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

推行积极的城镇化发展政策,强化湘江、319国道为主轴的“十字型”城市空间轴带,积极开发以浏阳、宁乡为中心,沿交通干线向外辐射的二级城市发展轴,实施极化提高,辐射带的战略,把中心城市做强,做特、做优,将浏阳、宁乡发展成为中等城市,重点建设一批中心镇,加强市域道路、交通、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规划至2020年全市总人口688万,城镇人口482万,城镇化水平70% 。
另规划黑糜峰、书堂山、谷山、洪山庙、石燕湖、青竹湖、莲花山、泉水冲、象鼻窝、乌山等十个森林公园及一个野生动物园。
(三) 城市园林绿地规划
2020年都市区人均绿地12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10平方米,绿地率40%,绿化覆盖率达到50%。规划市级综合性公园17个,主题公园13个,区级、居住区级公园69个,滨江绿带、街头花园、城市绿化广场等开敞绿地共30处;沿城市主要对外交通干线、铁路两侧布置20米以上防护林带;在月塘村、鸭嘴铺、园艺场、桃花岭等地新建苗圃、花圃。
城市概况
长沙市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北,处湘江下游和长浏盆地西部,东与江西省萍乡市接壤,北与岳阳市交界,西与益阳市相接,南与湘潭市、株洲市相联。长沙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972年马王堆汉墓的出土及1996年走马楼三国吴简的问世都震惊了国内外。
解放后,“一五”至“二五”时期,城市建设主要集中在河东,用地向北向东扩散,用地范围为北至德雅路、南至南湖路、东起韶山路、西至湘江,河西仅有几所高校。七十年代随着工业用地的扩展和部分工业用地的搬迁,开始形成城南的新开铺、井湾子工业区,城北的伍家岭工业区和河西的石岭塘、望城坡工业区。1979—1989年10年间,受“控制大城市规模、积极发展小城镇”等政策影响,基本在现中心区的范围内填平补齐,周边榔梨、坪塘等小城镇建设开始兴起。
2004-2020年长沙市中心片区公园绿地规划分类一览表

A
远期
中心片
119
电信小游园
ZX-G15-105
芙蓉路+南湖路
0.54
市建筑机械厂
C
远期
中心片
120
政院小游园
ZX-G15-106
曙光路+雨花大道
1.18
国防科大政治学院
A
已建
中心片
121
曙光公园
ZX-G131-108
芙蓉路+赤黄路
0.72
B
远期
中心片
122
神农小游园
ZX-G131-109
芙蓉路+赤黄路
138.29
烈士公园
A
已建
中心片
区
域
性
公
园
3
铁道公园
ZX-G11-009
潘家坪路+芙蓉路
1.51
B
远期
中心片
4
德雅公园
ZX-G112-019
德雅路+车站北路
4.24
市汽车仪表厂、长沙某厂
A
近期
中心片
5
北站公园
ZX-G112-021
芙蓉路+湘雅路
0.80
B
远期
中心片
6
市民公园
ZX-G112-022
湘江大道+湘春路
德雅路+东风路
0.23
C
远期
中心片
56
湘雅小游园
ZX-G15-020
芙蓉路+湘雅路
0.92
A
远期
中心片
57
交通小游园
ZX-G15-023
黄兴北路+湘春路
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

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CSGH002(试行本)长沙市规划管理局2003年10月说明1、编制目的:规范编制工作,提高审批效率,便于规划管理。
2、编制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长沙市规划管理局《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深度规定》3、使用要求凡在长沙市规划区范围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按此标准试用,试行时间为2003年10月1日至2004年10月1日。
如有问题,与规划局总工室联系。
目录第一章成果要求 (1)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基本内容及格式 (3)一、总则 (3)二、规模及用地布局 (3)三、土地利用性质 (3)四、土地开发强度 (5)五、道路交通 (6)六、市政设施 (8)七、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12)八、绿地系统 (13)九、历史文化保护 (13)十、城市设计 (14)十一、城市生态环境 (14)十二、农民安置 (14)第三章 AUTOCAD电子文件标准 (15)一、AUTOCAD图层 (15)二、图示符号 (19)三、控制指标块形式 (22)第一章成果要求一、现状分析阶段1、现状资料汇总及分析报告。
1.1除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外,还应调查以下内容:①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专项规划的要求。
②正在使用的规划和已办手续的用地红线及正在办理手续的用地项目。
1.2现状数据:应使用与文本规划值对应的表格内容进行整理。
1.3 用地评定成果中应有各类用地的数据统计。
1.4 已办手续未用及正在办理手续的项目应分项列表统计面积。
2、图纸(除位置图外,均在1:2000地形图上制作)2.1 区域位置图2.2 用地现状图2.3 用地评定图2.4 基础设施现状图二、方案阶段1、方案说明(第一次提交的方案不得少于两个,经审查后综合成一个方案)。
并附上阶段成果及审查会议纪要。
2、图纸(除位置图外,均在1:2000的地形图上制作)2.1 区域位置图2.2 用地现状图2.3 建筑质量评定图2.4规划方案图(第一次提交的方案不得少于两个,经审查后综合成一个方案)。
第三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布局结构ppt课件

绿地深入城市,市民极易 到达。就近进入绿地系统, 沿绿色的廊道到达目的地
发生自然灾害,绿地空间 提供避难场所和避难通道
环形绿带控制城市无序发 展,同时楔状绿地的放射性 又给城市发展提供空间。
为了规范 事业单 位聘用 关系, 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块状
楔 状
带 状
混合式
为了规范 事业单 位聘用 关系, 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1)点(块)状绿地 布局:
主要出现在旧城改建中, 利用一些宝贵的空间进行 绿化。
均匀分布,方便居民使用, 但对构成城市整体艺术风貌 作用不大,对改善城市小气 候条件的作用不明显。如上 海、武汉、大连。
(4)混合式绿地布局:点、线、面的结合。如北京、 深圳
