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条“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解读徐秀国教学教案
特种设备安全法培训ppt课件

寒假来临,不少的高中毕业生和大学 在校生 都选择 去打工 。准备 过一个 充实而 有意义 的寒假 。但是 ,目前 社会上 寒假招 工的陷 阱很多
特种设备基本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基本规定
4、注册登记要求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 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 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特种设备基本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基本规定
1、总体要求
•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 理的原则。
• 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
,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法培训(1)
寒假来临,不少的高中毕业生和大学 在校生 都选择 去打工 。准备 过一个 充实而 有意义 的寒假 。但是 ,目前 社会上 寒假招 工的陷 阱很多
储气罐 油气分离器
喷砂罐 液氮罐 氧气、乙炔、CO2 气瓶 其他
压力容器概述
压力容器
特种设备安全法培训(1)
寒假来临,不少的高中毕业生和大学 在校生 都选择 去打工 。准备 过一个 充实而 有意义 的寒假 。但是 ,目前 社会上 寒假招 工的陷 阱很多
等(原件核查,复印件1份)。 • 锅炉安全附件有关文件资料(原件核查)。 • 进口锅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进口设备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1份) • 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证明(原件核查,复印件1份)。 •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交接确认单》 (原件核查,复印件1份)。 • 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复印件1份)。 • 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核查,要求原件上“聘用情况”页必须
第31条“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解读徐秀国

第31条 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 【条文解读】:
内容: (1)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2)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3)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运行和检修管理人员每年必须进行相关运行规程和检修规程 的学习和考试。 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需要进行的安全培训包括下列
第31条 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 【条文解读】:
员工培训的意义 认真学习,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克服习惯性违章行为,努力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 4.掌握安全技能----确保安全生产,保障生命安全 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掌握公共安全技能(事故报警、灭火器使用、 紧急避险方法等) 5.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是公共安全的重要保证 自觉遵守和维护道路交通、公司生产、日常生活等公共秩序。 6.培养和提高紧急避险能力----逃生有方,保障生命 应急预案:针对非常状态下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31条 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 【条文解读】:
员工培训的意义 1.树立安全意识----意识决定行
动
提高“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 认识 2.懂得安全知识----知识决定防 范能力 1)学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2)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并正 确运用 3)懂得公共安全知识 3.遵章守纪----减少或避免事故 发生
第31条 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
【条文解读】:
安全培训的范围(根据兖煤华聚股发〔2010〕82号)
2.电工、电气焊(切割)工、登高作业人员(架子工),参加上 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后, 方可上岗作业。 3.危险化学品作业(管理)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 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上级另有规定 时,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其他管理人员是指除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外的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办理集团公司安监局颁发的安全工作资格证书 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三条 一般从业人员是指各生产岗位的一般工种作业人员、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一般从业人员由各单位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经考 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办理集团公司安监局颁发的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后, 方可上岗工作。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内容

塔吊一、危险源告知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二、塔吊司机安全操作1、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严禁非驾驶人员进入驾驶室内。
2、开机前应认真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有无磨损裂纹和损坏现象,传动联接部位螺钉是否松动,各部电器元件是否良好,线路连接是否安全可靠,传动部分、润滑部分是否正常,并进行空运转,待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
行走式塔吊作业前,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
3、工作时应服从指挥,坚守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严禁吊钩有重物时离开驾驶室,操作中做到二慢一快,即:起吊、下落慢,中间快。
4、下降吊钩或吊物件时,如遇信号不明,发现下面有人或吊钩前面有障碍物时应立即发出信号,服从指挥人员信号指挥。
5、操纵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转到第一档,然后依次按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提倡文明开机,开机时由慢到快,停机时由快到慢,机未停妥严禁变换行驶方向。
6、驾驶员必须服从指挥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应先鸣号后开机。
7、吊运重物应高于前进方向所有障碍物2米。
8、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起吊:⑴起重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⑵超负荷不吊;⑶工作紧固不牢不吊;⑷吊物上有人不吊;⑸安装装置不灵不吊;⑹工件埋在地下不吊;⑺斜拉工件不吊;⑻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⑼小配件或短料盛过满不吊;⑽棱角物件没有采取包垫等护角措施不吊。
9、操作时发现塔吊工作不正常、安全装置失灵应立即停止操作,切断电源,汇报主管部门组织检修,待正常后使用。
在高空修理必须戴好安全带。
10、下班前将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米处,松开回旋机构制动装置,使其顺风源自有摆动。
三、起重指挥1、起重指挥应有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到能够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出的信号应事事统一,并做到准确、洪亮、清楚;2、严禁酒后指挥作业。
80T以上的设备及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遇到大雨、大雪、大雾或阵风达六级以上时,吊装也应停止;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4、有缺陷的卸甲、轧头严禁使用;5、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6、编结绳扣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五倍,并且不短于30cm,用轧头轧成的绳扣,轧头不少于三只;7、腐朽木材不得做地锚使用,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8、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9、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10、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11、起吊前做好试吊工作,检查吊车和起重负荷的要求及缆风地锚的变化。
特种作业安全培训课件

