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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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酒公司的财务制度

烟酒公司的财务制度

烟酒公司的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烟酒公司财务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烟酒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烟酒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得篡改、恶意利用财务数据。

第四条烟酒公司财务部门为本公司财务管理主体,负责具体实施本财务制度。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五条烟酒公司财务管理遵循“规范、透明、公正、合法”的原则。

第六条烟酒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公司利益。

第七条烟酒公司需建立完善的财务内控制度,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八条烟酒公司应按时按法规要求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第九条烟酒公司应积极参与税收管理,按照法规规定纳税。

第十条烟酒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财务培训,提高员工财务素养。

第三章财务预算第十一条烟酒公司每年制定财务预算,包括资金收入、支出和利润等内容。

第十二条财务预算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确定,经过讨论和审批。

第十三条烟酒公司财务预算需及时调整,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四条烟酒公司应建立稳健的资金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金,并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五条烟酒公司应建立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烟酒公司应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得到合理利用。

第十七条烟酒公司应加强对资金流动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风险。

第五章成本控制第十八条烟酒公司应建立成本控制制度,合理控制生产、运营和销售成本。

第十九条烟酒公司应对生产和销售环节的成本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第二十条烟酒公司应加强对产品成本的管理,提高产品竞争力。

第六章利润分配第二十一条烟酒公司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利润分配方案,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二条烟酒公司应根据员工贡献和公司业绩,合理给予员工分红。

第七章财务审计第二十三条烟酒公司应每年对财务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和可靠。

第二十四条烟酒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财务审计报告,并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尽职调查和整改。

烟站财务管理制度

烟站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烟站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烟站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站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成本、费用等。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三条烟站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财务管理工作由站领导全面负责,财务部门具体执行。

第四条财务部门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预算,审核财务收支,管理财务报表,监督财务活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五条财务预算是烟站财务管理的核心,必须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并经站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财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预算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 合理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当合理、科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3. 严谨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当严谨细致,避免出现预算失控和浪费现象。

第七条财务预算的编制程序:1. 收集资料:财务部门收集相关资料,包括历史数据、市场信息、政策法规等。

2. 编制草案:财务部门根据收集的资料,编制财务预算草案。

3. 审批执行:财务预算草案经站领导审核批准后,正式执行。

第四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八条烟站财务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严禁违规操作。

第九条收入管理:1. 收入来源必须合法,收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2. 收入核算应当及时、准确,确保收入真实、完整。

3. 收入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

第十条支出管理:1. 支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支出预算必须经批准。

2. 支出核算应当真实、合规,确保支出合理、有效。

3. 支出资金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一条烟站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管理:1. 固定资产购置必须经站领导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购置手续。

卷烟销售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卷烟销售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卷烟销售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卷烟销售业务及相关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卷烟销售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依法合规;2. 严格审批,规范操作;3. 责任明确,奖惩分明;4. 信息化管理,提高效率。

第二章资金管理制度第四条卷烟销售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货款收入和费用支出分别核算。

第五条卷烟销售货款收入:1. 销售人员应及时将货款送至公司财务部,不得私自收取现金;2. 货款收入应于当日或次日存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3. 货款收入应开具收款凭证,并由财务部负责登记入账。

第六条卷烟销售费用支出:1. 费用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超支;2. 费用报销需提供合法有效凭证,包括发票、收据等;3. 费用报销应经销售人员、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三章销售合同管理第七条销售合同是卷烟销售业务的重要依据,销售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要求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第八条销售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合同双方基本信息;2. 销售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3. 付款方式、期限;4. 交货时间、地点;5. 违约责任;6.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销售合同签订后,销售人员应将合同副本送至财务部备案。

第四章销售报表管理第十条销售人员应定期编制销售报表,包括销售明细表、销售回款表等。

第十一条销售报表应于每月5日前报送财务部,财务部负责审核、汇总、分析。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二条对在卷烟销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解聘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烟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烟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本烟酒店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2.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3. 实行预算管理,强化成本控制。

4. 严格费用审批,确保开支合理。

5. 保障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财务管理组织架构1. 财务部负责全店的财务管理工作,设立财务主管一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财务活动负责,配合财务部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四、财务管理制度内容1. 预算管理1.1 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资金预算等。

1.2 财务预算经批准后,各部门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1.3 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偏差较大的项目及时调整。

