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企业分公司管理制度(4篇)

建筑企业分公司管理制度建筑企业的分公司管理制度是为了统一分公司的管理标准和规范操作,确保分公司在运营过程中能够顺利、高效地开展工作。
下面是一个建筑企业分公司管理制度的示例:1. 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确定分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分管领导、部门设置等。
- 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确保各个部门协调配合、高效运作。
2. 人员管理:- 确定分公司的人员需求和招聘标准。
- 制定员工岗位职责,建立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
- 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3. 项目管理:- 设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落地和执行。
- 制定项目管理流程和规范,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的控制。
- 配置项目资源,包括人力、物资、设备等。
4. 财务管理:- 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分公司的财务收支管理。
-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制定预算、核算成本、审计等。
- 定期报表和财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问题。
5. 品质管理:- 建立品质管理部门,负责品质控制和质量改善。
- 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严格执行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
- 建立质量反馈机制,收集客户反馈并及时处理。
6. 安全管理:- 设立安全部门,负责分公司的安全管理。
-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
- 开展安全培训和检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7. 经营管理:- 确定分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
- 制定市场营销策略,拓展项目和客户资源。
- 建立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防范合同纠纷和经营风险。
8. 内部沟通和协作:- 建立分公司内部沟通和协作机制。
- 定期召开会议,分享信息和协调问题。
- 鼓励团队合作和知识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以上是一个建筑企业分公司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具体的制度内容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具体设计和完善。
建筑企业分公司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企业下属分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经营效率,保障企业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企业下属的所有分公司。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模版(4篇)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分公司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管,提高分公司财务风险防控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所有财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分公司财务管理要遵循合法、规范、透明、科学的原则,依法履行税务义务,确保财务安全。
第四条分公司财务管理应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监督机制。
第五条分公司财务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司总部的财务管理要求开展业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分公司设立财务部门,由财务经理负责具体财务工作。
第七条财务部门的职责包括: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编制财务报表、负责资金管理、协助公司总部进行审计工作等。
第八条分公司财务部门的人员应具备相关财会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且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分公司财务部门应与公司总部财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和协作,及时报告财务信息、运营情况等。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十条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会计记录真实、全面、准确。
第十一条分公司应制定会计核算制度,明确会计处理方法,确保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分公司应按照公司总部要求的时间,报送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第十三条分公司应定期对会计核算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会计核算制度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财务预算第十四条分公司应根据公司总部的要求,编制财务预算,明确目标和指标。
第十五条分公司财务预算应涵盖收入支出、资金需求、利润等方面。
第十六条分公司应将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及时调整预算计划。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七条分公司应建立科学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和安全。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设立资金汇总账户和零余额账户,实行集中资金管理,防止资金占用和滥用。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严格审核和控制资金流出,确保经费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二十条分公司应定期进行资金盘点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六章财务监督第二十一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三篇)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是指集团总部对其下属的分公司进行管理的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体系。
这些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权力权限等进行规定和管理,明确分公司的上下级关系和职责范围。
2. 目标管理:集团制定分公司的经营目标,包括市场份额、销售额、利润等,通过各种手段如年度计划、指标考核、奖励机制来实施目标管理。
3. 绩效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通过设定绩效指标和绩效评估体系,对分公司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估,以激励分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 财务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进行规范,包括财务制度、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财务报告等,确保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集团的要求。
5. 人力资源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人力资源进行管理,包括人员的招聘、培训、晋升、薪酬福利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分公司具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支持业务发展。
6. 营销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营销活动进行管理,包括市场调研、产品开发、销售渠道、促销活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分公司的营销策略与集团的整体战略相一致。
这些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分公司的各项工作能够有效、有序地进行,为集团整体的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并最终实现集团与分公司的协同发展和共同目标。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确保分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符合集团的战略和政策,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本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分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的所有分公司,包括新设分公司和已经设立的分公司。
