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关系
简述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

简述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
五行相生相克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理论之一,它描述了宇宙中五种基本元素——木、火、土、金、水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关系。
这一理论不仅应用于哲学思考,也渗透到了中医、命理、风水等各个领域。
五行相生,指的是一种元素通过某种方式滋养或促进另一种元素的生长。
具体来说,木生火,因为木头可以作为火燃烧的燃料;火生土,因为火燃烧后会留下灰烬,形成土壤;土生金,因为金矿石通常埋藏在土壤中;金生水,因为金属可以挖井引水;水生木,因为水为植物提供了生长所需的水分。
这一过程形成了一个循环,体现了宇宙间元素的互相依存和互相促进的关系。
五行相克,则是一种元素对另一种元素的制约或克制。
具体来说,木克土,因为树木可以吸收土壤中的养分,使其贫瘠;土克水,因为土壤可以吸收水分,阻止其流动;水克火,因为水可以扑灭火;火克金,因为火可以熔化金属;金克木,因为金属工具可以砍伐树木。
这种相克关系也形成了一个循环,体现了宇宙间元素的相互制约和平衡。
五行相生相克的理论揭示了宇宙中事物的矛盾运动和变化。
相生表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方向,相克则表示了事物发展的制约和平衡。
这
种关系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
只有全面理解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才能更好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总的来说,五行相生相克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理论之一,它深刻揭示了宇宙间元素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的关系。
这一理论对于我们理解宇宙、自然、社会以及人体健康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五行对应关系

五行对应关系五行相生(五材说):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金生水:金销熔生水;水生木:水润泽生木;木生火:木干暖生火;火生土:火焚木生土;土生金:土矿藏生金。
五行相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刚胜柔,故金胜木;因为刀具可砍伐树木;专胜散,故木胜土;因为木桩可插进土里;实胜虚,故土胜水;因为堤坝可阻止水流;众胜寡,故水胜火;因为大水可熄灭火焰;精胜坚,故火胜金;因为烈火可溶解金属。
天干与五行、方位的关系:甲为栋梁之木,东方。
乙为花果之木,东方。
丙为太阳之火,南方。
丁为灯烛之火,南方。
戊为城墙之土,中方。
己为田园之土,中方。
庚为斧钺之金,西方。
辛为首饰之金,西方。
壬为江河之水,北方。
癸为雨露之水,北方。
五行与方位、天干、颜色、神兽的关系:木:东方:甲、乙:绿色:青龙金:西方:庚、辛:白色:白虎火:南方:丙、丁:红色:朱雀水:北方:壬、癸:黑色:玄武土:中央:戊、己:黄色:黄麟五行与八卦的对应关系金---乾、兑:乾为天,兑为泽;火---离:离为火;木---震、巽:震为雷,巽为风;水---坎:坎为水;土---艮、坤:艮为山,坤为地。
五行与地支的对应关系(1)地支三合:子(鼠)、辰(龙)、申(猴)合水局;巳(蛇)、酉(鸡)、丑(牛)合金局;寅(虎)、午(马)、戌(犬)合火局;亥(猪)、卯(兔)、未(羊)合木局。
(2)地支六合:子(鼠)与丑(牛)相合化土,寅(虎)与亥(猪)相合化水,卯(兔)与戌(犬)相合化火,辰(龙)与酉(鸡)相合化金,巳(蛇)与申(猴)相合化水,午(马)与未(羊)相合化日月。
(3)地支与五行、方位的关系:子(鼠)属阳水,北方;亥(猪)属阴水,北方。
寅(虎)属阳木,东方;卯(兔)属阴木,东方。
巳(蛇)属阴火,南方;午(马)属阳火,南方。
申(猴)属阳金,西方;酉(鸡)属阴金,西方。
辰(龙)、戌(犬)属阳土,中方;丑(牛)、未(羊)属阴土,中方。
五行地理五行学说里,南方属于火,东方属于木,北方属于水,西方属于金,土掌管中,协助金木水火的平衡。
