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行业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个体户以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首要任务,预防事故,保障人员安全,维护生产秩序,提高经济效益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进行建筑施工的企事业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总承包人要负责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七条建筑工程项目总承包人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遵守相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八条建筑工程项目总承包人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统筹、协调、监督和检查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
第九条项目总承包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并将其落实到施工过程中。
第十条项目总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安全生产组织第十一条项目总承包人应指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十二条项目总承包人应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三条项目总承包人应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
第十四条项目总承包人应建立建筑施工安全培训和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并进行考核评价。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五条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岗位,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3篇)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为了加强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依法保护国家、社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组织2.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并向职工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执行安全生产任务,并定期组织组织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
5.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本工种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的执行。
三、安全生产工作要求6.建筑企业及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明确各类化学品、机械设备和施工工艺的安全使用要求,并向职工进行培训。
7.施工现场要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预防事故发生。
8.建筑企业及项目部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预案,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9.建筑企业及项目部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10.施工现场应根据不同工种和施工环节的特殊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四、安全教育培训11.建筑企业及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加强对新员工的培训,确保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12.安全教育培训应采用多种形式,包括讲座、课堂培训、实地观摩等,通过案例分析和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13.任何事故发生后,相关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14.建筑企业及项目部要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促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企业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担任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务,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1.2.2 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2.3 能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2.4 能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1.2.5 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2.6 能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正确组织、指挥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所在单位通知申请人当场更正。
3、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受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范围的申请,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4、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1 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要点
2.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行业的所有施工现场。
第三条安全生产的原则: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行业,责任到人。
第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建设单位负责。
第五条违反本制度的,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追责。
第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第七条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工程范围内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八条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第九条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条承包商负责施工现场的具体施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施工的安全。
第十一条个人责任:每个参与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章安全保障体系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安全保障人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种施工工艺的操作要求。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响应并处理。
第五章处罚和追责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和追责。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建设单位负责。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2)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每月____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制订整改措施。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旨在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2. 设立专职安全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各施工班组应设立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1. 对新入场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基础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更新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和纠正。
四、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作业环境和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
2.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确保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3.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五、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奖惩制度1. 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停职检查直至开除等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从业人员,并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
建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建工程、办公区域及员工生活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五条各部门、各岗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实现。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新员工、转岗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三)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验收。
(五)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应急救援管理: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不报。
(四)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第四章安全生产投入第八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安全生产投入。
第九条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购置、维修、更新。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四)应急救援。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篇)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保障建筑企业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企业的所有岗位和工作场所。
1.3 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二、安全生产责任2.1 建筑企业的总经理负有安全生产的最终责任,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2.2 各级负责人应履行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2.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章制度,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3.1 建筑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计划,明确安全目标和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生产措施。