第三条管理原则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应遵循如下原则:1. 统一性原则: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与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相一致。
2. 独立性原则: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享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但必须遵守集团的政策和规定。
3. 责任原则:分公司负有向集团汇报和接受监督的责任,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权责。
集团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集团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文集团分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激发员工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分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生产、服务等业务领域。
第三条分公司应按照集团总部的要求和决策进行运营,必须维护集团整体利益,服从上级指导,确保公司的长远发展。
第四条分公司应明确内部管理职责,确保制度的推行和执行,做到有章可循、有人可查。
第五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确保业务风险被及时发现、管控和处理。
第六条分公司应按照集团总部的考核指标,综合评价分公司业绩,并作为绩效考核和奖惩的依据。
第七条分公司应保持与上下级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确保信息的顺畅流通。
第八条分公司应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和团队凝聚力。
第二章分公司组织结构第九条分公司应设立总经理职位,由集团总部任命,负责分公司的运营管理。
第十条分公司设立各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销售、运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各部门应设立相应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分公司应根据业务需要设定岗位,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架构,明确上下级关系和工作职责,并及时调整优化组织结构。
第三章分公司运营管理第十三条分公司应根据集团总部的市场定位和策略,制定年度运营计划和目标,确保实现预期的业绩和利润。
第十四条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销售渠道和客户关系管理体系,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分公司应按照集团总部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进行生产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交货周期。
第十六条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和及时反映分公司的运营情况。
第十七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确保员工的发展和激励。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社会责任。
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分公司的运作效率,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激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立的各个分公司。
第三条分公司是指由公司在国内外设立的下属机构,独立承担一定业务范围和业务目标,依法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四条分公司依据公司总部的战略规划和决策部署,执行公司总部的各项规定和决策,接受公司总部的领导和监督,对本分公司全面负责。
第五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确保公司总部的各项规定和决策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分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分管各个职能部门。
第七条有关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技术部等,根据分公司的具体业务需要设立。
第八条各部门的职责由公司总部规定。
第九条分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设立项目组和工作小组。
第十条分公司必须具备独立的财务、人力资源管理和市场开拓等能力。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一条分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分公司的人事管理、培训发展、员工关系等工作。
第十二条分公司应根据业务需要,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并按照公司总部的要求进行招聘。
第十三条分公司应按照公司总部的薪酬制度,制定本分公司员工薪酬制度,并及时下发执行。
第十四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考核机制,定期进行员工绩效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十五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和发展机制,提供员工培训和发展的机会,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十六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关系管理机制,处理员工关系纠纷,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分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报告工作。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按照公司总部的财务制度,制定本分公司的财务制度,并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按照公司总部的要求,定期向总部报送财务报告和经营情况报告。
第二十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合理制定预算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范文(2篇)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范文子公司对各分公司管理细则一、总则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规范各分公司管理行为,确保在合作过程中总部与分公司之间业务良好衔接,减少或消除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管理风险,以达到奖优惩劣,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以及公司已有制度、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二、管理细则(一)招投标管理1、分公司对外承揽业务时,需贯彻总公司经营理念。
“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个项目”。
在承揽业务时,需谨慎对待,严格筛选,需要投标的项目需提前与公司分管领导和经营部联系,根据项目概况、业主要求等情况初步确定是否参与投标,招标文件必须提前一周送至公司。
若需汇保证金的需在开标截止前____天汇至公司,逾期到帐视为放弃投标。
2、标书制作费需在送招标文件时一并支付(本市____元/次,外地市____元/次)。
投标需总监到场时,总监费用另行由分公司承担。
3、开标所涉及公司及个人证书原件必须在开标后____小时内送达公司。
(二)合同管理1、合同签订前,分公司负责人应详细审阅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附加协议条款,电子档传送公司经营部统一编号并审核,并报分管领导最终审批签订。
分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2、分公司项目在签订合同前,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委托人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应及时将保证金转入公司账户后及时办理。
3、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分公司应安排专人定期关注合同履约情况,并及时向公司报告,严禁监理业务分包和转包,否则总公司有权解除合作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分公司承担。
(三)质量安全管理1、分公司经营的项目,应认真履责,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个项目,将每个项目人员配备由分公司行文,并在分公司备案,同时上报总公司,项目主要负责人变更,需向总公司备案,2、分公司对当地主管部门及总公司转发、下分的文件应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3、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总公司要求参加的例会,无故不参加者,对分公司处罚____元,总公司对分公司所属项目的管理要求参照安恒质字(____)第____号关于下发《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理部管理的若干规定》____相关条款执行。
