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学-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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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学-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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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学-名词解释侦查学名词解释1.刑事侦查学:是在认识犯罪活动、侦查活动和二者互相作用规律的基础上,研究揭露、证实犯罪、揭发确认犯罪嫌疑人的方法、对策的一门应用学科。

2.比较研究法:是拿本身研究的课题、项目以及相关内容,与古今中外相类似的对象进行对比分析,通过批判借鉴、取长补短,达到完善、发展自身的目的。

3.刑事侦查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侦查活动的方法、对策和规律,以及犯罪行为与侦查活动相互作用这一特殊矛盾。

4.逻辑证明:是运用已知为真的命题,通过必然性推理论证某一命题为真的思维方式5.侦查假设:是指根据案件已有的事实材料,借助于逻辑推理、逻辑证明和逻辑规律,对案件部分或全部内容给予假定说明。

6.刑事侦查的同一认定:是指某物质分解或分离的部分、形成的痕迹和遗留的映像,一定时间内,在本物质特征上与某物质保持一致的理论。

7.犯罪现场访问:是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收集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在犯罪现场勘查过程中依法对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人员进行的调查询问工作。

8.刑事侦查工作:是公安机关依据法律和国家赋予的权力,运用各种侦查措施、手段和刑事科学技术发现、控制、揭露、证实刑事犯罪的一项专门工作。

9.刑事侦查工作基本原则:是依据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制定的,是刑事侦查人员履行职务活动中应该遵循的基本规则,是对业务思想和业务行为的规范。

10.犯罪现场勘验:是侦查人员借助感觉器官和科学技术手段,对犯罪现场中有关的痕迹、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观察、显现、记录、提取、分析和检验,发现、收集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的一项侦查活动。

11.个体勘验:是勘查人员在局部观察的基础上,对现场上与犯罪行为有关或可能有关的痕迹、物证,逐一进行勘验和检查。

12.局部观察:是指勘查人员在现场整天巡视的基础上,根据已经确定的犯罪现场勘验范围、重点和顺序,将现场划分为若干部分,然后组织现场勘察人员分工负责或集中力量逐一对犯罪现场上客体的特点、状态、位置及其相互关系等进行观察研究和记录13.整体巡视:勘查人员对犯罪现场的周围环境、现场外部和内部状态所进行的概览性的巡视观察。

侦查学考试要点

侦查学考试要点

侦查学第一章侦查学的基本理论★1.侦查的定义:侦查是指公、检等机关以刑事案件为目标,依法采取公开和秘密的方法,收集、审查、核实、运用证据,以查明案情、查获犯罪嫌疑人的专门活动。

★2.侦查活动的主体:公,检,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

★3.侦查活动的客体:侦查活动的对象,更具体的说是指刑事案件。

★4.侦查学的基本原理(三大原理):物质交换原理,因果关系原理,同一认定原理。

简单题5.侦查学产生基础:法律,实践,科学。

★6.外国刑事侦查发展史中的主要人物:汉斯•格罗斯近代侦查学的奠基人,1893年《司法检验官手册》“黄金规则”“重视现场”阿伦•平克顿1850年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私人侦探所7.同一认定原理的依据和条件:客体的特殊性,客体的相对稳定性,客体特征的反映性,客体特性的可识别性。

第二章侦查的主体与客体★1.侦查主题既指侦查程序主体,也指侦查权主体。

侦查程序主体,广义,是指一切参与到侦查程序中来的机关和个人。

具体包括警察,检察官,法官,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翻译,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等。

侦查权主体,狭义,是指被法律侦查权的机关和个人。

具体包括请见第2条。

★2.侦查人员的条件:侦查人员的政治条件,业务条件,侦查人员的生理、心理条件。

3.刑事案件也称刑事犯罪案件,是指危害社会利益,触犯刑律应当受刑罚处罚,并经侦查部门立案侦查的犯罪事件。

其成立应当具备2个基本条件,犯罪事实条件和立案程序条件。

4.刑事案件的纵向动态构成:行为预备阶段,实施阶段,作案后的掩盖。

★5.刑事案件的横向静态构成:七何要素:何时(when),何地(where),何人(who),何事(what matter),何故(why),何物(what thing),何情(how)。

