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范文

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范文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为了确保党的建设工作的有效实施,推动党的建设事业不断发展,党组织需要对自身的党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
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通过多种维度和指标全面测评党组织建设的优劣情况。
本文将针对党建工作综合考核进行介绍,并提出相应考核办法。
一、考核指标1. 党的组织建设指标。
包括党员的组织关系是否清晰,各级党组织是否建立健全,党员队伍的规模和质量等。
2. 党的思想建设指标。
包括党员的思想素质是否高尚,是否有执着、坚定的政治方向,是否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等重要理论。
3. 党的作风建设指标。
包括党员的廉洁自律、勤政廉政、习惯性遵守纪律等方面。
4. 党组织的群众工作指标。
包括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等方面。
5. 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指标。
包括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员代表大会等党内民主制度实行情况等方面。
二、考核办法1. 定期发放问卷对党员进行考核。
下发有关的党建工作综合考核问卷,其中包括多个方面的指标。
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各级党员的工作实际情况,以此作为评估各级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参考。
2. 实际考察党组织建设情况。
按照党建工作考核的指标设置相应的考核标准,组织专业人员实地考察各级党组织的真实情况,分析评估其优缺点,从而更加全面、准确地评估党组织建设的情况。
3. 制定考核计划,并进行跟踪评估。
制定党建工作综合考核计划,确定考核的时间、方式与具体操作,对考核情况进行及时跟踪评估,定期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制定出相应的改进和提升计划。
4. 开展考核结果反馈。
通过开展党建工作综合考核结果的反馈,及时向各级党组织通报考核结果,并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党组织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党组织的建设水平。
三、总结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可以全面测评党组织建设的优劣情况,及时发现不足和问题,并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这对于推进党的建设工作不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提高了党组织对于自身发展的认知和意识。
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办法

本文系作者原创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X县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办法(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开拓奋进、争创一流,推进转型突破,促进跨越发展,为推动X副中心城市加速崛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党内有关规定及省市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坚持以下原则:1、引领方向,争先进位;2、夯实基础,突出重点;3、注重实绩,客观公正;4、真考实核,激励先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年度考核。
第四条全县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与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衔接。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考核内容,主要是依据县党代会报告、县委全委会报告、《X县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和《中共X县县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涉及组织工作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1— 1 —建设、党代表联络工作和中央、省市县委安排部署的党内重大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
第六条坚持党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和宣传工作“四位一体”考核。
(一)党建基础工作指履行党的建设基本职能、基础建设和日常性工作。
(二)党建重点工作指第五条所列的中央、省市县委重大部署和组织部门开展的重要活动。
(三)党建创新工作指在党建工作方面探索实践和总结的有推广价值或借鉴意义的新方法、新途径、新经验。
(四)党建宣传工作指对在县以上主流媒体、党报党刊宣传我县党建工作动态、介绍党建工作经验、做法情况的考核。
第三章年度目标任务制定下达第七条根据《县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要点》和市县考核办下达的党建考核共性指标,县委组织部结合实际,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与各镇党委、县级各部门签字后下发,作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八条《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下达以后,确需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工作任务,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审定后纳入考核范围。
县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县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基层党建重点工作的落实与创新,为实现全县党建工作新突破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现制定考核办法如下:一、考核对象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
二、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包括全年各党委应该开展的主要工作目标、一般工作目标和加分指标,具体为:1、主要工作目标:重点考核年初县委组织召开的县委党建工作会议安排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以县委、县委组织部正式文件下达的工作要点为准。
2、一般工作目标:重点考核各党委业务职能范围内的基本工作任务和日常性工作。
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远程教育工作、党建基础资料和党建工作信息等。
3、加分指标:重点考核党建创新工作在各类媒体上宣传情况。
对被上级以文件形式转发或得到上级领导文字批示给予肯定的、组织和个人在各级党组织评比受表彰的,结果将在年终考核评比中给予加分(具体内容见附表)。
三、考核办法(一)考核方式县委组织部考核组采取平时抽查、半年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平时抽查和半年考核根据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考核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和实地看效果等方式进行。
(二)计分方法综合得分=主要工作目标得分×60%+一般工作目标得分×40%+亮点工作加分(三)等次评定按综合得分评定考核等次,共分为优秀党组织、达标党组织和未达标党组织三个等次。
综合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具有评“优”资格,根据考核实际情况,按被考核单位20%比例确定“优”等次单位;综合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为达标党组织,70分以下的为未达标党组织。