为了规范 事业单 位聘用 关系, 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为了规范 事业单 位聘用 关系, 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为了规范 事业单 位聘用 关系, 建立和 完善适 应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 体制的 事业单 位工作 人员聘 用制度 ,保障 用人单 位和职 工的合 法权益
本章主要内容: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目的与主要内容 • 城市绿地的分类与指标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依据与基本原则 • 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 城市绿化的树种规划 • 城市生物多样性与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 城市绿地系统文件的编制
《2024年长沙市城区热岛成因及绿地系统缓解热岛效应研究》范文

《长沙市城区热岛成因及绿地系统缓解热岛效应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热岛效应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
长沙市作为湖南省的省会城市,近年来也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热岛效应问题。
本文旨在研究长沙市城区热岛的成因,并探讨绿地系统在缓解热岛效应中的作用,以期为城市规划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长沙市城区热岛成因1. 城市下垫面变化长沙市城区建筑密集,道路、广场等硬质下垫面大量增加,导致地表反射率降低,地表辐射平衡发生变化,进而导致城市温度升高。
2. 城市大气污染工业生产、汽车尾气等污染物的排放,导致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增加,加剧了热岛效应。
3. 城市绿地面积减少随着城市扩张,绿地面积被占用,绿地系统无法有效发挥其降温、增湿等生态功能,进一步加剧了热岛效应。
三、绿地系统缓解热岛效应的作用绿地系统包括公园、广场、绿地等城市绿地的综合布局和结构。
通过分析国内外相关研究,我们发现绿地系统在缓解热岛效应方面具有以下作用:1. 调节地表温度:绿地植被能够降低地表温度,提高地表反射率,从而减轻热岛效应。
2. 改善大气环境:绿地植被可以吸收和减少大气中的污染物,改善空气质量。
3. 提供阴凉空间:绿地植被可以提供阴凉空间,降低城市居民的体感温度。
四、长沙市绿地系统缓解热岛效应的实践与建议1. 增加绿地面积在长沙市的城市规划中,应增加绿地面积,提高城市绿化率。
鼓励建设公园、广场等公共绿地,同时也应鼓励小区绿化和屋顶绿化。
2. 优化绿地布局优化绿地布局是缓解热岛效应的关键。
应根据长沙市的地理气候特点,合理布局绿地系统,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绿地体系。
同时,应注重绿地的连通性和可达性,方便市民使用。
3. 加强绿地植被的选择和管理选择适应长沙市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被,提高绿地的生态功能。
加强植被的养护和管理,确保绿地的健康和美观。
4. 推动低碳出行和环保宣传鼓励市民采用低碳出行方式,减少私家车出行。
同时,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共同参与城市环境保护。
(完整版)长沙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05052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长沙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加强城市环境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市民身心健康,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和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文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长沙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凡在规划区范围内有关绿地的一切生产与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如对本规划进行调整修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规程序进行。
第二条本规划范围分市域和都市区两个层次,市域范围包括市区(即五个行政区: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岳麓区),一个县级市(浏阳市)、三个县(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总面积11819.5平方公里,主要确定域内绿地系统总体布局结构和自然保护区范围;都市区范围包括市区,长沙县的星沙镇、暮云镇、黄花镇、榔梨镇,望城县的高塘岭镇、坪塘镇、丁字镇、雷锋镇、星城镇、含浦镇、黄金乡,总面积1450平方公里。
第三条划定市域重要绿色空间的保护范围,明确要突出体现的自然地域风貌特色。
重点表现长沙山、水、洲、城相融相彰的基本构架,创造平衡协调的城市生态系统,规划绿地应合理安排、均匀分布,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规划思想。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发扬充分结合。
考虑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发展,使物种的多样性通过科学的物种规划与安排来促进和提高。
注重植物景观的塑造和树种选择,绿化建设应该与实际发展相结合,合理安排近、远期开发建设的内容和进度,最大程度达到城市绿地按计划、有步骤建设的目的。