案例三:某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 事故原因:通风不畅,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极限, 遇火源发生爆炸 * 培训重点:加强通风管理,定期检测瓦斯浓度,杜绝火源 * 事故原因:通风不畅,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极限,遇火源发生爆炸 * 培训重点:加强通风管理,定期检测瓦斯浓度,杜绝火源
特种作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化工厂因操作人员未经过特种作业培训,导致发生化学泄漏事 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
案例二:某电力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在作业过 程中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案例三:某建筑工地因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导致塔吊倒塌事故,造成 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其晋升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特种作业安全培训的实践和案例分 析
特种作业安全培训的实践和经验分享
经验分享:如何结合实际工 作场景进行培训,提高员工 安全意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前,必 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工 具等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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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安全 操作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 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 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课件

目
CONTENCT
录
• 特种作业人员概述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
性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方法
目
CONTENCT
录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评 估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未来 发展
01
特种作业人员概述
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培训目的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降低特种作业人 员在工作中的安全风险,保障其生命 安全。
培训效果
定期评估培训效果,及时调整培训内 容和方式,确保安全教育培训的有效 性和实用性。
0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安全基础知识培训
80%
安全基础知识
介绍特种作业的基本概念、特种 作业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安全管 理体系等。
总结词
建立教师评价机制
详细描述
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机制,对教师的教学 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促进教师不断改进 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
推广在线培训与远程教育
总结词
便捷学习方式
详细描述
利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在线培训和远程教育服务,方便 特种作业人员随时随地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总结词
扩大培训覆盖面
详细描述
通过在线培训和远程教育,可以将安全教育培训覆盖到 更多的特种作业人员,提高培训的普及率和覆盖面。
完善培训课程体系
总结词
丰富课程内容
01
总结词
提高培训质量
03
总结词
规范培训标准
05
02
详细描述
增加安全意识、风险评估、应急处理等方面 的课程,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 对能力。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材课件

(2)、受理:负责具体许可、核准工作的安全监察机 构接到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后,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后的 15日内完成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不符合条件 的,书面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3)、审查:申请单位被正式受理许可、核准后,应 当约请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需进行型式试验的,应 当约请有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并取得型 式试验报告。鉴定评审机构接到约请后,应当及时安排 鉴定评审工作,鉴定评审结束后30日内,向安全监察 机构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定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 理部门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 审查,准予其从事特种设备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设定的合法性:《行政许可法》 第十二条第6款规定:“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 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 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 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特种 设备就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重要设备,其 有关事项需要通过检验、检测等方式进行审定。特种 设备行政许可的设定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4、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 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 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设定 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限额由 国务院规定。
5、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 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 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设定 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限额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规定。
三、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设定的法律依据:行政法规 和国务院的决定。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课件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方法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评估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改进建议
0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特种作业的定义与特点
特种作业
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人员伤 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 周围设施的安全造成危害的作业 。
详细描述
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是提高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教育培训质量的关键。应选拔具有相关 专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同时加强 教师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专 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创新培训方法与手段
总结词
多样性、互动性
详细描述
采用多种形式的培训方法和手段,如案例分 析、模拟演练、互动讨论等,以增强特种作 业人员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同时,利用现 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如虚拟现实、多媒体教
总结词
传授安全知识
详细描述
通过理论授课的方式,向特种作业人员传授安全知识和技能,包括作业安全标 准、危险识别与控制、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内容。
实际操作训练
总结词
培养操作技能
详细描述
通过实际操作训练,培养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包括 模拟演练、实地操作等。
案例分析
总结词
吸取经验教训
1 2
职业卫生标准与要求
介绍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强调职 业病防治和健康监护的重要性。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维护
指导特种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
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制度建设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制度,保 障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权益。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案

