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二批名中医师承项目实施方案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一、申报城市概况(一)申报城市基本概况。
概述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医疗卫生领域总体情况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其中,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应说明国内生产总值(GDP)、所辖区县数量、常住人口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政收支等情况。
医疗卫生领域总体情况应说明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床位、医疗服务、医疗保障水平和财政投入等情况。
中医药事业发展基本情况应说明党委、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重视程度,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情况,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服务提供、中医药财政投入和政策保障等情况。
(二)前期工作情况。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工作进展、改革举措、探索创新、典型经验和已取得的成效。
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效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新需求、新期盼,梳理分析在中医药传承创新、特色发展、资源布局、人才建设、管理体系、政策保障等方面存在的主要体制机制问题和短板,明确试点项目的目标任务。
(三)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阐述试点项目的主要工作思路和设想,论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重要性,项目实施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战略、重大规划的关系,项目实施的整体性、系统性、科学性以及政策措施的可行性等,制定明确的试点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完成时限、责任部门、督导考核、风险因素控制等确保项目落地落实的具体举措。
二、试点目标及实施周期(一)试点目标。
制定试点项目实施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总体目标应坚持以服务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围绕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服务效能和水平,促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
年度目标主要根据项目实施周期,按年度制定试点项目工作进度及预期目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07.28•【文号】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5〕24号•【施行日期】2015.07.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5〕24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为加强国医大师学术经验的传承与发展,发挥国医大师在中医药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推动中医药继承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我局将组织开展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为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了《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实施方案》是组织开展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指南和依据,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有关单位组织工作室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二、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有关单位要协调明确工作室的依托单位和工作室负责人,为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三、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周期,由各工作室根据前期开展的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结合本《实施方案》要求自行确定,原则上不超过3年。
四、有关依托单位按《实施方案》要求,填报《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一式5份(A4纸单面打印、普通装订),于8月17日前寄送至我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同时将任务书电子版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cn。
五、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我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联系。
联系人:曾兴水黄峰联系电话:010—59957647邮箱:***************.cn附件: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15年7月28日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深入开展第二届国医大师学术经验传承工作,我局2015年将组织开展第二届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11.01•【文号】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21〕271号•【施行日期】2021.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21〕271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中医科学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推进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开展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
现将《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予以印发,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有关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养对象遴选条件和《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件2),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写《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附件3)并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名单,不可超额申报。