本规划期限为2003年~2020年,其中分近、远两期,近期为2003年~2008年,远期为2009年~2020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城建[1993]784号文件)●《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112号令)●《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02年)●《园林城市指标》(2000年)●《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7年)●《关于印发〈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建设部城建[2000]106号文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务院[2001]20号令)●《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0年)●《湖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长沙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编制的各类专项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修建性详细规划。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城市绿线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城市绿线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园林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12.08•【字号】长园发〔2014〕59号•【施行日期】2014.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长沙市园林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城市绿线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长园发〔2014〕59号局机关各处室、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绿线管理,保证城市绿线的实施,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住建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以及《长沙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现将《长沙市城市绿线管理技术规定》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4年12月8日长沙市城市绿线管理技术规定1 总则1.1 为加强城市绿线管理,保证城市绿线的实施,提高城市绿化总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长沙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长政发〔2010〕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绿线的规划、实施和监管等活动。
1.3 本规定所称城市绿线是指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城市绿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和生产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和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已建成绿地绿线、规划预留绿地绿线和古树名木绿线。
1.4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绿线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按照城市现有绿地、公园、风景名胜、园林文物、古树名木、自然地貌和植被、开敞空间及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予以划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管理。
1.5城市绿线管理应当坚持科学划定、严格控制、有效保护的原则。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布局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布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布局一、基本概念1、城市绿地城市是人类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高度集中的地区,是市民生活的环境载体。
绿地一词的定义和范围,各国的法律规范和学术研究对它的解释也不尽相同,在西方城市规划概念中一般不提“城市绿地”,而是称为开敞空间。
城市中的绿地对于城市的形态、功能具有很大的影响,它是城市的有几座城部分。
我国现行标准城市绿地是:城市建成区或规划区内覆有人工(或自然)植被的用地,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
它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区域。
2、绿地系统的定义及特征所谓绿地系统,是由一定质和量的各类绿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具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绿色有机整体。
城市绿地系统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整体性特征城市绿地系统中,不同的绿地类型既相对独立又有机联系,发挥各自不同的作用;绿地类型的有机结合使得整个绿地系统发挥更多的综合功效。
(2)层次性特征现代城市绿地系统都具有一定完的内部也随着时间、季节的更替转换,发生着变化,导致整个城市绿地系统整的层次结构体系,按照规模及精细程度可以从大到小分为宏观层次、中观层次和微观层次。
(3)互动性特征包括绿地系统各层次、要素内部的互动和绿地系统与城市其他系统间的互动。
(4)时间性特征绿地系统是一种有生命的系统。
根据植物生长和植物群落演替的规律,植物景观会随时间、季节、年龄逐渐产生周期性的变化,绿地系统的时间性演变特征。
(5)开放性特征城市绿地是城市环境中唯一有生命的面向每一个居民的市政基础服务设施,是向公众开放的开敞空间。
二、城市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1、提供生态产品城市绿地系统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城市重要的生态产品生产者。
