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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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精选文档】《联邦党人文集》节选读后感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后,代表们回到各州,全力投入各州通过宪法的说服工作。

1787年10月至1788年5月,为说服纽约州批准联邦宪法,亚历山大•汉密尔顿邀请詹姆斯•麦迪逊和约翰•杰伊共同以“普布利乌斯”的笔名,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详尽全面地论证了宪法的合理性,并对与人民自治政府有关的最为重要的政治课题加以了探讨,这些文章就是后来著名的《联邦党人文集》。

如今,《联邦党人文集》已成为美国建国时期最为重要的文献之一。

这首先是由于它的作者是美国建国时期的杰出人物:詹姆斯•麦迪逊出任了第四任合众国总统。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乔治•华盛顿的内阁中任职,是确定美国经济政策的主动力。

约翰•杰伊成为美国最高法院的第一任首席大法官。

也因为该文集对宪法作了最为系统和最为全面的分析。

作者们不仅诠释了宪法的结构,而且针对当时的批评逐条逐条予以仔细地反驳,极力捍卫自己的主张。

更是因为它解释了立国之父们的初衷。

以至于今天当最高法院法官试图理解缔造者的意图时,《联邦党人文集》仍然是宪法解释最为重要的诠释资源。

就笔者所阅读的第十、五十一、七十八篇章,足以显示《联邦党人文集》中包含的美国立国者们杰出的政治智慧,分权制衡的政治制度展现了联邦党人高超的政治才能,他们以和平的手段成功的化解了政治分歧,用自由、民主、人权的信念把北美十三州由一个松散的邦联凝聚为一个强大的国家,使得独立战争最终功德圆满。

第十篇主要阐述了党争问题和大共和国的可能性及优越性:作者明确指出,“自由于党派,如同空气于火”。

万不可因为自由会助长党争而废除政治生活不可缺少的自由。

那么,如何遏制多数派实施暴政呢,这是单一共和制的病根。

作者认为复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论通过把政府建立在人类自治能力基础上,就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用足人类的自主治理能力,就能够摆脱多数派暴政的弊害;“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的两大区别是:第一,后者的政府委托给由其余公民选举出来的少数公民;第二,后者所能管辖的公民人数较多,国土范围也较大。

《联邦党人文集》读书心得报告

《联邦党人文集》读书心得报告

读《联邦党人文集》心得报告一、书名:《联邦党人文集》(The Federalist Papers)二、著者:〔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程逢如在汉舒逊译三、出版社:商务印刷馆1982年四、背景:美国在制宪前是邦联政治,在1781年3月通过的《邦联条例》下各成员“保留其主权、自由和独立”,因此邦联的成员实际上是具有主权的国家,邦联只是一个有个成员国组成的松散的国家联盟。

“一个脆弱的友好的联盟,而不是一个国家的政府”,这样的体制被麦迪逊形容为一个“头脑听从四肢的怪物”。

邦联的运作导致了普遍的不满,尤其是各州的精英早就认识到了邦联这种政治体制的弊端。

汉密尔顿等人推动了全国性制宪会议的产生。

1787年5月,在乔治·华盛顿的主持下,在费城举行了全国代表会议。

会议原定的题目是:修改执行已有八年之久的《邦联条例》,但是在经过了近三个月的讨论后,会议不仅否定了这个条例,而且重新制定了一部新宪法。

因此,这次会议就成了美国历史上著名的“费城制宪会议。

”新宪法在费城会议通过后,按规定应该有十三个州的代表会议分别批准,而且九个州同意,即可生效。

但是,在各州的批准过程中,遭到了诸多反对意见。

由此,在美国民众中间产生了激烈的论战。

本书的作者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詹姆斯·麦迪逊三个联邦党人为争取批准新宪法在纽约报刊上共同以“普布利乌斯”为笔名而发表的一系列论文文集。