6.刑事案件的特点:P377.刑事案件发生的基本规律:起伏变化律,时空影响律,辐射蔓延律,关系互动律。

第四章侦查基础工作1.侦查基础工作:阵地控制,刑嫌调控,犯罪情报。

侦查学导论知识点总结

侦查学导论知识点总结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名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1.侦查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权力机关所授予的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

}侦查的对象{侦查的对象是刑事案件,是与刑事案件有关的人、物、场所,只有被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才是侦查的对象}侦查的内容{侦查的内容包括侦查机关采取的各种专门调查工作和强制性措施}而强制性措施主要是指限制和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

2.侦查是一种专门的调查工作,与一般调查(区别):a.目的不用:侦查的目的是调查刑事案件中的问题,一般的调查是调查一般的工作问题;b.程序不同:侦查中的调查是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的程序,一般的调查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C.方法特殊:侦查中的调查方法可公开,可秘密,一般工作是公开调查;d.后果不同:侦查工作中的调查结果是诉讼的证据,一般调查的结果起参考作用。

3.侦查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侦查活动必须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等,不能擅自做主,为所欲为。

4.侦查的主要任务:查明案情、搜集证据、查缉案犯,目的是破案。

5.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的一般本质特征一种思维形式,侦查权的科学概念也必须反映侦查权的本质特征,即侦查权的概念应当既能把侦查与其他权利区别开来,又能把侦查权与侦查的其他方面的内容区别开来。

6.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侦查阶段被诉讼的人成为:“犯罪嫌疑人”被追诉的事称为“犯罪事实”,联系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事实的是证据。

7.侦查权是国家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为实现侦查目的,依法定的侦查程序,运用特定的侦查手段开展侦查活动的权力。

8.司法的意义即为狭义的法的适用,而狭义的法的适用的过程就是诉讼过程。

9.侦查权的强制性表现为侦查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的。

10.侦查权的法定性表现为侦查权力的取得与运作都是由国家法律加以规定的。

侦查学复习提纲

侦查学复习提纲

1.侦查的概念: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而依法采取的一系列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的总称。

2.侦查的目的:最终目的是消灭犯罪。

(1)侦查的直接目的是及时、准确的查明案情,揭露和证实犯罪,并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

(2)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3)预防和控制犯罪,保障人权。

3.侦查的活动内容:侦查机关所采取的各种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4.侦查的主体是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查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海关。

客体是:刑事案件。

5.侦查学的概念:是研究侦察活动及其规律的一门法律应用学科。

是研究侦查主体如何根据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运用各种侦查技术、侦查策略和措施、方法对案件进行侦查,以查明案情、揭露和证实犯罪,查缉犯罪嫌疑人的一门对策性学科。

侦查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作为一种工具和方法为实现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目的服务。

侦查学的研究对象是:侦查活动及其规律。

侦查学的体系是:理论研究。

应用研究。

比较研究。

6.侦查学的方法:(1)经验总结法(最基本的方法)(2)案例剖析法(实践运用得到的)(3)调查统计法(4)科学实验法(5)比较研究法7.侦查学的原理:一。

物质交换原理。

物质交换的概念:是一种普遍现象,是指两种物质在外力条件下相互接触,从而引起两种物质接触地面上的物质成分相互交流的关系和变化的状态。

条件:具备相互交换的物质实体;有外力作用;两个物质实体直接接触;使原有的物体状态发生变化。

犯罪过程中物质交换的类型:痕迹性物质交换;物品性物质交换;印象性物质交换。

物质交换在侦查中的指导意义:物质狡猾是进行现场勘查的重要依据;物质交换是发现利用微量物证的理论依据;物质交换有利于帮助侦查人员制定正确的侦查对策;物质交换是进行刑事技术鉴定的理论依据。

