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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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样检查管理制度

食品抽样检查管理制度

范文:________ 食品抽样检查管理制度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5 页食品抽样检查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一、认真实施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严格抽样检验工作程序(一)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本辖区范围内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定期抽样检验。

(二)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中确定的重点食品、消费者申(投)诉及举报比较多的食品、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以及查办案件、有关部门通报的情况,对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不定期抽样检验。

(三)应当委托符合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抽样检验应当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采用备案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采用依法备案的企业标准作为对该企业食品抽样检验的判定依据。

(四)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时,应当制作抽样检验工作记录,现场检查所抽检食品的进货查验情况;应当要求检验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采样规则进行取样,并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标称的食品生产者。

(五)被告知的被抽样检验人或标称食品生产者对抽样检验结果有第 2 页共 5 页异议的,应当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承担复检工作的食品检验机构申请复检,并说明理由。

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二、积极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自检体系,严格防范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六)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大中型食品经营企业配备必要的食品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符合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

食品检测抽样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检测抽样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检测抽样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食品检测抽样管理工作。

三、抽样责任1. 食品监管部门有权对生产、加工、流通环节中的食品进行检测抽样。

2. 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应当配合食品监管部门的检测抽样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四、抽样计划1. 食品监管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制定食品检测抽样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计划内容。

2. 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应当根据抽样计划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并主动接受检测抽样。

五、抽样方法1. 抽样前应当对食品样品的来源、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选择合适的抽样方法。

2. 抽样过程中应当确保抽样工具、容器等物品的洁净,避免交叉污染。

六、抽样程序1. 食品监管部门应当向被抽样单位出示工作证明,说明抽样目的,得到被抽样单位的配合后进行抽样工作。

2. 抽样人员应当依据抽样计划和方法,准确选择样品,填写相关信息,并通知被抽样单位签字确认。

3. 抽样完毕后,应当及时对样品进行标记、封存,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样品送往指定实验室进行检测。

七、抽样监督1. 食品检测抽样工作应当有专门的监督人员进行监督,确保抽样程序的合法、规范、公正。

2. 被抽样单位和相关方在抽样过程中有权对抽样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抽样结果处理1. 实验室应当根据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样品进行检测分析,并将检测结果报告及时上报至食品监管部门。

2. 食品监管部门根据检测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对风险较大的样品进行进一步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

3. 被抽样单位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复检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证据,由食品监管部门予以审查和处理。

九、抽样记录1. 食品监管部门应当对所有抽样工作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妥善保管相关文件资料。

2. 被抽样单位和抽样人员也应当对抽样过程进行记录,并保留相关证据。

小餐馆食品安全抽样管理制度

小餐馆食品安全抽样管理制度

小餐馆食品安全抽样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小餐馆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抽样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小餐馆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抽样管理。

第三条抽样管理原则(一)合法、公正、公开、透明原则。

(二)随机抽样、科学判定、严格保密原则。

(三)责任追究原则。

第四条抽样管理组织(一)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抽样工作。

(二)小餐馆应当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抽样工作。

第五条抽样方式(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随机抽取、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小餐馆食品进行抽样。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用国家统一的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方法,确保抽样检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抽样检测(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抽样的食品应当进行现场检测或者送检。

(二)抽样检测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

(三)小餐馆应当提供抽样检测所需的样品和相关资料。

第七条抽样检测结果(一)抽样检测结果合格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小餐馆。

(二)抽样检测结果不合格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小餐馆,并依法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销售、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

第八条小餐馆的权利和义务(一)小餐馆有权了解抽样检测的过程和结果,对抽样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不合格检测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

(二)小餐馆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抽样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三)小餐馆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第九条法律责任(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本制度的,由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小餐馆违反本制度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食品公司样品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样品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样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食品公司的样品管理工作,保障食品质量,保护企业利益,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效率,特制定本《食品公司样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食品公司所有的样品管理工作,包括样品的接收、存放、管理和使用等环节。

三、样品的定义1、食品公司的样品是指从生产、加工、包装、成品中抽取的一部分产品,用于检验、实验、提供给客户、销售推广等目的的产品。

2、样品分类:按照用途不同,样品可分为检验样品、实验样品、展示样品、销售样品等。

四、样品的接收1、食品公司对外来样品应严格把关,确保样品来源合法,无污染、变质等情况。

对于样品的来源均需进行认真审核,并与供应商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及交易细则。

2、对于公司内部生产的样品,应当由负责人逐一审核确认,确保样品质量符合要求。

3、对于接收到的样品,应当填写样品接收登记表,登记内容应包括样品名称、数量、来源、接收人等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

