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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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修订案解读:新旧劳动法的对比与解读

劳动法修订案解读:新旧劳动法的对比与解读

劳动法修订案解读:新旧劳动法的对比与解读近期,劳动法修订案在我国确立并实施,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议。

这一修订案对原有的劳动法做出了一系列的改动和补充,旨在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本文将对新旧劳动法进行对比与解析,以便更好地了解劳动法修订案的重要意义和影响。

一、权益保护方面的对比分析1.劳动合同制度旧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的义务,但对合同期限、合同订立、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规定相对简单。

而在新劳动法修订案中,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对合同的期限、内容、解除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2.工资福利保障新劳动法修订案明确规定了工资支付的时间、方式和标准,并提出了加强工资保障和福利待遇的措施。

同时,修订案还规定了对于劳动者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劳动时间和休假制度新劳动法修订案进一步明确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对于劳动者超时工作和加班安排,修订案提出了更严格的限制和要求,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劳动关系调整方面的对比分析1.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新劳动法修订案明确了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和机制,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对等的身份协商解决争议。

同时,修订案还加强了对劳动仲裁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权力和规范,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劳动合同解除制度在劳动合同解除方面,新劳动法修订案提出了更加灵活和公平的规定。

修订案明确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对于用人单位恶意解雇劳动者等违法行为,也提出了明确的处罚措施,从而减少了劳动纠纷的发生。

三、劳动法修订案的意义和影响1.加强了劳动者权益保护新劳动法修订案的实施,加强了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加公平、公正的劳动环境。

修订案的出台将有助于改善劳动力市场的秩序,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2.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法修订案的推行,有利于平衡雇佣关系,提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信任度,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最新版劳动法实行细则全解

最新版劳动法实行细则全解

最新版劳动法实行细则全解一、引言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国对《劳动法》进行了最新版的修订。

本细则对新版劳动法进行全面解读,帮助各方了解并正确运用法律规定。

二、劳动者的权益保障1. 招聘与录用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真实的工作信息。

劳动者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岗位信息及待遇等。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用人单位应在录用后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3.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4.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 社会保险与福利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福利待遇。

三、用人单位的义务与责任1. 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

2. 培训与发展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晋升和发展机会。

3. 劳动争议处理用人单位应依法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四、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附则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六、结语新版劳动法实行细则是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规范用人单位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方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共同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解读新劳动法劳动中的新变化与注意事项

解读新劳动法劳动中的新变化与注意事项

解读新劳动法劳动中的新变化与注意事项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变化,劳动法也在不断调整和更新。

新修订的劳动法涉及到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劳动关系的处理等方面,对雇主和雇员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本文将解读新劳动法中涉及劳动中的新变化,并提供一些注意事项和建议,以帮助各方更好地了解并遵守新的劳动法规定。

一、劳动合同及用工形式的变化根据新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明确约定劳动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

此外,新劳动法还鼓励采用多种用工形式,如实习、兼职、临时工等,为雇主和雇员提供更多的用工选择。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雇主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 合同内容要详细全面: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注明劳动关系的具体细节,如工作时间、休假制度、薪资发放方式等。

2. 注意特殊用工形式的规范:对于实习、兼职、临时工等特殊用工形式,雇主应当根据新劳动法的规定,注重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避免因违法用工而面临法律风险。

二、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的改革新劳动法对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做出了一些调整和改革。

工资支付方面,新劳动法要求雇主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禁止任何形式的拖欠、克扣、恶意拖延支付工资的行为。

此外,新劳动法规定,雇主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在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方面,雇主需注意以下几点:1. 合理安排财务预算:雇主应合理安排财务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2. 注重社会保险的合规性:雇主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避免因违法欠缴社保金而面临法律风险。

三、劳动关系的解除和争议处理新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解除和争议处理也做出了一些新规定。

劳动关系解除方面,新劳动法规定了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明确了解除程序和注意事项。

对于劳动争议的处理,新劳动法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机构,鼓励雇主和雇员通过调解和谈判解决争议。

新劳动法全文解释及新劳动法的若干问题的解读(免费)

新劳动法全文解释及新劳动法的若干问题的解读(免费)