二.同一认定原理。

同一认定概念:从狭义上讲,是物证技术鉴定的基本理论,它是指以解决两个客体是否同一为目的而进行科学检验的理论与方法的总称。

侦查学概述

侦查学概述

二、西方侦查科学的产生 (一)历史背景:
1、19世纪以后,侦查活动不断独立化、专门化和私人化, 是侦查发展史上的深刻革命。这不仅使侦查工作在国家职 能活动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也为侦查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开辟了更广泛的研究前景; 2、西方国家新的刑事诉讼制度和原则的确立为侦查学的产 生创造了基本条件; 3、急剧增长的犯罪及犯罪手段的日益复杂从反面促进了以 研究侦查方法和策略手段为目的的侦查学的产生; 4、生产力的迅速提高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为运用科学
300名前科罪犯 1884年开始在英国使用,1892年以后,在欧洲乃至全世界
迅速传播 1902年欧洲开始摒弃人体测量法 1914年,在摩纳哥召开的国际警察代表大会上,指纹鉴定
法取代人体测量法成为公认的人身识别方法
2、指纹鉴定法
指纹鉴定的创始人 托马斯.泰勒的倡导 威廉.赫舍尔在孟加拉的指纹实验 其是第一个得出皮肤乳线花纹具有稳定性结论的人 亨利.福尔兹在东京提出利用指纹查验犯罪人 1880年,《自然》杂志发表了福尔兹的研究成果 弗朗西斯.高尔顿写成经典性著作《指纹》,1895年开始在
手段对付犯罪提供了科学基础; 5、侦查相关学科和分支性学科的产生和发展的必然趋势是 侦查学的诞生。(法医学、司法化学、法毒物学、指纹学、
笔迹学、司法弹道学等)
(二)早期萌芽
早期侦查学集中于科学知识在犯罪侦查中运 用的刑事技术领域
1、人体测量法
1=4︰1 ;2=16︰1; 11=4191304︰1;14=286435456︰1 1879年开始分析比较,1883年鉴别出50名、1884鉴别出
括民间的调查人员(如律师、私人侦探)。 2、侦查手段更多的是非强制性措施。 大侦查的概念盛行于英美法系国家,认为不仅在

侦查学总论

侦查学总论

侦查学总论侦查学总论第一章侦查学概念第一节侦查学的概念:侦查学是研究侦查活动规律及其方法的科学。

(一):侦查学是一门新兴学科(二):侦查学是一门技术与艺术相结合的学科我国侦查学的概念(三):侦查学是揭露证实犯罪和发现控制犯罪的学科(四):侦查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学科(五):侦查学是公安学的一个分支第二节侦查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1、侦查活动规律侦查学的研究对象2、侦查活动方法1、研究犯罪事实的规律特点2、研究侦查工作的基本理论侦查学的研究内容3、研究侦查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经验4、加强各种侦查措施手段和技巧方法研究5、比较各国侦查理论经验技术和方法研究1、侦查学基础理论部分2、侦查学措施手段部分第三节侦查学的学科体系3、侦查计谋策略部分4、侦查技术部分5、侦查方法部分1、哲学方法2、系统方法第四节侦查学的研究方法1、调查统计法2、案例剖析法3、具体方法3、科学实验法4、比较研究法5、经验总结法第二章侦查学原理第一节物质交换原理概念:是指两种物质在外力的作用下发生接触、摩擦、撞击时引起两种物质接触面上的物质成分互相交流关系和变化状态物质交换的条件:1、客体条件:有相互交换的物质客体2、有外力的作用3、需要直接发生接触4、物质实体必须发生了变化物质交换的类型:1、痕迹性物质交换(足迹、指纹)2、物品性物质交换(实物性物质交换)3、印象性物质交换(印象痕迹)Ps:物质交换和信息交换的联系第二节因果关系原理概念:事物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称为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种类:1、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的因果关系2、犯罪动机与犯罪行为的因果关系3、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的因果关系4、犯罪结果与犯罪后应变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特点:1、普遍性2、客观性和可知性3、事件序列性和必然性4、多样性和复杂性:1、一因多果、同因异果2、一果多因、同果异因3、多果多因、复合因果因果关系原理的意义:1、因果关系原理是认识案情的基础和前提条件2、因果关系原理是推进侦查活动的动力,是提高侦查自觉性的必要条件3、因果关系原理是防范控制犯罪的重要理论依据第三节同一认定原理概念:是指在侦查中具有专们知识和了解客体特征的人,通过比较侦查客体先后出现的特征是否同一做出判断类型:认定主体:留下的鉴定意见、证据、线索等认定客体:留下的形象、运动习惯、笔迹、痕迹、DNA、气味等第三章侦查主体第一节:侦查主体概述概念:侦查主体是指依法行使侦查权进行侦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侦查主体的职权:1、立案权2、侦查权3、紧急情况特殊处置权4、开展侦查基础业务活动的权利第二节:侦查机构:1、公安机关:公安部、地方公安机关、专门公安机关2、人民检察机关3、国家安全机关4、军队保卫部门5、监狱公安机关的侦查机构:国内安全保卫部门、刑事侦查部门、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禁毒部门、治安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边防管理部门、消防部门、监所管理部门、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反恐怖工作部门。