2. 资金管理2.1 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2.2 定期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2.3 严格控制大额现金支付,实行现金收支日报制度。

3. 采购管理3.1 建立采购审批制度,明确采购流程和审批权限。

3.2 严格执行采购合同,确保采购物品质量、价格合理。

3.3 采购物品入库后,及时办理入库手续,确保账实相符。

4. 销售管理4.1 建立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流程和销售政策。

4.2 严格执行销售价格政策,确保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4.3 定期对销售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销售业绩进行考核。

5. 费用管理5.1 建立费用审批制度,明确费用报销标准和流程。

5.2 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降低成本。

5.3 定期对费用支出进行审核,确保费用合理、合规。

6. 资产管理6.1 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流程。

6.2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6.3 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确保无形资产的有效利用。

五、监督与考核1. 财务部定期对各部门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烟酒行财务管理制度

烟酒行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烟酒行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务收支合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烟酒行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销售部门、仓储部门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财务核算第四条财务核算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的原则。

第五条财务核算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第六条财务核算部门应设立专门的会计岗位,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人员。

第七条财务核算应建立健全账簿体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第八条财务核算应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九条资金管理应遵循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十条资金收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资金收支实行预算管理,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第十二条资金收支应设立专门的审批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第十三条资金收支应定期进行核对,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销售与采购管理第十四条销售与采购管理应遵循市场规律,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十五条销售与采购活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不得擅自进行。

第十六条销售与采购价格应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第十七条销售与采购合同应规范签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销售与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履行。

第五章仓储管理第十九条仓储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节约的原则。

第二十条仓库管理应设立专门的保管员,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仓库应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包括入库、出库、盘点等。

第二十二条存货盘点应定期进行,确保存货数量准确。

第二十三条仓库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仓库安全。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烟站财务制度

烟站财务制度

烟站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烟站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费管理1. 烟站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烟站销售收入等,经费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

2. 烟站应根据需求合理编制年度和季度经费预算,提前报送上级部门审核批准。

3. 烟站经费支出应按预算执行,未经批准的支出不得发生。

4. 烟站应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公正、透明。

三、资金管理1. 烟站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挪用。

2. 烟站应建立资金管理台账,记录每笔资金流动情况,实行专人负责、限额管理。

3. 烟站对于大额资金的管理应实行多级审批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4. 烟站应定期对资金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四、收支管理1. 烟站应建立明确的收支管理程序,规范收入和支出的登记、审核、入账等流程。

2. 烟站应建立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凭借票据进行相关资金操作。

3. 烟站应及时对收支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做好收支的预测和控制。

4. 烟站应加强对收支的监督和检查,防止出现漏报、错报等情况。

五、财务报告1. 烟站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编制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2. 烟站应加强对财务报告的审核和复核,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烟站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年度和季度财务报告,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4. 烟站应及时公布财务报告,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财务监督1. 烟站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烟站财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烟站应接受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财务监督,按要求提供相关财务资料。

3. 烟站应配合审计机关进行年度财务审计,接受财务审计的监督和检查。

4. 烟站应建立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广大职工和社会公众监督烟站的财务活动。

七、违纪处罚1. 对于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行为,烟站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包括停职、降职、解聘等。

2. 对于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等严重违纪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烟草公司收入财务管理制度

烟草公司收入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烟草公司收入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提高收入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烟草公司所有收入管理活动,包括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第三条烟草公司收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政策执行,确保收入来源合法;2. 实际性:收入核算应真实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3. 及时性:及时、准确地进行收入核算,确保财务报表的及时性;4. 安全性:加强收入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收入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收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1. 制定和完善收入管理制度,确保收入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2. 组织实施收入核算工作,确保收入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3. 监督检查各部门收入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收入管理的合规性;4. 及时处理收入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条销售部门负责烟草产品的销售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严格执行国家烟草行业政策,确保销售活动的合法性;2. 按照公司规定进行销售,确保销售收入的真实性;3. 及时提供销售相关资料,配合财务部门进行收入核算;4. 加强销售渠道管理,提高销售效率。

第三章收入核算第六条收入核算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销售部门根据销售合同,确认销售收入;2. 财务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资料,进行收入核算;3. 财务部门对收入核算结果进行审核,确保收入核算的准确性;4. 财务部门将收入核算结果录入财务系统,生成财务报表。

