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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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评价内容

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评价内容

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评价内容
地基与基础工程的质量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地基承载力:应确保地基的承载能力满足设计要求,能够承受建筑物的重量和各种附加荷载。

2. 地基稳定性:评价地基在各种环境条件下的稳定性,防止出现不均匀沉降、滑坡等现象。

3. 基础工程材料质量:对基础工程所采用的材料质量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4. 基础结构形式与设计符合性:评价基础结构的选型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5. 施工质量和检测数据: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检测数据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6. 防水与排水:对地基与基础的防水、排水措施进行评价,确保无渗漏现象。

7. 沉降观测与监测:对建筑物的沉降进行观测和监测,评估沉降是否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8. 环境影响:评价地基与基础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噪音、振动、地下水等。

9. 安全性能:对地基与基础工程的安全性能进行评估,包括抗震性能、抗风性能等。

通过以上内容的评价,可以对地基与基础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的了解,从而为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提供保障。

场地工程地质评价

场地工程地质评价

场地工程地质评价1、1、场地总体稳定性和建筑适宜性1、场地总体稳定性场地位于地震基本烈度小于6度的地区,属非设防区;场区属岩溶坡积地貌,无区域活动性断裂通过;场地总体稳定性较好。

2、场地地段稳定性(1)、建筑地段位于残坡积平台上,地貌单一,地势宽阔,地形平坦,排水条件好;(2)、建筑地段无地下采空区、滑坡等不良地质灾害现象;上覆土层厚度较大,不均匀;(3)、场地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排水条件较好,地表水及地下水对场地无不良影响。

各拟建、构筑物地段稳定性较好。

3、地基稳定性(1)、上覆第四系素填土厚度变化大,不均匀,结构松散,压缩性高,土层地基稳定性较差;(2)、红粘土层厚度变化较大,不均匀。

(3)、下伏基岩浅部岩溶现象(溶沟、溶槽及裂隙、鹰咀、悬臂)较发育,地表内无大型岩溶现象存在,岩石地基稳定。

地基稳定性较好。

4、建筑适宜性根据场地的稳定性,水文地质及环境工程地质条件,建筑物安全等级,岩土构成,地震基本烈度等因素,综合评价场地的工程建筑适宜性为适宜类别。

1.2、岩土工程特征及力学性质1、素填土:杂乱堆填,回填年限不足1年,孔隙度大,压缩性高,尚未完成自重固结。

2、硬塑状红粘土该层红粘土场地分布不均匀,埋藏深度较大,大兴工业园17号地与大兴中学处于同一地质单元,借鉴大兴中学综合楼对该层的室内试验进行综合评价,试验统计见下表:经计算:ck=36.45kPa,φk=15.56°,取 b=3m,d=0.5m, r=17.7kN/m3;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计算式:f a=M b rb+M d r m d+M c c k,计算得该层承载力特征值f ak=235.90 kPa。

结合取芯情况及勘察过程中实际情况综合推荐该层红粘土(硬塑)承载力特征值f ak=200 kPa。

3、强风化白云岩:岩质较软,岩体较破碎,结合拟建筑物结构荷载特征,据当地建筑经验及相邻建筑物勘察结果综合推荐该层承载力特征值f a =400kPa 。

建筑地基的稳定性分析和评价学习

建筑地基的稳定性分析和评价学习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2009年版) 4.1.11第3款规定应“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由于该部分内容在规范中较分散,各位同行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时,往往感到无从下笔,现归纳如下,供参考,不当之处望不吝赐教。

一、地基稳定性地基稳定性,一说是地基在外部荷载(包括基础重量在内的建筑物所有的荷载)作用下抵抗剪切破坏的稳定安全程度;二说是各类工程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地基承受荷载的稳定程度;还有表达为与地基岩土体在承受建筑荷载条件下的沉降变形、深层滑动等对工程建设安全稳定的影响程度。

因此,地基稳定性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其分析和评价可以包含在场地稳定性分析和评价和地基分析和评价之中。

总之,稳定性评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由于建(构)筑物的兴建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变形、侧向破坏、滑移造成地基破坏从而影响正常使用。

按照(GB 50021-2001) (2009年版) 14.1.3、14.1.4规定,岩土体的稳定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定量分析。

评价地基稳定性问题时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计算,评价岩土体的变形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进行验算。

二、地基稳定性分析评价内容影响地基稳定性的因素,主要的是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地质环境条件、建(构)筑物特征等。

