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通用)

处方管理制度(通用)
处方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内部为了规范医生开具处方行为、提
高用药安全性和合理用药水平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
该制度是针
对医生开具处方的全部环节进行规范,包括处方书写、审核、发药、记录等,以确保患者得到适宜的药物治疗。
1. 处方书写规范:规定医生开具处方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包
括药物名称、剂量、使用方法、用药周期、用量等必要信息,以尽
量避免信息不全造成的错误用药。
2. 处方审核:设立专门的处方审核人员,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
行审核,确认处方内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处方发药:设置专门窗口或柜台,由专业药师按照处方进行
发药,确保药物按照规定的用量和规格提供给患者。
4. 处方记录:建立完善的处方管理系统,及时记录患者的用药
情况和处方信息,方便随时查询和追溯。
5. 用药指导:医师在开具处方后,应向患者提供详细的用药指导,包括用药方法、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以保障患者正确使用
药物。
6. 药物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药物管理制度,确保药物的储存、配送、库存管理等环节符合规范要求,防止药物滥用和浪费。
7. 审计和监督:定期对医疗机构的处方管理工作进行审计,发
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对医生和药师的岗前培训和持续教育,提高
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加强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通过实施处方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可以有效控制用药风险,提
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用药安全性,保障患者的权益。
处方管理制度是什么

处方管理制度是什么一、处方管理制度的定义处方管理制度是在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内部建立的,用以负责监管医师、药师和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在开立处方、药品配药和使用过程中的规范行为规定的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维护医疗质量和药物安全的基础,是实施医疗保健服务和保障患者安全的必要条件。
二、处方管理制度的内容1. 处方管理规范:明确医师开具处方的权利和责任,规定处方开具的要求、格式和内容,对各类处方的审查和管理进行规范。
2. 药品配方管理:规定药师在配药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包括谨慎审查处方、正确计算剂量、准确摆药等方面的规定,防止药物错误配方。
3. 药品管理规定:规定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一系列管理措施,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4. 质量管理要求:建立处方管理制度评估体系,定期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的处方管理进行评估、监测和改善,保障医疗质量和服务效果。
5. 处方审查机制:建立处方审查工作制度,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查,防止药品滥用、重复开方等现象,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6. 处方信息化管理:建立处方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处方信息的全程跟踪和管理,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三、处方管理制度的实施措施1. 建立处方管理工作小组:由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的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制定处方管理制度和执行细则。
2. 开展处方管理培训:对医师、药师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人员进行处方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的培训,提高其对处方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执行力度。
3. 建立处方管理考核制度: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药师配药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药品管理的规范性等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倡导医师合理用药,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 建立处方错误纠正机制:对发现的处方错误和药品相关问题进行追查和处理,及时解决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5. 加强处方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处方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实现处方信息的快速查询和汇总统计,便于管理部门监督和控制。
处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处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处方定义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医疗机构医师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师或其他经过培训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第三条处方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明确处方开具、审核、调配、核对、保管、使用、销毁等环节的职责和操作规程。
第四条处方开具医师开具处方应当遵循诊断明确、合理用药、安全有效的原则。
根据患者病情,合理选择药物品种、剂量、给药方式,并注明用法、用量、用药时间等。
第五条处方审核药师或其他经过培训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合法、合规、合理。
审核内容包括:(一)处方权:医师是否具有开具处方的资格;(二)处方格式:处方格式是否规范,项目是否齐全;(三)处方内容:药物品种、剂量、给药方式等是否符合临床诊疗规范和药物说明书;(四)药物相互作用:开具的药物是否存在相互作用,可能影响疗效或安全性;(五)特殊人群用药:是否考虑患者的年龄、性别、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合理选择药物;(六)药物不良反应:是否关注药物的不良反应,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七)用药禁忌:是否违反药物使用的禁忌规定;(八)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第六条处方调配药师或其他经过培训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根据医师开具的处方,准确调配药物,并注明调配日期、签名等。
第七条处方核对药师或其他经过培训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调配好的药物进行核对,确保药物品种、剂量、用法等与处方相符。
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并将药物交付患者。
第八条处方保管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管处方,确保处方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处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九条处方使用患者应当按照医师开具的处方使用药物,不得擅自更改药物品种、剂量、给药方式等。
患者对处方有疑问的,可以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处方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为规范和加强处方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流程。
通过建立科学的处方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避免处方错误、药物滥用和滥用,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目的和范围1. 目的:确保医疗机构处方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安全性,提高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 范围: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开具处方的医务人员。
三、责任与义务1. 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监督和检查处方管理的执行情况。
2. 医务人员:遵守处方管理制度,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积极参与培训和教育,提高自身的处方管理水平。