《联邦党人文集》就是这些支持新宪法,阐述宪法理论和精神的论文集。

五、主要内容《联邦党人文集》被誉为美国宪法的“圣经”,是以汉密尔顿、杰伊和麦迪逊为代表的联邦党人为美国基本政治制度设计做的理论阐述和精辟说明。

该书的主要内容是以维护新宪法为核心,针对反对新宪法的意见以及质疑,具体阐述了对美国新的政治制度的构想、主张建立共和制并实施三权分立、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分立与制衡,采用历史经验与现实状况相结合的方法,论述美国实行联邦制是基于国家安全、政治经济文化的繁荣发展以及美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解析国家政治制度-《联邦党人文集》第读后

解析国家政治制度-《联邦党人文集》第读后

解析国家政治制度-《联邦党人文集》第读后解析国家政治制度-《联邦党人文集》第九篇读后一、“联邦”与“共和”在本文的一开篇,汉密尔顿便鲜明地提出自己的一个论点:“一个牢固的联邦,对于各州的和平和自由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是分裂和叛乱的障碍”。

为了证明这一点,汉密尔顿从反面列举了希腊和意大利一些小共和国为例。

对于这些国家,他是这样进行描述的:“它们永远摇摆于暴政和无政府状态这两个极端之间连续不断的革命”;那些“平静、幸福的间歇、瞬息的光芒”,绝大多数都不过是混乱中短暂的间歇,并且使我们感到惋惜和悲叹,因为黑暗在可预见的将来已经临近。

然而产生这样一种悲惨状况的根源究竟是什么呢?汉密尔顿在这一段的结尾用了这样的一句话来进行阐释:“政府的弊病会使这些光辉的才能和崇高的天赋走上邪路,黯然失色,而这些产生他们的幸福土壤已经得到应有的歌颂”。

很明显,汉密尔顿表达了这样的一种意思,即这样的状况并不是由于一个地理性因素或文化性因素造成的-在这方面以上的国家无可置疑-而是由于一个政治性因素,即“政府的弊病”而造成的,并且,这个政治性要素在某一方面甚至决定着地理性与文化性的要素的发挥。

在这样的结论背后,汉密尔顿无疑是针对美国表达着自己的见解:从地理性和文化性因素的角度上说,美国散发着同这些国家一样甚至更加灿烂的光芒,可是这个光芒能否持续,能否使人备受鼓舞而不是产生哀叹,决定于这个国家即将选择怎样的政体与政府。

但起码,这个国家不应再效仿希腊或者意大利这样的“小型”共和国,因为这些国家从根本上决定了要与“分裂和叛乱”为伍,无疑,美国的前景和人民的幸福将消失在这样的国家当中。

然而,这绝不意味着美国将因此选取“专制”来取代“共和”作为自己国家的政体。

在接下来的一段中,汉密尔顿驳斥了那些“专制政治”的拥护者,因为他们从此出发反对“共和政体的所有形式”,并且从根本上反对“公民自由”的原则,认为这是与社会秩序相本质冲突的。

汉密尔顿在这里用世界上若干“自由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巨大组织”的存在及欣欣向荣来作为自己的论据以反驳那些专制拥护者们的“悲观诡辩”,并信心满满的宣称美国也将成为这样的一个“标志性建筑”来进一步使得这些诡辩更加不堪一击。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
《联邦党人文集》是美国建国初期的一部重要政治文献,由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和詹姆斯·麦迪逊三位联邦党人共同撰写。

这部作品对于理解美国宪法的起源和原则具有重要意义。

在阅读《联邦党人文集》后,我对美国宪法的制定过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这部作品详细阐述了联邦党人的政治观点,包括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权力分配的看法、对民主制度的理解以及对国家经济发展的思考。

通过阅读这些文章,我对美国的民主制度和政治体制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

联邦党人强调了强大的中央政府对于维护国家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性。

他们认为,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能够有效地协调各州之间的利益冲突,保障国家的独立和安全。

这一观点在当时的美国社会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因为美国刚刚从英国殖民统治中独立出来,面临着许多内外挑战。

