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一、调整收入分配结构1.建立绩效工资制度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收入挂钩,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通过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从而实现收入的合理分配。
2.提高工资基准线根据行业和地区的特点,适当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基准线。
平衡不同岗位、不同级别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确保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3.设立绩效奖金和福利补贴设置绩效奖金制度,对取得突出业绩的工作人员给予相应奖励,激励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工作热情。
同时,设立福利补贴制度,如职工福利、职工子女教育补助、住房补贴等,保障员工的基本福利权益。
二、优化收入分配机制1.建立公开、透明的分配制度成立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委员会,制定工资分配方案,并进行公开及时的公告。
在工资分配过程中,注重二次分配,即将工资分配结构合理化,确保各类人员的合法权益。
2.实行灵活的薪酬制度根据工作量、绩效、技能等因素,制定灵活的薪酬制度,使各类岗位的薪酬能够更好地体现其价值。
同时,允许员工灵活加班,并提供相应的补贴和奖励。
三、加强监督与评估1.建立绩效考核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考核监督机制,对绩效考核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绩效考核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加强绩效考核结果的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确保绩效考核的透明度。
2.加强财务审计和考核评估加强对事业单位财务的审计监督,确保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按照规定进行。
定期开展收入分配考核评估,对收入分配制度的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和完善。
3.加强社会监督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进行社会监督,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投诉。
建立举报机制,对违规分配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总之,通过调整收入分配结构、优化收入分配机制和加强监督与评估,可以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目标,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浙人薪〔2024〕307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浙人薪〔2024〕307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浙人薪〔2024〕307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实施意见,发布于2024年4月30日。
本文旨在对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分配制度进行,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下面将就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一、的背景和意义1.背景:当前,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存在一些不合理和不公平的问题,不能真正激发人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2.意义:通过收入分配制度,可以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从而增强事业单位的服务能力和竞争力。
二、的原则和目标1.原则:公平、公正、激励2.目标:形成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发挥,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三、的具体措施1.建立薪酬制度(1)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性质和要求,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并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机制。
(2)建立多元化的薪酬分配机制,其中包括:岗位等级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奖金津贴等,以及制定临时性激励措施。
(3)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保证工资的合理增长和激励机制的有效运行。
2.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1)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工作业绩作为薪酬分配的重要指标。
(2)建立透明、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建立违规违纪惩戒机制,对考核评价中存在的舞弊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完善分配制度(1)制定福利待遇制度,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权益。
(2)优化福利分配机制,多层次员工福利体系,使福利更加合理化、科学化。
4.健全监督管理机制(1)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体系,确保薪酬分配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对弄虚作假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确保措施的顺利推进。
四、的保障和推进措施1.建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推进进度的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一、背景和意义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开放的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在国家治理和供给侧结构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传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已经面临着一些问题,如分配不公、激励机制不明确等。
因此,我们需要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进行,构建符合现代化治理要求的新机制。
二、目标1.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机制,增强人民群众对事业单位的满意度;2.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意识,推动事业单位的发展;3.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事业单位的创新发展。
三、措施1.建立绩效工资制度。
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与其工资挂钩,通过对工作质量和效益的评估,确定绩效工资的大小。
绩效工资的分配应当公平公正,避免出现“一刀切”和“只看结果不看过程”的问题。
2.完善激励机制。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特点和工作内容,建立个人奖励制度和团队激励机制。
个人奖励可以基于工作成果、创新能力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团队激励机制可以根据团队的合作与协调能力、工作成果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3.加强薪酬透明度。
建立薪酬公开制度,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了解自己和他人的薪酬情况。
薪酬公开应当符合个人隐私保护原则,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开,如公告、问卷调查等。
4.优化收入分配结构。
合理设置收入上限和下限,避免过度集中或过度分散现象的出现。
同时,建立合理的差别化收入分配制度,关注低收入群体的权益,并设立适当的补贴机制。
5.加强监督和评估。
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监督机制,由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和评估的实施情况。
并定期公布评估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推进的保障和保证1.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
国家应当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法规,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提供法律保障。
2.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宣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目标、意义和措施,提高广大群众的认同感和支持度。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相关事业单位:根据我国国情和时代发展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决策部署,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和幸福感,推动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方案》予以通知,请各单位组织学习贯彻,切实落实方案。
一、目标1.与国内国际劳动力市场接轨,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重点解决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适当提高低收入人员的收入水平,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促进人才流动和人才引进。
3.实行绩效工资制,加强绩效考核,突出工作业绩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将收入与绩效挂钩,激发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4.加强事业单位收入的监管和公示,加强财务透明度,增强社会公信力。
二、措施1.制定合理的收入分配标准: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规模、经济实力和绩效情况,制定不同岗位的收入分配标准,确保收入分配公正合理。
