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投资:关于成立产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公告(更新后)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中外合作资产管理公司增资、新设公司有关问题的复函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中外合作资产管理公司增资、新设公司有关问题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1.05•【文号】银监办函[2007]5号•【施行日期】2007.01.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中外合作资产管理公司增资、新设公司有关问题的复函(银监办函[2007]5号)商务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顺威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及广州银晖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征求意见的函》(商办资函〔2006〕270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中外合作资产管理公司征求意见的函》(商办资函〔2006〕271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与Silver Union Investments Limited对双方共同设立的中外合作顺威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
原则同意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与银建国际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设立中外合作东信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考虑到我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的特殊情况,以及目前尚未形成公开有效的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对个别主体的行为应持审慎的态度,以防止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
因此,建议不同意顺威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广州银晖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扩大业务范围,不同意顺威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广州分公司。
三、鉴于中外合作经营公司存续的基础是各方约定的合作条件,顺威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处置特定不良资产的项目公司,不宜变更为永续性公司。
相应的,广州银晖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服务代理机构,也不宜延长经营期限。
因此,建议不同意顺威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广州银晖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延长经营期限。
四、顺威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东信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遵守国家关于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建议与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发生收购不良资产等业务时,报经财政部同意,并向社会披露信息。
海航集团产融结合的基本情况及风险分析

海航集团产融结合的基本情况及风险分析海航集团起步于1993年创立的海南航空公司,正式组建于2000年1月,近年来通过频繁开展资本运作和产业并购构建了多元化金融平台,成长为典型的大型产融结合型集团。
在通过产融结合扩大规模、增强竞争力的同时,海航集团也面临着关联交易复杂、资金链紧张、整体风险管控不足等风险隐患。
一、海航集团产融结合的基本情况海航集团将自身定位为以航空旅游、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为三大支柱产业的现代服务业综合运营商。
截至2011年末,海航集团资产规模2665亿元,管理资产1600亿元,拥有439家实体经营企业,业务覆盖航空、物流、金融、旅游、实业、基础设施、装备制造等多个领域,非航空资产所占份额已超50%。
图1:海航集团六大重点业务板块海航集团最初介入金融业始于2003年成立财务公司,之后开展了与航空相关的部分租赁和保险业务。
2007年,海航集团海航 集团大新华物流海航资本海航基础海航旅业海航实业海航航空成立海航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海航资本”),投资参股控股了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租赁及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机构。
截至2011年末,海航资本资产规模645.57亿元,管理资产934.03亿元,下设近30家子公司,成为海航集团三大核心产业公司之一。
海航资本提出的发展目标是,以海航的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为依托,利用3至5年时间,组建租赁控股、保险控股、消费金融控股三大子集团,成为提供多元金融工具和综合金融解决方案的大型金融控股公司。
图2:海航资本组织架构图二、海航集团产融结合的动因一般而言,大型产业集团走产融结合的道路,探索建立自身可控的金融服务体系,主要是为了满足产业发展的资金和服务需求,促进业务协同,加速集团的扩张和多元化发展。
海航集团也不例外,但由于出身民营航空公司,产融结合对其而言不仅具有“促进发展”的重要意义,更是“维持生存”的必然选择。
(一)支持航空主业发展海航集团涉足金融业的直接动因是为航空主业提供便利专业的金融服务。
海航基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贷款展期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公告编号:临2020-081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贷款展期提供担保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21.2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37.33亿元(含担保逾期利息金额0.82亿元)●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47.51亿元●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实业”)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信托”)申请金额为4.20亿元贷款,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岛临空”)将其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为前述借款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本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关联方海航实业向交银信托申请金额为17.00亿元贷款,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海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置业”)将其所持有的在建工程以及对应土地使用权、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岛临空将其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作为抵押物,为前述借款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航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控股”)将其所持有海控置业股权作为抵押物,为前述借款事项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两笔担保初始日期分别为2017年2月22日、2016年12月8日。
