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复议前置但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时的起诉对象 (1)
最新行政复议法试题及答案

最新行政复议法试题及答案1、行政复议机关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7天内将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天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除法律另有规定。
3、申请人可以书面或传真申请行政复议,但不可以口头申请。
4、行政复议机关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除法律规定的期限较短的情况。
5、行政复议机关在30天内应依法处理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认为其依据不合法且本机关有权处理。
6、对于一起治安案件迟迟未作处理是行政复议的范围。
7、情况复杂时,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可以适当延长复议期限,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天,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8、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处分不服。
9、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5天内审查是否受理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符合规定的申请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
10、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11、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经复议机关批准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
C.需要向法院申请查阅D.有权查阅并提供证据材料12、XXX的XXX不同意XXX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要求XXX进行复议。
因此,本案的复议机关是XXX。
13、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而行政复议机关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那么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
14、如果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申请复议,那么被申请人是委托的行政机关。
15、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同意行政机关机关有终局裁决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16、如果XXX不同意某派出机构对其做出的30元罚款裁定,应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行政机关进行复议。
17、如果行政复议申请人在申请复议时提出了行政赔偿请求,复议机关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
2021年行政复议法知识竞赛多选题库及答案(共50题)

2021年行政复议法知识竞赛多选题库及答案(共50题)1、甲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A县人民政府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甲因此向A县所属的B市人民政府审请行政复议并被受理,则本案中,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可以:正确答案为:ABCD。
A:向与本案有关的公民乙调查取证B:查阅与本案相关的材料C:对A县人民政府的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可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D:可办理因甲不服本次行政复议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2、下列情形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是:正确答案为:AC。
A:交通警察对违规司机作出扣押机动车的处罚,司机不服的。
B:工商银行对欠款信用卡用户计收罚息的行为,信用卡用户有异议的。
C:派出所民警对打架斗殴者作出罚款400元处罚的,被处罚者不服的D: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被告判处5年有期徒刑,被告不服的。
3、下列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正确答案为:BD。
A:申请期限应自该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B:申请期限的计算适用特殊事由(如不可抗力)中止C:因特殊事由(如不可抗力)中止的申请期限在该事由消失后,重新计算D:申请期限的长短以法律的规定为准4、甲认为某省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则其()正确答案为:BCD。
A:可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B:应向该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C:若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若对复议决定不服,可申请国务院的最终裁决5、刘某对市辖区土地局依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作出的一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向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区政府在审理过程中,认为该行为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则以下说法正确是正确答案为:CD。
A:区政府有权对该规定作出处理B:区政府可以直接转送省政府对该规定作出审查C:区政府应当通过市政府转送省政府对该规定作出审查D:审查处理期间,区政府应当中止对该行政处理决定的审查6、行政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审查时,发现其依据不合法,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按下列哪些程序处理?正确答案为:ABC。
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考试单选题及答案

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考试单选题及答案《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公共法律知识题库二、单项选择41、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申请权或者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权或者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答案:C C、2年42、(难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行政复议期限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
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超过()、其他具体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超过()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A、20年,5年43、(难题)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向执行机构递交行政复议申请,执行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转送行政复议机构。
A、344、(难题)被申请人因正当事由不能按期提出书面答复的,应当在规定的答复期限内向行政复议机构提出延期提交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可以延长()日。
答案:B十4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商解决,或者行政复议机关协调处理行政争议期间,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行政复议。
答案:B、中止46、(难题)对群体性案件、涉外案件以及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日内报上一级行政机关备案。
C、二十47、(难题)行政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应当向被申请人发出责令履行通知书。
被申请人自收到责令履行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必须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并将履行结果报告发出该通知书的行政复议机关。
B、十48、对如胶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下列哪个机关管辖?()C、青岛市人民政府49、对某市某县公安局派出所以该县公安局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具有管辖权。
C、该县人民政府50、(难题)王某贩卖盗版光碟被文化局查处,罚款1000元。
行政法历年司考真题(案例分析)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与目标在于:
(1)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本案中政府随意废止规范性文件而不履行告知和补偿义务,就是在程序和实体上都有违法的情况。
有关规定:
《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
问题:
1.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问题:
1.本案是否需要确定诉讼代表人?如何确定?
2.行政诉讼中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的情形主要包括哪些?
3.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4.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应当如何判决?
5.本
一、二审法院审理的对象是什么?为什么?
6.若本案原告不服一审裁定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市政府会同区政府调整了补偿标准,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法院是否应予准许?理由是什么?
2.如高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如何立案?对该请求可否进行单独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的性质是什么?可否适用于本案?理由是什么?
