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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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安全标识规定有哪些(3篇)

船舶安全标识规定有哪些(3篇)

第1篇一、概述船舶安全标识是保障船舶航行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船舶安全,我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船舶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船舶安全标识的规定。

本文将对船舶安全标识的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船舶安全标识的种类1. 船舶标志船舶标志主要包括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水尺、船型等。

船舶标志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设置:(1)船名:船名应采用醒目的字体和颜色,按照规定位置标写在船首两舷和船尾,船尾船名下方标明船籍港,船名船籍港下方标明汉语拼音。

(2)船籍港:船籍港应与船名一并标写在船尾船名下方。

(3)载重线:载重线应按照规定位置标写在船首两舷和船尾,以便于识别船舶装载情况,防止超载。

(4)水尺:水尺应按照规定位置标写在船首两舷和船尾,以便于船上人员、海事安全监督人员检查船舶装载情况。

(5)船型:船型应按照规定位置标写在船首两舷和船尾,以便于识别船舶类型。

2. 船舶安全标志船舶安全标志主要包括:(1)脱险通道标志:规定脱险通道识别的脱险通道标志,如MES标志。

(2)应急设备标志:规定急救设施和便携安全设备使用和位置的应急设备标志,如EES标志。

(3)救生系统和设备标志:规定救生系统和设备使用和位置的救生系统和设备标志,如LSS标志。

(4)消防设备标志:规定消防设备使用和位置的消防设备标志,如FES标志。

(5)禁止行为标志:规定禁止行为的禁止行为标志,如禁止吸烟标志。

(6)危险警告标志:规定危险情况的危险警告标志,如易燃易爆标志。

(7)指定动作标志:规定指定动作的指定动作标志,如紧急停止按钮。

(8)安全和操作须知符号:规定安全和操作须知的安全和操作须知符号,如穿戴救生衣。

三、船舶安全标识的设置要求1. 标志材料:船舶安全标识应采用耐腐蚀、耐候性良好的材料,如不锈钢、铝、塑料等。

2. 标志颜色:标志颜色应符合国家标准,如红色表示禁止,黄色表示警告,绿色表示安全等。

3. 标志字体:标志字体应清晰易读,如宋体、黑体等。

国际航运船只名称标识规则

国际航运船只名称标识规则

国际航运中,船只的名称标识是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规定进行的,以确保船只的标识一致性,提高海上航行的安全性。

以下是国际航运船只名称标识的主要规则:
1. IMO船舶识别号码: IMO规定了一套全球唯一的船舶识别号码系统,即IMO编号。

这个世界各地唯一的七位数数字编码是为了确保对船只的准确识别和跟踪。

IMO编号通常以"IMO"为前缀,例如"IMO 1234567"。

2. 船名标识:船只的名称应清晰可见,通常标识在船只的船头、船尾和两侧。

船名应使用拉丁字母表的字母,并应避免使用与其他国家语言相似但不同的字母。

3. 船旗国标识:船只应悬挂其所属国的国旗,以示身份。

国旗通常悬挂在船只的船桅上,并且应该符合国际航运规定的尺寸和比例。

4. 船只标识符号:船只在船首、船尾和船舷应标识其性质、装载条件和危险品信息的标识符号。

这包括船型、船级、吃水线、货物种类和数量等信息。

5. AIS(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 AIS是一种用于船只自动识别和报告位置、航向和其他相关信息的系统。

大多数商用船只都配备了AIS设备,这有助于提高海上交通的可见性和安全性。

以上规则旨在确保国际航运中船只的准确识别、通信和跟踪,以提高海上航行的安全性和效率。

这些规则由IMO颁布,并且船只所有者和运营商有责任确保其船只符合这些国际标准。

船舶标识编码原则

船舶标识编码原则

船舶标识编码原则船舶标识编码原则(CommodityIdentificationNumberingSystem,简称CINS)是由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国际标准,旨在为船舶运输物质分配统一的编码,以确保海上运输物质安全有序地进行。

