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检查评估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检查评估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11.05.29
•【字号】苏卫办医[2011]103号
•【施行日期】2011.05.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检查评估标准》的通知
(苏卫办医〔2011〕103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现将《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检查评估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标准》要求,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1.05.17•【字号】苏卫办医[2011]96号•【施行日期】2011.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办医〔2011〕96号)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卫医政发﹝2010﹞111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要求,我厅决定自2011年至2013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现将《2011年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市卫生局将制定的本市工作方案和工作情况及时报我厅医政处。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2011年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和我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窗口服务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医〔2011〕23号),结合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和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要求,以促进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为目标,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以强意识、建机制、制度化、严考核为重点抓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集中时间精力,统一组织实施,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医院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规范临床抗菌药物应用行为,努力提升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医院管理】-围术期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江苏省人民医院经验

永久性起搏器植入术
方法:1000名患者,1:1随机分为抗菌药预防组和安慰剂对 照组,用药组为术前单剂量1g头孢唑啉。随访其为出院后 10天,1个月,3个月和6个月。主要的终点指标为所有手术 部位感染以及手术相关的全身感染。在第649个患者后 即终 止了试验,因为预防用药组存在显著性的优势。单变量因素 分析显示术后感染的高风险因素包括:未使用抗菌药、手术 过程、术后血肿、手术持续时间。多变量因素分析显示,未 使用抗菌药和术后血肿是感染可预测的独立危险因素。 结论:抗菌药物预防可显著降低心脏起搏器和除颤器植入术 后感染并发症的发生率。
Ⅳ类切口 (污秽-感染手术) 有失活组织的陈旧创伤手术;已有临床感染或脏器穿孔的手术
9
容易导致SSI的危险因素
1. 病人因素: 高龄、营养不良、糖尿病、肥胖、吸烟、其
他部位有感染灶、已有细菌定植、免疫低 下、低氧血症等
2. 术前处理:
术前住院时间过长、用剃刀剃毛、剃毛过早、 手术野卫生状况差(术前未很好沐浴)、 对有指征者未用抗生素预防
❖ 切口类型
切口类别
定义
Ⅰ类切口 (清洁手术)
手术不涉及炎症区,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 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Ⅱ类切口 (清洁-污染手术)
1.本指导原则采用Ⅰ-Ⅳ级分类。而目前我国在病案首页 上官中的、将手下手呼术术吸(切道如口,经分上口为、咽Ⅰ下部消手、化术Ⅱ道、、,胆Ⅲ泌道类尿手,生术其殖、Ⅰ道子类手宫与术全本切,除或指术经导、以原经上则直器 肠中前Ⅰ列类腺同手,术Ⅱ)类,以相及当开于放本性指骨导折原或则创中伤手Ⅱ术、等Ⅲ类,Ⅲ类相
3. 手术情况:
手术时间长(>3h)
失血量大(>1500ml)
置入人工材料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5.31•【字号】苏卫医[2012]40号•【施行日期】201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卫医〔2012〕40号)各市卫生局,省管各医院:近日,卫生部制定并下发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第84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对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管理水平。
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是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举措。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对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完善组织,细化措施,强化管理,周密安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加强教育培训,明确目标要求。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管理办法》专题培训工作,通过分头自学、集中培训、评价考核等途径,使医疗机构管理者、医务人员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目标要求,做到人人知晓、主动执行。
我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省《管理办法》培训班。
三、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结合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扎实抓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组织管理和推动实施的责任,要通过层层落实责任,推进工作开展。
江苏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解读

大环内酯类
• • • • • • • 红霉素 地红霉素 螺旋霉素 克拉霉素 罗红霉素 阿奇霉素 氟红霉素
第一代
第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对酸更稳定,更长的t1/2
喹诺酮类
• 第一代:萘啶酸 • 第二代:吡哌酸
• 第三代:诺氟沙星(氟哌酸) 依诺沙星(氟啶 酸) 洛美沙星 诺氟沙星 氧氟沙星 环 丙沙星 左氧氟沙星(可乐必妥) 曲伐沙星 司帕沙星 • 第四代: 帕珠沙星 沙星 莫西沙星 加替沙星 吉米
不同生理情况抗菌药物的应用
1、老年感染患者抗菌药物应用原则
避免采用肾毒性药物-氨基糖苷类, 万古, 必须采用时按肾功能调整给 药方案 剂量宜适当减少,或用最小有效量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第二呼吸内科
2、妊娠期患者用药 FDA妊娠期用药分类
A类:在孕妇中进行的研究无危险性;B类:动 物实验无危险性,但人类研究无足够资料,或动 物中有毒性,人类研究无危险性;C类:动物实 验有毒性,人类研究资料少,但药物的应用可能 利大于弊;D类:已证实对人类的危险性,但药 物的应用获益可能大;X类:人类中可致胎儿异 常,危险性大于受益。
江苏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解读
高港人民医院 钱亚东
A 抗菌药的合理应用基本知识
• 1.常用抗菌药物分类
青霉素类
青霉素类
天然青霉素 青霉素钠 半合成耐酶青霉素 甲氧西林 苯唑西林 双氯西林 氯唑西林
广谱青霉素
氨苄西林 阿莫西林 替卡西林 哌拉西林 美洛西林 阿洛西林 羧苄西林 磺苄西林
头孢菌素类
头孢菌素类
第一代
第二代
第三代
第四代