联邦党人对民主制度持有独特的见解。

他们认为,民主制度并非完美无缺,而是需要在一定的框架下进行限制和调整。

他们主张实行代议制民主,通过选举产生代表来行使权力,以减少民众直接参与政治决策所带来的混乱和不稳定。

这一观点对于后来美国政治制度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联邦党人关注国家经济的发展。

他们认为,一个国家的繁荣与强大离不开经济的稳定增长。

因此,他们主张实行保护主义政策,鼓励国内产业的发展,同时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

这一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美国经济的现实需求。

《联邦党人文集》是一部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政治思想的著作。

通过阅读这部作品,我对美国的宪法制度和政治体制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对民主制度的本质和局限性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

《联邦党人文集》节选读后感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后,代表们回到各州,全力投入各州通过宪法的说服工作。

1787年10月至1788年5月,为说服纽约州批准联邦宪法,亚历山大•汉密尔顿邀请詹姆斯•麦迪逊和约翰•杰伊共同以“普布利乌斯”的笔名,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详尽全面地论证了宪法的合理性,并对与人民自治政府有关的最为重要的政治课题加以了探讨,这些文章就是后来著名的《联邦党人文集》。

如今,《联邦党人文集》已成为美国建国时期最为重要的文献之一。

这首先是由于它的作者是美国建国时期的杰出人物:詹姆斯•麦迪逊出任了第四任合众国总统。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乔治•华盛顿的内阁中任职,是确定美国经济政策的主动力。

约翰•杰伊成为美国最高法院的第一任首席大法官。

也因为该文集对宪法作了最为系统和最为全面的分析。

作者们不仅诠释了宪法的结构,而且针对当时的批评逐条逐条予以仔细地反驳,极力捍卫自己的主张。

更是因为它解释了立国之父们的初衷。

以至于今天当最高法院法官试图理解缔造者的意图时,《联邦党人文集》仍然是宪法解释最为重要的诠释资源。

就笔者所阅读的第十、五十一、七十八篇章,足以显示《联邦党人文集》中包含的美国立国者们杰出的政治智慧,分权制衡的政治制度展现了联邦党人高超的政治才能,他们以和平的手段成功的化解了政治分歧,用自由、民主、人权的信念把北美十三州由一个松散的邦联凝聚为一个强大的国家,使得独立战争最终功德圆满。

第十篇主要阐述了党争问题和大共和国的可能性及优越性:作者明确指出,“自由于党派,如同空气于火”。

万不可因为自由会助长党争而废除政治生活不可缺少的自由。

那么,如何遏制多数派实施暴政呢?这是单一共和制的病根。

作者认为复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论通过把政府建立在人类自治能力基础上,就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用足人类的自主治理能力,就能够摆脱多数派暴政的弊害;“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的两大区别是:第一,后者的政府委托给由其余公民选举出来的少数公民;第二,后者所能管辖的公民人数较多,国土范围也较大。

联邦党人文集读书笔记

联邦党人文集读书笔记

联邦党人文集读书笔记《联邦党人文集》被誉为美国宪法的"圣经"、"美国宪法原理",学界普遍认为此书是对美国宪法及美国联邦政府依据原则的最好阐释,美国最高法院曾经把它当作宪法的来源加以引证。

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提供到的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联邦党人文集读书笔记一、背景资料1、本书意义:《联邦党人文集》被誉为美国宪法的"圣经"、"美国宪法原理",学界普遍认为此书是对美国宪法及美国联邦政府依据原则的最好阐释,美国最高法院曾经把它当作宪法的来源加以引证。

(欲"以美为师"或"以美为鉴",都必须了解美国;了解美国,必先了解其政治制度;欲了解美国政治制度,必先了解美国宪法;而欲了解美国宪法,必读《联邦党人文集》。

)2、拓展阅读(要理解《联邦党人文集》,需先了解制宪会议;要了解制宪会议则需先了解美国制宪前的邦联政治。

)★邦联政治:1781年3月美国通过《邦联条款》规定,邦联是一个"巩固的友好联盟",其成员仍然"保留其主权、自由和独立",因此,邦联的成员实际上是具有主权的国家,邦联只是由各成员国组成的、松散的国家联盟。

