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考勤规章制度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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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考勤规章制度细则

2、教职工因事假必须经园长批准,病假须出具学校医务室的转诊证明及医院病假单方能生效,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3、因事需临时调班,必须保教主任批准,无大事不能随便调班。

4、凡园规定的学习教研活动时间及集体活动时间,晚到者以迟到论处,不到者(特殊情况除外)按旷工论处。

5、当班或值班时间,一律不接待亲友,不接私事电话,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6、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7。病假、事假休假期满后,必须在周五前销假。因特殊情况,临时不能赶回来请假者,事后要主动补假,并说明理由,否则按旷工论。无特殊情况,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幼儿园教师考勤规章制度范文二

一、全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作息制度,按时到岗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矿工。

二、上班时,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集中思想,不做私事、不串班、不扯闲谈。

三、请假手续

1、职工请假,应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方可离园。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需园长

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园长许可,非紧急情况事后请假,一律按旷工对待。

2、教职工看病以不影响工作和学习为原则,非急病应在休息时间去看病。病假必须持医院的医生证明,通过园长后方可休息,没通过者按事假处理。

3、确因急事、急病来不及先请假,应电话口头请假,然后补办手续否则做旷工处理,不能办理请假手续时,必须委托别人代办,但事后本人必须补办手续。。

4、病假、事假休假期满后,必须及时销假。

四、请假期限

1、结婚(在园工作一年以上)和直系亲属死亡(包括配偶的父母)可给假三天(路途除外)。给假期间工资奖金全额发放。

2、请事假按40元每天处理。

3、请病假除扣20每天处理。特殊情况园领导商量后特殊处理。

4、请假累计超过3天者扣除当月奖(3天包括病、事假累计),请事假半月以上、旷工3天以上算自动离职。

5、园内安排的学习,工资奖金照发,不是园内安排的学习(函授、电大、培训),但经园长同意,按每天20元处理,但必须校方证明,如没有证明,则按事

假处理,未经园方同意,按旷工处理。

5、迟到、早退一次,5分钟内每分钟扣1元,迟到半个小时扣10,半个小时以上据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且视情节严重扣除当月全勤奖。一月内迟到三次扣除

当月全勤奖。

7、节假日按上级规定放假并发放节日奖( 元旦、五一、六一、教师节、国庆节 )。

8、女职工请产假,必须提供准生证,第一胎的产假为90天,同时办理独生子女证并放环(应提交证件)的可增加35天产假期,实行晚育者(女方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增加15天产假期。请假期间在固定的期限发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以本人工资总额的30%计),产假第二个月起发基本工资的50%,超过规定期限的必须另行办理请假手续,并按原因分别作事假或病假处理。

五、对旷工的处理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无特殊情况者、不请假者或请假没批准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请假期满(事、病假、探亲假、产假)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未批准者。

3、经查明请假理由系欺骗组织,编造假条者(包括请病假办私事);

4、不服从工作调动,不按时到新工作岗位报到者;

5、旷工半日当月不评奖。

6、上班一次未打卡的扣10元,一个月累计三次未打卡当月不评奖。

六、外出办事要与园长或保教主任通气,未经园长和主管同意,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幼儿园教师考勤规章制度范文三

1、病假:必须班前请假(特殊情况例外),必须有医生出据建议病休单,经园领导同意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2、事假:必须在班前请假,经园领导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3、病、事假凡班后请假者,让人捎假者一律无效,均按旷工处理。

4、婚丧假、产假一律按国家规定执行,并必须先办理手续,后休息。

5、女职工喂奶时间按厂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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