新劳动法全文解释及新劳动法的若干问题的解读(免费)新劳动法全文解释(免费)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释:第一条【立法目的】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解释】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劳动争议,也称“劳动纠纷”、“劳资争议”,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执行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过程中,就劳动的权利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

劳动争议不同于民事争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双方并不是处于平等主体的地位。

劳动争议的特点是:第一,劳动争议的主体是劳动关系双方,即发生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二者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因而所发生的争议称为劳动争议;第二,劳动争议必须是因为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争议。

有的争议虽然发生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但争议的内容不涉及劳动合同和其他执行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如劳动者一方因为与用人单位发生买卖合同方面的纠纷,属于民事争议,不是劳动争议。

近几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进程的加快,企业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企业形式和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劳动用工制度发生深刻变革,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争议案件日趋复杂,争议内容、日益多样化,调处难度加大;同时,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劳动者维权成本高,以及仲裁与诉讼不衔接等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公正及时处理。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制度,公正及时地解决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007年8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经过三次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法。

根据本法第一条的规定,本法的立法日的有三层含义:(一)公正及时地解决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最根本的特点就在于其主体一方是劳动者,这一特点决定了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性。

【法律】2023年新劳动法规解读

【法律】2023年新劳动法规解读

【法律】2023年新劳动法规解读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劳动法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2023年的新劳动法规对于劳动者和雇主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带您深入解读2023年新劳动法规的主要变动和影响。

H1:概述劳动法是为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益和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2023年新劳动法规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发展,以适应经济社会的新变革和新需求。

H2:劳动合同制度改革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2023年新劳动法规对劳动合同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旨在实现劳动关系的平等化、规范化和合理化。

H3:合同期限设定新规定中,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原来的固定期限设定改为合同期限约定自由。

即使是雇主与劳动者双方约定的固定期限,也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继续续签。

这样的改革有助于减少劳动者的不确定性,增加劳动者的持续就业机会。

H3:试用期制度改革新规定明确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同时规定了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这一改革可以避免雇主滥用试用期制度,确保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能够享受合理的待遇。

H3:定期检查与解约程序新规定中明确了劳动关系定期检查制度,规定了定期检查的程序和要求。

同时,新规定对劳动关系解约的程序也进行了具体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H2:工资支付与福利待遇工资支付和福利待遇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2023年新劳动法规对工资支付和福利待遇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和规范。

H3:最低工资标准新规定中明确了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原则和程序,将综合考虑劳动者生活成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用人单位经济能力等因素。

这样的改革有助于确保劳动者获得合理的工资待遇,并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发展。

H3:弹性工资制度新规定中鼓励和规范弹性工资制度的实行,以满足不同行业和不同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

弹性工资制度可以更好地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生产效率和企业竞争力。

【法律】2023年新修订的劳动法全文解读

【法律】2023年新修订的劳动法全文解读

【法律】2023年新修订的劳动法全文解读Introduction大家好!今天我要为大家详细解读2023年新修订的劳动法全文。

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石,而2023年的修订为劳动法注入了新的活力,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变革和发展。

本文将从各个方面解读这项重要法律的变化,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新修订的劳动法。

1. 劳动合同1.1 合同签订新修订的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首先,雇主在招聘时必须向劳动者提供清晰、准确的职务描述和工作内容,以避免引发纠纷。

其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最后,合同应当书面签订,明确规定双方的权责,并由双方共同保管。

1.2 合同期限修订后的劳动法允许劳动合同的期限灵活调整。

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合同的固定期限,也可以约定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这为灵活雇佣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同时也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2.1 最低工资标准新的劳动法修订进一步强调了最低工资标准的重要性。

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此外,法律还规定,劳动者加班工资应当按照加班时间的倍数支付。

2.2 工资支付新修订的劳动法加强了对工资支付的监管。

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工资,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拖欠工资。

对于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法给予劳动者更多的保护,包括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

3. 劳动时间与休假3.1 工作时间新的劳动法对工作时间进行了一些调整。

劳动者的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同时,劳动法还规定了加班工作的限制和补偿标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2 休假制度新修订的劳动法增加了对休假制度的规定。

劳动者在一定条件下享有带薪年休假,具体的休假天数和支付标准可以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进行调整。