分公司业务管理制度范本

分公司业务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目的:确立分公司的业务运作模式和管理原则,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分公司与总公司间的协调一致。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分公司的业务管理活动。
3. 原则:坚持合法合规、效率优先、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分公司设立总经理一名,负责分公司的整体运营管理,并向总公司汇报工作。
2. 分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如财务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等,并明确各自的职能范围。
3. 各部门需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每位员工的工作职责和考核标准。
三、业务流程管理1. 业务流程标准化:制定统一的业务流程标准,确保业务操作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2. 流程优化:定期对业务流程进行审查和优化,提升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3. 异常处理:建立业务异常处理机制,确保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迅速响应和妥善处理。
四、财务管理1. 预算管理:分公司应根据总公司下达的年度预算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确保各项支出符合预算要求。
2. 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调度和使用审批流程,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用。
3. 财务报告:定期向总公司提交财务报告,接受审计和监督。
五、人力资源管理1. 招聘与配置:按照岗位需求合理招聘人才,并根据业务发展及时调整人员配置。
2. 培训与发展:提供系统的员工培训计划,支持员工职业成长和个人发展。
3. 绩效管理:建立公正、透明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达成业绩目标。
六、风险管理与内控1. 风险识别:定期进行业务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风险点。
2. 风险防范: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
3. 内控检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定期开展自查和内审工作。
七、信息技术管理1. 数据保护:确保业务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数据泄露和丢失。
2. 系统维护:定期对业务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系统稳定运行。
3. 技术支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确保业务活动不受技术问题的影响。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通用10篇)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通用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1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强化总公司及分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会计法》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或办事处。
第三条分公司是总公司派出的、代表总公司实施产品推广和销售行为的内部组织机构享有相对独立的市场推广自主权。
第四条总公司为整个公司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的中心、承担办理企业(含分支机构)设立、章程修订、合同管理、销售业务管理、拥有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全部债权并承担经济活动过程中的相应民事责任。
第五条分公司负责人(经理)是本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责任人、直接对总公司负完全责任、严格执行总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管理制度。
第六条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直接任命或委派、是分公司执行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直接管理责任人、对分公司的各项财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分公司一切违规违纪行为享有绝对否决权、并有责任向总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管理目标第七条强化监控力度、简化核算程序、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和对公司资金运营实行全过程控制的管理原则。
通告全员职责透明度、实行层层责任到人。
注重会计队伍建设、营造公正、廉洁、向上的工作氛围。
一般原则第八条会计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制度和总公司的销售管理政策。
第九条财务管理模式是以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实行对资产全过程运行控制管理为原则、以总公司全面核算为主、分公司辅助核算、数量统计为必要补充的集中核算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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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及其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包括由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且由公司或分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
第四条公司作为分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分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分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
分公司作为公司的下属机构,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利,同时将对各分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保各分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六条加强公司对分公司资本投入、运营和收益的监管,监控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本运营效益。
各分公司要依法自主经营,在公司的统一调控、协调下,按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努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员工的劳动效率。
第二章经营管理
第七条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公司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情况核定并下发各分公司的年度经营、投资、筹资及财务预算,并将年度预算按月、季分解下达实施。
各分公司应确保各项预算指标的实施和完成。
第八条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股权处置权、资产处置权、对外筹资权、管理制度权和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
分公司处置资产须事先向公司作出详细的书面报告,经公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为经营活动需要,确需增加筹资、对外投资和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必须在事先完成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后提请公司董事会批准方可实施。
需增加筹资,实施时事先向公司财务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明确说明所需资金数量、用途、投向、用款进度,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部协调解决。
第九条各分公司必须依法经营,规范日常经营行为,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从事经营工作。
第十条各分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管理和经营部门的职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统而全面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公司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各分公司的核算及管理系统都应纳入本系统管理,必须按照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反馈经营、财务、人事、资产、投(融)资等信息,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第三章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条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应依法设立董事会,公司安排人员协助管理。