一般情况下,需要对如下建(构)筑物进行地基稳定性评价:经常受水平力或倾覆力矩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高压线塔、锚拉基础、挡墙、水坝、堤坝和桥台等。

通常涉及到岩土工程方面主要的内容有:(1)岩土工程条件包括组成地基的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地层结构。

特别是有特殊性岩土,隐伏的破碎或断裂带,地下水渗流等特殊情况;(2)地质环境条件包括是否建造在斜坡上、边坡附近、山区地基上,建(构)筑物与不良地质作用、特殊地貌的关联度和可能引起地基破坏失稳的各种自然因素或组合。

如岩溶、滑坡、崩塌、采空区、地面沉降、地震液化、震陷、活动断裂、岸边河流冲刷等。

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2009年版)、《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规定,根据济南地区这一问题,通常需要分析评价的内容总结如下:1、地基承载力计算与验算验算地基稳定性实质上就是验算地基极限承载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地基稳定性分析

地基稳定性分析

地基稳定性分析建筑地基的稳定性分析和评价《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2009年版) 4.1.11第3款规定应“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由于该部分内容在规范中较分散,各位同行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时,往往感到无从下笔,现归纳如下,供参考,不当之处望不吝赐教。

一、地基稳定性地基稳定性是指主要受力层的岩土体在外部荷载作用下沉降变形、深层滑动等对工程建设安全稳定的影响程度,避免由此地基产生过大的变形、侧向破坏、滑移造成地基破坏从而影响正常使用。

按照(GB 50021-2001) (2009年版) 14.1.3、14.1.4规定,岩土体的变形、强度和稳定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定量分析。

评价地基稳定性问题时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计算,评价岩土体的变形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进行验算。

二、地基稳定性分析评价内容影响地基稳定性的因素,主要的是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地质环境条件、建(构)筑物特征等。

一般情况下,需要对经常受水平力或倾覆力矩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高压线塔、锚拉基础、挡墙、水坝、堤坝和桥台等建(构)筑物进行地基稳定性评价。

通常情况下,涉及到主要的内容有:(1)岩土工程条件包括组成地基的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地层结构。

特别是有特殊性岩土,隐伏的破碎或断裂带,地下水渗流等特殊情况;(2)地质环境条件包括是否建造在斜坡上、边坡附近、山区地基上,建(构)筑物与不良地质作用、特殊地貌的关联度和可能引起地基破坏失稳的各种自然因素或组合。

如岩溶、滑坡、崩塌、采空区、地面沉降、地震液化、震陷、活动断裂、岸边河流冲刷等。

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2009年版)、《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规定,对山东地区该问题常见的几种情况罗列如下:1、地基承载力计算与验算验算地基稳定性实质上就是验算地基极限承载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怎么评价

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怎么评价

1.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怎么评价在《建筑岩土工程勘察基本术语标准》中是这样:场地稳定性:拟建场地是否存在能导致场地滑移、大的变形及破坏等严重情况的地质条件。

在实际进行评价时又要牵涉到工程的类型、规模、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地形地貌等诸多因素。

例如在平原土质地基,就没有必要去考虑岩溶、土洞、崩塌等问题。

工程实践中的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大致如下:一、场地的稳定性评价。

就是看场地及其临近又没有影响场地性稳定性的因素。

1、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岩溶、土洞、滑坡、泥石流、崩塌、大的沉降、地下洞室(采空区、人防洞室等)、断层、地震效应等等;2、有无边坡稳定性问题;3、有无可能影响拟建物安全的地形地貌。