2.实行市场化薪酬体系: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薪酬体系,根据市场行情和岗位需求,适度调整工资水平,提高高层次人才的薪酬待遇。
3.推行绩效工资制:根据工作任务和绩效评价结果,将绩效工资作为一定比例的总收入,逐步实行绩效工资和岗位工资的挂钩。
4.加强财务透明度和公示: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审计机制,加大对收入分配的监管力度,做好财务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5.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采取多种形式,如提供住房、津贴等激励措施,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鼓励他们为事业单位发展贡献力量。
三、保障1.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对事业单位的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工资待遇的稳定和适当提高。
2.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确保考核结果公正客观,不搞形象工程或以权谋私。
3.健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收入使用情况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公平、倾斜基层、逐步推进的原则,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1、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三部分组成。
岗位工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在岗承担的工作职责大小和岗位差异。
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活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
津贴补贴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特殊岗位上的工作补贴和生活补助。
2、完善职务(岗位)变动工资正常晋升制度。
根据工作人员职务(岗位)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其工资标准,实行定期晋升制度。
工作人员在任职期满符合晋升上一级职务(岗位)条件时,及时予以晋升。
3、完善年度考核奖励制度。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适当给予一次性奖金奖励。
奖金标准根据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和工作人员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4、建立加班加点补偿制度。
对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加点的,按照规定给予加班加点工资补偿。
5、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工作人员,根据单位艰苦边远程度的不同,适当给予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6、完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制度。
对离退休人员按照规定发放生活补贴。
7、完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制度。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按照规定给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8、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津贴制度。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特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津贴制度,并根据单位经济承受能力和国家有关政策适时调整。
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一)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一)方案资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目标•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实现合理公平的收入分配,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背景•当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不合理,存在收入差距过大、岗位薪酬不对等等问题。
改革方案收入分配政策调整•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直接关联到工资水平。
•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确立相应的岗位级别和薪酬等级,实现工作内容与薪酬水平的匹配。
薪酬结构改革•提高基本工资水平,确保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引入绩效奖金机制,根据个人及团队的绩效评估结果,给予额外的奖金激励。
•加强各项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提高员工的福利水平。
岗位职责和工作量评估•对各个岗位职责进行详细划定,并确立工作量指标,以确保工作负担的公平分配。
•根据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岗位的薪酬水平。
职业发展机制建设•建立完善的职业发展规划和晋升机制,鼓励员工持续学习和提升自身能力。
•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帮助员工不断成长,为事业单位提供更多专业化人才。
实施步骤第一阶段:调研与准备•进行收入分配现状调查和问题分析,了解员工需求和期望。
•制定改革方案,明确目标和路径。
第二阶段:政策制定与宣传•制定相关的政策和规定,明确收入分配的原则和标准。
•宣传政策,使全体员工了解和接受改革方案。
第三阶段:实施和监督•逐步实施薪酬结构改革,确保各项政策得以顺利落地。
•做好监督和评估工作,及时调整和改进方案。
预期效果•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的合理公平,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提升员工的福利水平,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于事业单位。
以上是针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资料,旨在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政策、薪酬结构改革以及职业发展机制的建设,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优化和改进,全面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

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尊敬的各位同事:由于当前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方案的通知如下:一、目标本次的目标是通过优化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公平、激励、可持续的机制,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激发其工作动力,增强工作满意度和归属感,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的发展。
二、原则1.公平原则:按照工作岗位的特点、责任和业绩,合理确定工作人员的薪酬水平,保障每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2.激励原则:通过设立绩效考核和奖励机制,激励工作人员提高工作业绩,促进工作单位的发展。
3.可持续原则:确保收入分配制度的可持续性,合理控制总体薪酬支出,防止过度膨胀。
4.透明原则:建立公开、透明的薪酬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薪酬构成和计算方式,接受各方监督。
三、措施1.岗位分类和薪酬等级划分: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特点、责任和绩效,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不同的岗位类别,并划分相应的薪酬等级。
2.绩效考核:建立科学、客观的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工作人员在业绩、专业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表现,评定其绩效等级。
3.工资基本和绩效工资的比例:设定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比例,基本工资为每个薪酬等级的最低收入保障,绩效工资根据绩效等级的高低进行调整,高绩效者得到更高的奖励。
4.奖励机制:设立多层次的奖励机制,包括年度绩效奖金、一次性奖励、岗位津贴等,鼓励工作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实现个人和集体的共同进步。
5.收入公开:公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薪酬构成和计算方式,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收入分配公平透明。
四、实施步骤1.制定方案:各事业单位应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收入分配方案,并于6个月内报送国人部备案。
2.宣传培训:各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宣传培训,使其充分理解和支持本次,并确保顺利推进。
3.试点工作:开展一定规模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完善方案。
辽宁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辽宁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1.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证公正透明的收入分配机制的建立和运行。
2.坚持调整优化收入分配结构,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需要。
3.坚持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激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坚持与市场化相结合,适度提高经济待遇水平,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和贡献相适应。
5.坚持统筹兼顾、公平公正、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不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合理确定收入分配标准和政策措施。