此外,劳动者还享有婚假、丧假、产假等特殊假期。

4.1 安全生产新的劳动法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新劳动法全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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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全文解读。

新劳动法解读所谓的新劳动法解读,就是对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读。

为帮助大众正确了解《劳动合同法》,日前XXX行政法室副主任XXX,进行了《劳动合同法》解读。

立法原则立法宗旨非常明确,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是前法与后法,旧法与新法的关系,按照《立法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不一致的地方,以《劳动合同法》为准;《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而《劳动法》有规定的,则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突出了以下内容:一是立法宗旨非常明确,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强化劳动关系,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二是解决目前比较突出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三是解决合同短期化问题。

用人单位有自主权,劳动者可自主选择《劳动条约法》是比较完整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在涉及劳动关系双方基本权利方面都给予了充分保障,保障劳动关系双方都有一个基本权利。

劳动者在失业方面有一个自由流动、自主选择的权利,而用人单位有一个用人用工的自主权,今后不允许对劳动者的流动加以特别限制。

劳动者解除劳动条约,最基本的原则是提前告知。

《劳动条约法》39条、40条、41条,对比《劳动法》的相关条款,有了很大调整,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得到充分保障。

以前的用工形式良多,有正式工、临时工、农民工、周转工、农转非等。

《劳动条约法》规范了用工形式,明确规定3种用工条约:牢固期限劳动条约、无牢固期限劳动条约和以完成一定事情任务为期限的劳动条约。

新劳动法解读签订条约一月内不签订合同,赔劳动者两倍工资《劳动合同法》对订立劳动合同作出了新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应当在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ppt全文学习解读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ppt全文学习解读
解除规定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 人单位单方解除三种情形。具体解除条件和程序依据法律 规定执行。
终止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在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 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关待遇。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与工资
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保护措施
经期保护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 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 的劳动。
产期保护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 护特别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明确。
孕期保护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 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 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 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时效性要求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 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
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法律责任追究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等。
签订流程与注意事项
签订流程
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合同条款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
注意事项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合同期限的选择、 试用期条款的约定、服务期条款的设定以及违约 责任的明确等。
变更、解除和终止规定
变更规定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 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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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解读关键词一:签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三项措施:一是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二是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三是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键词二:合同期《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期限分类的规定,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类型;并且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任何类型的劳动合同。

同时,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更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作出了一些新规定:一是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是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三是规定在法定情形下,如果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定情形包括: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正常情况下将续订劳动合同的。

关键词三:试用期《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有关试用期的一些规定,如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时,针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问题,如试用期过长、过分压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在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等,《劳动合同法》新规定:一是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是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关键词四:违约金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自由约定违约责任。

一些用人单位借此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明显过高的违约金,从而实际上剥夺了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权、自主择业权。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款,保护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以上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但对于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没有作出禁止性规定。

关键词五:解约《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分为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两种类型。

《劳动合同法》补充规定了第三种类型,即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另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情形下,劳动者也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一方面延续了《劳动法》以上规定,另一方面考虑到在这30日时间内,劳动者往往需要时间去寻找新的工作,因此,借鉴一些国家和地区实行的代通知金制度,增加规定了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替代方式,即在符合以上三种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既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也可以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然后解除劳动合同。

关键词六:裁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才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合同法》除延续以上规定外,增加了两种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都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劳动合同法》放宽了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程序要求: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才应当按照以上规定的程序执行;裁减人员不足20人且占企业职工总数不足1 0%的,无须按照以上规定的程序执行。

与此同时,为了降低裁减人员对劳动者工作和生活的影响,《劳动合同法》补充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中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一是补充规定了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另外还规定,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等。

另外,《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除延续以上规定外,还补充规定了一种情形,即: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关键词七:终止合同在《劳动法》的实施中,一些用人单位随意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并据此终止劳动合同,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前消灭,不能真正起到维护劳动者就业稳定权益的作用;同时,对于劳动者退休、死亡或者用人单位破产等情形下,劳动合同如何处理,法律没有作出规定。

《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一是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二是增加了劳动合同法定终止的情形,除劳动合同期满外,还包括: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等。

三是增加了终止劳动合同的限制情形。

除延续《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外,还补充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

关键词八: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作出了一些新规定: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的行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是: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新法还增加规定了向高收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限额。

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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