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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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31•【字号】佛府〔2015〕92号•【施行日期】2015.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2015〕9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现将《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2015年12月31日佛山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9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创新业务模式,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政府扶持,市场运作。

政府通过给予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支持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市场化运作,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成本较低、操作简便的融资渠道,促进企业发展。

(二)多方协作,防控风险。

合作银行和保险公司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对贷款实施全过程风险识别和管理,相关政府部门建立打击欺诈和追偿坏账机制,多方密切配合,有效防范风险。

(三)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选择条件成熟的保险公司先行试点,探索成功的业务模式后,调动各方积极性,逐步提高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覆盖面。

二、总体目标建立完善的联合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保险公司、银行等三方合作,合理安排财政资金,通过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

争取用3年时间,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项目累计发放贷款超过30亿元,有效缓解困扰佛山中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方案

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方案

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方案创业担保贷款是指由政府、金融机构或其他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支持,帮助创业者获得贷款资金用于开展创业项目。

下面是一个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方案,包括方案概述、服务内容和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和效果评估。

一、方案概述创业者面临资金短缺和创业风险大的问题,因此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方案的目标是为创业者提供担保支持,减轻其融资难度,降低创业风险,促进创业项目的顺利开展。

二、服务内容和流程1. 申请创业者根据贷款需求,向担保机构递交贷款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商业计划书等。

2. 贷前审查担保机构对创业者的资质及商业计划进行审查,评估其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程度。

3. 担保担保机构根据创业者的资质和商业计划,制定具体的担保方案,包括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费用等。

4. 贷款审批担保机构按照贷款申请的要求,对创业者的资金需求、还款能力等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批准贷款。

5. 贷款发放担保机构根据贷款审批结果,将贷款金额划入创业者指定的账户,并与创业者签订借款合同。

6. 贷后跟踪担保机构定期与创业者进行沟通和对接,了解其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协助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

三、风险控制措施1. 严格审查担保机构通过对创业者的资质和商业计划的审查,筛选出具有较高成功概率的创业项目,降低贷款违约风险。

2. 合理贷款额度担保机构根据创业者的实际资金需求和商业计划,制定合理的贷款额度,避免过高的贷款风险。

3. 定期跟踪和监控担保机构定期与创业者保持联系,了解其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的风险点。

4. 担保责任担保机构与创业者签订担保合同,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责任,确保一旦创业者违约,担保机构能够承担相应责任。

四、效果评估1. 贷款发放额度评估创业担保贷款服务的效果,可以从贷款发放额度来看,如果贷款发放额度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说明创业者对该项服务的需求较高。

2. 创业成功率通过监测和评估创业项目的成功率,可以判断创业担保贷款服务的效果,如果创业项目的成功率较高,说明服务方案起到了一定的支持作用。

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方案

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方案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方案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进展和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加,创业就业成为了越来越多人的选择。

然而,对于没有足够创业资金的人来说,创业往往只能成为一种无法实现的幻想。

为了挂念更多的人实现创业幻想,解决就业问题,小额担保贷款成为了一种有效的手段。

小额担保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小额创业者或就业者供应担保的贷款服务,以挂念他们解决资金问题,开展经营活动。

这是一种风险较低、利好效应明显的政策措施,对于促进创业就业、推动经济进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挂念更多的人实现创业幻想,解决就业问题,促进经济进展。

2. 原则:公正公正、风险可控、效果明显。

三、实施步骤和措施1. 制定贷款政策:建立完善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明确贷款对象、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相关规定,提高贷款申请的透亮度和可操作性。

2. 设立担保机构:设立特地的担保机构,负责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和担保,降低银行风险,增加贷款的可承受性。

3. 宣扬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扬推广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和申请流程,鼓舞他们乐观申请贷款,开展创业和就业活动。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4. 申请流程简化:简化贷款申请流程,削减办理时间和材料,提高贷款申请的便利性和效率,便利申请人快速获得资金支持。

5. 加强监管和风险把握:加强对贷款使用状况的监管,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创业和就业活动,防止消灭挪用贷款等不当行为。

同时,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准时发觉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

6. 优化服务和培训:建立健全的贷款服务体系,供应贷款申请询问、培训指导等相关服务,挂念贷款申请人更好地实施创业和就业方案,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四、预期效果和评估方式1. 预期效果:通过小额担保贷款的实施,估计能够挂念更多的人实现创业幻想,解决就业问题,推动经济进展。

创业担保贷款的措施

创业担保贷款的措施

创业担保贷款的措施一、创业担保贷款的背景创业是推动经济增长和促进就业的重要力量。

然而,创业者往往面临资金短缺的困难,难以获得传统的商业贷款。

尤其对于初创企业来说,由于缺乏资产和信用记录,银行往往不愿意给予贷款支持。

因此,创业担保贷款作为一种政策性金融工具,对于解决这一难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措施1.建立创业担保机构为了更好地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各级政府应建立专门的创业担保机构,负责管理和运作担保基金。

这些机构可以是非营利性的组织,也可以是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评估创业者的资格和项目可行性,为其提供担保服务,监督贷款发放和资金使用情况。