二、目标1.确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
2.逐步建立起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机制,激励人员积极投入工作。
3.创造条件,吸引优秀人才进入事业单位,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
三、措施1.完善收入分配标准体系,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学历、工作经验和岗位重要性等因素,合理确定收入等级和待遇水平。
2.推行绩效工资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和贡献,将绩效考核与薪酬挂钩。
绩效考核应包括工作指标、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评价,全面客观的评估工作人员的绩效表现。
3.加强薪酬公开和信息公开,确保薪酬的公平公正,避免隐蔽性的薪酬分配。
4.完善福利待遇制度,包括住房、医疗、养老、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福利。
在合理提供福利待遇的同时,要实行公平公正的分配,避免福利待遇过高,造成资源浪费。
5.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税收管理,建立健全透明的税收制度,保证税收的公平公正,减轻工作人员的税负。
6.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支持,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能力水平。
7.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激励和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的激励和奖励机制,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时,对于工作不力、不称职、不适任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及时纠正或调整。
8.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收入分配制度的公平公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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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技 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 资标准。 具体办法是:
(二)薪级工资的实施。 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 作表现和资历。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 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 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 标准。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 级。
1.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 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 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 度属学校教师应该享受的教师补 贴。 (2)设置班主任津贴 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8%来核定班主 任津贴。
(二)学校主管部门要制定绩效考核 办法,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内部考核 的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完善内部 考核制度,按照教师、管理、工勤技 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过开除留用察看 处分的人员,,按新聘岗位套改工资 后,薪级工资低定3级。上述人员如降 低后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薪 级工资的,执行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 资。
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受劳动教 养、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宣告 缓刑的人员,处罚期满被事业单位聘 用后,岗位工资按现聘岗位确定,薪 级工资低定4级。如降低后的薪级工资 低于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 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对受徒刑以 上刑事处罚重新就业的,按重新就业 后的岗位和套改年限重新确定岗位工 资和薪级工资。
见习期满后,上述人员按所聘专 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执行相应的岗 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 定: 获得硕士学位以上的毕业生不实 行见习期。
(二)到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 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 人部发〔2006〕 61号)中规定的我省艰苦 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 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见习期满后,按 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 工资按学历或所聘岗位确定后,在艰苦边 远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工作的高定1-级, 在上述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以外乡(镇)、 村工作的,高定2级。
一、改革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三、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办法 四、工资分类管理的实施 五、正常调整工资办法
六、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 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七、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控 八、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九、相关政策 十、组织领导及实施
一、改革的原则 (一)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 配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与岗位职责、 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 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 (二)适应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和岗位 管理的要求,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加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的倾斜力 度。
(三)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四)调整津贴补贴标准。
六、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分配 激励约束机制 (一)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措施。 1.中国科学院院士、 2.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3.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
(二)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 约束机制。 国家对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 配制定指导意见,选择有条件的事业 单位进行试点;
5.工作人员由较高等级的岗位 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这次套改可 将原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 并计算。 6.工作人员按套改办法确定的薪 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 参加工作人 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执行相同学 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 标准。
(三)绩效工资的实施。 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 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 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具体实 施意见待国家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制 定。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 现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将一个月基本 工资的额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纳入绩 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 30%
设置农村学校补贴 2%——8%
设置班主任津贴 18%
设置校长津贴 1.3%
七、其他规定
(二)新录(聘)用人员在见习期内, 岗位津贴按在职人员最低标准执行,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义务教育学校的绩 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三)职务(技术等级)变动的人员, 从职务(技术等级)变动的次月按所 聘职务(技术等级)的岗位津贴标准 执行。对未明确职务(技术等级)的 人员,岗位津贴按在职人员最低标准 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义务教育学 校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十、组织领导及实施 各级党委、政府要统一认识,加强领 导,精心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政策, 严肃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 出台政策乱开口子。
