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2011年版)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范本6篇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范本6篇第1篇示例: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范本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借人):国家助学贷款机构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二、借款用途甲方承诺将借款用于学习相关费用,并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1. 借款利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目前执行利率为______。
2. 借款期限:______年。
3. 借款利率调整:根据国家政策,借款利率可能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四、还款方式1. 借款还款方式:分期还款。
2. 还款日期:每月(季度、半年、年)______日。
3. 还款金额:每期还款金额为_________元。
五、违约责任1. 甲方如逾期未还款,每日按未归还金额的______%收取违约金。
2. 违约金上限:违约金不超过所欠金额的______%。
3. 甲方严重违约情况下,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甲方责任。
六、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所生效力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3.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生效。
以上内容经双方确认后签署。
第2篇示例: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范本借款人:(借款人姓名)证件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借款人联系地址)甲方(出借人):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机构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借款人姓名)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支持乙方完成学业,甲方向乙方发放助学贷款。
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平等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约定,保证本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金额1.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助学贷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合理使用借款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3.借款发放方式为_____________,具体发放时间、方式以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机构的通知为准。
助学贷款协议书范本(二篇)

助学贷款协议书范本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贷款机构)企业名称:住所地: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助学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贷款金额1.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助学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以下简称“本款”。
1.2 本款用于甲方投入学习和生活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生活费等。
第二条贷款期限2.1 本款的贷款期限为______年。
2.2 贷款期限自甲方获得贷款起算。
2.3 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每年按照约定的时间向乙方偿还本款利息。
第三条利息和还款方式3.1 本款的利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2 甲方每年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偿还利息。
第四条还款方式4.1 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偿还本款及利息:(1)分期偿还:甲方每年按照约定的时间偿还相应的本金和利息。
(2)一次性偿还:贷款期满后,甲方一次性偿还所有本金和利息。
4.2 甲方在还款时,应保证账户有足够的余额,确保按时偿还本款及利息。
第五条提前还款5.1 甲方有权在贷款期限内提前偿还本款及利息。
5.2 甲方提前偿还本款时,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缴纳相应的违约金。
第六条保证措施6.1 为确保本款的安全性,甲方应提供担保措施。
6.2 甲方提供的担保措施为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若甲方逾期未偿还本款及利息,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利息计算标准支付违约金。
7.2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本金和利息。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8.2 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九条其他事项9.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国家开发银行 助学贷款合同5篇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合同5篇篇1甲方(贷款方):国家开发银行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学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被高等学校录取,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相关学习费用,甲方作为贷款方愿意为乙方提供助学贷款,帮助乙方完成学业。
现甲、乙双方就本次助学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贷款条件1. 乙方被符合国家招生政策的正规高等学校录取;2. 乙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全部或部分学习费用;3. 乙方承诺将本贷款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等相关学习费用。
二、贷款金额及期限1. 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2. 贷款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毕业后的__________年止。
三、贷款利率及还款方式1.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利率执行;2. 还款方式:乙方在毕业后的__________年内按季度偿还贷款本息,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
四、担保方式1. 本贷款为信用贷款,乙方需如实提供个人及家庭相关信息;2. 乙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需与乙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五、贷款发放及用途1. 甲方在审核乙方的贷款申请后,将贷款发放至乙方指定的账户;2. 乙方需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六、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收取逾期罚息;2. 如乙方有欺诈行为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2. 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八、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若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范本5篇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范本5篇篇1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范本甲方:(借款人姓名)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乙方:(贷款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急需资金用于支付学费、生活费等学习相关开支,甲方向乙方申请助学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借款合同:第一条借款金额1.1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1.2 借款用途:用于支付学费、生活费等学习相关开支。
第二条借款利率2.1 借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暂定为年利率____%。
2.2 借款利率以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为基础,按月计息,贷款期限内不变。
第三条还款方式3.1 甲方每月按照(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方式偿还本息。
3.2 还款期限为_______年,从借款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甲方逾期未还款的,应按照逾期未还款金额按日计算的____%支付滞纳金。
4.2 严重逾期(超过____天)的,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并将甲方列入征信系统。
第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偿清借款本息之日终止。
5.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以上为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范本,如有需要请依法签署并遵守合同约定。
祝甲方学业有成,顺利毕业!篇2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范本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借款日期:__________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证件类型: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授信银行: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借款用于其学业资金,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助学贷款,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借款合同:第一条贷款金额及用途1.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助学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模板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模板合同编号:借款合同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学习、生活等原因需要借款,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贷款,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一、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二、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_(年/月/日)。