二、场地的适宜性:这个问题与场地的稳定性密切相关。

但从理论的角度说,没有不能建筑的场地。

有的场地虽然存在稳定性问题或其他不利条件,但经过工程处理,仍然可以建筑,问题是需要处理的工程量和造价与拟建物的价值比。

例如我们要建一栋投资500万的多层建筑,但勘察发现场地处于一滑坡体上,如果要对滑坡进行处理,需要1000万的投资,显然不合适。

我就遇到过这类问题,最后建筑方放弃了该场地的使用。

我们在做场地和地基基础的选择评价时所要尊守的原则就是:技术经济原则。

也就是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

场地的适宜性评价还要考虑一个水的问题。

这里的水包括了地面水与地下水。

林宗元先生给我们讲过一个工程实例。

早年一个厂区在建设时由于考虑不周,选在了一个沟谷里,结果发生大的山洪,造成灾害,最后不得不迁建。

这类事例在媒体上也时有报道。

三、有些朋友在对场地进行评价时忽略了地基均匀性与稳定性的评价,这也是场地的适宜性评价必须考虑的一个方面。

例如场地总体稳定性较好,但地基存在局部均匀性与稳定性的问题,仍然会对拟建物产生不良影响。

所以我们在勘察报告中,地基均匀性与稳定性的评价是不可或缺的内容。

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提纲与具体内容参考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提纲与具体内容参考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特别是其中14.3.3条关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规定的内容,结合CECS99:98《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参考众多勘察报告中的优秀者,提出下面这个编写提纲及每个标题应有的内容和数据,以使勘察报告内容更充实,论证更合理,岩土参数更有适用性和可靠性,特编写本勘察报告编写提纲及有关内容指南,供勘察单位参考。

5.1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范本模板】

5.1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范本模板】

5。

1.1拟建场地的稳定性评价1)根据本次钻探及水工环地质测绘的结果,对拟建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分析可知,拟建场地稳定性评价如下: 区域内不存在可溶性岩,因此区域内不存在岩溶。

根据钻探探矿期间的揭露,第四系铁冒层下部因长期受地下水的浸蚀作用而偶见土洞,但在本次勘察期间未发现.经此次勘察期间的调查与测绘工作,区内未发生过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拟建场地皮带廊沿线虽然有7处陡崖,陡崖高一般1.5~5。

0m,最高处8。

6m,陡崖均为奥陶系砂岩,岩石强度高,成厚层状,虽然层理发育,但构造裂隙发育较少,因此陡崖部分砂岩的稳定性好,极少可能发生崩塌现象。

当地虽然存在采取地下水的现象,但都为村民生活用水,采取量小,采取深度有限,通过此次勘察期间的调查,未发现区内有大的沉降。

当地虽然矿产资源丰富,但多为地表残坡积铝土矿,未出现人类在地下活动的痕迹,因此不存在地下洞室(采空区、人防洞室等)。

经此次勘察及测绘工作,拟建场地内及其附近未发现影响场地稳定性的活动性断裂。

2)拟建场地内自然边坡勘察期间对拟建场地内的地形地貌进行了水工环地质测绘,同时对31处自然边坡进行了详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拟建场地内除局部砂岩出露部分出现陡崖外,自然边坡坡角一般小于10度,最大坡角为21。

3度(Wele河东岸,边坡倾向西北,距离河岸约50m)。

Wele河西岸,自然边坡倾向东南,最大坡角为18~19度,一般坡角小于10度.Wele河东岸,50m范围内,坡度较缓,一般为1~5度,50m 之外出现拟建场地内最大坡角21.3度.通过钻探揭露及测绘工作,Wele 河两岸未发现自然边坡失稳的现象,两岸自然边坡是稳定的。

拟建皮带沿线两次跨越Yirematode河。

北部Yirematode河北岸,自然边坡倾向西南,最大坡角13度,一般小于8度;南岸自然边坡倾向东北,坡角小于8度。

南部Yirematode河北岸,自然边坡倾向西南,最大坡角15。

试论建筑结构的稳定性

试论建筑结构的稳定性

试论建筑结构的稳定性摘要: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促使人们对建筑的高标准、高要求。

建筑设计中至关重要的是建筑结构设计,建筑结构设计中的关键是结构稳定性的设计,因此建筑结构的稳定性是影响建筑质量的决定因素。

近些年来,我国的建筑结构设计算得上建筑界的一枝独秀了,呈不断发展上升的趋势,在建筑结构设计中,建筑的稳定性必须放在首位。

本文主要从建筑稳定性的认识和对建筑稳定性的评价来论证建筑结构的稳定性。

关键词:建筑结构;稳定性前言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行业的繁荣发展,大大改变了我国的社会面貌。

但是,随着建筑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使建筑行业所隐藏的弊端逐渐暴露,建筑结构设计中建筑的稳定性正在受到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城镇化发展的不断加快,理想并且实用的建筑越来越紧张。

为追求建设速度和节省建筑成本,豆腐渣工程应运而生,建筑的质量、稳定性没有保障,人们对房屋建筑的安全越来越担忧。

建筑稳定性是所有建筑的重中之重,国家为了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建筑稳定性,还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法则。

同时,国家及相关部门对地基的稳定性也有明确的规定。

只有建筑结构设计中稳定性的检验达标,才能开始施工。

这些法规对于建筑的安全、稳定性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同时也提高了公众对建筑的可信赖性。

