它不仅涉及到新闻真实性和客观性的要求,还涉及到内容的合法性、道德性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
在新闻报道方面,宣传媒体被要求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对新闻事件进行全面的、即时的报道,杜绝以偏概全、捏造事实、宣传谣言等不当行为。
此外,在广告宣传和网络传播等方面,宣传媒体被要求应当诚信守法,遵循行业规范,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淫秽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努力传播正能量,提升社会效益。
三、宣传媒体监督管理规定宣传媒体监督管理规定是指政府和管理机构对宣传媒体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
监督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宣传媒体的合法运营,推动行业的良性发展。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对媒体准入、卫星转播、广告播出、内容出版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对于新媒体平台和网络媒体,监督管理更加重要。
如今,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宣传媒体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报纸、电视和广播等媒介,而是涵盖了微博、微信、知乎等多种新兴形式。
新闻媒体信息宣传管理制度

关于新闻媒体信息宣传管理制度一、对宣传事件实施分级响应机制根据事件类型、大小、重要性、单位领导指示等,确定事件的宣传范围、宣传方式,宣传规模、及宣传成本,制定三项响应等级机制。
一级为最高级,需要最大范围进行宣传,单位现有平台要全部响应,并联系相关新闻媒体、做好相关材料及后续报道宣传准备;二级次之,主要以单位内平台进行宣传,可以在适当范围内、选择性通知新闻媒体;三级为常规级,以单位内平台进行宣传,不通知新闻媒体。
二、新闻媒体管理(一)联系媒体1、建立并不断完善新闻媒体资源库。
将现有的新闻媒体及记者相关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备案,并积极与其他媒体进行沟通交流,拓展新闻媒体合作的范围,将相关媒体记者信息补充纳入单位媒体资源库,进行有效管理和应用。
2、联系媒体程序。
首先通过QQ、微信工作群、邮件、短信的方式发邀请函,对事件主题、时间、地点、简要方式进行简要说明,提出邀请,及时接收确定是否到访的回复。
再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根据对方要求,对事件情况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
3、确定来访媒体。
根据回复,对确定到访媒体记者信息、数量及联系方式,是否需要停车位等,制定媒体人员签到表。
4、联系时间。
根据事件响应等级和类型,提前3至5天从现有媒体资源库中确定对口的新闻媒体发出邀请,并于到访前一天电话、短信、QQ、微信提醒,再次确认相关信息、或以补充相关情况信息为由再次提示时间、地点、路线,以此确保来媒数量和有效稿件的发布。
(二)准备媒体资料1、准备事件背景材料。
最好有事件的细化议程(包括出席人员名单、讲话主要内容、事件的目的、意义、作用等),事件基本情况介绍、及相关历史材料,方便记者进一步全面深入的认识和了解事件全貌、把握报道方向。
(最好在正式活动、事件开始前,媒体记者签到时发放给记者)。
2、选择性准备新闻通稿。
通常由于通稿的准备是在事件发生前准备的,所以主要以背景材料和整体活动、事件相关预设情况为主。
(尽量要记者签到时发,也可在活动结束后发至记者预留邮箱)。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不断规范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制定了《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闻宣传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刘延东副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指办)新闻宣传工作,结合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要求,坚持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改革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做好中指办新闻宣传工作,为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条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持依法管理、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全面准确、广泛深入、安全有序、确保时效。
第四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就地方志工作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批示。
(二)地方志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的情况。
(三)地方志法规、部门规章、重要规范性文件颁布、政策解读及贯彻执行情况。