2.设立担保基金担保基金是创业担保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弥补创业者的资金不足,并提供担保服务。

政府可以通过投资、捐款或贷款等方式为担保基金提供资金支持。

此外,政府还可以设立专门的风险补偿基金,用于弥补创业担保机构因担保风险而造成的损失。

3.完善政策保障为了鼓励更多的创业者参与创业担保贷款,政府应完善相应的政策保障措施。

例如,增加创业贷款的贴息补贴,延长贷款期限,减少担保手续费等。

同时,政府还可以对创业担保机构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激励其更好地开展业务。

4.加强监管和评估为了确保创业担保贷款的合规和有效性,政府应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管和评估。

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和评估体系,加强风险预警和监控,规范贷款发放和使用。

同时,政府还应建立独立的评估机构,定期对创业担保贷款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加强宣传和培训为了提高创业者对创业担保贷款的认识和了解,政府应加强相应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通过举办宣传推广活动、举办培训班和研讨会等方式,帮助创业者了解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和流程,提高其申请贷款的成功率。

三、创业担保贷款的效果评估创业担保贷款作为一种政策性金融工具,其效果评估是十分重要的。

通过对创业担保贷款项目的效果评估,可以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进而调整和改进政策措施,提高贷款支持的效果和效率。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措施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措施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措施1. 引言个人创业是一种广泛存在并不断发展的创新行为。

然而,许多个人创业者面临着创业资金短缺等问题,阻碍了他们的创业梦想的实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采取了一系列的创业担保贷款措施,旨在帮助个人创业者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

本文将介绍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相关措施,包括政府支持、银行贷款、担保机构等方面。

2. 政府支持政府是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主要支持方。

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提供贷款担保,政府鼓励和支持个人创业者。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政府支持措施:2.1 创业贷款扶持政策各级政府通常会制定专门的创业贷款扶持政策,为个人创业者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较长的贷款期限和灵活的担保方式等。

这些政策旨在降低个人创业者的创业成本,提高创业者的成功率。

2.2 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政府设立了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用于对个人创业者的贷款进行担保。

这些基金可以提高个人创业者获得贷款的成功率,并降低银行风险,进一步鼓励金融机构给予个人创业者更多的贷款支持。

2.3 创业扶持政策宣传与培训政府还通过宣传和培训等活动,提高个人创业者对创业贷款措施的了解和认识,鼓励更多的人选择创业,并利用创业贷款进行创业。

3. 银行贷款除了政府的支持,银行也是个人创业者可以获得贷款的重要渠道。

以下是一些银行贷款的相关信息:3.1 创业贷款产品许多银行推出了专门用于个人创业者的贷款产品,如个人创业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等。

这些贷款产品通常具有低利率、较长的贷款期限和灵活的还款方式,以满足个人创业者的资金需求。

3.2 贷款申请条件个人创业者在申请银行贷款时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如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还款能力等。

此外,银行还可能要求个人创业者提供担保物或提供充分的创业计划等。

3.3 贷款申请流程个人创业者需要按照银行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银行将对个人创业者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其资质和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贷款申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13]86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13]86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13]8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佛山市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局反映(联系电话:8303 5377)。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2月2日佛山市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监管体系,实现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监管、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根据省金融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2009〕10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全面掌握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状况,建立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和经营状况的分析框架,以帮助监管部门及时识别、判断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状况并区分不同风险程度实施分类监管,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有效性。

第三条监管部门每年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评级,评级结果将作为监管部门实施分类监管和依法采取监管措施的依据,同时也作为有关部门给予政策扶持的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顺德区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额贷款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

第二章评级要素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评级指标分为合规性指标和风险性指标两部分。

(一)合规性指标评级要素。

1.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且足额到位,无抽逃资金行为。

2.无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手段催债、高利贷、洗钱等违法行为。

佛山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佛山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佛山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创业补贴正常经营半年资助5000元新的补贴标准不再要求创业者带动就业,创业成功者只要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均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资助。

按实际孵化成功户数补贴除此之外,对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如为基地内创业人员提供1年以上的减免费创业实训场地和孵化服务,可按实际孵化成功户数给予创业孵化补贴。

这项补贴按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创业人员减免的费用据实补贴,每户不超过3000元。

同时,那些经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成功、搬离基地并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还将获得一次性6个月的社保补贴。

自主创业贷款50万内全额贴息《意见》中规定,担保基金将实行封闭运行,专项用于小额贷款担保。

担保基金利息也计入担保基金。

借款人从事微利项目的,担保基金将给予贴息。

其中个人贷款和合伙经营小企业的、且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的将给予全额贴息,超出50万元额度的部分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贷款的,也将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不超过2年的贴息。

社保补贴小微企招佛山应届毕业生补一年佛山市人社局培训就业科科长李卫权表示,为了鼓励企业、尤其是佛山产业格局中占据半壁江山的大部分小微企招聘高校毕业生,新政策规定,只要招用佛山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将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而自主创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本人同其招收的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

自主创业及录用佛山毕业生补三年除此之外,以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本人能够获得50%的社保补贴。

今年,为了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新政规定创业本人及其创业的企业招用佛山市毕业生,都将给予社保全额补贴3年。