船舶标识编码原则提出了物料及其用途分类体系,以确保安全及其辅助手段、服务设备、安全运作和技术指南、应急救援、财产保护等物质的科学管理工作。

根据《船舶标识编码原则》,每种物质都有一个8-10位的编号,编号的前三位数字用以标识物质的性质,比如第一位代表物质的分类,第二位代表物质的用途,第三位代表物质的类型,第四位到第八位数字则为物质名称的缩写,比如:7700.20.00指的是安全灭火器,其中7700表示安全运作、20表示灭火器、00表示无特别含义。

除了给船舶物质分配统一的编号外,《船舶标识编码原则》还规定了物料的要求、安全技术和应急救援等标准,以确保船舶货物的安全和顺利运输。

比如,7800.51.00的物料是安全标志,其要求应当满足IMO旗帜、标志及信号正确使用国际公约的规定;7900.04.00的物料是应急救援装备,其要求应当满足IMO国际救生设备规格及海洋安全护航条例的规定。

船舶标识编码系统有效地提高了船舶安全运输的效率和质量,以保证安全及其辅助手段、服务设备、安全运作和技术指南、应急救援、财产保护等物质的科学管理。

此外,《船舶标识编码原则》还规定了物料的要求以及安全技术和应急救援等标准,将所有物料安全运输质量提高到一致的水平,从而有效地防止船舶在海上受到损害。

综上所述,《船舶标识编码原则》是IMO为确保船舶安全通行及货物顺利运输出台的国际标准,为海上安全运输提供了一个统一的物质编码系统,确保船舶物料安全、高效、有序地进行管理,提高海上安全运输和货物质量。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船舶标识编码规范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船舶标识编码规范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船舶标识编码规范Identification and Resolution System for the Industrial Internet—Ship—Identification Coding Specification目次前言 (I)1范围 (1)2术语和定义 (1)2.1 (1)2.2 (1)3编码的组成 (1)3.1编码原则 (1)3.1.1唯一性 (1)3.1.2兼容性 (1)3.1.3实用性 (1)3.1.4可扩展性 (1)3.1.5科学性 (1)3.2编码结构 (1)4标识前缀 (2)5标识后缀 (2)5.1编码结构 (2)5.2品类代码 (3)5.3基础分类代码 (3)5.4顺序代码 (3)附录A (4)T11/AII 004-2020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船舶标识编码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船舶行业工业互联网标识编码的组成、编码结构、各部分的编码规则以及对应代码表。

本文件适用于船舶行业工业互联网标识编码体系建设以及标识对象信息的处理与交换。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2.1标识编码 Identification code能够唯一识别机器、产品等物理资源和算法、工序等虚拟资源的身份符号。

2.22.2标识解析 Identifier resolution根据标识编码查询目标对象网络位置或者相关信息。

3编码的组成3.1编码原则3.1.1唯一性在工业互联网领域内,标识编码应保证不重复,每一个编码仅对应一个对象。

3.1.2兼容性与国内已有的本行业相关编码标准应协调一致,保持继承性和实际使用的延续性。

满足相关信息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换的要求。

3.1.3实用性以满足本行业资源管理和信息交换为目标,编码规则应符合该行业的普遍认识,考虑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和标识实际应用现状,设计相对全面、合理、有用的编码结构。