三、还款方式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偿还借款本息:1. 一次性还款:借款到期后,甲方应一次性归还全部本息。
2. 分期还款:借款到期后,甲方应按照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四、利息与费用1. 利息:借款利率为____%(年化利率),自借款生效之日起计算。
2. 罚息:逾期未归还借款本息的,甲方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借款本息总额____%作为违约金。
3. 其他费用:甲方在借款期间产生的其他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保证与担保1. 甲方保证其用于借款目的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诺按时归还借款本息。
2. 甲方未按时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并在必要时采取合法手段保护自身权益。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2. 甲方因故无法按时归还借款本息的,应提前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双方可协商延长还款期限或者调整还款方式。
七、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乙方与甲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争议解决机构裁决。
八、其他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2. 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和甲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合同】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
一、借款双方:
甲方(出借人):
联系号码:
联系地址:
方式:
乙方(借款人):
联系号码:
联系地址:
方式:
二、借款基本信息:
1. 借款金额:
2. 借款用途:
3. 借款利率:
4. 借款期限:
5. 还款方式:
三、借款流程:
1. 甲、乙双方确认借款金额和利率。
2. 签订借款协议并盖章。
3.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
4. 乙方使用借款。
四、还款方式:
1. 按月还款。
2. 还款日为每月的固定日期。
3. 还款金额为本金和利息。
五、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还款,每日按一定比例计算逾期利息。
2.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逾期金额。
3. 其他违约情况均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七、争议解决: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人民法
院解决。
八、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以上为《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请双方遵守合同内容,共同维
护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希望以上内容符合您的要求,如有任何修改需求,请及时告知,谢谢。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甲方(出借方)甲方为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机构,注册地址在中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XXXXXXXXXXXX。
乙方(借款方)乙方为合法有效身份的学生,注册地址在中国,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
借款基本信息1.借款金额:人民币(以下简称“元”)XXXXXXXX元;2.贷款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XXXX天;3.还款方式:(1)等额本息;(2)等额本金;(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选择一种);4.利率:XXXX(填写具体利率),以年利率计算,按照实际放款的日历天数计算利息;5.还款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按照还款方式约定的方式、时间和金额分期归还,最长不超过十年。
借款用途本次借款用于本人XXX(填写身份证上的具体学习内容或专业课程)的学习费用。
还款计划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按时足额还本付息,还款时需支付相应的利息、贷款管理费等。
乙方应于每期还款日(以还款计划表上约定的日期为准)前将当期应还本息、贷款管理费等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如逾期还款,按照逾期天数和欠款金额收取逾期罚息及违约金。
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未还本金、利息、滞纳金、复利和违约金等全部应还款项。
2.乙方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事件,致使不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提供证明,并采取相应措施。
合同生效与变更1.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日期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内容如需变更,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书面形式上作出变更。
合同争议解决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释,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终止1.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乙方按照约定还清贷款本息后,合同自动终止。
2.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以下情况,本合同即终止:–乙方因违规行为被高校开除;–乙方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乙方申请退学或因其他原因退出该校;–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号码:借款人地址:出借人:国家助学贷款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地址:一、借款基本情况1.1 借款金额:借款人向基金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
1.2 借款用途:本次借款用于借款人在______大学(学院)学习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相关费用。
1.3 还款方式: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确定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
1.4 借款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离校之日止。
二、还款义务2.1 还款开始日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借款人应该在完成学业后开始还款。
具体还款开始日期以国家相关部门的通知为准。
2.2 还款总期数:借款人应根据借款金额及利率等因素,按照还款计划分期偿还贷款,共计__期。
2.3 还款金额:借款人每期还款金额根据国家规定的还款方式计算确定。
2.4 还款方式变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还款方式,请借款人提前30天书面通知基金,经基金同意后方可变更。
三、利息及罚息3.1 计息方式:借款利息按照国家规定的助学贷款利率计算。
3.2 利息起算日:借款人在从基金处借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利息。
3.3 逾期还款:借款人如未按照还款计划按时还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应支付逾期利息。
四、提前还款4.1 借款人如有能力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应提前30天写信通知基金,并填写相关的提前还款申请表。
4.2 提前还款计算:提前还款的计算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违约责任5.1 违约定义:违约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等行为。
5.2 违约责任:借款人如有违约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基金享有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借款人责任的权利。
六、争议解决6.1 本合同的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6.2 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基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7.1 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和基金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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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表示斜画线。
水红色的字体为提示语。
06SD(写在括号上方)编号D: [ 闽 ]字[ 营业部 ]行[ 仓山 ]支行[2011]年[ ]号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2011年版)借款人: * * *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介绍人:福建师范大学学生贷款管理办公室见证人: * * *(见证人姓名)特别提示:借款人、介绍人和见证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
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贷款人及专业人士咨询。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项目合作协议,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第一条贷款种类和金额贷款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第B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顶格填写)6000.00(贷款总金额,阿拉伯数字)(大写:(顶格填写)* * *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仟、佰))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中央贴息助学贷款B、地方贴息助学贷款第二条贷款用途第一条约定的贷款金额中陆仟元为学杂费用途,用于借款人向所在学校支付学杂费;/元为生活费用途,用于借款人日常基本生活费用的开支。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各种方式监督、核查贷款的使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不填)。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