4.高某运输的松香是否属于“非法财物”?理由是什么?
5.(1)法院审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理由是什么?
行政复议知识竞赛题库

行政复议知识竞赛题库一、单项选择题1.一般情况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30日B.60日C.90日D.1年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A.3日B.5日C.10日D.15日3.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此期限的除外。
A.10日B.15日C.30日D.60日4.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A.对工作人员小李开除的决定B.对公民王某错误刑事拘留C.内部调整人员的决定D.对于一起治安案件迟迟未作处理5.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不服,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处分D.行政许可6.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不可能是()A.人民政府B.公安派出所C.公务员D.法律法规授权组织7.下列()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A.行政复议机关B.乡镇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D.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8.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为无行为能力人,()可以代为申请复议。
A.近亲属B.好友C.法定代理人D.委托代理人9.行政复议机关负责()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A.机关内部管理工作B.法制工作C.监察工作D.人事工作10.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审查行政行为的()。
A.合法性B.真实性C.适当性D.合法性和适当性11.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有()A.行政处分B.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C.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做出的岗位轮换的决定D.行政机关做出的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的决定12. 居住在某市A区的公民赵某对该市B区某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要求复议。
本案的复议机关是()。
A.A区行政机关B.B区行政机关C.B区人民政府D.A区人民政府1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应当责令其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分类题库

实施。()
复议前置案件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可自收到不予受 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判断题
复议前置案件在复议机关受理后超过法定期限不作答复的, 当事人可以在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判断题
各级行政机关的法制部门是具体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事项的法 定机构。()
判断题
判断题
对行政机关就民事纠纷所作的调解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判断题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
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 判断题
复议。( )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
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 判断题
判断题
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人提出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无权处理的, 终止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判断题
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或者有
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依法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判断题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 。()
判断题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是 否受理。( )
判断题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A.错误 B.正确
行政救济法

行政救济一、行政救济的概念行政救济制度是指行政相对人因国家行政机关的违法或不当行政处分使其利益或权利受到损害时,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请求撤消或变更其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从而使其自己受到损害的权利或利益得到救济的制度。
二、行政救济的特征1、行政救济是公法制度。
2、行政救济是行政法制监督制度的一部分.3、行政救济制度的基础,是受侵害公民的救济请求权和国家责任.4、行政救济制度的保护对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的合法权益.5、行政救济发生的原因是行政机关的侵权行为。
三、行政救济的种类1申诉、控告2行政复议3行政诉讼4国家赔偿行政复议一、行政复议的概念、特征和原则1、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依法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受理申请的复议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裁决的活动.行政复议制度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监督机制。
复议机关只是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审查。
注:①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人(组织)就特定事项作出的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
②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人(组织)制定能够普遍反复适用的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2、行政复议的特征:①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②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③行政复议是行政系统内部层级监督行为。
3、行政复议的原则:合法、公开、公正、及时、便民。
二、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1、受案范围是指复议机关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即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处理一定范围内具体行政行为的权限。