1侦查学是研究侦查主体实施的具有刑事司法活动性质的侦查活动及其规律的科学侦查是为查明案件真相

1侦查学是研究侦查主体实施的具有刑事司法活动性质的侦查活动及其规律的科学侦查是为查明案件真相

1侦查学是研究侦查主体实施的具有刑事司法活动性质的侦查活动及其规律的科学侦查是为查明案件真相,收集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为根据目的的活动;研究,揭示,掌握,运用“侦查活动及其规律”,体现了侦查学研究对象的特定性,这一研究对象的内容包括:一是侦查活动的一般原理;即侦查活动的一般原理是从理论上或是从宏观上研究侦查活动的一般规律,属于对侦查活动进行理论研究的范畴,对侦查活动的实践研究或应用研究具有指导意义。

二是案件侦查程序和方法;即侦查学研究对象把刑事案件的侦查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包括刑事案件侦查的一般规律和各类刑事案件侦查的规律。

三是具体侦查行为的实施策略和方法;即具体侦查行为的规律是研究整个侦查活动规律的基础,对具体侦查行为规律的研究也是整个侦查学研究的基础。

总之,侦查活动的一般原理,刑事案件侦查的程序方法,具体侦查行为的策略方法构成了侦查活动规律的主要内容,三者是一个层次的联合整体,构成了侦查学研究的主要内容。

在恢复发展的20年,中国侦查学经过重建取得了长足进步,其显著特征表现为大量科研成果不断涌现。

2治安学是研究社会治安现象、产生社会治安现象的原因以及治安对策的科学。

从学科的属性来看,治安学属于综合应用多学科的知识和方法,对社会治安现象进行整体化研究,并着力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综合性、应用性学科。

人类社会自古代就有丰富的治安管理实践,也具有高度发达的治安文化,包括治安思想、治安观念、治安理论和治安管理制度等。

但科学意义上的治安学的出现,是随着世界近代警察制度的建立而产生的。

尽管西方发达国家没有提出治安学的概念,但他们通过研究警察科学来研究社会治安现象、治安问题和治安对策。

因而警察学与治安学在研究对象、方法、范围、领域诸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是交叉、重叠,甚至是同一的。

即西方警察学的主体部分即是治安学。

西方对警察学系统的理论研究始于19世纪美国加州的柏克利大学,此后各国学者综合运用政治学、法学、行政学、组织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犯罪学、心理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医学、军事学、工程学等理论,研究社会治安现象以及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维护社会秩序的途径和方法。