(1)城市绿地中的绿色植物通过光合作用降低环境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在城市低空范围内调节和改善城区的碳氧平衡,缓解和消除局部缺氧,以改善局部地区的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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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长沙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加强城市环境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市民身心健康,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和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文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长沙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凡在规划区范围内有关绿地的一切生产与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如对本规划进行调整修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规程序进行。
第二条本规划范围分市域和都市区两个层次,市域范围包括市区(即五个行政区: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岳麓区),一个县级市(浏阳市)、三个县(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总面积11819.5平方公里,主要确定域内绿地系统总体布局结构和自然保护区范围;都市区范围包括市区,长沙县的星沙镇、暮云镇、黄花镇、榔梨镇,望城县的高塘岭镇、坪塘镇、丁字镇、雷锋镇、星城镇、含浦镇、黄金乡,总面积1450平方公里。
第三条划定市域重要绿色空间的保护范围,明确要突出体现的自然地域风貌特色。
重点表现长沙山、水、洲、城相融相彰的基本构架,创造平衡协调的城市生态系统,规划绿地应合理安排、均匀分布,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规划思想。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发扬充分结合。
考虑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发展,使物种的多样性通过科学的物种规划与安排来促进和提高。
注重植物景观的塑造和树种选择,绿化建设应该与实际发展相结合,合理安排近、远期开发建设的内容和进度,最大程度达到城市绿地按计划、有步骤建设的目的。
本规划期限为2003年~2020年,其中分近、远两期,近期为2003年~2008年,远期为2009年~2020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城建[1993]784号文件)●《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112号令)●《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02年)●《园林城市指标》(2000年)●《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7年)●《关于印发〈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建设部城建[2000]106号文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务院[2001]20号令)●《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0年)●《湖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长沙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编制的各类专项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五条规划原则5.1 可持续发展原则以城市绿地的有计划发展来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5.2 网络性和系统性原则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的综合效应,最大程度实现其各项功能,实现绿地的网络化和绿地结构的系统化。
5.3 因地制宜,均衡分布的原则因地制宜是绿地形成自身特色的重要前提,均衡分布是“方便生活”的规划指导思想在绿地空间安排中的体现。
5.4 绿地建设突出地方特色和与历史文化相结合的原则注重绿地乡土植物的配置,绿地规划与历史文化保护区和文保单位相结合。
5.5 点、线、面相结合,大、中、小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近期与远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规划指标第六条规划目标6.1 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总体要求,把长沙建设成为融山、水、洲、城于一体,特色鲜明,环境优美,可持续发展,全国一流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
实现“森林进城,园林下乡,城乡绿化一体”的总体目标,形成“绿地公园化、庭院园林化、乡村生态化”的城市生态格局和以森林为主体、生物多样化、多功能、立体化的绿色生态系统。
6.2 2005年都市区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城市街道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全市形成具有本地区特点的林荫路系统和城市特有的江、河水体沿岸风光带;2008年达到国家最佳人居环境标准,各项园林绿化指标五年内逐年增长,全市园林式居住区占70%以上;2020年达到联合国最佳人居环境标准,都市区人均公园绿地14.87平方米,人均绿地46平方米,绿地率42%,绿化覆盖率47%。
6.3 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结合城市功能均匀分布,达到“接近市民,有力生产,方便生活”的目的,在规划期末都市区内公园绿地生活性服务范围全覆盖,建成区内每平方公里用地规划绿地面积不低于20公顷。
第七条规划指标到规划期末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4.87平方米,人均绿地面积46平方米((含附属绿地),绿地率为42%,绿化覆盖率为47%。