2、行政复议的范围:①行政复议的肯定范围: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许可d、行政确权e、侵犯经营自主权f、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g、不履行法定职责h、违法要求履行义务i、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保金的j、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注:劳动权、休息权、环境权和政治权利是不能诉讼的。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历年真题试卷汇编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历年真题试卷汇编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分析题分析题1.本题为选做题。
乙题:据报道,在城市建设中,有的政府部门发出有关土地使用的许可证照后,因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废止,或城市规划修改等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而撤回已生效的许可。
也曾有个别地方的政府部门在颁发土地使用证照过程中确有审查不严的问题,为弥补过错过失而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由收回已生效的许可;或为了以更高价位将土地出让给他人,而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由收回已生效的许可。
(卷四真题试卷第7)请就上述情况,根据行政法有关原则,谈谈你的看法及建议。
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2.不少于500字。
正确答案:乙题:本题为材料分析题。
考生需要对所给材料进行法理与法条分析,由于题目要求结合行政法有关原则作答,所以考生答题内容不能够偏离基本原则的精神。
作答前应当仔细阅读和理解材料内容和答题要求,从材料内容看,前半段正面叙述了行政许可制度关于许可条件变化后行政机关如何处理的规定,后半段则就现实中个别政府部门的违法操作的情况作了介绍。
两段文字虽各有主题,但是,答题的思路显然在于对后段文字给出的现象的抨击并提出建议上。
试题给出的违法现象主要有:为弥补审查不严的过失而虚设理由收回许可:为了以更高价位将土地另外出让而滥用公共利益理由收回许可。
前一现象为了规避赔偿,后一现象则是为谋求不正当利益而滥用公权。
这两类违法行为都是在“公共利益”名目实施的,所以,如何认识公共利益也应该是本题关心的。
再者就是以什么为基准的问题了,题目要求根据行政法的原则展开,因此,考生就需要在公认的行政法原则中寻找与本题相关的原则。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修订版)第二卷归纳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分别是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权责统一原则。
在这六大原则中,诚实守信原则、合理行政原则可以作为考生回答问题的基准(不排除考生以其他原则为基准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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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经审查认为:第一,上诉人黄 桃阳在双峰县枫树台煤矿下井时 受伤,其工伤保险待遇依法应予保 护。 第二,黄桃阳应依法主张自己 的合法权利,才 受法 律 保 护 。 1.按
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 定,工伤保险待遇案件属复议前置 案件 ;2. 黄桃 阳 申 请 了 行 政 复 议 , 而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 行政复议申请决定,认为申请人黄 桃阳已超过复议期限,丧失了申请 复议的 权 利 ;3.按 照 最 高 人 民法 院 《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 解 释 》第 33条 第2款 规 定 ,复 议 机 关 不受理复议申请,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 理。 本案黄桃阳应对复议机关作出 的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这 一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而 直接对确认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 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不具备起 诉的法定条件,依法应驳回黄桃阳 的起诉。 第三, 原审法院作出的 (2009) 双行初字第61号行政 判 决 对黄桃阳的诉讼请求作出实体判 决不当,依法应予撤销。 依照行政 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二)项;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 干 问 题 的 解 释 》第 44 条 第 1 款 第 (7) 项 、 第 (11) 项 , 第 79 条 第 (1) 项 之 规 定 , 以 (2010) 娄 中 行 终 字 第 38 号 行 政裁定, 撤销双峰县人民法院 (2009)双行初字第61号行政判决 , 驳回黄桃阳的起诉。
【评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的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 请复议的, 必须先行经过行政复 议。 然而,在复议前置条件下,因出 现法定事由,复议机关决定不受理 当事人的复议申请,是否视为经过 了行政复议程序,行政相对人的起 诉对象是什么,能否直接对原具体
案例 108 研究
案例
018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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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2/2011
案例 研究 文/张坤世 童志方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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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复议前置但复议机关 决定不予受理时的起诉对象
【裁判要旨】 法律、法规规定须复议前置,但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当事 人对起诉对象无选择权,只能起诉复议机关的不予受理决定,不能起诉原具体行 政行为。
■案号 一审:(2009)双行初字第 61 号 二审:(2010)娄中行终字第 38 号
被上诉人双峰县工伤保险局 辩称:(一)一审程序违法。 法律、法 规规定须复议前置但复议机决定 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只能起诉复议 机关的不予受理决定,不能起诉原 具体行政行为。 (二)从本案客观事 实看,黄桃阳系农民工身份,与枫 树台煤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能 按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落实 其工伤保险待遇。 枫树台煤矿参保 时未申报黄桃阳工资标准,所交工 伤保险费是依据省、市、县三级规 范性文件, 按该矿产煤每吨4元的 标准交纳的,未按该矿工资总额标 准交纳。 工伤保险局按标准核发了 黄桃阳的工伤待遇, 程序合法,处 理恰当。 因此,对黄桃阳的起诉依 法应予驳回。
第三人述称,根据工伤保险条 例第十条、第六十一条规定,用人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 单位职工工资乘以单位缴费率之 积。 而被告依照湖南省、娄底市、双 峰县三级文件规定按实际产量缴 纳工伤保险费,并按照行政机关自 己确定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 资标准核算工资待遇,被告的行为 违法。 枫树台煤矿已按规定足额缴 纳了工伤保险费,故被告应该承担 保险责任。