侦查学名词解释

侦查学名词解释

侦查学名词解释侦查学是一门涉及侦查技术、分析、研究和管理的全面科学,旨在提供信息使得决策者能够做出决定。

侦查学受伦理学和社会学的影响,涵盖了侦查工作中许多术语。

以下是一些术语,其含义如下:侦查:侦查是一种收集情报、证据和信息的过程,旨在为解决犯罪和其他狡猾问题提供有用的信息。

侦查可以包括不同的东西,如审讯、搜索、现场检查、遥控监视等。

情报:情报是信息的总称,它有可能来自内部或外部的消息。

情报可以有助于推理出犯罪现场并提供有效的物证或其他证据。

物证:物证是由犯罪现场留下的所有可见标记,这些物证可以用于联系犯罪现场和犯罪者。

物证可以包括指纹、血囊、刀具、烟头、粪便以及更多内容。

侦查报告:侦查报告是侦查的最终成果,包含了研究人员的发现、建议和结论。

报告应包括犯罪现场搜索、犯罪计划、提供犯罪证据和提出可能的罪犯建议等内容。

侦查工具:侦查工具是指各种技能、技术和设备,用于在侦查中收集、处理和保存证据。

这些工具可以包括搜索、技术分析、间谍术、监视、审讯和调查等活动。

分析:分析是一种证据处理技术,用于推断出一个解决方案,目的是从收集的证据中提出建议和结论。

分析可以根据所提供的证据,建立一个有用的侦查概念,从而提供一个犯罪的计划。

刑事侦查:刑事侦查是一个单独的科学,它的目的是确定和处理已发生犯罪活动的原因,以及被指控的嫌疑人。

有时也称为犯罪侦查,它采用像现场勘查、审讯和追踪等技术,帮助警方对案件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

事件管理:事件管理涉及犯罪事件中的许多方面,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及其后果。

事件管理可以包括一系列的技能和策略,用于帮助犯罪调查人员了解犯罪案件的性质、起因和结果。

可靠的证据:可靠的证据是犯罪侦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部分。

所谓可靠的证据,就是在审判中能够被接受的有效证据,它可以帮助决定一个案件的判决结果。

这些术语是侦查学的基本内容,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这门科学中,他们是侦查工作的主要工具和核心内容,不仅仅是理论知识,更是侦查工作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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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学-名词解释侦查学名词解释1.刑事侦查学:是在认识犯罪活动、侦查活动和二者互相作用规律的基础上,研究揭露、证实犯罪、揭发确认犯罪嫌疑人的方法、对策的一门应用学科。

2.比较研究法:是拿本身研究的课题、项目以及相关内容,与古今中外相类似的对象进行对比分析,通过批判借鉴、取长补短,达到完善、发展自身的目的。

3.刑事侦查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侦查活动的方法、对策和规律,以及犯罪行为与侦查活动相互作用这一特殊矛盾。

4.逻辑证明:是运用已知为真的命题,通过必然性推理论证某一命题为真的思维方式5.侦查假设:是指根据案件已有的事实材料,借助于逻辑推理、逻辑证明和逻辑规律,对案件部分或全部内容给予假定说明。

6.刑事侦查的同一认定:是指某物质分解或分离的部分、形成的痕迹和遗留的映像,一定时间内,在本物质特征上与某物质保持一致的理论。

7.犯罪现场访问:是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收集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在犯罪现场勘查过程中依法对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人员进行的调查询问工作。

8.刑事侦查工作:是公安机关依据法律和国家赋予的权力,运用各种侦查措施、手段和刑事科学技术发现、控制、揭露、证实刑事犯罪的一项专门工作。

9.刑事侦查工作基本原则:是依据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制定的,是刑事侦查人员履行职务活动中应该遵循的基本规则,是对业务思想和业务行为的规范。

10.犯罪现场勘验:是侦查人员借助感觉器官和科学技术手段,对犯罪现场中有关的痕迹、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观察、显现、记录、提取、分析和检验,发现、收集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的一项侦查活动。

11.个体勘验:是勘查人员在局部观察的基础上,对现场上与犯罪行为有关或可能有关的痕迹、物证,逐一进行勘验和检查。

12.局部观察:是指勘查人员在现场整天巡视的基础上,根据已经确定的犯罪现场勘验范围、重点和顺序,将现场划分为若干部分,然后组织现场勘察人员分工负责或集中力量逐一对犯罪现场上客体的特点、状态、位置及其相互关系等进行观察研究和记录13.整体巡视:勘查人员对犯罪现场的周围环境、现场外部和内部状态所进行的概览性的巡视观察。

14.动态勘验:是在静态勘验的基础上,在移动翻转勘验客体的情况下,借助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观察、记录、检验客体非暴露部分的特征和变化,寻找、发现较为隐蔽的和微量的痕迹、物证,研究痕迹、物证的形成机理及与犯罪行为的关系。

15.静态勘验:是在不触动勘查客体的情况下,观察、记录、检验其位置、状态、特征,研究其暴露部分的结构特征与形态变化,以及与其他客体及犯罪行为的关系,寻找、发现较为明显的痕迹、物证。