四、结果利用县委组织部将根据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在七一进行表彰奖励,评出先进基层党组织及优秀个人,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各党委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党建中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三大范畴是我们党在长期党的建设实践中形成的。
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该如何正确的制定?下文是党建工作考核细则模板,欢迎阅读!党建工作考核细则一一、加分项目指标:在考评年度内获得以下荣誉称号或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加分。
1.获得省部级综合荣誉称号的加2分,获得集团公司级荣誉称号的加1分。
2.创新党建工作,成果显著,经验、模式被上级采纳或推广的,视情况加1分。
二、减分指标:发生以下问题,在党建工作整体考评中,予以扣分。
1、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领导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员工发生违法违纪案件,企业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按处理类型予以扣分,具体扣分标准如下:(1)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被通报批评、提醒谈话或约谈的,每发生1次扣3分,上不封顶。
(2)领导班子成员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或因履职行为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被处以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每发生1次扣5分;被撤销党内职务或降职(降级),每发生1次扣10分;被留党察看或留用察看,每发生1次扣15分;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每发生1次扣20分,上不封顶。
(按单事件或人员计算次数,单一事件不重复计算行政和党纪处分;同时处以党纪和行政处分的,按就高原则进行计算)(3)分公司当年内类似案件重复发生的,每新增加一件已发生案件的类似案件,扣2分,上不封顶。
(4)企业各级人员(含派遣制用工)因履职行为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当地纪委党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判刑的(含缓刑),每发生一次扣20分,上不封顶。
2.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严重稳定事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
3.发生集团公司或其他上级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党建工作考核细则二一、考核原则1、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以日常考核为主。
2、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3、实行百分加减分制考核。
按要求完成工作计入基准分,没有完成或不按要求完成扣除相应分数,创新工作按照规定适当加分。
党建考核办法(部门)

县直部门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及办法类别考核内容考核办法书记履职(3分) 1、认真贯彻落实党(总支)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制度。
(3分)严格按照党(总支)支部书记联述联评联考要求进行考核评分。
基础工作(15分) 2、支部届满按时改选。
班子健全。
5分未按时换届改选、班子不健全扣2分,无改选报告扣3分(以批复为准)。
3、抓好支部规范化建设,达到“六有”,党员活动室、办公室标牌规范醒目、各类制度健全喷绘上墙。
使用本年度《党支部工作手册》,电教设施、设备管理有序。
6分“六有”每差一项扣1分,无《党支部工作手册》扣3分,办公及电教设施管理混乱扣1分。
4、支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年终同总结。
按《归档指南》支部建立必要的表、卡、册、牌,各类档案资料齐全,更新及时。
4分年度党建工作未同安排扣1分,未同总结扣1分,各类档案资料不齐全规范扣1分,未更新扣1分。
常规工作(37分) 5、加强党员、干部培训教育管理,健全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
全年开展党员、干部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3天。
4分未建立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扣2分,集中培训累计不足3天扣2分。
6、认真抓好党内各项制度的落实,全年召开总支会不少于6次,支委会不少于12次;支部党员大会不少于4次,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不少于4次;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健全,党员学习教育、民主参与、机关党建工作保障等机制落实到位。
8分总支、支部每少开一次会议扣0.2分,党员领导干部少上一次党课扣0.5分,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不健全,党员学习教育等落实不到位扣1分。
7、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培训,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分发展党员无计划、程序及材料不规范扣2分,接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和总支讨论后一月内未向党(工)委报材料扣1分,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未参加上级培训扣1分。
未完成当年发展党员计划扣2分。
8、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按时按标准收交清全年党费及交纳党费登记表。
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中共*************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为了贯彻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推进公司各级党建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强化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发挥,根据职责分工和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1.党建工作考核对象:公司党委成员、各支部及支部书记。
2.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象:公司两委成员;各支部班子及支部书记;各分公司领导班子及分公司负责人。
二、考核时间每季度末对各考核对象的党建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阶段检查督促;每半年对各考核对象进行一次小考核;年末进行综合考评考核。
三、考核内容1.党建工作:党组织日常工作、年度党建工作安排内容、专项党建工作安排内容及上级和公司党委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规定内容。
具体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为准。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廉政教育与谈话、权力运行、作风纪律、“三重一大”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的落实与执行等内容。
具体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为准。
四、考核办法1.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办法,对各考核对象分类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分细则,分别进行考核。
2.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为分项考核,综合汇总。
为每次的考核汇总得分结果。
3.年度考核结果的形成:半年考核结果占年度考核的50%,年末考核占年度考核的50%。