五、样品的存放管理1、样品应当根据不同的分类进行专门存放,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

2、所有样品均应标有样品编码,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3、对于易变质的样品,应当设立专门的冷藏室或冷冻室进行存放。

4、对于过期或已经完成检验、实验的样品,应当及时清理和处理。

5、样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点,确保数量和质量无误。

六、样品的使用1、样品使用前,应当填写样品领用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领用人、样品名称、数量、用途等,领用人应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样品应当严格按照领用登记表上的用途使用,禁止私自挪用或私自处置样品。

3、对于销售样品,应当注意样品的时效性和保质期,确保产品样品的真实性和新鲜度。

七、样品的管理责任1、食品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样品管理岗位,负责公司样品管理工作的统筹和监督。

2、公司领导应当对样品管理工作给予重视,并对样品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的样品管理工作负责,并对本部门的样品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食品安全抽样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抽样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抽样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抽样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单位,对食品安全进行抽样检验,并根据结果进行处理。

第三条食品抽样检验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严谨、法律规范和规章制度的原则,确保抽样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抽样检验工作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处理,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全国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监督抽样检验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章制度,对本地区的抽样检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抽样检验的对象第八条食品抽样检验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食品:1. 乳制品及其制品2. 肉类及肉制品3. 水产品及水产品制品4. 粮食及其制品5. 方便食品6. 饮料及饮料制品7. 食用油脂及油脂制品8. 调味品及其制品9. 糕点饼干10. 冷冻食品11. 餐饮食品12. 其他需要进行抽样检验的食品第九条对于进口食品及外地生产的食品,应当加大抽样检验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章食品抽样检验的程序第十条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抽样计划。

根据食品的特点、销售情况等制定抽样计划,确定抽样数量、时间、地点等。

2. 抽样过程。

抽样时应当注意取样方法、样品保存、样品标识等,确保抽样的全程监控。

3. 送检样品。

将抽样的样品送往合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4. 处理结果。

根据检验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对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处理,防止流入市场。

第十一条食品抽样检验过程中,必须保证抽样的随机性、公开性和科学性,对于抽样检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章检验结果的处理第十二条食品抽样检验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和疑似不合格三种情况,其中:1. 合格: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合格食品。

食品检测抽样管理制度

食品检测抽样管理制度

食品检测抽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监督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生产、加工、储存、销售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检验的全过程管理。

三、检验对象的分类1. 抽样检验对象指按规定从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环节中的食品产品中随机选取的样品,进行检验。

2. 抽样检验类型(1)专项检验抽样当发生特定食品安全事故,监管部门会指定特定食品进行专项检验抽样。

(2)日常检验抽样日常检验抽样是指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定期抽取食品进行检验。

四、抽样方法1. 抽样数量(1)抽样数量应当根据食品类别和生产规模、销售对象确定,保证检验结果的可靠性。

(2)抽样数量可能受产品批次、运输方式和储存条件等因素影响,需根据具体情况灵活确定。

2. 抽样位置(1)抽样位置应当遵循食品安全监管的原则,包括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环节。

(2)抽样位置可能受到产品特性、遵从性和监管历史等因素影响,需根据具体情况灵活确定。

3. 抽样方法研究确定保证检验结果可靠性的抽样方法,并将其确立为抽样标准,确保全程监管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五、抽样程序1. 抽样计划负责人根据检测任务和抽样计划,编制抽样计划。

抽样计划中应当包括抽样时间、地点、对象、数量、标识要求等信息。

2. 抽样确认抽样员根据抽样计划,到达指定抽样地点,与相关负责人确认抽样对象和数量,并在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3. 抽样方法根据抽样计划和抽样标准,执行相关抽样方法抽取样品。

4. 样品标识将已抽取的样品标识清晰、正确,包括抽样地点、抽样编号、抽样日期等信息。

5. 样品包装和保存将已标识的样品,根据不同食品的特性和检验项目的要求进行包装,并将包装后的样品妥善保存,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新鲜度。

六、检验项目1. 样品送检抽样人员将已包装保存好的样品送交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监督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承检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第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管需要,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计划,明确抽样检验的对象、范围、频次等。