邦联没有统一的、强大的中央政府机构,虽然设立了一个邦联大会,但没有单独的行政和司法机关。

邦联在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等各个方面都表现得软弱无能,比如无权向各州征税、没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国会没有自己的执行机构、无权调节国际和州际贸易争端等。

各盟国在邦联大会都只有同等的一票表决权,邦联大会除非获得9个州的同意,不得缔约、不得铸币或发行纸币、不得征税和拨款、不得征兵和建造军舰,权力受到极大的限制。

因此,《邦联条例》所建立的只是"一个脆弱的友好联盟,而不是一个国家的政府"。

这种体制被麦迪逊形容为一个"头脑听从四肢的怪物"。

《联邦党人文集》带来的启示——关于分权制衡

《联邦党人文集》带来的启示——关于分权制衡

《联邦党人文集》带来的启示——关于分权制衡发表时间:2018-09-18T10:09:28.150Z 来源:《知识-力量》2中作者:黄桔[导读] 《联邦党人文集》是一本关于美国政治的经典名著,它从各个方面去描述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架构,对后世许多国家的政治制度制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美国成立之初,联邦党人创造性的运用权力制衡的原则去构建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国家政治制度。

在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中间找到了一种平衡,并且在政府内部也通过分权制衡,实现社会有秩序、政府有权威、人民有自由。

本文对书中权力制衡思想的分析,阐述为何要权力制衡和对我们完善权力制衡机制有(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北京 100081)摘要:《联邦党人文集》是一本关于美国政治的经典名著,它从各个方面去描述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架构,对后世许多国家的政治制度制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美国成立之初,联邦党人创造性的运用权力制衡的原则去构建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国家政治制度。

在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中间找到了一种平衡,并且在政府内部也通过分权制衡,实现社会有秩序、政府有权威、人民有自由。

本文对书中权力制衡思想的分析,阐述为何要权力制衡和对我们完善权力制衡机制有何借鉴。

关键词:联邦党人;权力制衡;三权分立;政府权力一、《联邦党人文集》内容简介 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顺利召开,但是反对新宪法的力量还十分强大,参加制宪会议的12个州必须至少要有9个州批准,宪法才能生效。

由此,拥宪派和反宪派展开了激烈的论战。

联邦党人约翰·杰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詹姆斯·麦迪逊在纽约州州报上共同以“普布利乌斯”(Publius)为笔名发表了一系列支持宪法的文章。

这就是后来的《联邦党人文集》。

《联邦党人文集》全文一共有85篇文章,其主要内容可以分为5个部分。

第一,为民众解释为什么要建立联邦。

作者在文章中提出建立联邦的好处是可以解决国际争端、加快政府效率、避免不正义战争、防止党派争斗、团结全美人民、促进商业繁荣、保证贸易自由、增加税收、减少公费开支等等。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

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

《联邦党人文集》读书笔记一、前言(一)本书意义、特点《联邦党人文集》被誉为成就美国宪法和联邦制度的经典,是研究和了解美国宪法和联邦政体最重要的文献之一。

本书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和詹姆斯·麦迪逊三人为争取批准新宪法在纽约报刊上共以“普布利乌斯”为笔名而发表的一系列的论文文集。

三名作者执笔初衷即在于向纽约邦的民众解释1787年之夏来自费城秘密会议上的法律文本(即新宪法草案),并希望通过说服纽约州人民批准新宪法来影响其他州,实现新宪法草案得到批准生效的目的。

不同于一般的学术文集,本书更准确的定位应当属于“美国建国时代的政治文献”。

其有着明确的写作目的和受众,内容诉诸于实践经验与常识,有强烈的论辩色彩和感情色彩。

(二)作者简介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 (1757-1804),原为律师,独立战争期间曾担任华盛顿的军事秘书和革命军团长。

以后曾任华盛顿总司令的军事秘书和革命军团长;曾参加过被称为制宪议会先驱的安那波利斯会议,1782年作为纽约州的代表参加大陆会议,1 787年参加在美国费城举行的"制宪会议",是美国联邦宪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也是制定新宪法的最积极鼓吹者。