3.1.4可扩展性应根据本行业工业互联网应用需求,规划合理的编码容量并预留适当空间,以保证可在本编码体系下进行扩展、细化。

海船内河船标识

海船内河船标识

海船内河船标识海船和内河船的标识是非常重要的,它们能够帮助船舶在航行中避免各种危险。

这篇文章将介绍海船和内河船的标识,并详细说明它们的意义和使用方法。

一、海船标识1. 船舶信号灯:航行中船舶之间通过信号灯发出不同的明暗组合来进行交流和指示。

如绿色表示靠右,红色表示靠左,白色表示正前方。

另外,在夜间还有特殊信号灯,如闪光灯、警报灯等。

2. 船舶信号旗:旗帜也是船舶之间交流的另一种方式。

不同颜色的旗帜代表不同的意义,如黄色表示请求通行,橙色表示警告,蓝色表示问候等。

3. 船舶喇叭:用于发出声音信号,如在能见度不好的时候,可以用喇叭发出警报声来提示其他船舶注意避让。

4. 船舶舰艇标志: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舰艇标志,用于识别船舶所属国家。

二、内河船标识1. 内河船舶名称标志:内河船舶的名称标志可以帮助其他船舶在识别船舶时,更加准确地判断船舶运营的主要业务。

2. 内河船舶载货量标志:不同的内河船舶具有不同的最大载货量,这些载货量标志能够帮助其他船舶正确地判断内河船舶的最大载货量,从而避免因超载等原因引发的航行安全事故。

3. 内河船舶喇叭声号标志:内河船舶在遇到危险或需要保持安全距离的时候,需要发挥喇叭声号标志来发出声响警报,以提醒其他船舶注意安全距离。

4. 内河船舶排放标志:内河船舶的污染排放问题是公众关注的一个重点问题。

不少船舶会通过安装内河船舶排放标志来明确船舶的污染排放情况,从而降低环境污染的发生率。

以上就是海船和内河船的标识,每一个标识都有它独特的意义和功能,如果你是一名海员或内河船员,一定要懂得如何正确使用这些标识,以确保航行的安全和正常。

船舶标识编码原则

船舶标识编码原则

船舶标识编码原则
船舶标识编码是指以字母、数字或字母数字混合组合而成的规范标识码,用以表明船舶的具体信息、身份。

具体编码原则如下:
一、标识编码由国家船籍政府采用国际通行护照和国际通航密码中确定的两位字母组成,也可以由特定的一位字母加三位常规数字组成。

二、每一艘船拥有其唯一的标识编码,数字不得重复。

三、国家颁发的船舶标识编码,不得与任何国家或地区使用的标识编码相同,以确保国家主权不被侵犯。

四、每艘船在出海之前,都需要在船舱的显著位置贴上船舶标识编码,以便于他国识别本船。

五、船舶标识编码是用户识别船舶的唯一标识,任何时候不能更换标识,以免影响调整事件的监管及时辨识本船。

最后,希望船舶标识编码能完全符合国际规则,确保船舶安全通行,加强航行安全,为世界航运安全做出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标识电子标签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标识电子标签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标识电子标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12.07.02•【文号】海船舶[2012]454号•【施行日期】2012.07.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关于印发《船舶标识电子标签管理办法》的通知海船舶[2012]4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为加强船舶身份识别,规范船舶标识电子标签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现将《船舶标识电子标签管理办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船舶标识电子标签采用13.56MHZ的逻辑加密型电子标签,船舶识别号存储于芯片内并喷印在标签表面,目前阶段专门用于船舶身份识别。

各单位在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当核对读卡器读取的数据信息与标签表面喷印信息、船舶登记证书记载信息是否一致。

二、我局将于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为已经取得船舶识别号的船舶分批次制作和发放船舶标识电子标签。

各单位收到船舶标识电子标签后,应登陆船舶卡管理系统,在船舶电子标签模块下签收和管理船舶标识电子标签。

三、各单位要做好船舶标识电子标签的分发工作,做好领用台帐,确保船舶标识电子标签准确、及时的发放到相应船舶。

四、船舶标识电子标签分发与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二О一二年七月二日船舶标识电子标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船舶身份识别,规范船舶标识电子标签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提高海事信息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船舶标识电子标签是由海事管理机构发放给船舶,存储船舶识别号等相关信息,专门用于船舶身份识别的电子标签。