中医五行学说: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

中医五行学说: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一)五行的相生相克五行构成了万事万物,但五行之间仍按一定的规律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以维持事物生化不息的动态平衡。
在正常状态下,有五行相生与五行相克两种机制。
1. 五行相生生有资生、助长、促进之意。
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资生、助长、促进的关系。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形成周而复始的圆周运动。
五行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两种关系。
“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
《难经》称为母子关系。
以木为例,由于土生木,而木又生火。
也就是土是木之母,木为土之子。
而火为木之子,木为火之母。
2. 五行相克克有克制、抑制、制约之意。
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与五行相生一样,也形成周而复始的圆周运动。
五行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与“我克”两种关系。
“克我”者为我“所不胜”,“我克”者为我“所胜”。
《内经》称为“所胜”、“所不胜”关系。
以土为例,克我者是木,故木为土的“所不胜”;我克者是水,故水为土之“所胜”。
3. 五行制化制,即制约、克制;化即生化、变化。
五行制化是指五行生克的动态平衡关系。
《类经图翼·运气上》说:“盖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
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
”五行相生,助长、促进事物的发生与成长。
相生太过,就必须克制,所以才有五行相克,以抑制、制约事物的过分亢盛为害。
这样生中有克,克中有生,才能维持和促进事物正常的平衡协调和发展变化。
(二)五行的反常生克五行在正常范围内,虽有量的变动而引起生克平衡的波动,但不致出现质的变化。
若因某种原因,对立统一的生克制化关系失去了动态平衡,就会导致反常的生克关系。
常见的有相生太过、相生不及、相克太过与反克四种情况。
1. 相生太过五行中任何一行相生太过,若无有效及时抑制,必定会亢盛为害。
五行之生克关系

五行之生克关系
中国的祖先将自然界的元素归类为五种,即五行的木、火、土、金、水。
认为它们之间存在着互生互灭的自然现象,决定了自然界中一切生命的不断生与死,新陈代谢,循环往复,并由此不断向前发展的永恒规律。
将来科学发展到任何阶段,这种规律也不会改变,仍然存在。
俗话说:身在五行中,生死难逃脱。
五行相生: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循环往复,形成一个循环琏条。
如下图虚线所示:
五行之生克关系
五行相克:即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形成一个五角星图。
相克关系如上图实线所示。
比如木:水生与克又构成了一种如人的六亲关系。
称之为“生旺奴洩煞”
来生木,水为木之父母,称食神,为之生;木来见木为弟兄,称比肩,为之旺;木去克土,土为木之妻财,称为奴;木去生火,火为木之子孙,为生出,称洩;木被金克,金为木之敌,称七煞。
余此类推。
这种关系构成了五行的生克之规律。
是风水理气的关键性依据。
最新五行对应关系

五行对应关系是:金:白位置:西木:青位置:东水:蓝位置:北火:红位置:南土:黄位置:中河图用十个黑白园点表示阴阳、五行、四象,其图为四方形。
如下:北方:一个白点在内,六个黑点在外,表示玄武星象,五行为水。
东方:三个白点在内,八个黑点在外,表示青龙星象,五行为木。
南方:二个黑点在内,七个白点在外,表示朱雀星象,五行为火。
西方:四个黑点在内,九个白点在外,表示白虎星象,五行为金。
中央:五个白点在内,十个黑点在外,表示时空奇点,五行为土。
天生一,始于北方水。
地生二,始于南方火。
人生三,始于东方木。
时生四,始于西方金。
五行生五。
始于中央土;天始生一者。
因一而生天。
非天生一也。
故云。
一生二。
二生三。
三生万物。
地生二者。
亦因二而生地。
因三生人。
因四生时。
五行皆由一而生。
数至于五。
土最在后。
得五而生五行也。