其保守色彩和精英主义色彩较浓,主张建立强大的中央集权政府以保证国家的秩序和利益。

性恶论和等级论是他政治主张的理论基础。

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 (1751-1836),北美独立运动的主要领导人物之一,曾参加弗吉尼亚革命代表会议,起草关于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文件。

先后出席大陆会议和1787年的制宪会议。

在费城制宪会议中作用卓越,以第三人称保存了制宪会议的最完整的会议辩论记录。

其提出了著名的“弗吉尼亚方案”并使之成为制定联邦宪法的基本框架,有“宪法之父”之称。

新政府成立时任众议员;在第一届国会期间,在拟定人权法案时起了重要作用;后任国务卿和第四任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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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党人文集》读后感《联邦党人文集》是由美国开国元勋汉密尔顿、约翰杰伊、麦迪逊等人书写的85篇文稿组成,详细的介绍了美国的政治制度的来源、优缺和作者对政治制度的看法。

这本书使我对美国政治制度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引发了我许多的共鸣,接下来,我想从几个角度阐述下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一些启示。

通读全书,汉密尔顿、麦迪逊等人对美国共和政治体制的每一个权力设置的缘由都做了详细的阐述,鲜明的体现了美国政治的经验主义色彩。

美国政治制度在当今世界为世界各国效仿,为美国的强大与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奠基。

美国的政治制度的形成并不只是简简单单从一开始由他们的开国元勋根据什么“启蒙思想”而建立一套制度,他们制度的建立有深刻的历史根源,他们这套制度产生于经验主义而不是理性主义,而经验又来自哪里呢?这本书给了我们答案,来自于“英国”、来自“其他州宪法”,美国政治制度是在总结英国政治制度、州制度的优缺结合启蒙思想创立出来的,可以说是启蒙思想与美国国情的结合,有着深厚的政治经验的积累。

美国建国的十三个州,每个州都有自己特色的政治制度,而美国宪法就是对州制度的升华。

它的每一个细节的设置都可以在英国政治体制或州制度中找到影子。

所以我个人认为政治其实不存在什么突发奇想的创造,也不可能完全根据什么理论建立,它必定是深深的根源这个国家的历史与国情,所以一个优秀的政治家、一套优秀政治理论必定是根源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实践之中。

光靠几本书,是搞不了政治的,甚至可以说是天方夜谈。

要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总结实践经验。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源泉、动力、目标。

第二、我想谈的是心理学、心理经验对政治的作用,在《联邦党人文集》一书中,汉密尔顿、麦迪勋等人对政治制度的分析,对反对意见的回应,无不来自于他们在政治实践中总结的心理经验,比如在第72篇《论行政权力的唯一性》中谈及“为什么行政权必须由一人掌握,而不能由一个集体掌握”时,作者说到“当行政权由一个集体掌握时,由于每个人都想将自己的意见渗入到决策中,所以决策必须要所有人来协商做出,当某个人没有参与到决策的制定时,他可能会极力反对此项决议,因为他的意见并没有渗透进去,这不仅会降低决策效率,而且容易导致内部分化,可能一部分人会结合在一起,不利于内部的团结。

而且在集体做决策时,由于是集体决策,责任容易在人与人之间互相推卸。

”所以汉密尔顿等人坚持要保证行政权唯一性,这不仅有利于效率提高,而且方便追究责任。

汉密尔顿等人根据自身的从政经验对美国政治制度的设计作出了合理的解释,从每个人的心理出发切实考虑政治制度的合理性,政治总而言之就是对人性的管理,所以政治同时也是和人的心理密不可分的,所以任何一项政治制度的设计和出台一定要充分考虑这项制度的实施者的内在心理,将政治与人性心理结合。