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4.1贷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不填)(上/下)浮 %(不填)确定,据此确定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并按下列公式换算:月利率= 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贷款发放前,基准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适用新的基准利率并按第4.1条的约定重新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以下第A种方式处理: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日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以该日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第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C、其他:/。
4.3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借款人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途辍学、结业、肄业、退学、被开除(取消)学籍等(上述情形以下合称“终止学业”)或者毕业、休学的,终止学业、休学、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本人全额向贷款人支付。
4.4借款人毕业的,自毕业之日的次月1日起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其中秋季毕业以当年7月31日为毕业之日,春季毕业以当年3月31日为毕业之日。
借款人终止学业、休学的,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次月1日起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第五条贷款发放5.1学杂费贷款按学年(年/期)等额发放,每学年(期)发放的贷款金额为(顶格填写)¥6000.00(每学年发放的金额,阿拉伯数字)元。
生活费贷款按/(月/季)等额发放,每月(季)发放的金额为/元(每年的2、8月份及借款人在校的最后学年的7月份不发放生活费贷款)。
5.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生活费贷款划入其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下列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学杂费贷款划入下列学校账户:学校户名:福建师范大学账号:1402024109008860216开户行:工行仓山支行5.2 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致使贷款人与助学贷款工作管理中心签署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终止,或发生第十二条所述情形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而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借款人、介绍人、见证人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
第六条贷款偿还6.1借款人按三个月(月/三个月)偿还贷款,第一个还款日为年月日(不填),从第二个还款日起,每一还款日为第一个还款日每三个月(月/三个月)的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期最后一日。
最后一个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在每一还款日,借款人应将当期贷款本息一并清偿。
6.2借款人按照下列第A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A、等额本金还款法B、等额本息还款法C、其他:/6.3借款人指定其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下列个人结算账户作为还款账户:户名:* * * (学生本人)账号:* * * (个人存折帐号,不是序列号)开户行:工行仓山支行6.4在每一还款日前,借款人应向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应偿还的贷款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每一还款日从还款账户中划收;借款人有未偿付的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的,应及时存入还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随时划收。
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按费用、利息、本金的顺序划收。
6.5 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注销,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
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扣款,借款人应到原贷款受理网点办理柜面还款。
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帐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贷款人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借款人承担。
6.6借款人毕业、休学的,在办理相关手续之前应与贷款人对本合同上述条款约定的还款计划进行确认,或还清贷款本息。
借款人毕业后一年内,可向贷款人提出一次变更还款计划的申请,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可相应调整还款计划。
借款人终止学业(即中途辍学、肄业、结业、退学、被开除(取消)学籍)的,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第约定,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若借款人毕业后继续攻读全日制教育学位,借款人可向贷款人申请还款期限顺延。
相关申请须在借款人毕业三个月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贷款人。
经贷款人审批同意后,贷款行可为其办理还款期限顺延手续,具体还款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以双方确认的新还款计划为准。
第七条提前还款7.1 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的,应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在获得贷款人审批同意后办理提前还款。
7.2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下列条件:A、借款人同意如在(□约定的贷款合同期间内;□贷款发放后的/月内)申请提前还款的,则按如下标准向贷款人一次性支付提前还款补偿金:提前还款补偿金=提前还款金额×贷款执行月利率×/个月。
B、部分提前还款的,还款金额不少于:/C、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D、/7.3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还款而造成贷款期限发生变化的,未偿还部分按下列第A种方式确定贷款利率:A、按原贷款利率计息;B、自缩短期限之日起,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实际贷款期限所对应的基准利率和第四条约定执行,但缩短期限前已计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调整。
第八条罚息8.1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罚息利率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按加收50%确定。
8.2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罚息利率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按加收50%确定。
8.3 贷款利率按第4.2条的约定进行调整的,利率调整后罚息利率亦相应变动,其变动周期与利率变动周期一致。
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9.2种方式解决:9.1提交 / 仲裁委员会在 / 进行仲裁。
9.2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10.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10.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
10.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当事人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二条违约及违约责任12.1 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B、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或借款人因被羁押、刑事拘留、劳动教养等被限制人身自由,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E、借款人在校期间发生休学、出国留学或定居、退学或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现象;F、借款人受记过以上处分、行政处罚的;G、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H、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I、本笔贷款存续期内,借款人在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违约的;J、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12.2 借款人发生12.1条约定的违约情形的,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2)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3)停止发放本合同及依据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的贷款和其他融资款项,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4)宣布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未偿还款项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5)解除本合同;(6)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7)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三条扣收13.1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本外币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但是贷款人应当通知借款人(从约定还款账户中扣划本合同项下已经到期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