4.考核成绩分四个等级:85分(不含85分)以下为“不合格”;8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90分至95分(不含95分)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
五、考核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六、考核形式听取报告、查看资料、个别座谈、走访调查和民主测评、综合评定打分。
七、考核机构由公司党委组织成立考核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办、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工会等部室人员担任。
八、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2党风廉政建设实得分党建考核实得分+1.对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兑现挂钩:经公司党委会议确定的考核结果传送至企业管理办公室,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兑现的依据(班子成员兼任支部书记的考核结果以对本支部的考核结果为依据,班子成员属总公司的考核结果以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结果为依据,班子成员属分公司的考核结果以对分公司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各分公司负责人的考核结果以对分公司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同时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机电党支部自评考核方案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强化各党支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意识,为推动机电党支部均衡发展、特色发展提供组织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本考核方案目标考核对象为机电党支部,实行百分制考核,在年底前进行集中考核。
最后划分为A、B、C三个档次。
作为基层党建查缺补漏的重要依据。
(A:无扣分B:扣1-10分C:扣10分级以上)一、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1.党支部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领导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分工明确(1分,为分工不得分);党支部书记亲自抓党建,年初主持研究本支部全年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任务目标和推进措施,组织班子成员每年专题研究本支部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4分,每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党政班子协调,党支部作用发挥明显,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分,班子成员不团结,致使决策失误,导致不良影响的不得分)。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有规范的议事规则、议事程序,每年召开两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会前有发言提纲,会上有发言记录,会后有整改措施(4分,少召开1次不得分,会议资料不齐全扣1分)。
4.党风廉政建设。
合理分工,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作风整顿,大力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
(4分,班子成员违反党纪国法,出现违纪案件隐瞒不报,“一问责八清理”落实不力等情况,查实任意一项不得分)。
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1.“三会一课”制度。
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1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每季度为全体党员上一次党课。
(4分,每少召开一次会议扣1分,会议记录简单,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2.组织生活会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2分,未落实不得分);组织全体党员,每年召开2次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都要有会前发言提纲、会上发言记录和会后整改措施(3分,少召开1次不得分,会议资料不齐全扣1分)。
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每年开展2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2分,少开展1次扣1分,扣完为止),评议结果向全体党员公开(1分,不公开不得分),对评议较差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个别谈话,记录存入档案(1分,无谈话记录不得分)。
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湖职院委湖电大委…2010‟24号关于印发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党总支、支部,各分院、处室:现将《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广播电视大学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一:湖职院〃湖电大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附件二:湖职院〃湖电大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内容、材料和标准附件三:湖职院〃湖电大党支部考核细则表中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中共湖州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2010年12月17日主题词:党建工作考评办法通知湖州职院湖州电大党委办公室 2010年12月17日印发附件一: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广播电视大学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推进学校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省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学治校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确定“以考促改,以考促建,重在建设,服务中心”的工作思路,激励各党总支、党支部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学校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为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考核评价目标和原则通过考核,努力营造相互学习、创先争优的氛围。
同时,促进各总支、支部成员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推动总支、支部各项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学校建设、改革和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党建工作考评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二是标准引导,以评促建;三是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四是简化程序,易于操作。
三、考核评价的对象和内容考核评价的对象为学校党委下属各党总支、党支部。