第三、我想讨论的是政治制度的完善来自于权力的斗争之后重组、洗牌。

换句话说政治就像大自然一样,它会随着力量之间的角逐,不断的重组、淘汰、新生,就像美国联邦制度的确立,美国在1787年宪法之前一直都是邦联制度,但是这种无法满足美国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美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联邦政府,总览军权、财权、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为整个美国谋利,所以才有了《1787年宪法》的出台,为美国确立了联邦制度,这是各州权力让渡的产物,换句话说也是权力斗争的产物,权力斗争并不是坏事,只要它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发展,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那我们就应该接受它,但它必须最后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巩固斗争的成果。

一个优秀的政治制度一定是经过无数的政治斗争而产生的,当然其中也不乏流血与牺牲。

第四、从全文出发,可以充分了解美国政治制度,尤其是它突出的稳定性,制度的设计者在分权上确保各个主体的力量均势,没有让其中的任何一方过分的强大,而足以影响另外两方,实现了政权的高度稳定性。

以行政权为例,设计者对总统拥有的军队统帅权、签订条约权、任命权、议案的相对否决权,都做了精心的设计,总统对于上诉的权力都无法全部掌握,都只能部分取得,分权的思想不仅仅停留在对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权的分立,同时也渗透到了每一个具体部分的设计上。

在司法上,由于司法权天生的弱势地位,设计者为了加强其对其他两者的影响力,确立了法官终身制、违宪审查制度,通过宪法加强了司法权。

在防治腐败问题上,司法上充分发挥陪审团制度的作用,行政上,由国会对总统的收入进行控制,同时也有最高法院的监督,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的产生。

第五、制度设计者极具创意的考虑到了人情世故对政治的影响,因而在制度的设计中加入对这一问题的防范措施,例如在人事任命权上,既不将权力完全给予总统,也不将其给予议会,因为如果给予总统一人的话,那么很可能产生总统任人唯亲的情况出现,如果将其给予议会的话,那么议会的议员可能会互相照顾自己的亲属,同时互相也不敢得罪对方,这样容易导致政治家族化或结党营私的出现,后果可想而知。

所以制度设计者采取的方式是将任命权分为提名权和审核权,提名权归总统,审核权归议会。

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行政机关人员都能被总统接纳,和总统保持高度的一致,同时也可以减少任人唯亲的情况的产生。

因为毕竟有那么多双眼睛盯着,总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这样的制度的设计充分的体现了制度设计者有着丰富的生活经验和高超的政治智慧,充分的考虑到了政治中的人情世故。

还有一个例子就是法官的终身制和部门俸给制的设计,法官的终身制确保了他的独立性,不受提名者的干扰,同时法官的高薪制保证了法官可以不因为生活情况的变动而影响职责的履行,这都是充分考虑了法律这一行业的特殊性而制定的规则。

人情世故也是政治不得不考虑的问题,而这一点在国内比较官方的书籍上很少提到,中国的政治制度可以充分学习和研究这一点。

第六,从书中可以感受的到,美国政治是深受功利主义价值观的影响,何为“功利主义”,最早是由英国哲学家兼经济学家边沁提出的。

简单的说知道就是最求幸福的最大化,认为痛苦和快乐可以精密的计算得出幸福值。

而美国政治制度的设计者就是出于功利主义价值观的考虑,对于政治制度的每一个环节都深思熟虑,进行充分的厉害、利弊比较,例如在陪审团制度上,在民事案件中是否要运用陪审团制度产生了极大的争议,有人认为陪审团对民事纠纷并不能就行深入的了解,因为在民事纠纷中存在许多专业性问题,一般人很难了解,所以不支持民事诉讼中加入陪审团制度。

而另一方面,一部分认为陪审团制度可以充分的防止政府的腐败作风。

经过多方面的争论还是决定运用陪审团制度,这是他们从功利主义的角度出发,以限制政府的权力为主,从此点出发,考虑到“运用陪审团制度”的利大于弊而得出的一个结论。

美国政治制度是功利主义、经验主义的结合,所以美国政治制度具有典型的西方政治色彩。

上文中,我从经验主义、心理学、权力斗争、制度的稳定性、功利主义、人情世故等几个方面详细的分析了这本书中所提及的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对美国政治制度有了新的理解。