现公司决定将上述两笔担保分别展期至2021年8月24日、2021年6月5日,两笔贷款到期日与担保到期日一致。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介绍(一)被担保方关系介绍公司和海航实业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公司和关联方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
海航实业持有公司3.35%股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3、成立时间:2011年4月14日4、注册资本:1,413,652.58万元5、法定代表人:陈汉6、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6号院1号楼3层306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销售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租赁。
海航基础: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进展暨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公告编号:2020-051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进展暨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一、交易概述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二期)项目实施主体股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桐乡市南海明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合计持有的海南金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股权交易价格为10,132,215,877.9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转让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二期)项目实施主体股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7)。
在该股权转让事项进展过程中,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15日及2020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海南金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5)及《关于签订<海南金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4)。
二、交易执行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标的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公司名称:海南金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693151716H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马珺注册资本:531,000万元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策划、管理、投资、开发,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物业服务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绿色农业、旅游、高尔夫项目的投资、开发。
海航系合作协议

海航系合作协议一、背景为了进一步推动海航系在国际航空业的发展和扩大其全球航线网络,海航系决定与国际知名航空公司进行合作。
本合作协议旨在加强双方在航线联盟、客户共享、运营合作等方面的合作,共同提升航空服务品质,拓展市场份额,提高运营效益。
二、合作内容1. 航线联盟合作双方将建立航线联盟,共同运营并开发国际航线。
合作航线将覆盖欧洲、亚洲、美洲等多个重要市场,以满足旅客的不同需求。
双方将通过代码共享、互联互通等方式,提供更多更便捷的航班选择,提高航空客运服务体验。
2. 客户共享双方将共享客户资源,加强客户互动与合作。
合作航空公司的旅客将享受到更多的权益和便利,包括优先购票、优先值机、共享积分等。
此外,双方将通过积分兑换、互通会员等方式,提供更广泛的会员福利和服务。
3. 运营合作双方将在行李运输、航班调度、机组资源等方面展开合作。
共同开发并完善信息系统,实现航班数据互通,优化运营效率。
双方将定期召开合作会议,共同研究并解决运营中的问题,提高航班准点率和服务质量。
4. 市场拓展双方将共同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通过联合营销、共同广告等方式,加强市场宣传,拓展潜在客户群体。
双方还将共同开发新的航线产品,满足不同市场的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
三、合作效益1. 提升航空服务品质通过合作联盟,双方将整合资源,共同提升航空服务品质。
旅客将体验到更便捷、舒适的航空服务,享受到更多的权益和福利。
双方合作将促进服务标准化和优化,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2. 拓展市场份额合作航空公司将共享市场资源,共同开拓新市场。
合作将使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得到提升,互补的航线网络将满足不同旅客的出行需求,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3. 提高运营效益通过合作互通平台和信息系统,双方将提高运营效率。
共享机组资源、优化航班调度,将大大减少运营成本,并提高航班准点率。
共同开发信息系统,将进一步提高航空行业的数字化程度。
4. 加强合作伙伴关系这次合作将进一步加强双方的合作伙伴关系,扩大合作领域。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11.07
•【文号】证监许可〔2024〕1562号
•【施行日期】2024.11.07
•【效力等级】行政许可批复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行政许可
正文
关于同意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562号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24年11月7日。
海航处置资产案例(内附答案)教学文稿

海航处置资产案例(内附答案)海航今年全年计划处置资产规模约3000亿元资料:1、2018年1月,海航创始人陈锋坦承海航集团出现流动性困难。
这9个月,海航出售各种金融、股权和物业资产的消息不断披露出来。
海口。
位于国兴大道7号的海航集团大厦,外形曾经被视为如佛坐莲花,紧邻东侧就是海南省政府,南侧则是一片开阔的海航文化体育广场。
在大厦高层一望,随手一指就可能是海航集团已经开发或等待开发的大片物业。
北京。
东三环三元桥所在地是首都机场进入市区的咽喉,也被誉为“国门”。
紧邻三元桥一角伫立着醒目的红色HNA标识的海南航空大厦以及大新华航空大厦。
相隔1公里,东四环四元桥霄云路甲26号,北京海航大厦以及居于这座大厦的万豪酒店,一直是亮马桥使馆区域的标志性建筑。
大厦周围商业繁华,灯红酒绿,往南不远处是美国大使馆馆区。
而海航集团最近的物业资产抛售交易就是这个“国门”位置的海南航空大厦。
9月22日,海航控股12.99亿元转让仅成立两个多月的全资子公司,后者旗下仅一项资产——海南航空大厦,接盘方为北京厚朴蕴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由北京万科持股99%。
10月9日晚,有外媒报道称,海航集团或申请出售价值110亿美元的房地产资产,且大部分位于海南岛内。
断流危机与很多大集团类似,在海航,负债是一种信仰。
但2017年下半年以来,“去杠杆”成为主基调,把财务杠杆用到极致的海航不幸成为“出头鸟”。