第十三条分公司的经理(包括经理、副经理)由公司提名并提请分公司任命和解聘,分公司的总经理由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总经理必须对任职公司高度负责,必须具备充分行使职责和正确行使权力的能力,确保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被聘用的分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应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责任、权利、义务及应享受的待遇和违约的处理等条款。
第十四条各分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公司委派制,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对其直接负责。
第十五条在公司定员范围内,各分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需报公司审查备案,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人员、及设立新岗位等。
第十六条各分公司录用员工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应制定员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及人事管理办法并报公司备案。
第十七条建立各分公司经理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定期报告制度。
分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的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一次全面详实的经营情况报告,每年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一次述
职报告。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制订薪酬管理和奖惩制度,报公司批准。
分公司总经理的薪酬由公司确定。
分公司副经理的薪酬由分公司总经理拟定报公司审查确认。
分公司部门员工的薪酬由分公司总经理确定。
分公司全体员工的薪酬由公司财务管理部统一发放确定并发放。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及公司规定制定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报经公司审查确认之后执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执行。
分公司经理在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活动中接受公司的监督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2、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采购、销售计划;
3、组织制定所在公司的财务管理、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公司审批、并由公司统一购买分配;
4、支持并保障所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各分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固定资产购买、建造、重大改造及装修和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3、预算管理制度;
4、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未经公司批准,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业和个人借支资金以及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第二十二条各分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必须依法、真实、准确、及时、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虚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虚摊、不摊或少摊成本、费用。
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由公司财务管理部统一申报缴纳。
分公司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各项税费、分公司的所有税费均由各单位财务自行申报缴纳。
分公司下述会计事项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执行:
1、分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2、分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
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
其会计报表同时接受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第二十三条各分公司必须按月编报会计报表并在次月5日前上报、按季编报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报表说明)并在季末次月10日前报送公司。
分公司向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必须经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查确认后上报。
分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要对本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重大事项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分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等重要文件,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分公司对以下重大事项应当在发生后一小时内报告公司董事会: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予、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3、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4、遭受重大损失(包括产品质量,生产安全事故);
5、重大行政处罚;
第二十五条分公司的负责人是所在公司的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同时各分公司应当指定专人作为指定联络人,负责向公司报告信息。
第二十六条内幕知情人员对公司及分公司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六章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公司财务管理部同时为公司审计部门,制定专项审计制度和审计流程,并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各分公司应接受公司的审计监督,积极配合公司审计部门完成公司指令的各项审计工作,任何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公司审计人员依法执行审计任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二十八条公司审计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分公司进行审计。
以便于公司对各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经营者的工作业绩做出
全面评估,并及时了解分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九条各分公司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离任,必须由公司对离任的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在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第三十条各分公司对外签订的重大经济合同必须报备公司审计后实施,未经审计确认的重大经济合同不得实施。
重大经济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购买、建造和装修改造合同及预算和决算书;
2、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合同;
3、与其他投资人合作项目开发合同;
4、任何形式的对外承诺、担保、财产抵押和质押合同;
5、重大资产处置合同,包括股权转让、重大财产转让、租赁等合同。
第七章特别审批事项
第三十一条分公司发生下列事项,应事先征得公司批准: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租入或租出资产;
5、重大经济合同;
6、债券或债务重组;
7、研究和开发项目的转移;
8、公司认定的其它事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各分公司必须按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有关事项
的申请和报告职能,切实完善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的监督检查。
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分公司应当遵照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并修改;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