16.犯罪现场勘查:是在刑事案件发生后,侦查人员为收集犯罪证据,查明犯罪事实,对于犯罪有关的场所和人、事、物进行的现场勘验检查和现场调查的侦查措施。

17.犯罪现场临场讨论:是指侦查人员在对各种现场材料进行汇集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对相关的问题做出推断,为深入开展侦查奠定基础的一项活动。

18.刑事侦查信息工作:是公安机关通过收集、整理、传输、储存、检索利用等工作环节处理刑事侦查信息的有机过程。

19.刑事侦查信息系统:是指通过采取相关措施,提供为完成刑事侦查工作目标服务的侦查信息流的有组织的程序。

20.并案侦查:是刑事侦查部门将同一个或同一伙犯罪分子所作的一系列案件并联起来,统一实施侦查的侦查措施。

21.辨认:是指利用辨认人的直观感觉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场所或犯罪嫌疑人进行辨别认定的一种侦查活动。

22.人身辨认:是辨认人对被辨认人进行人身识别,以解决人身是否同一的辨认。

23.尸体辨认:是对案件有关的不知名尸体的辨认,多是为了查明死者的身份。

24.物品辨认:是辨认人对与案件有关的客体进行识别,以解决物品是否同一或为何人所有或产、销于何处的辨认。

25.场所辨认:是辨认人对某场所进行识别,以解决场所是否同一的辨认。

26.公开辨认:是由侦查人员组织辨认人在被辨认人或被辨认物的持有人知晓的情况下,对辨认对象进行识别、认证。

27.秘密辨认:是由侦查人员组织辨认人在被辨认人或被辨认物的持有人不知晓的情况下,对辨认对象进行识别、认证。

28.直接辨认:是辨认人通过对客体的直接观察或者感知而进行的识别。

29.间接辨认:是辨认人通过某种中介了解客体特征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的识别,如观看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或录像进行的辨认。

30.正面辨认:是将被辨认人与相貌相近的若干人混合在一起,让辨认人面对他们进行的辨认。

31.侧面辨认:是辨认人不与被辨认人正面接触的辨认。

32.寻查辨认:是在侦查抢劫、诈骗、强奸等案件中,在未发现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可根据同类案件发案的规律特点,由侦查人员带领被害人、目击者到犯罪嫌疑人可能落脚或活动的场所寻找并辨认,以确定犯罪嫌疑人。

33.追缉:是对发案后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实施追踪缉捕的紧急措施。

34.堵截:是在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可能经过的路线上,选择恰当地点,公开或秘密布置警力,发现、控制、缉捕犯罪嫌疑人的查缉措施。

35.盘查:是在追缉、堵截或实施其他查缉措施中,对可疑人进行询问、检查,以便澄清身份,发现、缉获犯罪嫌疑人的措施。

36.侦查实验:是指在侦查过程中,为了查明案情,证实与犯罪有关的某些事实、现象等,在相同的或相近的条件下,对某事物或行为产生、变化过程所作的复现实验。

37.通缉:是公安机关通令缉捕在逃的,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在押脱逃犯人的一项查缉措施。

38.通报:是公安机关之间通告、交流犯罪信息,请求协助发现、调查、控制侦查破案线索、证据和犯罪嫌疑人的工作措施。

39.摸底排队:是侦查人员在勘查犯罪现场,分析案情的基础上,根据对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分析、判断,在一定范围内对可疑人、事、物逐个进行核查,发现侦查线索和犯罪嫌疑人,排除与案件无关人员嫌疑的侦查措施。

40.侦查线索:是于刑事案件有关的迹象或事物。

41.普遍排查:是指在已经确定的摸底排队范围内,根据摸底排队条件,对具有作案条件的人全部纳入排查视线,全面地、无遗漏地、逐个地从中寻找犯罪嫌疑人。

42.调查访问:又称调查询问,是侦查人员以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为目的,采用公开或秘密的方式,就与案件有关的人、事、物等向有关人员和知情群众进行询问的一项专门调查活动。

43.公开调查:是访问主体以侦查人员的身份,直接地、公开地就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情节询问被访问对象。