第四章收入资金管理第七条收入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专款专用:收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2. 安全保管:收入资金应安全保管,防止丢失、被盗;3. 及时划拨:收入资金应及时划拨到公司指定账户。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公司对收入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收入管理的合规性。

第九条对违反收入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卷烟销售财务管理制度

卷烟销售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卷烟销售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卷烟销售业务的健康发展,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卷烟销售业务,包括销售部门、仓储部门、物流部门等相关单位。

第三条卷烟销售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合法合规进行卷烟销售业务;(二)真实性原则:确保卷烟销售业务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卷烟销售业务的经济活动,确保财务信息的及时传递;(四)安全性原则:加强卷烟销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销售合同管理第四条销售合同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格式签订,合同内容应包括卷烟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时间、违约责任等。

第五条销售合同签订前,销售部门应充分了解客户信用状况,确保合同履约风险可控。

第六条销售合同签订后,销售部门应及时将合同复印件报送财务部门备案。

第三章销售收入管理第七条销售收入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包括货款、税款、其他收入等。

第八条销售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期限及时收取,确保资金回笼。

第九条销售收入确认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已将卷烟销售给客户;(二)已收到货款或取得了收取货款的证据;(三)收入金额与合同约定相符。

第四章销售成本管理第十条销售成本包括卷烟采购成本、运输成本、仓储成本、销售费用等。

第十一条卷烟采购成本应按照实际采购价格计算,包括卷烟购进价、运输费、仓储费等。

第十二条销售成本应在销售过程中及时核算,确保成本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销售费用管理第十三条销售费用包括业务招待费、差旅费、通讯费、办公费等。

第十四条销售费用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执行,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第十五条销售费用报销需提供相关凭证,经审批后予以报销。

第六章资金管理第十六条卷烟销售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七条销售回款应及时上缴公司账户,不得挪用或占用。

第十八条资金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控制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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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本质要求: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

第一节成本费用管理
第一条差旅费管理
(一)交通工具规定及补助:出差乘坐飞机、火车动车组及软席卧铺的需报经主要领导批准;乘坐长途汽车的,按票价60%补助;出差乘坐火车的,乘坐硬(软)席的按所乘硬(软)席座位票价的50%计发个人补助,并每夜补助50元,乘坐硬席卧铺的每夜补助50元,不再按票面比例计发个人补助;乘坐飞机、火车动车组及软席卧铺的不享受补助。

(二)出差补助规定:全市范围内补助10元/天,省内补助20元/天,省外补助30元/天,特殊地区(北京、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上海、西藏)补助40元/天。

(三)住宿费规定:省内150元/人/天,省外180元/人/天,特殊地区240元/人/天。

单人出差,可按住宿费标准2倍执行。

由会议、培训、考察学习等统一安排的据实报销。

(四)出差在外自行就餐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凭《在外就餐单》报销。

第二条基层工作补助
(一)误餐补助规定:专卖、营销、配送一线人员在基层工作误餐的(不含城区),补助10元/天,不误餐不补助。

(二)专卖、营销在基层驻点值勤,根据考勤记录,每人补助15元/天。

县级局(营销部)根据考勤核实上报,人力资源科和财务管理科审核后,经领导批准,按月统一核报。

(三)专卖人员夜间稽查,根据考勤记录,每人补助10元/天。

夜查补助每人每月不得超过5天。

(四)专卖、营销驻点费用定额内实报实销。

水电费春秋季120元/月,夏冬季200元/月,液化气费120元/月,固定电话费60元/月。

第三条通讯费管理
(一)通讯费实行定额管理,在规定的定额内据实核报。

通讯费含移动话费和住宅固定电话话费,费用总额不得突破定额,超额部分自理。

(二)定额管理标准
对在岗员工给予一定的通讯费用补贴,实行月度定额标准。

正处600元/月;副处500元/月;副调研员400元/月;办公室、营销、配送、专卖部门负责人和县级局局长300元/月;市局(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280元/月;主任科员、县级局副局长与区域营销经理200元/月;副科长180元/月;副主任科员150元/月;正股、市局机关驾驶员120元/月;原在册职工、副股、科员、县级局局长驾驶员100元/月;客户经理70元/月;一般员工50元/月。