1、对建筑稳定性的认识1.1、建筑稳定性的概念建筑是各种房屋及其附属的构筑物。

建筑结构是在建筑中,由若干构件组成结构的单元如梁、板、柱等,连接构成的能承受作用(或称荷载)的平面或空间体系。

建筑结构因所使用的建筑材料不同,可分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筒体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轻型钢结构、木结构和组合结构等。

建筑稳定性是建筑中的各组成结构之间不出现键的断裂,建筑地基的稳定性,就是在建筑影响地面土地的情况下,地基发生的各种倾斜、下沉的现象,进而影响建筑物的稳定程度;还有建筑施工时的机械、材料、工艺、人员等条件也会影响建筑的质量。

建筑工程地基均匀性和稳定性评价

建筑工程地基均匀性和稳定性评价

浅析建筑工程地基均匀性和稳定性评价摘要:地基在建筑里的作用不可以替代,隐藏地基的处理显得尤为重要。

所以地基的均匀性及稳定性评价是建筑物岩土工程勘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文章就地基均匀性和稳定性评价进行简要的分析,希望对建筑工程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仅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均匀性;稳定性;评价方法;措施tu4331.地基均匀性评价范围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范围是一个立体的概念。

在建筑工程中,天然地基的均匀性评价应包括2个方面:平面范围与深度范围。

其平面范围与抗震场地评价范围虽然有所相似但是也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地基均匀性的评价深度范围与抗震覆盖层厚度评价具有明显不同的含义,这需要有确切的定性概念,假若其评价范围和抗震覆盖层厚度的评价范围相同,这就会造成企业成本浪费,建筑抗震覆盖层的厚度是以地面至地层界面剪切波速大于500m/s的岩土层顶面距离为标准,而地基均匀性评价深度应遵循如下几方面的原则:(1)地基主要受力层情况:对于条形基础为基底下3b(b为基础底面宽度),对于独立基础为基底下1.5b,且评价深度均不小于5m;(2)压缩层深度范围:对于天然地基浅基础,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其压缩层深度按变形比法确定其评价深度:δ 0.025σδ(1)式中符号意义可参考/ 地基规范0。

(3)对大面积基础其评价深度范围按下式确定:zn=b(2.5-0.4lnb)(2)式中: b--基础宽度。

对于大面积基础其评价范围应不小于1倍基础宽度范围。

(4)对于桩基础按等效实体深基础的底面积按应力比确定评价深度zn,即zn处的附加应力?z与土的自重应力?c应符合下式要求:?z=0.2?c (3)?z=σα1po (4)式中:α1--附加应力系数,查有关规范确定;po--等效实体基础底面的平均附加应力。

2.地基均匀性判定地基均匀性判定方法可分为2种,一种是定性判别;令一种是:定量判定。

定性判别是指通过地貌单元、地质构造、岩土分布等的不均匀特征来判断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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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分析评价是现行规范、规程强条规定的内容,本文从地质环境条件和岩土工程条件两方面对需要进行稳定性分析评价的内容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场地稳定性;地基稳定性;地质环境条件;岩土工程条件在《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2009年版) 4.1.11第3款规定应“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14.3.3,第9款规定进行“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 72-2004)8.2“天然地基评价”中规定应分析评价的内容包括“场地、地基稳定性和处理措施的建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4.6.2第1款“场地稳定性评价”,对“地基稳定性评价”提及很少。

各位同行在编写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时,往往感到需要论证的内容不是太多就是无从下笔。

本人根据多年来的工作实践,对这一问题在济南地区常见的几种情况进行了总结归纳。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新型的建构筑物、岩土工程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多样,该文观点和阐述仅是一管之见,不当之处,望不吝赐教。

一场地稳定性评价场地稳定性评价主要是指对各种不良地质作用,包括:断裂、地裂缝、滑坡、崩塌、岩溶、土洞塌陷、建筑边坡等影响场地整体稳定性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评价。

场地稳定性评价是岩土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初勘阶段的主要任务,详勘阶段应进行“地基稳定性”分析评价。

在(GB 50021-2001) (2009年版)论述较笼统,但在《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 72-2004)“8岩土工程评价”中明确了分析评价的内容。

场地稳定性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岩土工程问题:1 区域地质构造稳定性。

针对拟建场地及附近是否存在活动性断裂;2 场地地震效应,主要针对场地所处的基本地震烈度区划,划分出场地地段;3 是否发育直接危害场地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包括:岩溶、滑坡、危岩和崩塌、泥石流、采空区、地面沉降和活动断裂等。