即为: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地四生金、天九成之;天五生土、地十成之。
一六水也,二七火也,三八木也,四九金也,五十土也。
在图则左旋而相生,在书则右转而相克也。
属鼠,五行属水;属牛,五行属土;属虎,五行属木;属兔,五行属木;属龙,五行属土;属蛇,五行属火;属马,五行属火;属羊,五行属土;属猴,五行属金;属鸡,五行属金;属狗,五行属土;属猪,五行属水。
初中化学方程式现象总结一.物质与氧气的反应:(1)单质与氧气的反应:1.镁在氧气中燃烧:2Mg + O2点燃2MgO 现象:燃烧、放出大量的热、同时放出耀眼的白光2.铁在氧气中燃烧:3Fe + 2O2点燃Fe3O4 现象:剧烈燃烧、火星四射、生成黑色的固体3.铜在氧气中受热:2Cu + O2加热2CuO4.铝在空气中燃烧:4Al + 3O2点燃2Al2O35.氢气在氧气中燃烧:2H2 + O2点燃2H2O 现象:淡蓝色的火焰6.红磷在空气中燃烧:4P + 5O2点燃2P2O5 现象:生成白烟7.硫粉在氧气中燃烧:S + O2点燃SO2 现象:空气中是淡蓝色的火焰;纯氧中是蓝紫色的火焰;同时生成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
五行的相生相克关系

五行的相生相克关系
1、五行的相生关系,可细分为以下这五种情况,分别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2、五行的相克关系,可细分为以下这五种情况,分别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3、五行的亢乘关系中,若是物盛极则属于亢太过,任何事物亢极则乘。
乘是属于乘虚侵袭,强而导致的欺弱,相克的五行辩证生克的关系
(1)金可直接依赖土生存,土多则会导致金埋;土可直接依赖火生存,火多则会导致土焦;火可直接依赖木生存,木多则会导致火炽;木可直接依赖水生存,水多则会导致木漂;水可直接依赖金生存,金多则会导致水浊;
(2)金可以直接生水,水多则导致金沉;水可以直接生木,木多则导致水缩;木可以直接生火,火多则导致木焚;火可以直接生土,土多则导致火晦;土可以直接生金,金多则导致土弱。
(3)金可以直接克制到木,木坚则导致金缺;木可以直接克制到土,土重则导致木折;土可以直接克制到水,水多则导致土流;水可以直接克制到火,火炎则导致水灼;火可以直接克制到金,金多则导致火熄。
(4)金衰情况下遇火,必定会见销熔;火弱情况下遇水,必定会被熄灭;水弱情况下遇土,必定会导致淤塞;土衰情况下遇木,必定会遭受到倾陷;木弱情况下遇金,必定会斫折。
情况会非常地过。
中医五行学说: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

中医五行学说: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一)五行的相生相克五行构成了万事万物,但五行之间仍按一定的规律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以维持事物生化不息的动态平衡。
在正常状态下,有五行相生与五行相克两种机制。
1. 五行相生生有资生、助长、促进之意。
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资生、助长、促进的关系。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形成周而复始的圆周运动。
五行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两种关系。
“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
《难经》称为母子关系。
以木为例,由于土生木,而木又生火。
也就是土是木之母,木为土之子。
而火为木之子,木为火之母。
2. 五行相克克有克制、抑制、制约之意。
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与五行相生一样,也形成周而复始的圆周运动。
五行之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与“我克”两种关系。
“克我”者为我“所不胜”,“我克”者为我“所胜”。
《内经》称为“所胜”、“所不胜”关系。
以土为例,克我者是木,故木为土的“所不胜”;我克者是水,故水为土之“所胜”。
3. 五行制化制,即制约、克制;化即生化、变化。
五行制化是指五行生克的动态平衡关系。
《类经图翼·运气上》说:“盖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