读完这本书后,产生了许多新的体会,和以前从课本中了解到的美国政治制度截然不同,这让我回想起了去年上的王成兰老师的《美国当代历史文化》,王成兰老师认为:“美国的发展主要靠的是以下四点:一、一以贯之,不折腾;二、立国者的抱负与眼光;三、思想家对美国的忠诚;四、博大、宽容的文化。

”其中老师提出的第一点其实就是保守主义政治理念,第二点其实展现的也就是美国开国元勋的丰富的政治经验和政治理论修养。

美国的发展是长期历史积累的产物,的确“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它是政治系统不断完善和更新的产物。

制度的创始者只是根据他们的政治经验和政治理论设计出一个模型,而后人再不断的根据实际状况在这个大的框架下修改这个模型,使之适应时代的发展。

总而言之,这本书让我受益良多,上文是我读书的心得体会,一本书也许两三天就能看完,但是写这本书的人,可能是经历了一生才有如此的生活体会,而我的生活经历有限,也许还不能读懂作者全部的想法,或许读懂了却无法真正理解,可能是因为经历、阅历,也可能是因为年龄、语言。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伟人在交流,他把人生的体会告诉我们,我们有时可以触摸的到,但很多时候却可望不可及。

有人说“读书可以让我们读懂现实”,但我认为很多时候是“现实让我们读懂了书”。

书只不过是个载体,通过他,我们可以和活着的或死了的伟人们近距离交流,他们告诉我们的一点一滴也许就会在未来的某一天引发我们的共鸣,给予我们启示。

读书没必要刻意强求全部读懂,你也没这个能力全部读懂,所以读书还是“不求甚解”的好。

注释:边沁: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1748年2月15日——1832年6月6日)是英国的法理学家、功利主义哲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改革者。

他是一个政治上的激进分子,亦是是英国法律改革运动的先驱和领袖,并以功利主义哲学的创立者、一位动物权利的宣扬者及自然权利的反对者而闻名于世。

他还对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有重大的贡献。

经验主义(Empiricism):一种认识论学说,认为人类知识起源于感觉,并以感觉的领会为基础。

经验主义诞生于古希腊。

距今已有2400余年的历史。

期间,它不断地与另外两种学说发生争议:一种学说为天赋论,主张知识属于与生俱来的本性之观念;另一种学说为理性主义,主张唯有理性推理而非经验观察才提供了最确实的理论知识体系。

然而,上述的争议虽然从未中断过,但它们之间的冲突却时而激烈,时而缓和。

作为一个认识论的概念,经验一词主要指与理性认识相区别的一个认识阶段、认识形式,即感性认识。

理性主义者将人们对有关事物的见解区分为一般的、易犯错误的信念和永久的、已被证实了的真理性知识,并在其中划出一条深深的鸿沟。

他们声称,感觉经验只能产生关于表象世界的意见,由于表象可能使人受到蒙蔽,所以这种得之于观察的经验是不可靠的,无法被确认为知识。

鉴于此,理性主义者主张全面放弃感觉,而专注于从理性中寻觅真正的知识。

还有一些理性主义者认为,许多知识是生而具有的;学习的实质,就在于通过理性能力对内部潜在的内容作出重新发现。

他们指出,在这样一个先验的知识概念系统中,短促和随机的临时性经验必然找不到它的位置。

功利主义:认为人应该做出能“达到最大善”的行为,所谓最大善的计算则必须依靠此行为所涉及的每个个体之苦乐感觉的总和,其中每个个体都被视为具相同份量,且快乐与痛苦是能够换算的,痛苦仅是“负的快乐”。

不同于一般的伦理学说,功利主义不考虑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与手段,仅考虑一个行为的结果对最大快乐值的影响。

能增加最大快乐值的即是善;反之即为恶。

边沁和密尔都认为:人类的行为完全以快乐和痛苦为动机。

米尔认为:人类行为的唯一目的是求得幸福,所以对幸福的促进就成为判断人的一切行为的标准《1787年宪法》:1787宪法是美国1787年制定并于1789年批准生效的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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