4 建筑边坡稳定稳定性的影响等。

按照(GB 50021-2001) (2009年版) 14.1.3规定,可仅作定性分析,确定场地稳定性、工程建设的适宜性,必要时应建议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由此影响到地基稳定性的工程要进行地基稳定性分析评价。

二地基稳定性评价地基稳定性主要是指由于地形、地貌、设计方案造成建筑地基侧限削弱或不均衡,而可能导致基础整体失稳;或软弱地基、局部软弱地基,如暗浜、暗塘等,超过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地基失稳。

其含义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地基在外部荷载(包括基础重量在内的建筑物所有的荷载)作用下抵抗剪切破坏的稳定安全程度——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2 各类工程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地基承受荷载的稳定程度——变形验算;3 与地基岩土体在承受建筑荷载条件下的沉降变形、深层滑动等对工程建设安全稳定的影响程度——与岩土工程条件和地质环境条件的关联度。

评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由于建(构)筑物的兴建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变形、侧向破坏、滑移造成地基破坏从而影响正常使用。

按照(GB 50021-2001) (2009年版) 14.1.3规定,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定量分析,评价地基稳定性问题时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计算,评价岩土体的变形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进行验算。

三地基稳定性评价内容影响地基稳定性的因素,主要的是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地质环境条件、建(构)筑物特征等。

一般情况下,需要对以下建(构)筑物进行地基稳定性评价:经常受水平力或倾覆力矩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高压线塔、锚拉基础、挡墙、水坝、堤坝和桥台等。

通常涉及到岩土工程方面的内容主要有:(1)岩土工程条件包括组成地基的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地层结构。

特别是有特殊性岩土,隐伏的破碎或断裂带,地下水渗流等特殊情况;(2)地质环境条件包括是否建造在斜坡上、边坡附近、山区地基上,建(构)筑物与不良地质作用、特殊地貌的关联度和可能引起地基破坏失稳的各种自然因素或组合。

如岩溶、滑坡、崩塌、采空区、建筑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评价济南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郜宪存地面沉降、地震液化、震陷、活动断裂、岸边河流冲刷等。

按照(GB 50021-2001) (2009年版)、(JGJ72-2004)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规定要求,通常需要分析评价的内容总结如下:1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确定验算地基稳定性实质上就是验算地基极限承载能力是否满足要求。

现行规范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过程中强调变形控制,特征值不再是单一的强度概念,而是一个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及变形控制相关)的岩土的综合特征指标,其涵义即为在发挥正常使用功能时所允许采用的抗力设计值。

由此可见,这一计算过程的本身,就涵盖着进行了地基稳定性分析评价的部分内容。

在验算地基承载能力时,不但持力层承载力特征值应满足荷载要求,而且要考虑到下卧层、特别是软弱下卧层承载力特征值是否满足。

地基特征值计算和确定时,应严格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5.2和《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 72-2004)8.2.6~8等条款执行。

2 地基变形验算建筑物的地基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建筑物地基允许变形值。

在勘察阶段往往建筑物特征参数不明确,一味要求勘察报告中能有准确的结论也勉为其难,但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应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岩土变形参数,供上部结构计算条件具备时,按照(GB 50007-2011) 5.3、(JGJ 72-2004) 8.2.9~12和《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有关条款计算。