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
”五行相生,助长、促进事物的发生与成长。
相生太过,就必须克制,所以才有五行相克,以抑制、制约事物的过分亢盛为害。
这样生中有克,克中有生,才能维持和促进事物正常的平衡协调和发展变化。
(二)五行的反常生克五行在正常范围内,虽有量的变动而引起生克平衡的波动,但不致出现质的变化。
若因某种原因,对立统一的生克制化关系失去了动态平衡,就会导致反常的生克关系。
常见的有相生太过、相生不及、相克太过与反克四种情况。
1. 相生太过五行中任何一行相生太过,若无有效及时抑制,必定会亢盛为害。
五行生克的关系:

,尊老爱幼,见弱不欺,
逢恶不怕,见义勇为,缺乏冷静,外貌瘦小,面尖下圆,印堂狭窄,鼻孔易露,说话太急,语音激昂,言语妄诞,有始无终。
5、水形人。水形性格的人,水命人足智多谋,聪明好学,有谋略,好思索,坐不住,易变动。水旺,体必丰肥,但平生多波折,人生起伏较大。水多水旺者,其性情反而急躁,易出祸端。以下是水命人的特征:好动健谈,行动敏捷,灵活多变,能刚能柔,软中有硬,以柔克刚,刚柔相济,命带桃花,风流多情,外形矮小,面色青黑,语言清和。
五行生克的关系:
1、五行学说认为,事物与事物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而这种内在的联系促进着事物的发展与变化,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相克的规律,是自然界的必然规律。所谓相生,就是一种物质对另一种物质有着滋生、促进与助长的作用。五行相生表现为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的关系。所谓相克,就是一种物质对另一种物质有克制、约束与抑制的作用。五行相克表现为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的关系。
3、土形人。土形性格的人,有言行一致,说一不二,忠孝至诚,严守信誉,好敬神佛的特点。土命人讲信用,说到做到,不虚伪,待人忠厚老实,土多土旺的人喜静,不爱动,因而容易失去良机,对人宽宏大量,有忍劲和耐力,做事总是坚持不懈,有始有终,同时为人质朴,勤劳节约,办事踏实肯干。以下是土命人的特征:性情温厚,感情纯朴,待人诚实,讲信守誉,不讲假话,谈吐谨慎,做事细心,胆小怕事,背圆腰阔,鼻大口方,面胖色黄。土多土旺之人外表显得笨拙,土少薄弱之人声音混浊。
三、五行与人的性格
1、木形人。木形性格的人,有博爱、恻隐之心,质朴清高,骨骼修长的特点。木命人主慈,心地善良好施舍,特别是木多木旺之人,性格倔强,意志力坚定不移,颇有宁愿站着死,不愿跪着生的性格,特别是壬子、癸丑纳音桑拓木的人和乙丑日的人就更有股犟劲的牛脾气。以下为木形人的特征:本性柔软,性情随和,感情丰富,举止洒脱,心胸宽广,生活乐观,善交朋友,清高自信,外貌高大,体长洁白,丰姿美貌,仪表俊雅,气宇轩昂,语音柔和,面色清白,口尖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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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五行相生是指五行之间存在着资生、助长和促进的关系,五行相克是指五行之间存在着克制及制约的关系,五行制化是指相生与相克共同作用来维护整个系统的平衡。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
《黄帝内经》时期已经完整确立的五行生克关系,符合人们的日常生活经验,与观察的自然现象和变化规律一致,因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
尽管后世一些医家进行了某些修改,但是由于与经旨不符,也与生活经验相悖,故都没有得到延续和发展[1]。
然而如何论证五行生克关系却是个大问题,而且从古到今一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论证五行生克关系的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第一种方式是用五物特点进行说明。
例如:通常的解释为:“木可以燃烧,故木生火;木燃烧之后变成灰土,故火生土;土中有金属矿物,故土生金;金可溶化成为液体,故金生水;树木需要水才能生长,故水生木。
”再例如:“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灭,土得木而达,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绝。
