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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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本办法旨在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一、总则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是指通过抽取食品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合格。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由相关部门或机构负责,保证检验结果的客观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抽样检验的程序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应按照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具体包括以下环节:1. 抽样计划的制定抽样前应根据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制定抽样计划。

抽样计划应包括抽样的目的、范围、数量和抽样地点等内容,确保抽样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2. 抽样人员的选择抽样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操作经验,具备独立、公正、客观的精神风貌。

抽样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抽样,确保抽样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3. 抽样方法的选择根据食品的特性和抽样的目的,选择合适的抽样方法。

抽样方法应科学、合理,能够代表被抽样食品的情况。

4. 样品保存和运输抽样完成后,样品应按照规定的方式保存和运输,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样品应送往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检验结果的处理实验室对样品进行检验后,应按照相关的检验标准或规范判定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机构,以便采取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三、抽样检验的要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应符合以下要求:1. 真实可靠抽取的样品应真实反映被抽样食品的情况,样品的保存、运输和分析过程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全面代表性抽样应涵盖不同的食品种类和来源地,确保抽样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抽样地点应根据市场情况和风险评估确定,覆盖面广泛,涵盖不同的供应链环节。

3. 科学合理性抽样方法应根据食品的特性和检验目的进行选择,合理使用各种抽样技术,确保抽样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7月30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肖亚庆2019年8月8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监督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承检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检验活动。

承检机构进行检验,应当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承检机构的抽样检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等情形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六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定期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及时报送并汇总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7月30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肖亚庆2019年8月8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监督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承检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检验活动。

承检机构进行检验,应当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范本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范本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范本抽样检验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对食品抽样检验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抽样检验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抽样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以下是一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范本,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对各类食品进行抽样检验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三条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应当依法实施,按照科学、准确、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监管的原则,加强从源头到餐桌的全过程风险控制。

第二章抽样检验的组织和实施第五条食品抽样检验由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授权的食品检验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抽样检验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指引,并不断加强对食品检验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食品抽样检验应当按照计划进行,确保抽样数量的合理性,抽样地区和对象的代表性。

第八条食品抽样检验应当按照统一的抽样方法和检验标准进行,确保抽样和检验结果的可比性。

第九条食品抽样检验应当贯彻全程追溯制度,确保检验食品的来源可追溯。

第十条食品抽样检验应当依法履行检验程序,确保抽样人员的资质合格,抽样样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检验结果的处理和应用第十一条食品抽样检验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受检单位,并按照规定公布。

第十二条食品抽样检验结果作为监督食品安全的重要依据,应当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并存档。

第十三条食品抽样检验结果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并及时通报上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食品抽样检验结果应当及时运用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检验查询等工作中。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第十五条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十六条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监督信息平台,加强抽样检验结果的信息录入和管理。

第十七条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食品抽样检验结果的回溯和分析,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范文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范文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的管理,包括对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食品进行抽样。

第三条抽样检验工作应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客观、公正、透明,确保抽样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抽样检验工作应注重风险导向和重点监管,以保障食品安全为目标,重点检验高风险食品、重要原辅料和关键环节。

第五条抽样检验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二章抽样检验的程序第六条抽样检验工作应按照“定点、定时、定人”原则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抽样检验机构应制定抽样检验计划,明确抽样标准、抽样数量和抽样时机,并将计划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八条抽样检验机构应对食品进行抽样,抽样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方法,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一致性。

第九条抽样检验机构应采用科学、先进的检验方法和设备,确保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抽样检验机构应及时、准确地向相关部门报告检验结果,并按要求提供检验过程的原始记录和资料。

第三章检验结果的处理第十一条检验结果应根据相关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判,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封、扣押、销毁等处理,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三条抽样检验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抽样检验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对抽样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和通报食品抽样检验结果,提醒消费者注意购买和食用安全食品。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应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和监测抽样检验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是指国家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的有关规定。