四、处方管理流程1. 处方开具: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合理开具处方,并在处方上标明患者的基本信息、药物名称、剂量、用法和用量等详细信息。
2. 处方审核:医务人员对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如有问题及时与开具者沟通并进行修改。
3. 处方发药:药房人员根据审核通过的处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发放药物,并在发药记录中进行登记。
4. 处方归档:医务人员将已发药的处方进行归档,确保处方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五、处方管理要求1. 处方合理性:医务人员开具处方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避免滥用和滥用药物。
2. 处方准确性:医务人员在开具处方时应准确填写患者的基本信息、药物名称、剂量、用法和用量等详细信息,避免处方错误。
3. 处方安全性:医务人员应对患者的过敏史、药物禁忌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并在处方中予以考虑,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4. 处方审核:医务人员对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如有问题及时与开具者沟通并进行修改。
5. 药物发放:药房人员在发放药物时应按照处方上的要求进行,避免发生药物混淆和错误发药的情况。
6. 处方归档:医务人员将已发药的处方进行归档,确保处方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方便后续的审计和监督。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处方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了规范和管理处方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下面将详细介绍处方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处方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处方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医务人员开具处方的行为,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通过建立和执行处方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二、处方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处方开具规范医务人员在开具处方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选择合适的药物进行治疗。
- 在处方上清晰、准确地填写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
- 遵循药物的使用说明书,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 遵循药物的禁忌症和注意事项,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2. 处方审核流程医疗机构应设立处方审核制度,由专业的药师或医师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审核内容包括:- 药物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 药物的剂量和用法是否合理。
- 药物的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
3. 处方存档和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处方存档和管理制度,确保处方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具体要求包括:- 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对处方进行存档。
- 对处方进行分类和整理,方便查询和管理。
- 对处方进行保密处理,防止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4. 处方统计和分析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处方进行统计和分析,以评估医疗质量和用药安全情况。
统计和分析内容包括:- 不同药物的使用频率和比例。
- 常见药物的不良反应和禁忌症发生情况。
- 医务人员开具处方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三、处方管理制度的要求1. 规范操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医务人员在处方开具、审核、存档等环节的具体操作要求,确保每一步都符合规定和标准。
2. 健全管理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包括:- 设立专门的处方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处方管理工作。
- 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处方管理水平。
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5篇)

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处方必须有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
三、医师开具处方、专业人员调剂处方均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四、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有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____天。
五、处方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
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童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制用纸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
并在处方右上角注明。
六、处方书写必须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2)一、总则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开展药品处方和调配工作中的规范性文件,旨在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开展药品处方和调配工作的部门和从业人员。
二、处方管理1. 处方的开立(1)医师开立处方应当符合诊断要求,并注明患者的基本信息、用药方法和用量。
(2)处方应当使用规定的格式,并加盖医师的签章。
(3)处方应当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禁止使用模糊或不规范的词语。
2. 处方的审核(1)药剂师应当对处方进行审核,检查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如发现处方不合理或存在问题,药剂师应当与医师进行沟通和交流,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3)药剂师审核通过的处方应当在处方上签名并注明审核时间。
3. 处方的保管与归档(1)已执行的处方应当妥善保存,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
(2)处方的保管和归档应当设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
(3)处方的保管和归档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三、处方调配1. 药房的管理(1)药房应当具备必要的场所、设备和人员,并做好防潮、防热、防尘等工作。
(2)药房应当按照药品分类和存放要求进行摆放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处方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药品处方管理,确保处方开具、审核、收集、保存与销毁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防止失误和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健康和权益,同时遵守中国法律法规。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医师、护士、药剂师、采购人员、库房管理人员、以及与处方相关的所有人员。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由公司法律部门、医院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相关药品管理人员共同制定,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后实施。
四、具体内容1.处方开具管理(1)医师开具处方前,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使用规范的处方纸,并按相关规定填写处方开具信息。
处方信息应准确、完整、清晰、详细。
(2)处方一经开具,即不得更改或篡改。
如遇到处方错误,医师应当及时补救或要求患者重新就诊。
(3)医师必须对开具的处方进行严格审核,避免出现过度使用、滥用、误用或副作用等情况,同时注意配伍禁忌和与患者用药史、过敏史、疾病史、身体情况等相关事项的协调。
(4)医师应当遵守药品管理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开具处方应符合公司设定的用药目录和用药标准、规格、剂数及使用周期等。
2.处方审核管理(1)护士、药剂师和库房管理人员等人员,需对收到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真实性。