44.秘密调查:是侦查人员在不暴露身份和侦查意图的情况下所进行的调查访问,是针对被询问对象和询问内容的特殊性采取的一种调查形式。

45.个别访问:是指为查清某一问题或某人的具体情况,找知情群众或其他有关人员个别收集证言的方法。

46.走访:是侦查人员深入到案件现场或与案件有关地点的周围群众中去,调查了解发案前后他们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从中发现可以的人和事,寻找侦查线索,获取证人证言。

47.立案:是指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材料后,通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并且属于本身的管辖范围时,将其确立为刑事案件的工作过程。

48.讯问:是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依照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以问话为主要形式的侦查行为,以获取其供述或辩解的一种侦查活动。

49.预审: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调查,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将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的侦查活动。

50.侦查计划:是在刑事案件侦查工作一般规律指导下,针对案件实际情况,在分析、判断案情的基础上,对整个侦查破案工作所作的全盘规划和具体部署。

51.案情:即刑事犯罪案件作案人的各方面情况和与他所实施的犯罪活动有关情况的总和。

52.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对经过侦查的案件,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案件性质时,决定结束侦查,并对案件依法作出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

53.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期间羁押的最长期限。

54.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就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重新进行侦查的诉讼活动。

55.退回补充侦查:是指决定补充侦查的机关将案件退回原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

56.自行补充侦查:指决定补充侦查的机关自行对案件补充侦查。

57.破案:是指侦查人员通过一系列侦查、调查工作,查明了犯罪嫌疑人及其主要犯罪事实,并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条件下,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拘捕归案,并进一步追缴、收集和审查赃物及其他犯罪证据的侦查步骤。

58.破案战役:是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发案或积案增多,社会治安形势恶化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和一定范围内,集中警力,突击破案的侦查措施。

59.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是指公安机关采取相应措施,将逃跑的犯罪嫌疑人或脱逃人员缉捕归案,使其接受诉讼处理或法律制裁的一项侦查措施。

60.网上追逃: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检索查询可疑人员和在逃犯罪嫌疑人的资料,以发现和查获在逃犯罪嫌疑人的追逃方法。

61.公安部A级通缉令:是指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该重点缉捕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

62.公安部B级通缉令:是指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

63.刑事侦查阵地控制:是刑事侦查部门对易受犯罪嫌疑人侵害、利用以及经常涉足的行业、场所,采取公开和秘密的方法进行控制的一项基础业务工作。

64.刑事侦查阵地:是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为了预防和打击犯罪,事先布置力量,秘密查控,可能和犯罪嫌疑人直接进行较量的地方。

65.控制赃物:是指侦查机关在侦破有财物损失的案件时,通过公开和秘密的工作,对有关行业、场所进行严密监视,以发现赃物下落和破案线索的一项侦查措施。

66.犯罪现场照相:是运用摄影技术,按照现场勘查的要求,真实记录、固定现场状况及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品的一种技术方法。

67.现场方位照相:是反映整个犯罪现场及其周围环境情况,记录、固定现场位置及与周围环境的内在联系。

68.现场全貌照相:又称现场概览照相或概貌照相,它是记录现场全貌和现场内部各个部分之间关系的一种照相形式。

69.现场中心照相:又称现场重点部位照相,它是记录犯罪现场的中心部位和反映现场主要物体特点及其与临近物体、痕迹之间的关系的一种照相形式。

70.现场细目照相:是记录和固定犯罪现场上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品的照相。

71.犯罪现场录像:是现场勘查人员利用摄像机将现场情况和勘查过程真实地记录在录像磁带上的一种记录手段。

72.十字交叉拍摄法:即以现场被拍物体为中心,从四个相对方向对物体交叉拍摄,他实际上是两次相向拍摄。

73.直线连续拍摄法:即将照相机沿着被拍物由一端向另一端做直线平行移动,分段拍照,然后将连续拍摄的几张照片依次拼接成一张完整的照片,以反映被拍物的全貌。

74.回转连续拍摄法:即将照相机固定在一个拍摄点上,通过转动照相机的拍摄角度,将被拍物分成几段依次拍照,然后将照片拼接起来,合成一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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