(四)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开展的重要工作、组织的重大活动。
(五)地方志事业发展中取得的重要进展、重大成就和重要经验。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及奖励办法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及奖励办法一、引言新闻宣传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为加强新闻宣传的管理,规范新闻报道行为,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规定及奖励办法。
二、新闻宣传管理规定1.新闻宣传的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党管宣传的方针原则;(2)坚持事实真实,客观准确的原则,不得编造、散布虚假信息;(3)坚持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传播正能量的原则;(4)坚持依法行事的原则,严禁违法违规行为;(5)坚持保护权益,尊重知识产权的原则。
2.新闻宣传的内容:(1)新闻宣传应聚焦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以党和政府的工作为主线,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宣传先进典型;(2)新闻宣传应注重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提高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全面性;(3)新闻宣传应关注社会热点、关注人民群众的关切,传播正能量,促进和谐稳定;(4)新闻宣传应注重融合发展,推动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提高新闻传播的广度和深度。
3.新闻宣传的机构和人员管理:(1)新闻宣传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新闻宣传人员,确保宣传工作的正常进行;(2)新闻宣传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法律意识,具备扎实的新闻宣传基础知识和业务能力;(3)新闻宣传机构及人员应定期组织学习,提高对新闻宣传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4.新闻宣传的执法与监督:(1)严禁各类新闻宣传机构和人员违规行为,包括虚假报道、编造事实、诽谤他人等;(2)对采访、报道中的侵权问题要依法处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各级媒体主管部门应建立新闻宣传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新闻宣传奖励办法1.新闻宣传奖励的原则:(1)奖励应公正、公平、公开,遵循先表彰后奖励的原则;(3)奖励应鼓励创新创作,增强新闻宣传工作的活力和创造力。
2.新闻宣传奖励的内容:(1)新闻宣传奖励包括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3)集体奖励可包括优秀新闻单位、优秀新闻报道、优秀新媒体平台等。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是指针对新闻宣传活动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这些规定通常由政府、媒体组织、企事业单位等主管机构制定,旨在规范和管理新闻宣传的内容、方式、渠道和时机,确保新闻宣传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合法性。
具体的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可以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新闻宣传的内容要求:规定新闻宣传应以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为基础,禁止虚假、夸大、误导等不符合事实的宣传内容。
2. 新闻宣传的方式和渠道:规定新闻宣传可以采用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多种形式,并明确宣传渠道,如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
3. 新闻宣传的时机:规定新闻宣传应根据事实真相和社会需要,合理安排时机,避免过度渲染和不当引导。
4. 新闻宣传的管理责任:规定新闻宣传的管理责任归属和相关主体的职责,明确管理机构、媒体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责和义务。
5. 新闻宣传的违规处罚:规定对违反新闻宣传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
总的来说,新闻宣传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保证新闻宣传的正常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信息的传播和公众的知情权。
同时,也要避免过度干预和限制新闻宣传的自由和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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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信息宣传管理