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 施 办 法 一、执行的范围和时间 全区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 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 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绩效工资。
七、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控 (一)建立工资分级管理体制。 (二)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 (三)加强工资收入支付管理。 (四)严肃收入分配纪律。
八、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一)新参加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见习期 为一年,见习期工资标准分别为:初中毕 业生570元,高中、 中专毕业生590元, 大学专科毕业生65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 68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 生 (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 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 研究生710元。
九、相关政策
(一) 中小学(含幼儿园、中专、技工学 校)教师、护士确定工资后,岗位工资 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
(八)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事 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受行 政降职或撤职(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 按新聘岗位套改工资后,受行政降职 的人员,薪级工资低定l级,受撤职处 分的人员,薪级工资低定2级;
(四)津贴补贴的实施。 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分为艰苦边远 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四、工资分类管理的实施 五、正常调整工资办法 (一)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 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 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 年的1月起执行。
(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 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 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 下办法确定:
(三)建立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正 常调整机制,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 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坚持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进 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 (五)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宏观 调控,规范分配秩序,理顺分配 关系。
二、实施范围 (一)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 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 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 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列入 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范 围。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 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 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 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1、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 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和岗位职责等因 素,按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 分别设置岗位津贴,适当确定岗位津贴 的最高等级与最低等级之间的比例, 具体标准由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 门根据实际情况分级确定,按月发放。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 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 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 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2.岗位工资的实施。 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 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 资标准。 具体办法是:
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 (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 标准。 具体办法是:
三、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 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1.岗位工资的内容。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 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事业单位岗位分 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 能岗位。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 实际贡献等因素,在奖励性绩效工资 总量中先拿出一定的额度,设置农村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贴和班主任津贴, 具体标准由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 门统一确定。
(1)设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贴 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来核定 长征镇、南关镇、忠庄镇农村学校 教师补贴, 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来核定 新蒲镇、金鼎山镇、深溪镇、海龙镇、 巷口镇农村学校教师补贴。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所在单位的绩效工 资分配办法执行。 (十)在职人员连续事假一个月以内 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 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基 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连续事假 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 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 所在单位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十一)受劳动教养、强制收容教育、 强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处罚的人 员(含离退休人员),处罚期间在职 人员停发其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停 发其离退休生活补贴。正在接受立案 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停发其奖励性绩 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原享受标 准继续发放,待审查结束做出结论后, 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工作年限,是指从本人工作当年 起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年限累加计算 至2006年的年限(只适用这次工资制 度改革)。
2.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聘用到现 岗位当年起根据实际聘任时间按年度 累加计算至2006年的年限(只适用这 次工资制度改革)。 3.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至 2006年6月30日。
4.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 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 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 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 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三)新参加工作的工人仍实行学徒 期、熟练期制度。技术工岗位学徒期 为二年(其中技工学校、高中、 中专 及以上毕业生徒期为一年),普通工岗 位熟练期一年。学徒期、熟练期 工.资待遇和学徒期、熟练期满后的 定级工资待遇如下:
(四)其他新聘人员工资待遇。 其他新聘人员,已明确岗位的, 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等级确定,薪级 工资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未明确 岗位的,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 确定其工资待遇。待明确岗位后,再 按明确的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相应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