3 基础埋置深度的确定对高层建筑和高耸构筑物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

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其基础埋深应满足抗滑稳定性要求。

天然地基上的箱形或筏形基础埋置深度不宜小于1/15H;桩箱或桩筏基础不宜小于1/18H,H为建筑物高度。

4 位于稳定土坡坡顶上的建筑该类建(构)筑物应根据其基础形式,按照(GB 50007-2011)5.4.1~2有关规定确定基础距坡顶边缘的距离和基础埋深。

需要时,还应按照《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5.1~3有关规定验算坡体的稳定性。

验算方法对均质土可采用圆弧滑动条分法,发育软弱结构面、软弱夹层及层状膨胀岩土时,应按最不利的滑动面验算。

当坡体中分布膨胀岩土时应考虑坡体含水量变化的影响;具有胀缩裂缝和地裂缝的膨胀土边坡,应进行沿裂缝滑动的验算。

5 受水平力作用的建(构)筑物①山区应防止平整场地时大挖大填引起滑坡;②岸边工程应考虑冲刷、因建筑物兴建及堆载引起地基失稳。

6 土岩组合地基该类地基下卧基岩面为单向倾斜时,应描述岩面坡度、基底下的土层厚度、岩土界面上是否存在软弱层(如泥化带)。

7 岩石地基①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建筑物,同一建筑物的地基存在坚硬程度不同,两种或多种岩体变形模量差异达2倍及2倍以上,应进行地基变形验算;②地基主要受力层深度内存在软弱下卧岩层时,应考虑软弱下卧岩层的影响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③当基础附近有临空面时,应验算向临空面倾覆和滑移稳定性。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应提供岩层产状、岩石坚硬程度、岩体完整程度、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以及软弱结构面特征等。

8 岩溶和土洞在碳酸盐岩为主的可溶性岩石地区,当存在岩溶(溶洞、溶蚀裂隙等)、土洞等现象时,应考虑其对地基稳定的影响。

按照(GB 50021-2001) 5.1.10~1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6.6的规定分析评价地基稳定性。

9 软弱地基地基主要受力层主要由淤泥、淤泥质土、冲填土、杂填土或其他高压缩性土层构成的地基称为软弱地基。

首先,应判定地基产生失稳和不均匀变形的可能性;当工程位于池塘、河岸、边坡附近时,应验算其稳定性。

其次,其承载力特征值应根据室内试验、原位测试、当地经验结合地层物理力学特征和建(构)筑物特征以及施工方法和程序等多因素综合确定。

该类地基应按照(GB 50007-2011)第7章和《软土地区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 83-2011)7.2~4有关规定分析评价其稳定性;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7度的厚层软土分布区,应按照(JGJ 83-2011)第6章判别软土震陷的可能性和估算震陷量。

10 存在液化土层的地基地面下存在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时,除6度外,应进行液化判别;根据液化震陷量的估计适当调整抗液化措施。

按照(GB 50011-2010)4.3.3~6规定进行。

11 桩土复合地基对需验算复合地基稳定性的工程,提供桩间土、桩身的抗剪强度。

12 填土地基当地基主要受力层中有填土分布时,如填土底面的天然坡度大于20%时,应验算其稳定性。

13 桩基①应选择较硬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

桩端全断面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对于粘性土、粉土不宜小于2d、砂土不宜小于1.5d,碎石类土不宜小于1d。

当存在软弱下卧层时,桩端以下硬持力层厚度不宜小于3d;②嵌岩桩深度应综合荷载、上覆土层、基岩、桩径、桩长诸因素确定;对于嵌入倾斜的完整和较完整岩的全断面深度不宜小于0.4d且不小于0.5m,倾斜度大于30%的中风化岩,宜根据倾斜度及岩石完整性适当加大嵌入深度;对于嵌入平整、完整的坚硬岩和较硬岩的深度不宜小于0.2d,且不应小于0.2m。

③嵌岩灌注桩桩端以下3倍桩径且不小于5m范围内应无软弱夹层、断裂破碎带和洞穴分布,且桩底应力扩散范围内应无临空面。

④当基桩持力层为倾斜地层,基岩面凹凸不平或岩土中有洞穴时,应评价桩基的稳定性,并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14 箱形基础箱形基础地基的破坏形式,除地基内饱和松砂在地震液化和局部软弱夹层侧向的问题外,它的破坏形式主要表现在偏心时水平荷载下的整体倾斜或倾覆。

一般情况下,该类基础形式均匀地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不进行地基稳定性分析评价:①基础边缘最大压力不超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20%;②在抗震设防区,考虑了瞬时作用的地震力,同时基础埋置深度不小于1/10H;③偏心距小于或等于1/6b。

特殊条件下,应根据地基岩土条件和地质环境条件进行分析评价。

15 地下水的影响当场地内地下水位升降时,应考虑可能引起地基土的回弹、附加沉降和附加的托浮力对地基的影响;对软质岩石、强风化岩石、残积土、湿陷土、膨胀岩土和盐渍土,应评价地下水的聚集和散失所产生的软化、崩解、湿陷、胀缩和潜蚀的有害作用。

四地基稳定性验算方法1 地基整体稳定性验算方法位于稳定斜坡上的建(构)筑物或当地基有可能整体滑动时,应进行稳定性验算。

在竖向和水平荷载共同作用下,当不能确定最危险滑动面时,对于均匀地基,一般采用极限平衡理论的圆弧滑动条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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