陈峰在8月考察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时说:“海航目前的中心任务是聚焦主业、健康发展。
”海航旗下业务:而聚焦主业这条路,海航走得异常艰辛。
从2017年下半年起,海航流动性危机凸显,债务压力陡增,迅速从“买买买”切换至“卖卖卖”,以仓促解决资金链危机。
2017年7月,海航公告以46.9亿元出售天津航空部分股权。
2016年7月,在海口市红城湖棚改用地竞拍的车轮战中,海航将多家知名房企斩落马下,以总价8.15亿元,楼面价4613元/平方米拿地,创造了海口大英山地价新高。
联合设立总公司(集团)协议书7篇

联合设立总公司(集团)协议书7篇篇1本协议旨在明确各方共同设立总公司(集团)的意向、合作事项、股权分配、组织架构、经营管理、风险承担等重要事项。
为确保各方权益,促进合作的顺利进行,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各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联合设立总公司(集团),整合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拓展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合作事项1. 设立形式:有限公司制,即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集团)。
2. 业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XXX领域。
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3. 注册资本:暂定为XXX元。
具体出资比例及增资方式详见下文。
三、股东构成及股权分配1. 股东构成:包括但不限于ABC等公司作为主要股东参与联合设立。
其他投资方或合作伙伴可另行协商确定。
2. 股权分配:主要股东之间的股权分配比例为ABC公司各占XX%,其余股东根据出资额确定相应股权比例。
四、组织架构与管理1. 总公司(集团)下设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组织架构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 董事会由各方共同选举产生,负责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
董事长由XX公司推荐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3. 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确保其合规合法。
4. 管理层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
五、经营管理1. 各方应按照公司章程及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2. 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各方按其股权比例分享利润、承担风险。
3.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财务透明、规范运作。
4. 各方应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保持业务合作与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六、风险承担与处置机制1. 各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共同承担公司经营风险。
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损失,各方应协商解决。
3. 设立风险准备金,用于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
具体金额及管理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4. 若发生争议或纠纷,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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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公告编号:2020-003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产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1、合作风险本次对外投资并通过与项目拥有方合作的方式推进。
在未来标的项目管理过程中,不排除因合伙人之间意愿不一致或有分歧而导致对标的项目运营造成一定影响的风险。
2、担保履约风险为管控本次投资的运营风险、行业风险、追加投资的风险等风险,大连众城合伙协议约定:“在公司成为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本合伙企业取得天津格致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格致”)的控制权之前,王敏荣、张志强承诺公司在本合伙企业中每年可实现不低于9%的投资收益(以公司实缴出资额为基数,自公司实缴出资到位之日起算)。
对此,王敏荣和张志强以所持天津格致股权和在本合伙企业的出资份额作为担保。
”在王敏荣、张志强向公司出具的《履约承诺函》中,其承诺:王敏荣、张志强将严格按照《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对贵司的投资收益保障承诺,并将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对天津格致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格致”)的出资至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当因收益不足而触发本人的补偿义务时,将优先以本人享有的大连众城及天津格致可分配收益抵顶;若上述金额不足则以所持有的天津格致股权抵押,并在发生金额不足的12个月内筹措资金完成补偿义务。
如果未及时完成,则将相应价值的天津格致股权抵顶给贵司。
相关股权的价值以贵司指定的评估机构届时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上述担保金额仅能覆盖3年的收益,3年后的收益存在无法收到的风险,本次交易也相应的存在相关方担保履约风险。
3、业务整合风险北京市格致商业广场项目为共享办公类产业运营项目,在天津格致的管理团队下,项目能否达到预期的出租率及租金水平,取决于项目所处商圈情况、物业管理水平等因素。
上市公司过往具备一定出租写字楼相关经验,目前无出租写字楼的业务,鉴于未来商业环境的风险,仍存在一定的业务整合风险。
4、标的资产减值风险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天津格致创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3,194.84万元。
本次评估增值,主要基于评估机构对其于2019年7月所获得的亚运村项目20年租赁权估值,基于北京办公租赁市场环境结合天津格致未来发展规划进行预测,物业项目投入运营后的初始预测单价是在市场均价的基础上折扣后确定,如项目投入运营后,办公租赁市场环境恶化,出租率及租金水平不及预期中的水平,影响到项目最终收益,可能存在减值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为了推进公司产业结构升级,在养老服务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产业地产业务,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航投资”)旗下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连飞越”)于2019年12月18日与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大连众城”)的普通合伙人大连大白鲸海洋传奇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大白鲸”)及有限合伙人王敏荣、张志强等三方(以下合称“现合伙人”)签署了《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和《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协议”)。