头孢噻吩 头孢唑啉 头孢拉定 头孢硫脒 头孢噻啶 头孢罗齐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1.06.20•【字号】苏卫办医[2011]111号•【施行日期】2011.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卫办医〔2011〕111号)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为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建设,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江苏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江苏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和我厅关于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现就我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体系1、成立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
成员:院领导、医务处、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等。
职责:领导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事务。
2、成立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
成员:院领导、医务处、感染管理办公室、药剂科临床药师、感染科、呼吸科等专家。
职责:负责对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和督查。
二、建立抗菌药物管理的技术支撑体系1、加强临床药师队伍建设。
配齐临床药师数量并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工作,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加强检验科临床微生物室建设发展,配齐微生物专业技术人员。
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定

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江苏省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加强我院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1、严格按照《江苏省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使用抗感染药物。
2、严格履行抗感染药物使用申报审批手续,凡越级使用抗感染药物或联合用药,必须填写审批表,科主任批准并报医务处(科)备案。
3、加强抗感染药物使用的组织管理,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和抗感染药物物理办公室,全面负责抗感染药物管理和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管理;
成立由药剂科、感染管理科、检验科组成的临床药物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抗感染药物管理及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通报相关情况感染管理科定期向抗感染药物管理办公室提供院内感染及抗生素使用情况,办公室定期总结,分析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并向药事委员会汇报。
4、完善抗感染药物使用的制度措施,制订适合本院实际的具体的
感染药物使用范围、使用细则、考核指标、管理要求,明确抗感染药三线划分目录和三级医师使用抗感染药物的权限。
建立抗感染药物使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科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5、临床各级医护人员必须接受抗感染药物合理使用规范培训,并
入住院医师5年规范培训和继续教育考核。
6、各科室考核指标纳入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达标给予奖励考核不达标按综合目标管理规定给于经济处罚。
二00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江苏省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的通知苏卫医〔2006〕9号各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医院:加强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对于提高抗感染治疗水平,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遏制抗菌药物的滥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厅已于2003年出台了《江苏省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试行)》,卫生部于2004年下发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抗菌药物的应用管理,我厅依据上述规范和指导原则的主要精神,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现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医政处,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该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江苏省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江苏省卫生厅二○○六年二月八日抄送:卫生部附件:《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附件: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前言由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等多种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遍布临床各科,其中细菌性感染最为常见,因此抗菌药物也就成为临床应用范围广,品种繁多的一大类药物。
在抗菌药物治愈并挽救了许多患者生命的同时,也出现了由于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导致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应的增多,细菌耐药性的增长,以及治疗的失败等,给患者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
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表现在诸多方面:无指征的预防用药,无指征的治疗用药,抗菌药物品种、剂量的选择错误,给药途径、给药次数及疗程不合理等。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滥用现象,并日趋严重。
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体现在选择的药物品种、剂量、用药时间、给药途径、疗程是否与患者的感染状况及其生理、病理状态相适宜,目的是有效控制感染,同时防止人体内菌群失调,减少患者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因此,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有严格的管理措施促进和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临床医生使用抗菌药物要严格掌握适应证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卫生厅
关于下发《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的通知
苏卫医〔2006〕9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医院:
加强对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对于提高抗感染治疗水平,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遏制抗菌药物的滥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厅已于2003年出台了《江苏省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试行)》,卫生部于2004年下发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抗菌药物的应用管理,我厅依据上述规范和指导原则的主要精神,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现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医政处,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该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江苏省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江苏省卫生厅
二○○六年二月八日抄送:卫生部
附件:
《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附件:
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前言
由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等多种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遍布临床各科,其中细菌性感染最为常见,因此抗菌药物也就成为临床应用范围广,品种繁多的一大类药物。
在抗菌药物治愈并挽救了许多患者生命的同时,也出现了由于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导致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应的增多,细菌耐药性的增长,以及治疗的失败等,给患者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
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表现在诸多方面:无指征的预防用药,无指征的治疗用药,抗菌药物品种、剂量的选择错误,给药途径、给药次数及疗程不合理等。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滥用现象,并日趋严重。
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体现在选择的药物品种、剂量、用药时间、给药途径、疗程是否与患者的感染状况及其生理、病理状态相适宜,目的是有效控制感染,同时防止人体内菌群失调,减少患者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因此,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有严格的管理措施促进和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临床医生使用抗菌药物要严格掌握适应证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为加强对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遏制抗菌药物日趋严重的滥用,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卫生厅组织我省有关专家,依据卫生部颁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江苏省卫生厅颁布的《江苏省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试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应用管理规范。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认真执行。
第一章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原则
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⑴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⑵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
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
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下略)
第二章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原则(略)
第三章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用原则
一、肾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参见表3-1)(略)
二、肝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参见表3-2)(略)
三、老年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由于老年人组织器官呈生理性退行性变,免疫功能也见减退,一旦罹患感染,在应用抗菌药物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 老年人肾功能呈生理性减退,按一般常用量接受主要经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由于药物自肾排出减少,导致在体内积蓄,血药浓度增高,容易有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因此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接受主要自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应按轻度肾功能减退情况减量给药,可用正常治疗量的2/3~1/2。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的大多数品种即属此类情况。
2. 老年患者宜选用毒性低并具杀菌作用的抗菌药物,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为常用药物,毒性大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药物应尽可能避免应用,有明确应用指征时在严密观察下慎用,同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此调整剂量,使给药方案个体化,以达到用药安全、有效的目的。
(下略)
第四章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略)
第五章抗菌药物的管理
一、组织设置(略)
二、职责与任务(略)
三、管理办法
1、各医疗机构将常用抗菌药物划分成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参见表5-1)。
临床医师可据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患者病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时,应经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高级专业职称任职资格医师签名。
在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1天用量。
2、分级原则
●非限制使用(一级):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限制使用(二级):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特殊使用(三级):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加倍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3、抗菌药物管理办公室定期对病原体分布、种类、药敏及院内感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向全院通报。
定期对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向药事委员会报告,并具体落实药事委员会作出对抗菌药物临床使用进行调整的决定。
定期分析部分重点科室(如ICU、血液科、呼吸科等)的常见病原菌分布及耐药情况,提出临床经验用药方案。
4、三级医师查房应含有抗菌药物应用内容(如抗菌药物使用、更改及停用等);临床药师要加强对临床用药的指导,参加查房,主动为临床用药服务,并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菌药物的信息。
5、定期对临床用药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与科学评估。
6、药房出售抗菌药物亦应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四、管理要求(略)
表5-1 抗菌药物分级名录
* 限三级医院使用,二级医院经院内会诊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