一、教案简介本教案旨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减少和预防特种作业事故的发生。
本教案适用于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课程,共包含十个章节。
二、培训目标1. 使学员了解特种作业的定义和范围;2. 使学员掌握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3. 使学员了解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4. 使学员掌握特种设备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5. 提高学员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预防能力。
三、教学内容第一章:特种作业概述1.1 特种作业的定义和范围1.2 特种作业人员的职责和基本要求第二章: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2.1 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体系2.2 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规定第三章:特种设备基本知识3.1 特种设备的分类和特点3.2 特种设备的主要组成部分第四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能4.1 特种设备操作的基本要求4.2 常见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第五章: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与救援5.1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5.2 特种设备事故救援的基本方法四、教学方法1. 理论讲解:讲解特种作业的基本概念、法律法规、设备知识和操作技能;2. 案例分析:分析典型特种作业事故案例,使学员了解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3. 实操演练:安排学员进行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演练,提高操作技能;4. 考试评估: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考试评估,确保培训效果。
五、教学课时本章共计4个学时,其中理论讲解2个学时,案例分析1个学时,实操演练1个学时。
六、第六章:特种设备的安全维护与管理6.1 特种设备的安全维护要求6.2 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与评估6.3 特种设备的使用与管理规定七、第七章: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与分析7.1 特种设备事故的分类与等级7.2 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流程7.3 特种设备事故案例分析八、第八章:特种设备的安全经济性8.1 安全经济性的概念与意义8.2 安全经济性的评价方法8.3 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经济性的措施九、第九章:特种设备的安全文化建设9.1 安全文化的概念与内涵9.2 安全文化的建设与推广9.3 安全文化的实践与成效十、第十章:复习与考试10.1 复习本课程的重点内容10.2 分析常见的特种设备安全问题10.3 解答学员提出的问题10.4 进行课程考试,评估学员的学习效果六、教学方法1. 理论讲解:讲解特种设备的安全维护与管理方法;2. 案例分析:分析特种设备事故案例,讨论事故原因和处理方法;3. 讨论互动:组织学员讨论特种设备安全经济性和安全文化建设的方法;4. 考试评估: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考试评估,确保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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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条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
解读一:“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涉及华聚能源公司的主要岗位: 1.电工作业人员,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 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的人员。 包括高压电工【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和低压电工 【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的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 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由兖矿集团在兖矿环保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取证。 注: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负责颁 发。 公司各电厂进网作业(继电保护、高压试验)培训由济南电监办 定点在临沂进行培训。
2.《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 549号令,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自201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4.《关于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有关问题 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安监总厅培训〔2010〕179号, 二○ 一○年九月二十五日起执行)
非煤单位地面严重“三违”标准解读
十七项严重三违类型
35.跨越机电设备(设施)或进入危险警戒区域的; 36.检维修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未履行管理职责的; 37.甩掉机电设备保护装置不用的; 38.用起重设备无施工措施提升人员的; 39.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的,高处作业人员未使用安全带或使 用不正确的; 40.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作业票证进行作业的; 41.化工危险场所不按规定使用保护用具、不穿安全服的; 42.在重点防火区域、防爆场所吸烟的; 43.其他危及安全的。
第27条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
依据:
5.关于印发<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特 种设备技术管理规定>的通知》(兖矿 集团发【2007】258号)
6.《关于学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条例>的通知》(2009年以兖矿集 团发〔2009〕144 号)
7.《关于印发<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兖矿集团安发〔2012〕192 号,2012 年3月30日起执行)附件一“兖矿集团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红黄牌”和严重“ 三违”标准”
非煤单位地面严重“三违”标准解读
十七项严重三违类型
兖矿集团安发〔2012〕207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红黄牌”和严 重“三违”标准>部分条款执行说明的通知》(2012年4月5日起执行) 在煤矿、非煤单位地面严重“三违”标准中进行了界定,从第27条-43 条共十七项严重三违类型。
27.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 28. 岗位人员脱岗、睡岗的; 29. 未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 30. 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 31. 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 32. 工作行灯未采用安全电压的; 33. 使用未装设漏电保护的手持电动工具或其绝缘防护不完好的; 34. 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电缆的;
11.《特种作业管理》(华聚能源发 [2009]158号,2009年10月22日起执行) 12.《关于下达2012 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的 通知》(兖煤华聚股发〔2012〕33 号, 2012年2月22日)
第27条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
解读一:“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一、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的定义: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 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27条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 号,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 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27条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
解读一:“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的条件 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五方面条件: 1.年满18周岁பைடு நூலகம்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 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 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红黄牌 ”和严重“三违”标准>部分条款执行 说明的通知》(兖矿集团安发〔2012〕 207 号,2012年4月5日起执行)
第27条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
依据:
9.《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华聚能源 发[2005]16号,2005年1月26日起执行)
10.《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华聚能源发[2008]165号,2008年9月 11日起执行)
第27条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
解读一:“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培训证件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 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有效期为6年。 按照总局令第30号要求,2008 年前取得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执行2 年1 次复审;2009 年以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执行3 年1 次复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 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 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 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第27条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
解读一:“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培训证件要求 根据兖煤华聚股发〔2012〕33 号《关于下达2012 年度安全培训 计划的通知》规定: 特种作业复训人员参训时,须由各基层单位安监部门出具无违章 证明,确认复训人员办证或复审后至今无违章记录、无安全生产违法 行为,并由学员将无违章证明送交培训单位; 对于有违章记录人员,须经三个月的待岗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送 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