见习补贴按最低工资的80%执行新的扶持政策将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专项补贴。

据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由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由团委认定的见习单位安排的见习活动,都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佛山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

佛山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

佛山贷款
佛山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
据悉,年龄为22周岁至45周岁、具有佛山户籍的自主就业青年可以申请佛山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

佛山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方式分为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两种。

信用贷款单笔额度一般从1万元至10万元,申请人无需提供任何抵押物、质押物,只要找到1至2个保证人即可提出申请。

个别需要大量资金的青年可采用抵押贷款的方式,要求申请人以借款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个人房产(住宅或商铺)作为抵押物,额度为10万元至100万元。

邮政储蓄银行还为创业青年开设了“好借好还,绿色通道”,实行四个优先,即“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贷款”,承诺信用贷款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放款,抵押贷款最迟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批结果。

佛山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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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拓展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容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13〕4号)、《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2010〕64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区政府设立南海区创业小额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选择核定创业实体在合作银行取得的贷款。

第三条设立额度不高于500万元的担保基金,专项用于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发生担保业务时,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将相应的担保金转存到经办银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成立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人民银行等部门组成,其职责是建立定期的联系与沟通机制,确定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计划,及时解决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处理小额担保贷款代偿以及呆账、坏账的确认、核销工作,对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就业中心”)负责开展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日常业务,具体职责包括:
(一)选择商业银行作为开展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合作伙伴,签订合作协议。

(二)制订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相关工作制度。

(三)指导各镇(街道)人社分局开展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

(四)对创业实体申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的评审。

(五)对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申请的审核。

(六)对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就业中心选择商业银行作为合作伙伴(以下简称“经办银行”),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签订合作协议时,要综合考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确保推出的政银企合作产品具有可行性、操作性和实用性,从而充分发挥担保基金的扶持效果。

第三章支持内容及方式
第七条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通过为创业实体提供免费的增信融资服务,帮助他们获得低门槛、低成本的银行贷款。

具体如下:(一)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

(二)承担一定比例的贷款损失风险(包括损失本金、损失利息),但不得高于贷款本金与利息总和的80%。

(三)经办银行收取的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得超过3个百分点。

(四)给予贷款期内每月足额向经办银行还款的借款创业实体全额贴息。

第八条贷款申请人取得的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只能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采购原材料、技术改造、自主创新等,严禁用于资本市场上的投资。

第四章贷款条件和期限
第九条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南海区户籍人员,男18~60周岁、女18~50周岁,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人员,通过自主创业,其自筹资金不足,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一)有具体经营项目、固定经营场地,于2013年1月1日后领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超过3个月。

(二)使用贷款资金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体经营创业项目。

贷款资金不得用于以下行业: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申请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展期不贴息。

第五章贷款管理
第十一条各镇(街道)人社分局承担辖区内创业实体申报项目
的初审,就业中心对材料齐备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申请人需向各镇(街道)人社分局提交下列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一)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经办银行贷款人评估报告。

(三)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就业中心与经办银行协商确定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申请材料应由经办银行和申请人共同制作。

其中,经办银行负责提供贷款人评估报告,内容包括贷款人的财物指标数据及分析、企业管理及运营模式、贷款用途、还款能力分析、抵押或担保方式、信贷员资料(姓名、职务、电话)等信息;其他材料由贷款申请人提供。

第六章贴息管理
第十四条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金额作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资金(以下简称“贴息资金”)。

贴息资金由就业中心编报财政预算。

第十五条贴息资金每季度核拨1次。

每个季度结息日后5个工作日内,经办银行将贴息申请资料报送就业中心。

经办银行收到贴息款项后,须于5个工作日内全额发放至贷款人账户。

第十六条申请贴息资金,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佛山市南海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申请表。

(二)贷款合同。

(三)结息清单。

(四)上季度将贴息资金发放至贷款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章代偿管理
第十七条经办银行对逾期未偿还或用于不符合贷款目的、用途应提前收回的小额贷款项目,应依法行使追索权,及时向贷款人发出贷款催收通知书,并书面告知就业中心。

第十八条当产生逾期未还贷款时,经办银行应全力进行催收,就业中心应协助催收。

经催收仍未还款的,由经办银行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当产生确实不可回收贷款时,协调小组按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核销该笔贷款,由担保基金和经办银行按8:2的比例负担损失。

第十九条担保基金需履行代偿责任的,应按照以下流程办理:(一)经办银行向就业中心递交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和代偿申请书,详细说明损失本金、损失利息以及要求代偿金额等情况。

(二)就业中心认真核对代偿金额,制定代偿方案并呈交协调小组召开会议讨论。

(三)协调小组审议同意后,由担保基金支付代偿金。

第二十条担保基金对经办银行小额贷款担保代偿率达到20%
时,应暂停该项担保业务申请和审批。

经协调小组与经办银行协商采取进一步的风险控制措施,由协调小组批准后再恢复担保业务申请。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行南海支行于2012年6月19日印发的《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管理办法>和<佛山市南海区小额担保贷款操作办法>的通知》(南人社〔2012〕5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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