(三)费用由各部门、单位汇总,一季度一报。

同时达到两项以上补贴标准的,仅适用最高标准。

所有享受通信费补贴的员工要保证工作通信畅通,享有高于同级别定额标准的应保证必要时畅通。

第四条办公电话费管理
(一)市局(公司)办公电话由办公室归口管理,办公室统一报装、维修、更换、搬迁、调配、交费(附电话号码清单)等,财务部门按规定审核报销话费。

(二)费用标准:经理室1000元/月,办公室(含食堂)850元/月,营销管理中心(含电访)700元/月,卷烟配送中心650元/月,信息技术中心600
元/月,人力资源科、专卖监督管理科、安全保卫科(含值班室)400元/月,财务管理科、纪检监察室(含审计科)350元/月,质建办260元/月,政工科、整顿办200元/月。

办公电话每季度费用超标准10%以内部分,部门负责人承担20%;超标准10%以上部分,部门负责人承担50%。

因阶段性工作需要等特殊情况由部门申报,经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办公室调整话费。

办公电话费据实报销,不结转至下季度。

办公室每季度对话费使用情况予以公布。

(三)政务值班室(传真)、96300、800、400等因特殊工作产生的通讯费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据实报销。

(四)网络专线费用、订单部中续线话费按与通讯运营商合同约定标准执行,由办公室、营销部门、财务部门和信息部门统一掌握和控制。

(五)严禁拨打声讯、信息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电话,一经查实,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费用。

提倡有内线电话的部门相互之间通讯使用内线电话。

第二节费用审批流程和权限
第五条费用审批原则:实行法人代表审批原则。

第六条费用审核流程:经办人→预算管理员→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法人代表,县级局参照上述流程执行。

第七条费用审核实行层层责任制,谁签字谁负责。

经办人主要对报销事项及票据的真实性负责;预算管理员主要对报销项目归类和预算执行情况负责;部门负责人主要对报销项目真实性、符合性和预算执行情况负审核责任;财务部门负责人主要对报销项目提报的各类材料合法性、完整性、符合性负责;分管领导对报销项目的符合性、真实性负责。

未按规定履行审核职责,每发生一起,属于管理干部责任的,在部门、单位当月一级绩效考核中扣0.5分,属于一般员工责任的扣0.3分。

全年度此项累计发生三起(含)以上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第八条财务审批权限:
(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支出,按基本流程办理;金额在1万元(含1万)以上的支出,经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二)县级局所发生的3000元(不含)以下费用开支,经法人代表授权由县级局局长审批。

3000元以上各项支出须提报审批后的《宣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行政事务审批单》;基本建设支出须提报审批后的《工程付款申请表》。

(三)费用无预算不开支。

员工因公借款,须履行审批手续,按时还款;驾驶员用于周转借款(限额2000元),一年办理一次注销手续。

逾期不还借款的,在工资中扣还。

第三节内部牵制和财务稽核
第九条财务人员实行定期岗位轮换,在办理财务交接手续时,财务主管负责监交。

第十条财务出纳专职经管企业的现金、有价证券和银行票据。

第十一条任用会计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第四节县局财务核算与管理
第十二条机构设置和人员:对各县级局财务人员实行统一委派制度。

财务委派人员业务上接受财务部门指导,行政上受县级局管理。

第十三条核算方式和职责:县级局财务核算实行报账制。

负责县局和区域营销部的会计业务、费用审核及有关明细账的登记、资产管理、往来账清理、资
金管理、货款回笼、预算编制、执行和各类报表、数据、信息的上报工作。

第十四条账户设立和资金管理:
(一)县级局只能开设一个收入和一个支出账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

(二)电子结算货款和现金收款应按协议于当日划入省局(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账户。

(三)财务委派应及时收集并核对现金收款单和销售日报表,做好资金上划工作,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五条税费解缴:财务委派根据财务部门统一计算的纳税申报表及时足额交纳税款。

第十六条资金拨付:财务委派应在每月5日前提报当月资金拨付申请表,由财务部门根据预算审核后下拨。

第五节会计电算化管理
第十七条财务核算和管理实行电算化,所用电算化软件必须符合财政部关于电算化软件的规范要求。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应做好会计电算化凭证、账簿、报表及有关会计资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对电子数据应及时备份两套以上,分地保管。

第十九条按月打印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内部存款明细账、科目汇总表及会计报表,按年打印会计账簿,并做到装订规范,账簿启用页填写、签章完整,贴印花税票。

第六节财务报告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应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财务报告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二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向有关部门及时上报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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