其主要内容包括抽样对象、抽样方法、抽样人员的要求、抽样方式、抽样设备和器具的要求、抽样记录和报告要求等。

具体内容如下:
1. 抽样对象:对所有涉及食品安全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包括生产、流通、销售、餐饮业等环节的食品。

2. 抽样方法:根据食品的性质和特点,采取合适的抽样方法,确保代表性和公正性。

3. 抽样人员的要求:抽样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并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执业证书。

4. 抽样方式:可以采取现场抽样、委托抽样和监督抽样等方式进行抽样,确保抽样过程公正、客观和可追溯。

5. 抽样设备和器具的要求:抽样设备和器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确保抽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抽样记录和报告要求:抽样过程必须详细记录,包括抽样地点、时间、样品数量等信息,并生成相关的抽样报告,确保抽样结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助于保证食品安全,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管,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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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在当今社会,食品安全一直备受关注。

保障食品的安全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基础。

抽样检验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了有效管理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制定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一、总则1.1 目的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保障食品安全,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中的抽样检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市场、超市等单位。

二、抽样检验程序2.1 抽样计划制定食品监管部门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食品抽样检验计划,确定抽样检验的对象、数量、频次等。

2.2 抽样方法抽样检验应采取随机抽样方式,确保抽样结果具有代表性。

抽样时应标明抽样地点、时间、被抽样单位等信息。

2.3 样品保存和运输抽取样品后,应妥善保存并尽快送达指定实验室进行检验,确保样品不受外界条件影响。

三、抽样检验标准3.1 抽样对象食品抽样检验对象包括食品的外观、口感、包装、标签、添加剂、污染物等方面。

3.2 检验标准食品抽样检验应参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样品进行检验,确保食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四、检验结果处理4.1 合格若经抽样检验合格,应做出合格证明并通知被抽样单位。

被抽样单位可以正常销售相关食品。

4.2 不合格若经抽样检验不合格,应立即通知被抽样单位,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如责令停止销售、召回产品、处罚等。

五、监督管理5.1 监督食品监督部门应对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实施监督,确保抽样检验工作的公正、公平、透明。

5.2 接受检查食品抽样检验机构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接受监督,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准确。

结语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对于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管理办法,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共同维护人民健康。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进行抽样检验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抽样检验是指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食品进行数量抽样,并进行相关的检验、监测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抽样检验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抽样检验应当坚持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依法开展工作。

第六条抽样检验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可以作为行政执法、法律诉讼、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方面的证据。

第七条抽样检验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依法执行,涉及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抽样检验工作应当遵守保密工作制度,确保抽样检验结果的机密性。

第二章抽样检验的程序第九条抽样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抽样检验计划,并报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抽样检验机构应当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确定抽样检验的重点对象和频次。

第十一条抽样检验机构应当通过各种渠道获取抽样检验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申报信息、食品流通环节的监控信息等。

第十二条抽样检验机构应当对抽样检验的样品进行标识、封样,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三条抽样检验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抽样检验机构应当对检验结果进行初步评估和分析,并及时向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抽样检验结果进行审核和核实,确保抽样检验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抽样检验的具体工作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食品抽样检验所需的信息和样品。

第十七条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定向抽样、随机抽样、专项抽样等方式进行抽样检验。

第十八条食品抽样检验的样品应当代表性,并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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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是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一项法规,旨在加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该办法规定了食品抽样检验的范围、程序、方法和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1. 抽样检验的范围: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加工、储存和运输等各个环节的食品。

2. 抽样检验的程序:包括抽样计划的编制、抽样单位的选择、抽样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抽样过程的记录和抽样材料的保存等。

3. 抽样检验的方法:包括现场抽样、无申请抽样和委托抽样等方法。

4.抽样检验标准: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

5.抽样检验的结果处理:包括合格、不合格和危害程度等级划分,以及后续的处置和跟踪监督等。

通过《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可以加强对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全面监管和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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