3.2 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3.3 建筑企业应加强对员工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4 建筑企业应加强安全设备和防护装备的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3.5 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总结经验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四、安全生产监督4.1 建筑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2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4.3 建筑企业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调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五、安全生产奖惩5.1 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出色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5.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六、附则6.1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建筑企业所有。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为加强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整体的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1.1 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和与本企业有合作关系的外单位人员。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确保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及员工安全意识,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责任制度:- 公司领导层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专职人员。
- 职务层级需要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分工明确。
- 建立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人。
2. 生产作业规范:- 制定详细的作业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
- 强制执行个人防护措施,如佩戴安全帽、防护鞋等。
- 所有工作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定期维护和保养。
- 禁止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进行危险操作或修改设备。
3. 安全培训制度:-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了解并掌握安全操作规范。
-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事故预防与报告制度:- 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和整改。
- 如发生事故或近失事故,要立即上报,进行详细分析和调查,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依法处理。
5. 紧急救援与应急预案制度:- 制定紧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 各部门要做好应急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 材料及设备管理制度:- 严禁使用假冒伪劣材料和设备,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 购进的材料和设备要进行验收,明确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7. 文明施工制度:- 强调施工现场的整洁和秩序,禁止乱堆乱放杂物。
- 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和处理制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8. 安全奖惩制度:-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亮点和先进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
- 对于不遵守安全规定、发生事故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理。
以上制度仅为范例,具体制度可根据建筑公司的特点和安全管理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建筑公司要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总结,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的水平。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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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六、安全检查制度。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八、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九、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十、考核奖罚制度。
十一、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十二、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十三、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十四、卫生保洁制度。
十五、不扰民措施。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安全操作技术程序化,实现安全达标,提供技术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编审职责:
1、公司质量技术部(项目技术科)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大纲或方案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公司质量技术部(项目技术科)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经公司总工程师(相关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施工组织设计若由其他人员签名,必须有总工程师书面委托书。
3、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发生问题,应追查编制和审查人员的一切责任。
4、施工过程中更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二)、安全施工方案的内容和要求:
1、施工机械数量、类型以及现场布置定位。
2、机械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注意事项。
3、登高设施的布置定位和搭设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4、电器装置的安全规定与要求以及应注意事项。
5、大型起重设备(包括垂直运转设备)搭设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6、防火、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7、各工种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注意事项。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实现公司方针目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或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二米以上作业要设安全网或其他防护设施。
2、各种设施机械要完好,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和危险部位,要有安全防护装置,并定期检修。
3、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和JGJ46-0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动机械要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时,要接闸断电。
4、电气设备必须接零接地,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器。
5、搭设脚手架、挑架、升降机等所用材料和搭设方法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搭设完毕要经过相关职能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
方能使用;拆除时,需设警戒或围栏由上而下顺序进行,拆除物料不得往下投掷。
6、井字架、龙门架必须设置缆风绳临时固定;缆风绳要牢固,并有专用锚,不得栓在树木、电杆或建筑物上。
7、在建工程的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施工现场的洞、坑、沟等危险处,要有防护设施或明显示警标志。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附件,都要齐全有效,并保持安全距离。
9、坑槽施工,要按规定放坡,并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
10、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禁止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和乘吊篮上下。
违反上述规定,工人可以拒绝生产,严禁强迫工人冒险作业,否则发生事故由直接指挥者负责。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为在施工过程中,保障职工安全生产无事故,把“安全第一预防为”的方针贯串于操作实践,特制定本制度。
(一)分级交底:
1、公司质量技术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质量技术部派员向施工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人员交底。
2、公司生产安全部负责向施工现场的专(兼)职安全员交底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以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3、施工员各班组长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作业的班组长每日向各工种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交底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二)、分级安全生产交底职责。
1、公司质量技术部的技术交底,必须在工程开工前进行,逾期应作为失职论处。
2、公司生产安全部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临时设施开工前后或基础施工前进行逾期作失职论处。
3、施工员向各班组长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一天进行,逾期作失职论处)。
4、施工作业班组长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布置生产任务同时进行。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为使架体、施工机具真正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保证架体稳定,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架体、主要设备验收前要先验证专项施工方案,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大型设备必须有装拆许可证,参加装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技术检验:一般机械设备可由基层单位安全员、机管员及操作工人组成验收小组、负责验收。
对价格较高、技术和结构复杂的大型机械设备、架体的验收由公司或分公司安全部门(塔吊由市安监站验收)技术负责人、操作人员及专业管理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负责验收。
3、外部检验:主要检查机械外部处个部件、各种仪表及整个外观有无损坏或短缺,架体的刚性拉结点是否满足、是否按规定要求设置。
4、空运转检验:外部检验完毕,即进行空载试验,检查各操作系统的质量,检查时,应按动力传递次序检查各个总、分部件的工作情况。
5、带负载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试验、超载试验、主要测定该架体、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性能是否与说明书的规定相符。
6、架体、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由验收小组认真填写验收记录,存放在机械技术档案中。
7、验收不合格,不允许使用,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要逐一落实整改,再由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