”[2]这种论证方式在今天看来有些粗糙,存在一些解释难点,因此经常受到质疑。
例如:金属所溶化的液体是否就是水,如果是,这种水又怎么可以生木。
木可以燃烧,可理解为木生火,是否也可以理解为火克木,如果可以,是否与金克木矛盾(实际上是唯一性问题)。
水生木,土是否也可生木。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第二种方式是用自然气候和物候变化规律进行说明。
例如:相生用季节转换次序来说明。
对这种解释的直接质疑相对较少,而是转移到对五季的质疑,以及如何由此推导出五方、五物等其他的相生关系。
再例如相克用如下方式来说明:“风可胜湿,湿可胜寒,寒可胜热,热可胜燥,燥可胜风。
”这种论证方式在今天看来仍然具有合理性,但是也存在解释难点。
例如:风可胜湿,燥是否也可胜湿?湿可胜寒,热是否也可胜寒?这仍然是唯一性问题,需要给出选择的理由。
第三种方式是按照五行的经典表述,或者是五行的运行规律,或者是气的五种运动方式进行说明。
这种论证方式表面上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概括性,但是对于论证难点并没有实质上的突破,而且有较大的意会性。
很多现代学者对五行生克理论进行了有益的探讨,有些在上述方式的基础上使论证更具有系统性与合理性,有些则提出了令人深入思考以及替代的问题,还有些从数学及系统论角度研究了五元素系统的一些特点和逻辑规则,但是都未给出五行基本概念的精确定义。
综上所述,上述论证方式都是从某一个具体角度出发,因此统一性不强,而且都存在解释难点。
事实上,五行学说的根本问题在于基本概念的定义,不解决此问题就不会有根本性的突破。
在《五行公理系统及其模型》[3]一文中,我们已经给出了五行公理系统的定义及其圆周运动模型,如图1所示。
本文要解决的问题是,在五行公理系统定义及其圆周运动模型的基础上,如何定义五行生克,如何证明五行生克次序,五行生克次序是否具有唯一性。
图1五行公理系统圆周运动模型仔细考察图1,如果按照“相续为生”的观点,易见J生S、S生M、M生H,难点在于H不生J却拐弯生T,然后似乎是为了形成回路才有T 生J。
与之同理,如果按照“相反为克”的观点,易见J与M相对,S与H相对,难点在于H克J、M克T、T克S,此外,还有单向相克与双向相克的问题。
解决这些难点的通常办法是对于不同情况用不同的理由,缺点是理据来源太分散,使得理论像大杂烩,不符合公理化起点简单的要求。
如何从简洁统一的规则出发,将上述问题一以贯之地解决?本文给出的结论是:根据图1所示的五行公理系统圆周运动模型,首先用“有序偶”定义五行,然后用两条简洁明确的规则定义五行生克。
在此基础上给出五行生克关系在系统整体层面上的完整性和相容性规定,进而证明五行系统的生克次序及其唯一性成立。
1用“有序偶”定义五行“有序偶”是一个数学概念,简单来说它代表两个有次序的元素。
本文用它代表两个有次序的潜显属性或升降属性。
为讨论问题方便,我们用数字0表示潜,用数字1表示显;用正号+表示升,用负号-表示降。
例如,有序偶(显,潜)=(1,0),有序偶(升,降)=(+,-)等等。
根据五行公理系统的圆周运动模型,可用“潜显有序偶”和“升降有序偶”定义五行。
具体方法是首先将每一“行”看成由等分的两部分组成,然后按照旋转的先后次序写出潜显属性和升降属性。
M行是先潜后显并且是先升后升,因此,M行=M(潜,显)且M(升,升),或记为:M行=M(0,1)且M(+,+)。
H行是先显后显并且是先升后降,因此,H行=H(显,显)且H(升,降),或记为:H行=H(1,1)且H(+,-)。
J行是先显后潜并且是先降后降,因此,J行=J(显,潜)且J(降,降),或记为:J行=J(1,0)且J(-,-)。
S行是先潜后潜并且是先降后升,因此,S行=S(潜,潜)且S(降,升),或记为:S行=S(0,0)且S(-,+)。
T行是中央小圆周,分析潜显时分为左右两个半圆,先取右半边再取左半边,右边是先显后潜,左边是先潜后显,从而得到两个潜显有序偶为:T(显,潜)(潜,显),或记为:T(1,0)(0,1)。
与之对称,分析升降时分为上下两个半圆,先取下半部再取上半部,下半部是先降后升,上半部是先升后降,从而得到两个升降有序偶为:T(降,升)(升,降),或记为:T(-,+)(+,-)。
综合两种情况得到:T行=T(显,潜)(潜,显)且T(降,升)(升,降),或记为:T行=T(1,0)(0,1)且T(-,+)(+,-)。
2五行相生相克关系的定义2.1两个有序偶相生关系的定义考虑两个潜显或两个升降有序偶(a,b)与(c,d),如果前一个有序偶(a,b)的第二个属性与后一个有序偶(c,d)的第一个属性相同,那么称前一个有序偶生后一个有序偶。
上述定义可以用文字语言简述为:相续为生,即两个有序偶的尾首部分相同为生。
2.2任意两“行”相生关系的定义如果“A行”的“潜显有序偶”和“升降有序偶”分别生“B行”的“潜显有序偶”和“升降有序偶”,那么称“A行”生“B行”。