所收处方应当显示医师姓名、诊断名称、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剂型、规格和发药日期等。
(2)审核作业的录入人员,需对提供给药房的处方进行再审核,确保处方无误,保证发药准确。
3.处方收集管理(1)公司药房必须建立规范化的药品处方收集记录,所有处方均存档备查,且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定期清理和销毁。
(2)药品处方收集记录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供监管部门检查或进行调查使用。
4.处方销毁管理所有处方一律不得外借、复制和销毁,药房应当定期对过期的处方进行销毁。
销毁采用毁尸灰方式或交由专门公司进行处理。
五、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责任主体为处方开具人、审核人、收集人、销毁人,如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经济或医疗纠纷等损失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责任。
处方管理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处方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内部的处方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防止滥用药物和药物交叉不良反应的发生。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生合理开具处方,药师正确发药,患者按照规定使用药物,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处方管理体系。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开具处方和发药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药师、护士等。
三、责任与义务1. 医生责任:(1)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合理开具处方,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
(2) 在开具处方时,应详细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过敏史等,并签名确认。
(3) 在处方中明确禁忌药物和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避免患者因用药不当而产生不良反应。
(4) 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用药知识和技能。
2. 药师责任:(1) 根据医生开具的处方,正确发药,确保药物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在发药过程中,向患者提供用药指导和注意事项,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4) 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药物知识和技能。
3. 患者责任:(1) 凭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药物,并按照医嘱正确使用药物。
(2) 如有不良反应或疑问,及时向医生或药师咨询。
(3) 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配合医生和药师的工作。
四、处方管理流程1. 处方开具:(1) 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开具处方,并在处方上填写患者的基本信息、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
(2) 医生签名确认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处方审核:(1) 药师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如发现处方存在问题或疑问,药师应及时与医生沟通。
3. 处方发药:(1) 药师根据医生开具的处方,正确发药,并记录发药信息。
(2) 药师向患者提供用药指导和注意事项,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4. 处方归档:(1) 医疗机构应对每一份处方进行归档,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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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制度
一、凡经本院医务部门注册、确定有处方资格者具有处方权。
试用期的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有处方权的上级医师审核并签名后方有效。
实习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处方,其处方必须经上级医师签名方可生效。
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三、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四、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中药饮片要与西药、中成药分别开具处方。
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五、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六、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七、处方审阅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遇缺药、超剂量、有配伍禁忌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处方,要退回医师修改并且在修改处签字后才能配方调剂。
八、处方审阅人员必须对错误处方进行如实登记,定期报告医务部门。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九、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
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
录表上,经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签名,同时注明时间。
药学专业技术
人员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
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对于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十一、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
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
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麻醉药品、精神药
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
十二、药品处方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
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医师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中成药处方的药品名
称、剂型、规格、剂量应与所配发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相一致。
十三、药品名称以《中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
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
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
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十四、处方中的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
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
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
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
十五、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留3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主管
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十六、含毒、麻中药处方,除写清一般处方内容外,必须注明病历号、病名及简要病情。
麻醉中药处方的有关内容应造册登记。
十七、处方由医务部门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
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
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贵重中药处方应逐日统计消耗,以便掌握库存。
十八、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
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
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也可以承担相应的药品调剂工作。
十九、调剂室及临床中药专业人员有权监督、审核处方,指导医师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