长沙市都市区分期绿化建设指标第三章市域绿地系统第八条市域绿地系统空间布局结构以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为核心,构建“湘浏纵横,沩围含城”市域大绿色空间体系。
利用连云山、九岭山、沩山、大围山和湘江水系建立山水相间的城市开敞空间体系,形成“一廊、四带、四区”空间结构。
8.1 “一廊”:湘江生态廊道,即市域大绿色系统格局中的主轴。
建设沿江绿化生态保护带,中心城区范围内以景观性绿地为主,城区以外区域以生态绿地为主。
8.2 “四带”:浏阳河、沩水河、捞刀河、靳江河生态绿化带,结合湘江及大小湖泊、水库等水体形成交织成网的河道蓝带,即市域大绿色空间的骨架。
沿河发展生态农业和林业。
●浏阳河生态绿化带:区域内湿地与水生生物多样性完好,以浏阳河全域为界,下游两岸各1000米内,中游上游两岸各500米内建立保护带。
●沩水河生态绿化带:沩水河全域,两岸各1000米内建立生态保护带。
●靳江河生态保护带:靳江河全域,两岸各500米内建立生态保护带。
●捞刀河生态保护带:捞刀河全域,两岸各500米内及其支流局部区域建立生态保护带。
8.3 “四区”:西部自然生态区、东部自然生态区、北部农业生态区、南部农业生态区。
●西部自然生态区:主要为宁乡县自然山区,发展林业和少量农业、养殖业,主要作为区域环境的调节及林木的涵养。
●东部自然生态区:范围为浏阳市自然山区和长沙县的北部区域,主要作为区域环境的调节及林木的涵养,适于开发旅游资源。
●北部农业生态区:位于市域北部的大片农业区域,包括大众垸、沩江两岸、团头湖等地区,规划为市域重要的高新农业和都市农业发展区。
●南部农业生态区:位于市域中南部的农业区域,包括黄兴镇、黎托乡、榔梨等镇,规划为市域重要的高新农业和都市农业发展区。
第九条市域生态环境建设要求9.1 全市的城市规划与建设,要充分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降低城市建成区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拓展公共活动空间。
要通过增加绿化用地、加大环境保护的投资力度等措施,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营造舒适宜人的社区,建设具有中南园林与文化特色、人文与自然形神相融的生态园林城市。
9.2 要严格控制对传统农业耕作区、自然村落、水体、丘陵、林地、湿地的开发,保护原有的山形地貌和自然生态植被,营造良性循环的区域生态系统;充分重视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的保护、建设,构建区域城市组团绿化隔离带;要进一步推广生态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田防护林的建设质量和防护效益。
9.3 要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对重大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有效防止城市化建设过程中的生态破坏;提倡节约和综合利用自然资源,鼓励绿色产业发展;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地区的生态保护,防止生态破坏和功能退化;加强采石矿场的整治复绿;合理开发利用沿江区域,保护水资源;保护生物物种资源的多样性和区域生态安全性。
第十条市域生态保护区规划在几个大型水库周边建设水源保护涵养林,依托现有植被较好的山体林地、风景林地作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或自然保护区,在市域北部、南部、东部划定三块农业生态区。
保证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的生态用地不被侵占,形成市域完整的生态系统。
市域水源涵养林保护区一览表市域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自然保护区规划一览表市域农业生态区一览表第四章都市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与分区第十一条都市区绿地系统规划结构根据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规划“两轴、两圈、四带、五廊、五楔、八园”,体现“山、水、洲、城”的城市风貌特色。
11.1 “两轴”为湘江风光带和浏阳河风光带湘江两岸各控制50-100米,结合防洪堤建设,建成开放性带状公园。
浏阳河西岸控制绿化带宽度100米,东岸控制200米,局部开阔地带(如潭阳洲、浏阳河公园、烈士公园、鸭嘴铺等)可结合公园扩大保护范围。
11.2 “两圈”:外围生态圈和绕城线林带圈外围生态圈以都市区自然山水环境为城市生态支撑,包括农田、丘陵及河道风光带等。
规划区内大片农田区以望城县大众垸、长沙县黄兴镇为主,小片农田包括解放垸、河西洋湖垸、靳江河两岸、捞刀河两岸等,丘陵地带包括黑糜峰、书堂山、洪山庙、石燕湖、莲花山、象鼻窝、乌山等。
河道风光带则指沩水、龙王港、靳江河、浏阳河、捞刀河以及周边的湿地生态环境。
外围生态圈将城区外围的各处生态要素有机地组合并引入城市的复合生态系统之中,是城市的生态腹地。
在控制范围内严禁破坏性开发,只能进行保护性生态建设。
绕城林带是规划沿市区的绕城线两侧各按100米绿线宽度控制(河东南绕城线内侧100米,外侧400米)出的防护林地。
严禁新的非绿地开发,原有建(构)筑物需逐步拆迁。
11.3 “四带”:浏阳河,沩水河,捞刀河,靳江河两岸的防护林带重点保护江河两岸的自然风光及平地2000米以内或自然地形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植被,加强沿岸绿化,在两侧各30米范围内形成完整的防护林带。
11.4 “五廊”:城市对外的五条对外交通绿廊(绿色通道)。
连接城乡的京珠高速公路(长沙段)、长永高速公路、长益高速公路以及京广铁路、长石铁路两侧第一层山脊线以内的山地或100米以内的平地形成绿色通道,规划要求此通道控制范围内只能作林地、农田,不得作其它形式的开发建设,都市区内路段两边建成30米宽防护林带。
防护林面积共550公顷。
11.5 “五楔”:规划圭塘河—省森林植物园、黄兴镇—东岸乡、松雅湖—洪山庙、谷山—东方红农场、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桃花岭等五片生态隔离楔形绿地。
在生态隔离楔形绿地内,积极开展植树造林,以形成城市的绿色腹地。
还可结合森林公园和风景林地的建设,开展旅游、休闲活动。
生态隔离楔形绿地内禁止一切城市开发建设活动,严格控制村镇建设,对25度以上坡耕地要全部退耕还林,对有条件的农田可采取改变农业生产结构的方式逐步退耕还林,同时加强农田防护林网的建设,让城市座落在森林中,将森林引入城市,最大限度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