部分被告依法应予补足; 另外,第 三人枫树台煤矿还应支付超过全 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部分 的工伤待遇。
被告辩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本案须复议前 置, 因为黄桃阳的申请超过法定的 复议期限, 双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 局已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此种情 形下, 黄桃阳只能起诉复议机关的 不予受理决定, 不能起诉原具体行 政行为。且从客观情况看,双峰县工 伤保险局作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 按产量收取第 三人的工伤保险费, 同样按文件规 定核发原告的工伤待遇是正确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 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 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 月缴费工资。 本案第三人在为原告 及其他职工加入工伤保险时的月缴 费工资均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 均工资, 被告按此标准核发原告的 工伤待遇,程序合法,处理恰当。 请 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
黄桃阳上诉称,一审行政判决 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工 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 诉人黄桃阳的工伤保险待遇应按 黄 桃 阳 受 伤 前12个 月 的 平 均 工 资 2105元 计 算 ,差 额 部 分 由 被 上 诉 人 补足。 请求二审法院撤销(2009)双 行 初 字 第 61号 行 政 判 决 , 依 法 改 判,并判令被上诉人县工伤保险局 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2009年10月27日,原告 向 双 峰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 议。 2009年11月3日,双峰县劳动和 社会保障局作出双劳复不受字 (2009)第001号不予受理行政复 议 申请决定书,以黄桃阳的申请已超 过法定的复议期限为由,决定不予 受理。
2009年11月15日,黄桃 阳 以 双 峰县工伤保险局为被告、以枫树台 煤矿为第三人,向双峰县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黄桃阳诉称,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其 工 伤 保 险 待 遇 应 按 其 受 伤 前 12 个 月 的 平 均 工 资2105 元 计 算 , 差 额
【审判】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经审
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 的工伤待遇是按照全市上年度在 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核算,还是按照 原 告 本 人 受 伤 前 的 12个 月 平 均 工 资核算? 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三 级文件均规定煤矿企业根据实际 情况按产量缴费,而不是按工资总 额缴费。 枫树台煤矿2007年度缴纳 的工 伤 保 险 费6.4万 元 , 是 按 煤 矿 每月的产煤吨数按月由税费统征 办统一收取后,再转交被告。 枫树 台煤矿只提交了职工花名册给被 告。 由于是按产煤数量交费,工伤 保险局没有要求、枫树台煤矿也没 有主动提交煤矿职工的工资表交 由工伤保险局审查。 被告作为工伤 保险经办机构, 按照上级文件规 定,按产量收取第三人的工伤保险 费,同样按文件规定核发原告的工 伤待遇是正确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 六十一条规定:本人工资是指工伤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 业 病 前 12 个 月 平 均 月 缴 费 工 资 。 本案第三人在为原告及其他职工 加入工伤保险时的月缴费工资均 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被告按此标准核发原告的工伤待 遇,程序合法,实体处理恰当,应予 维持。 原告要求被告按2105元/月 的本人平均工资标准补发工伤待 遇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至于原 告要求第三人支付超过全市上年 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部分的工伤 待遇,因第三人系用人单位,依照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职 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 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 规定处理, 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 围,应另案处理。 据此,依照行政诉 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
件规定按实际产量缴纳工伤保险 费并按照行政机关自己确定的上 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核算 工资待遇,行为违法。 (三)一审结 果不公。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规定工伤待遇应由工伤基金支付, 上诉人枫树台煤矿已经足额缴纳 了工伤保险费,不存在过错,故上 诉人黄桃阳要求支付超过全市上 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部分的工 伤待遇系行政争议,而非一审所说 的劳动争议,故不应另案处理。 请 求 二 审 法 院 撤 销 (2009)双 行 初 字 第61 号 行 政 判 决 ,改 判 被 上 诉 人 县 工伤保险局承担黄桃阳的工伤保 险待遇,并由被上诉人县工伤保险 局承担本案诉讼费。
【案情】
原告:黄桃阳。 被告:湖南省双峰县工伤保险 局。 第三人:湖南省双峰县枫树台 煤矿。 原 告 于 2006 年 1 月 受 雇 进 入 第 三人湖南省双峰县枫树台煤矿(以
下简称枫树台煤矿)工作。 2007年1 月开始,第三人按照湖南省娄底市 人民政府及双峰县人民政府的相 关文件精神, 按每吨煤4元的标准 缴纳工伤保险费。 该款由双峰县税 费统征办按月向第三人收取后,转 付给被告。 2007年度,第三人共缴 纳工 伤 保 险 费64000元 。 2007年12 月5日,原告的受伤被认定为工伤。 2008年3月14日, 原告的伤情被鉴
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却是一个有争 议的问题。 有的人认为,不能视为 经过了行政复议程序,若当事人不 服向法院起诉,只能起诉复议机关 不予受理的决定; ①有的法官则认 为,“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 议的, 必须先行经过申请行政复 议,而后由当事人根据复议机关的 行政行为结果,有权选择或者对改 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行为,或 者对复议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复 议申请决定的行为,或者对受理后 在复议期间不作答复的不行为行 为,或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 政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 复议前置程序,仅仅是在程序上要 求提起行政诉讼之前先行申请行 政复议,穷尽行政救济方式,只要 提出了复议的申请,即满足了上述 规定中的程序条件。 (因为)法律及 相关司法解释并没有对此作出必 须先行经过行政复议实体审查的 强制性规定。 至于复议机关是否受 理复议申请或者是否作出复议决 定,不影响复议申请人不服原具体 行政行为而提起诉讼。 ”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