例如,直接观察可知,M行=M(0,1)且M(+,+)生H行=H(1,1)且H(+,-)。
为便于讨论,也可以先分别讨论两种有序偶,然后再取交集。
具体来看,因为M(0,1)生H(1,1),又因为M(+,+)生H(+,-),综合可知,M生H。
T行相对复杂些,但规则不变,只要注意用相邻的有序偶进行比较即可。
当T行在后面被生时,要用到T行的前面有序偶。
例如:H(1,1)生T(1,0)(0,1),H(+,-)生T(-,+)(+,-),综合可知,H生T。
当T行在前面生其他“行”时,就要用到T行的后面有序偶。
例如:T(1,0)(0,1)生J(1,0),T(-,+)(+,-)生J(-,-),综合可知,T生J。
有趣的是,T行内部的两个有序偶也形成相生关系,因此,相生链条是可以穿过T行内部的。
2.3两个有序偶相克关系的定义考虑两个潜显有序偶(a,b)与(c,d),如果前一个有序偶(a,b)的第二个属性与后一个有序偶(c,d)的第二个属性相反,那么称前一个有序偶(a,b)克后一个有序偶(c,d)。
考虑两个升降有序偶(a,b)与(c,d),如果前一个有序偶(a,b)的第一个属性与后一个有序偶(c,d)的第一个属性相反,那么称前一个有序偶(a,b)克后一个有序偶(c,d)。
上述定义可以用文字语言简述为:相反为克。
即两个潜显有序偶的后半部相反为克,两个升降有序偶的前半部相反为克。
可以验证,用潜显或升降有序偶进行讨论所得到的五行相克关系完全相同。
顺便指出,如果用其它方式定义相克,例如:两个潜显有序偶的前半部相反为克,两个升降有序偶的后半部相反为克,或者都取前半部或都取后半部,那么不能得到同时满足下面两条系统规定(即完整性和相容性规定)的相克关系。
2.4任意两“行”相克关系的定义如果“A行”的“潜显有序偶”和“升降有序偶”分别克“B行”的“潜显有序偶”和“升降有序偶”,那么称“A行”克“B行”。
例如,S(0,0)克H(1,1),S(-,+)克H(+,-),综合可知,S克H。
与讨论相生一样,T行在讨论相克时也相对复杂些,需要注意用相邻的有序偶进行比较。
显而易见,T行内部的两个有序偶满足相克定义,因此,相克链条可以穿过T行内部。
综合相生与相克两种情况可知,T行内部的两个有序偶既相生又相克,自身形成了完整的平衡关系,这与五行公理系统中所说的T行具有“中和”的状态相符合,也可以说是“中和”的一种数学表达。
3两条系统规定3.1五行系统生克关系的完整性规定在五行相生回路中,每一行的相生情况(“我生”和“被生”)必须出现而且只能出现一次;在五行相克回路中,每一行的相克情况(“我克”和“被克”)必须出现而且只能出现一次。
此外,每一“行”通过生克关系(“我生”、“被生”、“我克”、“被克”)与其他四“行”都有联系。
3.2五行系统生克关系的相容性规定在五行相生回路与五行相克回路中,不允许出现生与克相互矛盾的情况。
例如,不能同时出现类似M生H,M克H的情况。
应当指出,以上两条规定是非常宽泛的。
也就是说,在此规定下推出的结论具有很宽的适用范围。
此外,满足以上两条规定的五行生克次序是系统整体层面的生克关系,可以称之为五行系统的生克关系。
在下面的讨论中将证明,整体层面上的五行生克次序是唯一的。
4五行系统相生相克定理及其证明4.1五行系统相生定理及其证明定理:J生S,S 生M,M生H,H生T,T生J。
证明:根据五行相生关系的定义,因为J(1,0)生S(0,0),J(-,-)生S(-,+),综合可知,J生S。
因为S(0,0)生M(0,1),S(-,+)生M(+,+),综合可知,S生M。
因为M(0,1)生H(1,1),M(+,+)生H(+,-),综合可知,M生H。
因为H(1,1)生T(1,0)(0,1),H(+,-)生T(-,+)(+,-),综合可知,H生T。
因为T(1,0)(0,1)生J(1,0),T(-,+)(+,-)生J(-,-),综合可知,T生J。
4.2五行系统相克定理及其证明定理:S克H,H克J,J 克M,M克T,T克S。
证明:根据五行相克关系的定义,因为S(0,0)克H(1,1),S(-,+)克H(+,-),综合可知,S克H。
因为H(1,1)克J(1,0),H(+,-)克J(-,-),综合可知,H克J。
因为J(1,0)克M(0,1),J(-,-)克M(+,+),综合可知,J克M。
因为M(0,1)克T(1,0)(0,1),M(+,+)克T(-,+)(+,-),综合可知,M克T。
因为T(1,0)(0,1)克S(0,0),T(-,+)(+,-)克S(-,+),综合可知,T克S。
5五行系统相生相克次序的唯一性证明5.1五行系统相生次序的唯一性证明定理:满足两条系统规定的五行相生次序(即五行系统相生次序)只有一种形式:J生S,S生M,M生H,H生T,T生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