二、我局将于2021年11月下旬组织中医药理论全国统考,并按成绩进行择优录取确定培养对象名单。
全国统考通知另行印发。
三、各有关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单位将《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表》(附件4)各1份,于2021年11月15日前报送我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相关表格电子版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下载。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联系人:王杰鹏曾兴水联系电话:010—59957636 59957647电子邮箱:***************.cn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附件:1.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2.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名额分配表3.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4.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21年11月1日。
中医师承 实施方案

中医师承实施方案中医师承是中医药传承的重要方式,通过师傅与学徒之间的传授和学习,实现中医经典理论和临床经验的传承。
中医师承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中医药的传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中医师承的实施方案进行具体介绍。
一、培养传承意识。
中医师承的实施方案首先需要培养传承意识。
师徒关系是中医师承的核心,师傅需要有传承意识,愿意将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传授给学徒,而学徒也要有学习和传承的意识,愿意虚心向师傅学习。
只有双方都具备传承意识,中医师承才能顺利进行。
二、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中医师承实施方案需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传承中医经典理论是中医师承的重要内容,师傅需要向学徒传授中医经典理论知识,并引导学徒在临床实践中运用所学理论。
只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徒才能真正掌握中医医术。
三、建立规范的师徒关系。
中医师承实施方案需要建立规范的师徒关系。
规范的师徒关系有利于传承工作的顺利进行,可以避免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和不当的交流方式。
师徒双方要遵守师徒关系的规范,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共同推动中医师承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师徒交流。
中医师承实施方案需要加强师徒交流。
师徒之间的交流是中医师承的重要环节,师傅需要耐心倾听学徒的问题和想法,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而学徒也要虚心向师傅请教,不断完善自己的医术。
只有加强师徒交流,才能促进中医师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推动中医师承制度化建设。
中医师承实施方案需要推动中医师承制度化建设。
制度化建设有利于中医师承工作的规范化和长久化进行,可以为中医师承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支持。
只有推动中医师承制度化建设,才能更好地传承和发展中医药。
总之,中医师承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中医传承和发展的重要举措,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培养传承意识,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建立规范的师徒关系,加强师徒交流,推动中医师承制度化建设,共同推动中医师承工作的顺利进行。
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中医师承工作能够取得更大的成就,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医师承教育实施方案

中医师承教育实施方案一、背景及目的中医是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理论体系。
为了推动中医学术发展和传承中医经典,中医师承教育实施方案应运而生。
本方案旨在通过规范中医师承教育的内容与方式,培养出一批具有扎实中医理论和临床实践经验的优秀中医师,推动中医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二、核心内容1. 教育内容(1)基础理论:包括中医经典、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传承与创新等方面的学习。
(2)临床实践:学生需参与临床实践,积累丰富的中医临床经验,并与师傅进行深入的互动交流。
(3)中医药制剂:学生需学习中药的炮制与配伍准则,了解中药制剂的基本原理与应用。
(4)中医养生:通过学习中医养生理念,学生能够推广中医养生方法,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2. 教育方式(1)师徒相传:中医师承教育强调师徒传承的方式,学生需拜师学习,与师傅共同从事中医临床工作。
(2)实践为主导:中医师承教育侧重实践操作,学生需参与临床工作并亲自实施中医治疗。
(3)交流研讨:中医师承教育注重师生之间的交流与研讨,学生需与师傅定期进行学术讨论,分享自己的临床经验和研究成果。
三、评价与考核1. 评价方式(1)师傅评价:由师傅对学生的学习成果、临床表现进行评价与考核。
(2)交流汇报:学生应定期向导师汇报自己的学习情况、临床实践和科研进展。
(3)论文发表:学生应撰写并发表中医论文,以证明自己的研究水平和学术能力。
2. 考核标准(1)理论水平:学生需熟悉中医经典著作,掌握中医基础理论,并能运用于临床实践。
(2)临床实践技能:学生需具备一定的临床实践经验,能够独立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症。
(3)科研能力:学生需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进行中医相关研究并发表学术论文。
(4)师承精神:学生需具备良好的师徒关系,能够传承和弘扬中医师承的精神。
四、实施与推广1. 实施方式(1)机构建设:设立中医师承教育相关机构,提供相应的教学和临床实践环境。
(2)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对具有丰富中医理论与实践经验的中医师傅的培养,确保师资力量的质量和数量。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一、考核前提与目的传统医学师承作为一种传统医学教育与传承的方式,旨在确保传统医学技艺的传承和发展。
为了提高医师职业技能与专业素养水平,以及确保传统医学知识的正确传播与应用,制定本方案,明确传统医学师承出师和确有专长的考核实施细则。