规定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关于新闻媒体信息宣传管理制度
一、对宣传事件实施分级响应机制
根据事件类型、大小、重要性、单位领导指示等,确定事件的宣传范围、宣传方式,宣传规模、及宣传成本,制定三项响应等级机制。
一级为最高级,需要最大范围进行宣传,单位现有平台要全部响应,并联系相关新闻媒体、做好相关材料及后续报道宣传准备;二级次之,主要以单位内平台进行宣传,可以在适当范围内、选择性通知新闻媒体;三级为常规级,以单位内平台进行宣传,不通知新闻媒体。
二、新闻媒体管理
(一)联系媒体
1、建立并不断完善新闻媒体资源库。
将现有的新闻媒体及记者相关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备案,并积极与其他媒体进行沟通交流,拓展新闻媒体合作的范围,将相关媒体记者信息补充纳入单位媒体资源库,进行有效管理和应用。
2、联系媒体程序。
首先通过QQ、微信工作群、邮件、短信的方式发邀请函,对事件主题、时间、地点、简要方式进行简要说明,提出邀请,及时接收确定是否到访的回复。
再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根据对方要求,对事件情况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
3、确定来访媒体。
根据回复,对确定到访媒体记者信息、数量及联系方式,是否需要停车位等,制定媒体人员签到表。
4、联系时间。
根据事件响应等级和类型,提前3至5天从现有媒体资源库中确定对口的新闻媒体发出邀请,并于到访前一天电话、短信、QQ、微信提醒,再次确认相关信息、或以补充相关情况信息为由再次提示时间、地点、路线,以此确保来媒数量和有效稿件的发布。
(二)准备媒体资料
1、准备事件背景材料。
最好有事件的细化议程(包括出席人员名单、讲话主要内容、事件的目的、意义、作用等),事件基本情况介绍、及相关历史材料,方便记者进一步全面深入的认识和了解事件全貌、把握报道方向。
(最好在正式活动、事件开始前,媒体记者签到时发放给记者)。
2、选择性准备新闻通稿。
通常由于通稿的准备是在事件发生前准备的,所以主要以背景材料和整体活动、事件相关预设情况为主。
(尽量要记者签到时发,也可在活动结束后发至记者预留邮箱)。
3、信息的准确性。
给媒体的资料中的信息要准确,要有权威的来源,并且经过单位相关人员统一确认,确定无误后方可对外公开发布。
(三)新闻媒体接待
1、组织签到。
活动当天要及时联系记者,按时做好接待签到,并发放相关资料。
安排媒体座位,及采访工作相关点位。
(签到表要留有空格,为计划以外的新闻媒体的预留)
2、采访辅助。
记者采访阶段,观察、指引、跟随记者开展采访相关辅助工作。
帮助记者协调采访人员,做好配合,同时认真观察,避免发生意外及不可控单位面。
3、随时与记者及工作人员保持联系。
向大家传达交流最新信息。
4、采访结束引导媒体记者离开。
(四)对报道的关注
1、对记者签到留下来的联系方式,手机、微信、QQ、邮箱等信息进行整理。
方便记者采完后联系,时时关注记者成稿情况、提示到访记者发稿后反馈链接。
2、根据不同媒体报道时效性,以适当的方式催问进度。
例:以“第四届XX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优秀代表、单位座谈会”媒体发稿时效为例:XX经济报一天后发稿、XX网两天后发稿、XX电视台分两次在周三、周四播出、XX农民报周报一周后发稿、XX晚报(未知)。
3、根据事件的发展情况,在各媒体未有稿件发出时,将单位内最新通稿、相关信息及时发给媒体,作为补充材料,对报道方向进行引导和关注。
(五)收集报道信息
1、主动搜索相关媒体、网站平台,查看相关事件的报道情况,并就收集内容进行整理汇总。
2、通过电话、QQ、微信、短信、等方式,向来访媒体记者询问稿件发布情况,反馈报道链接或者截图、实际刊登报纸等资料便于之后进一步宣传。
(六)对媒体报道进行反馈
1、及时回复。
对媒体反馈的链接及时回复,并根据稿件内容及时进一步反馈负责人,对发稿情况进行总结。
2、根据规定发放稿费。
依据《新闻媒体及内部供稿人员稿酬制度》,结合媒体发稿实际情况,发放稿费。
(七)与媒体保持日常联系
1、恰当感谢。
对采访媒体记者进行正面报道,并产生一定社会效应的,以电话或信件向媒体表示感谢。
2、适时组织媒体联席会。
交流相关重要宣传事件计划、有价值的事件节点、采访线索等,给媒体记者提供采访信息目标,帮助协调采访处室及人员。
三、注意事项
(一)时间。
所有事项都要保证提前有规划,留出一定处理时间。
媒体联系要提前。
(二)发布内容。
发布内容一定要提前审核,确保数据、信息的准确及可公开发布性。
做好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交流,方便信息的核实和收集汇总。
(三)沟通方式。
工作人员要注意与媒体记者的沟通讲话方式,及讲话内容。
如采访记者现场提问超出预定采访范围(采访对象、内容方向),及时与负责人沟通处理。
(四)通稿写作。
通稿写作代表发布方态度,同时与背景资料一样,为媒体记者提供丰富相关信息。
要全面、客观、信息量丰富、准确,要提前审核后方可发放。
(五)报道方向的适当引导。
引导分为三步,一是在邀请媒体的选择上,要根据媒体的报道风格,进行选择。
二是在背景资料、通稿的处理上,从主题、篇幅、数量、侧重点进行隐性引导。
三是在采访结束后、发稿前的补充材料、单位信息稿的参照。
(六)信息收集反馈。
新闻媒体稿件发布后,信息反馈要及时。
(七)与媒体记者关系维护。
(八)不良报道处理。
对于发出去的不良报道,要及时反映负责人。
对相关新闻媒体编辑部进行沟通撤稿。
并通过相关媒体进行正面的舆论引导。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进行正面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