第七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时,应当遵守以下程序:(一)制定抽样检验方案,包括抽样地点、抽样数量、抽样方法等;(二)抽取样品,并按照规定进行封存、运输和保存;(三)将样品送交承检机构进行检验;(四)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五)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第八条承检机构在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检验结果;(二)不得泄露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商业秘密;(三)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第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通知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

食品厂取样管理制度

食品厂取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食品质量,加强食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环节的取样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取样程序,确保取样样品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为食品质量检验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食品厂取样管理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取样管理小组职责:1. 制定取样计划,明确取样时间、地点、数量及取样方法;2. 组织培训取样人员,确保其掌握取样技能和标准;3. 监督取样过程的规范性,确保样品的代表性;4. 对取样结果进行分析,为产品质量控制提供依据;5. 对取样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定期向厂领导汇报取样工作情况。

第六条取样人员职责:1. 严格按照取样计划执行取样任务;2. 熟悉取样方法、标准及注意事项;3.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取样,确保样品的代表性;4. 记录取样数据,及时向取样管理小组汇报;5. 对取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第三章取样原则及方法第七条取样原则:1. 代表性原则:取样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食品的整体质量;2. 随机性原则:取样应在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随机进行;3. 等距性原则:取样应在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按等距原则进行;4. 可靠性原则:取样方法、设备、人员应保证样品的可靠性。

第八条取样方法:1. 采样方法:随机抽样、分层抽样、系统抽样等;2. 采样工具:采样器、剪刀、取样袋、标签纸等;3. 采样步骤:a. 标记:对样品进行编号、标记,确保样品的可追溯性;b. 采样:根据样品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采样工具和方法;c. 包装:将样品装入取样袋,密封,确保样品不受污染;d. 记录:详细记录取样时间、地点、数量、样品编号等信息。

第四章样品处理及检验第九条样品处理:1. 样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避免样品受潮、变质;2. 样品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3. 检验过程中,应确保样品的完整性,避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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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样管理制度
一、引言
食品安全是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

为了保证食品质
量和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建立食品抽样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文旨在介绍食品抽样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以确保食品抽样工作的准确、公正和可行性。

二、抽样依据
食品抽样管理制度的制定是基于我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以及国际上食品抽样工作的经验与做法。

本制度依据以下
几个方面进行制定:
1.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食品抽样的管理进行规范和强制性要求。

2.抽样目的:明确食品抽样的目的是为了监督和检查食品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合规经营。

3.流程和环节:详细规定食品抽样的流程和环节,包括抽样前准备、抽样过程、样品分析与检验、样品留样等环节。

4.抽样标准和方法:明确食品抽样的标准和方法,确保抽样的科学
性和公正性。

5.责任和监督:明确抽样工作的责任和监督机构,以及违法行为的
处罚措施。

三、抽样流程及环节
为了保证食品抽样管理的准确性和可行性,本制度规定了以下几个环节和流程:
1.抽样前准备:抽样工作人员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了解抽样的目的、了解被抽样单位的情况、指定具体的抽样地点和时间等。

2.抽样过程:抽样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标准和方法,在指定的抽样地点进行食品抽样,确保抽样的全程公正和透明。

3.样品分析与检验:抽样得到的样品应送往检验机构进行分析和检验,确保样品的质量和安全。

4.样品留样:抽样工作人员在抽样过程中,应留取部分样品作为备案和追溯用途,以便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四、抽样标准和方法
食品抽样管理制度还规定了食品抽样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如下:
1.抽样标准:根据不同的食品类型和风险等级,确定不同的抽样标准。

对于高风险食品,应采取更为严格的抽样标准。

2.抽样方法:根据不同的食品特点和特殊要求,制定相应的抽样方法。

常用的抽样方法包括随机抽样、比例抽样等。

3.样品保持:明确样品的保持期限和条件,确保样品在保藏过程中不受污染和变质。

五、责任与监督
为了确保食品抽样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本制度规定了相关
的责任和监督机构:
1.责任单位:明确各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包括抽样工作的
组织和协调、人员培训等。

2.监督机构:建立监督机构,负责对食品抽样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抽样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3.违法处罚:对于违反食品抽样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六、总结
食品抽样管理制度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督和检验具有重要的意义。


过规范和强制性要求,确保食品抽样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本文重
点介绍了食品抽样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抽样依据、抽样流程和
环节、抽样标准和方法、责任与监督等方面。

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食
品抽样管理制度,才能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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