二、考核内容与流程1. 考核内容(1)理论知识考核:包括传统医学的基础理论、医学经典著作、中草药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
(2)临床应用能力考核:包括了解病情、辨证施治、方剂应用以及传统医学治疗方法的运用等。
(3)实践技能考核:包括脉搏诊断、舌诊、腹诊等相关技能的运用与操作。
2. 考核流程(1)资格审核:考生需提供相关传统医学师父或师兄的推荐信,证明其在传统医学领域具有一定的学习和实践经验。
(2)理论考核:采取笔试方式,测试考生对于传统医学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3)临床应用能力考核:通过模拟病例与患者互动来评估考生的临床应用能力。
(4)实践技能考核:通过现场操作考核考生相关的实践技能。
(5)口试与面试:对考生在传统医学领域的眼界、思路、思考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
三、考核机构与评分标准1. 考核机构(1)由国家传统医学院校或公立医院进行考核,确保评判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2)考核机构应具备一定的师承传统医学教育与传承的经验与实力。
2. 评分标准(1)理论知识考核:根据考生在笔试中的得分情况,按照标准答案进行评分。
(2)临床应用能力考核:根据考生在模拟病例与患者互动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3)实践技能考核:根据考生的实践技能操作情况,进行评分。
(4)口试与面试:根据考生在口试与面试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估。
四、考核结果与证书颁发1. 考核结果评定(1)考核结果根据各项评分的综合得分情况进行统计和评定。
(2)总评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
2. 证书颁发(1)通过考核的考生将获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并在国家或地方相关传统医学师承出师信息平台进行登记。
2023年名老中医工作室实施方案

2023年名老中医工作室实施方案综述中医作为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淀了数千年的智慧和经验。
在现代医学的发展进程中,中医药逐渐得到了重视和认可。
为了进一步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提高中医药服务的质量,本方案针对推广名老中医工作室进行规划和实施。
一、背景和目标1. 背景目前,中医药已经成为全民健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然而,由于中医药的历史悠久且复杂,名老中医的传统经验和技艺面临着逐渐消失的风险。
因此,有必要建立名老中医工作室,将他们的经验和技艺有效传承下去。
2.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名老中医工作室,推广名老中医的经验和技艺,提高中医药服务的质量,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工作内容1. 名老中医选拔和培养(1)制定名老中医选拔标准,包括医术水平、临床经验、人品等方面的要求,并通过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选拔。
(2)选定名老中医后,组织相关培训和研讨会,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和学习机会。
2. 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1)选定适当的场地和设备,建立符合中医理念的工作环境。
(2)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药材,确保名老中医工作室能够开展诊疗工作。
(3)组建名老中医团队,包括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护士等专业人员。
(4)建立良好的档案管理系统,记录名老中医的临床经验和患者的治疗情况。
3. 名老中医工作室推广和宣传(1)通过媒体、学术会议、卫生健康宣传和社区活动等渠道,宣传名老中医工作室的成果和特点,吸引更多患者。
(2)组织名老中医参加学术交流和会议,分享经验和研究成果。
4. 名老中医工作室师承传承(1)建立名老中医与年轻中医师的师承制度,通过传统的“师傅带徒弟”的方式传承中医药技艺。
(2)组织名老中医与年轻中医师的专业交流会,促进技艺的传承和分享。
5. 名老中医工作室服务质量监督(1)建立机制,对名老中医工作室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2)定期开展名老中医临床能力的考评和培训,确保其医德医风和专业水平。
广东省名中医杨小清主任医师治疗血证经验介绍

CJCM 中医临床研究 2019年第11卷第4期 -71-广东省名中医杨小清主任医师治疗血证经验介绍Experience of Yang Xiaoqing for treating the Xue syndrome白昱旸1潘晓明2杨小清2(1.广东省中医院,广东广州,510000;2.广东省云浮市人民医院,广东云浮,527300)中图分类号:R255.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860(2019)04-0071-【摘要】介绍杨小清省名中医治疗血证的经验。
杨小清主任医师认为血证治疗必须审证求因,审因论治。
治疗法则根据火、气、瘀之缘由分别给予治火、治气、治血祛瘀。
实热火盛者应清热泻火宁血,阴虚火旺者宜滋阴降火止血,气虚失摄者当补气固摄统血,出血有瘀者则需活血祛瘀生血。
临床运用时容止血、消瘀、宁血、补虚于其中。
【关键词】血证;中医药疗法;治火;治气;治血祛瘀;杨小清【Abstract】This article is mainly to introduce the experience of Yang Xiaoqing for treating the Xue syndrome (血证). Dr. Yang Xiaoqing believes that treating the Xue syndrome must Shenzheng Qiuyin (审证求因) and Shenyinlunzhi (审因论治). According to the different causes of Huo (火), Qi (气) and Yu (瘀), patients were treated with Zhihuo (治火), Zhiqi (治气), Zhixue Quyu (治血祛瘀). Shire Huosheng (实热火盛) should treated with Qingre Xiehuo Ningxue (清热泻火宁血). Yinxu Huowang (阴虚火旺) should treated with Ziyin Jianghuo Zhixue (滋阴降火止血). Qixu Shishe (气虚失摄) should treated with Buqi Gushe Tongxue (补气固摄统血). Chuxue Youyu (出血有瘀) should treated with Huoxue Quyu Shengxue (活血祛瘀生血). It is necessary to integrate Zhixue (止血), Xiaoyu (消瘀), Ningxue (宁血), and Buxu (补虚) in clinical application, .【Keywords】The Xue syndrome; TCM therapy; Zhihuo; Zhiqi; Zhixue Quyu; Yang Xiaoqingdoi:10.3969/j.issn.1674-7860.2019.04.029杨小清主任医师是广东省名中医、广东省第二批名中医师承项目指导老师,笔者有幸是她的学术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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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广东省第二批名中医师承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纲要(2014-2018年)》中关于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继承整理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采取师承方式,打造一批高素质的中医药人才队伍,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培养300名热爱中医药、医德高尚、理论功底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继承人。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一)项目范围。