根据协议,大连众城现合伙人一致同意大连飞越以货币方式出资10亿元人民币成为大连众城的LP有限合伙人,拟共同打造产业地产项目的投资与运营平台,目标项目类型主要为共享办公项目、文旅项目、康养项目等,全体合伙人拟通过大连众城整合各自的已投资及拟投资的相关项目。
本次交易架构如下: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产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议案》。
本次投资涉及交易对手为非关联第三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于协议签署日生效,后续无需股东大会审批。
二、投资主体介绍投资主体名称: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9年12月9日法定代表人:刘腾键股权结构:亿城投资基金管理(北京)公司拟出资1500万元担任GP普通合伙人,股权占比1%;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148500万元担任LP有限合伙人,股权占比99%。
拟首期实缴10亿元资本。
经营范围:旅游、文化项目开发;旅游信息咨询;艺术运营与交流;文体活动策划;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募集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顾问、经济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对手介绍㈠大连大白鲸海洋传奇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9年5月19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608-8号3层1号鲸MALL四层402号法定代表人:孙福君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旅游项目开发;海洋馆建筑工程、水族馆建筑工程施工;经营性演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主题游乐园服务;影视制作、发行;游戏产品、动漫产品设计及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创意策划服务;房屋租赁服务;图书、音响制品、工艺品、数码电子产品、文具用品、塑料制品、五金制品、家用电器、服装、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大连大白鲸的第一大股东为大连仓廪全域旅游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大连大白鲸42%的股份。
大连大白鲸无实际控制人,大连大白鲸股东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事项需经过半数出资表决通过,特别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出资表决通过,而目前4家股东的持股比例均不足50%,且相互之间不存在控制关系或者一致行动的情形。
大连大白鲸第一大股东大连仓廪全域旅游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大连大白鲸42%的股份,大连仓廪全域旅游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为自然人孙福君和修向宁,各持50%的出资额。
其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大连大白鲸及其股东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圣亚”)、大白鲸世界文化发展(大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白鲸文化”)等均为“大白鲸计划”的参与企业。
该计划是以“大白鲸世界”为统一品牌,以海洋文化原创内容为主题,综合运用图书、动漫、影视、演艺、游戏、主题乐园等形式的跨地区、跨行业的文旅产业项目。
其上游为海洋主题原创儿童文学,中游为主题动漫、影视及衍生商品等,下游为主题公园、旅游产品生活化(旅游商业)、轻资产景区运营等。
目前,上游原创IP“大白鲸”品牌图书已出版大白鲸金牌作品、“大白鲸计划”海豚王子历险记、“大白鲸计划”海洋动物小说等百余种图书,《大白鲸原创幻想儿童文学读库(第三季-第七季)》入选“十三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物出版规划项目。
中游原创大白鲸舞台剧《白鲸传奇之锐舞王子》、《白鲸传奇之超级炸弹》等多部舞台剧在北京、西安等地演出百余场。
下游的主题公园、旅游产品生活化(旅游商业)、轻资产景区运营等产品线已在全国20余座城市拓展项目。
经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发现大连大白鲸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
根据其声明与承诺:大连大白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㈡其他LP有限合伙人自然人王敏荣、张志强。
经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发现王敏荣、张志强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
根据其声明与承诺:王敏荣、张志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㈠基本介绍交易标的: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2019年8月2日注册资本:110,000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辽宁)自有贸易试验区大连保税区海富路9-1号6690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大连大白鲸海洋传奇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文体活动策划;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旅游项目开发;旅游信息咨询;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市场营销策划;酒店管理;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法定代表人):孙福君。
目前,大连众城股权结构如下:根据合伙协议,各方入资后,大连众城股权结构将变更如下:自然人王敏荣和张志强认缴大连众城出资额已全部实缴。
上市公司旗下大连飞越入伙大连众城后,大连众城将进一步增资天津格致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大连众城持有天津格致49.21%股份。
㈡本次投资后对大连众城的控制权说明根据大连众城的合伙协议,本公司全资控股公司大连飞越为大连众城的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授予的及该协议所约定的对于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因此本公司对大连众城、天津格致不具有控制权。
同时,大连众城的另两个有限合伙人(王敏荣和张志强)承诺本公司在大连众城合伙企业中每年可实现不低于9%的投资收益,并以其所持天津格致股权和在本合伙企业的出资份额作为担保。
因此本公司根据协议约定每年有9000万元固定收益。
鉴于此,本公司认为,上市公司对大连众城不具有控制权且相关方承诺保障公司的投资收益并提供相关保障措施,因此在本公司未成为大连众城的普通合伙人之前不合并其会计报表。
同时协议中约定了本公司取得合伙企业主导权的权利,有利于公司稳健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后续,本公司有权提出并变更为大连众城的普通合伙人且完成对天津格致控股权的收购,届时本公司对大连众城、天津格致将具有控制权。
㈢公司后续对获得大连众城GP控制权的考虑关于上市公司成为大连众城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事项,《合伙协议》约定:“在本合伙企业成立后一年内,如大连飞越提出将其变更为普通合伙人的要求,则大连大白鲸须同意且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操作完成后,大连飞越成为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大连大白鲸成为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