考核评价的内容,以《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工委…2007‟39号)为基本依据,结合本校实际,党委对党总支的考核重点突出六个方面:组织机构建设,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机制效能及作风廉政建设,党组织职责履行和作用发挥,党员队伍建设,党建理论研究和支部创新等重点或专项工作及“三育人”特色工作等;而党总支对下属支部的考核则注重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监督、群众工作和党组织生活等几方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开拓奋进、争创一流,推进转型突破,促进跨越发展,为推动X副中心城市加速崛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及省市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坚持以下原则:
1、引领方向,争先进位;
2、夯实基础,突出重点;
3、注重实绩,客观公正;
4、真考实核,激励先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年度考核。
第四条全县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与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衔接。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考核内容,主要是依据县党代会报告、县委全委会报告、和确定的涉及组织工作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代表联络工作和中央、省市县委安排部署的党内重大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
第六条坚持党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和宣传工作“四位一体”考核。
(一)党建基础工作指履行党的建设基本职能、基础建设和日常性工作。
(二)党建重点工作指第五条所列的中央、省市县委重大部署和组织部门开展的重要活动。
(三)党建创新工作指在党建工作方面探索实践和总结的有推广价值或借鉴意义的新方法、新途径、新经验。
(四)党建宣传工作指对在县以上主流媒体、党报党刊宣传我县党建工作动态、介绍党建工作经验、做法情况的考核。
第三章年度目标任务制定下达
第七条根据和市县考核办下达的党建考核共性指标,县委组织部结合实际,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制定,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与各镇党委、县级各部门签字后下发,作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八条下达以后,确需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工作任务,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审定后纳入考核范围。
第四章考核办法和程序
第九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由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构成。
第十条县委组织部对各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以及党组织关系在县委的双管部门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平时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
(一)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根据,每年6月底向县委组织部上报一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佐证资料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二)县委组织部根据上报资料,采取专门检查、重点抽查、资料审核等方式,对半年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评分。
(三)半年考核评分作为各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建平时考核分值。
第十二条年终考核由县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组考核评分、创新工作及宣传工作考核评分构成。
县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组考核与全县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一并进行,考核组通过听取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党建工作测评等方式,综合评分。
创新工作及宣传工作考核实行加分制,由县委组织部根据提供的佐证资料考核。
第五章评分标准
第十三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平时考核40分,年终考核60分。
(一)平时考核按百分制评分,再按40%折合计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总分值。
(二)考核组考核按百分制评分,由考核组按年终考核结果评分,再按60%折合计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总分值。
第十四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在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得分的基础
上加减分。
(一)加分
1、党建(组织)工作被中央领导批示表扬肯定的,或在全国推广学习,或在全国性会议上交流经验的,或受到中组部表彰奖励的,每项加10分。
2、党建(组织)工作被省委领导表扬肯定的,或在全省推广学习,或在全省性会议上交流经验的,或受到省委组织部表彰奖励的,每项加8分。
召开现场会的每次加7分。
3、党建(组织)工作受市委表彰的,每项加8分;受市委组织部表彰奖励的,每项加7分;工作方案、经验被市委、市委组织部转发推广的,每项分别加7分、6分。
召开现场会的每次加6分。
4、党建(组织)工作受县委表彰的,每项加5分;受县委组织部表彰奖励的,每项加4分;工作方案、经验被县委、县委组织部转发推广的,每项分别加5分、4分。
召开现场会的每次加4分。
5、创新工作获X省党建组织工作改革创新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加8分、7分、6分;创新工作获X市党建组织工作改革创新
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加6分、5分、4分。
6、调研成果获省委组织部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加6分、5分、4分;调研成果获市委组织部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加4分、3分、2分。
7、同一项工作分别受到中央和省、市、县委表彰的,以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
8、宣传工作,在县级纸质媒介上刊登的,每条(篇、项)1分;在市级纸质媒介上刊登的,每条(篇、项)2分;在省级纸质媒介上刊登的,每条(篇、项)4分;在中央级纸质媒介上刊登的,每条(篇、项)6分,被中央及省、市、县委主要领导批示的,每条(篇、项)再加8分、6分、4分、2分。
同一内容在不同层级刊登或不同层级领导批示的,按最高层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二)减分
1、工作不力或失误被市以上(含市级)通报批评的,实行一票否决,列入整改单位,整体工作受批评全面整改,单项工作受批评单项工作整改。
2、工作不力或失误,被县委、县委组织部通报批评的,每次减8分、6分。
3、因工作关系被媒体(含网络)曝光的,造成负面影响的,中央级媒体、省级媒体、市级媒体、县级媒体每次分别减10分、8分、6分、4分。
第六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根据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总分值,按照镇、县级部门分别排序,依据30%、40%、20%、10%的比例确定党建工作年度优秀单位、良好单位、一般单位和较差单位,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作为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结果。
第十六条县委表彰对象和推荐受上级党委表彰对象,原则上从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优秀单位、良好单位中提名产生。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网络整理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