1.指导老师。
指导老师应为各级人民政府评选出的省市县(区)名中医,第一、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广东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各地市评选的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目前仍在岗(或返聘)担任副主任医师、副主任药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中医药(含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专家。
2.继承人。
继承人具备以下条件:爱岗敬业,品学兼优,有志于继承和研究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并勇于创新;在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从事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工作,原则上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担任行政职务,身体健康,能够保证继承工作教学计划与任务的完成。
(二)项目内容。
1.培养方式采取跟师学习、独立临床实践、理论学习的形式进行。
(1)跟师学习。
继承人自进岗学习之日起,跟指导老师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每周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累计不少于180个工作日。
(2)独立临床实践。
独立从事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每周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累计不少于250个工作日,其中在病房的临床实践累计不少于40个工作日。
(3)理论学习。
采取集中授课、远程教学与自学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累计80个工作日。
2.教学任务(1)以跟指导老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为主,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
每年完成不少于60个半天的跟师学习笔记;12篇10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或临床经验整理(月记);20份指导老师临床医案总结。
(2)中医专业继承人以精读《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及温病学等中医经典为主,学习1部以上与所从事专业密切相关的专科经典。
中药专业继承人学习《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雷公炮炙论》、《炮炙大法》以及《中药大辞典》、《中药炮制学》等典籍、著作,并重点掌握1-2项中药技术。
民族医药的继承人学习本民族医药学经典。
每年撰写典籍学习心得4篇以上。
(3)指导老师每周临床或实际操作带教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并对继承人撰写的跟师笔记、学习心得、临床医案总结进行批阅,批语要针对其中的问题予以指导,有针对性和指导性,能体现指导老师的学术和水平。
3.预期成效(1)中医药理论功底更加扎实,中国传统文化知识进一步加强。
学习指导老师指定的古典医籍,领悟古籍精华。
(2)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中医临床诊疗水平、临床疗效或技能技艺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
(3)按照中医药学术特点和发展规律,结合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能提出新的见解和新的观点。
(4)中医专业继承人结业时提交由本人独立完成的、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的体现疾病诊疗全过程的临床医案总结60份。
中药专业继承人结业时应提交反映指导老师中药加工、炮制、鉴别、制剂工艺等方面的特色技艺材料60份。
(5)提交1篇体现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临床(实践)经验、具有创新观点和一定学术价值和临床(实践)意义的结业论文,2万字以上并附有2000字的论文摘要。
三、项目组织实施(一)组织形式。
名中医师承项目实行省中医药局、各地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及各单位主管部门、带教单位三级管理机制。
1.省中医药局负责全省师承工作的管理。
组织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签订继承教学协议,制定继承教学计划,并负责日常工作的管理。
2.各地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中医药传承型人才培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日常工作的管理。
并指导带教单位加强对跟师笔记、月记、医案等相关继承文书格式和质量的规范管理,细化管理措施,对相关材料进行登记、存档,并注意对原始材料的保存,完善档案管理。
省级中医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由省中医药局组织完成。
3.指导老师所在单位负责本单位继承工作的组织实施及阶段、年终考评和日常工作的管理。
各用人单位要为继承人跟师学习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财力支持。
(二)资金安排。
2015年省财政安排建设中医师承专项经费990万元,其中安排专项资金900万元对每位指导老师、继承人给予补助,每人补助资金2万元。
主要用于继承教学、带教津贴和单位继承工作管理等,其中各地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预留项目管理经费不超过10%。
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中医药强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的相关要求,强化预算执行,合理安排中医药强省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进度。
四、项目执行时间工作周期为连续3年。
2015年7月10日前完成继承教学协议书签订工作,继承人开始进岗跟师学习。
五、项目监督与管理(一)项目经费管理。