第三条船舶标识电子标签适用于依照或者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在中国登记并已经取得船舶识别号的船舶。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船舶标识电子标签的主管机关。

中国海事局指定的制卡机构(以下称制卡机构)负责船舶标识电子标签的制作。

水手业务第12课船舶主要部位名称与船舶标志

水手业务第12课船舶主要部位名称与船舶标志
壁等结构所组成的水密空心结构,为船舶的主体部分。 上层建筑指上甲板以上的各种围蔽建筑物。 配套设备包括主辅电、管系、甲板设备、安全设备、通讯
导航及生活设备。
配套设备
←上层建筑
←主船体
船舶基本组成实船图
建造中的主船体结构
2.1主船体结构
(1)甲板是铺在船梁上的钢板,将船体分隔成上、中、下 层。大型船甲板数可多至六、七层,其作用是加固船体结构 和便于分层配载及装货。
2.甲板线标志
为一长为300毫米、宽25毫米的水平线,勘划于船中处的 每侧,其上边缘一般应经过干舷甲板(freeboard deck)上 表面向外延伸与船壳板外表面之交点。
3.载重线标志
关于《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
2003年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公 告
指水线面至船底龙骨板下缘的垂直距离。它是船舶进出港、 过浅滩、系靠码头和装卸货物时应考虑的吃水。 (2)型吃水(moulded draft)
是指水线面至船底龙骨板上缘的垂直距离,与实际吃水相 差一个龙骨板的厚度。它是船舶设计和进行性能计算时所考 虑的吃水。
船舶吃水随着船舶的载重量和舷外水的密度的变化而不同, 量得吃水后经过查阅有关船舶曲线图和计算,可以求得该船 当时的排水量和载重量。
船舶基本组成与主要标志
一、船舶基本组成
1.船舶各部位名称如图所示:
船的前端叫船首(stem); 后端叫船尾(stern); 船首两侧船壳板弯曲处叫 首舷(bow); 船尾两侧船壳板弯曲处叫 叫尾舷(quarter); 船两边叫船舷(ships side); 船舷与船底交接的弯曲部叫舭部 (bilge)。 连接船首和船尾的直线叫首尾线 (fore and aft line center line,centre 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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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应当具有下列标志:
(一)船首两舷和船尾标明船名;
(二)船尾船名下方标明船籍港;
(三)船名、船籍港下方标明汉语拼音;
(四)船首和船尾两舷标明吃水标尺;
(五)船舶中部两舷标明载重线。

受船型或者尺寸限制不能在前款规定的位置标明标志的船舶,应当在船上显著位置标明船名和船籍港。

小型船舶应当在船首两舷和船尾标明船名,在船尾船名下方标明船籍港。

船长20米以下或受船型限制不能在规定位置标明船名标志的小型船舶,应按以下方式之一标明船名、船籍港:
(一)配备一式两块标志牌,面向舷外对称安装在驾驶室上层建筑顶部或左右舱壁的适当显著位置;
(二)无舱室的小型船舶配备标志牌一块,面向前方安装在船上适当显著位置;
(三)配备灯箱替代标志牌。

配备一具双侧显示灯箱的,安装在驾驶室上层建筑顶部中轴线的适当位置。

船检登记号:海事局船检登记号由第一次检验登记部门用钢
印或其他有效办法将其打在易于看见且不易被腐蚀的船舶某一位置上,该位置应在船检证书上注明。

船舶识别号:新建船舶的识别号应当永久性标记在机器处所主推进动力装置尾轴附近的船体内侧。

没有主推进动力装置的,标记在船舶检验机构指定的位置。

船舶识别号的标记位置应当适宜安放与查验。

新建船舶的钢质船舶,应当采用凸出钢质字符焊接的方式永久性标记船舶识别号;非钢质船舶采用船舶检验机构认可并能够永久保持的方式标记。

永久性标记的船舶识别号应当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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