1.严格按照省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执行,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各地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各单位应有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建立管理档案,加强项目过程监督管理。
3.项目完成后,各地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各单位会同财政部门将项目总结评估报告报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
4.省财政厅和省中医药局将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使用、项目实施效果等进行考核。
(二)考核评估。
继承工作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
1.平时考核由指导老师和带教单位负责进行。
主要考核继承人平时学习情况、跟师临床和独立临床时间。
2.年度考核由各地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考核时必须以原始材料为依据,按照统一印制的《年度考核表》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逐项检查和考核。
年度考核结果,报省中医药局。
省级中医医疗机构的年度考核由省中医药局组织开展。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予以淘汰。
3.结业考核由省中医药局负责。
组织同行专家成立考核小组,严格按照继承人结业考核指标、考核方法和考核程序进行。
结业考核采用积分制,包括日常继承表现、实绩考核、临床(实践)技能考核、结业论文考核。
结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结业出师。
(三)异常情况处理措施。
1.因继承人原因不能正常跟师学习情况处理:继承人继承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得中断。
对确有特殊原因,中断继承学习3-6个月者,经各地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报省中医药局批准后,可继续学习,并补足其短缺的教学和实践时间;中断学习时间6个月以上者,协议自行终止,取消继承人资格,并追回省财政拨付的经费补贴。
2.因指导老师原因不能继续带教情况处理:继承人进岗学习时间超过2年半并学有成效者,经各地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报省中医药局批准后,可自行整理、学习和研究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继续完成继承学习任务;继承人进岗学习时间超过1年者,经各地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报省中医药局批准后,可转跟其他相应专业的指导老师学习,并重新签订继承教学协议,学习时间须延长半年;继承人进岗学习时间不满1年者,应终止学习。
(四)其他情况。
1.通过结业考核的继承人,由省中医药局颁发出师证书,同时对指导老师颁发导师证书。
2.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在继承教学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均由各自所在单位发给。
3.继承人在学习期间按计划学习并经年度考核合格者,继承人和指导老师每年均获得I类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25分。
4.结业考核后,省中医药局组织专家委员会评选继承人优秀临床医案、优秀论文,并结集出版。
附:1.广东省第二批名中医师承项目继承教学协议书2.广东省第二批名中医师承项目管理手册附1广东省第二批名中医师承项目继承教学协议书单位指导老师继承人专业中医□中药□民族医□签订日期广东省中医药局二○一五年继承教学协议经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双方自愿建立学术继承关系。
为保证完成三年继承教学任务,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颁发的《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双方签订继承教学协议如下:一、继承教学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继承学习的基本目标和任务(一)中医药理论功底更加扎实,中国传统文化知识愈加丰富,对指导老师指定的中医药典籍著作的领悟更加深刻。
每年撰写典籍学习心得4篇以上。
(二)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中医临床诊疗水平、临床疗效或技能技艺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
每年完成不少于60个半天的反映真实学习过程的跟师笔记(具有原始记录性质)。
(三)按照中医药学术特点和发展规律,结合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能提出新的见解和新的观点。
每年完成12篇10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或临床经验整理(月记)。
(四)中医专业继承人每年提交由本人独立完成的、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的体现疾病诊疗全过程的临床医案总结20份。
中药专业继承人每年提交反映指导老师中药加工、炮制、鉴别、制剂工艺等方面的特色技艺材料20份。
(五)结业考核时提交1篇体现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临床(实践)经验、具有创新观点和一定学术价值和临床(实践)意义的结业论文。
三、继承教学的主要内容(一)继承人以跟指导老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为主,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
(二)中医专业继承人以精读《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及温病学等中医经典为主,学习1部以上与所从事专业密切相关的专科经典。
中药专业继承人学习《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雷公炮炙论》、《炮炙大法》以及《中药大辞典》、《中药炮制学》等典籍、著作,并重点掌握1—2项中药技术。
民族医药的继承人学习本民族医药学经典。
(三)指导老师每周临床或实际操作带教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并对继承人撰写的跟师笔记、学习心得、临床医案总结进行批阅,批语针对其中的问题予以指导,有针对性和指导性,能体现指导老师的学术和水平。
(四)其他四、继承学习的方式方法采取跟师学习、独立临床实践、理论学习的形式进行。
(一)跟师学习。
继承人自进岗学习之日起,跟指导老师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每周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3年累计不少于180个工作日;(二)独立临床实践。
独立从事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每周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3年累计不少于250个工作日,其中在病房的临床实践累计不少于40个工作日;(三)理论学习。
采取集中授课、远程教学与自学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累计8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