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关于本科生修读
兰州理工大学创新教育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附件1:兰州理工大学创新教育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通过修读创新学分课程,参加开放实验,参加学校认定的创新项目并经过认定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创新教育学分分为创新学分课程学分、开放实验学分和创新项目学分三类。
第三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修满教学计划要求的理论与实践学分外,还必须取得2学分创新教育学分,否则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2学分的创新教育学分可由任意一类学分构成,也可由三类学分累加构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兰州理工大学创新教育学分认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教务处、科技处、团委、实验室管理处、产业处负责人及各学院院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主要负责创新教育方案、政策等重大事项的讨论、审议和决策。
教务处主要负责创新教育方案的规划、设计,创新教育学分项目和类别的认定审批,创新学分课程的发布管理与学分认定及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维护与管理。
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开放实验项目的组织、管理、学生实验成绩认定与报送等工作。
团委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集中性“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管理及成绩报送等工作。
科技处主要负责各类学术报告、学术讲座的规划、统筹管理、信息发布及学术报告类学分的认定工作。
各学院成立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小组,负责各类创新项目成绩报送及学分认定等工作。
第三章创新教育学分的认定标准第五条创新学分课程学分。
创新学分课程指为本科生开设“研究与创新”类型的课程,旨在传授学生创新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创新学分课程均为20学时,计1学分。
创新学分课程纳入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学生选课后,相关学院进行开课、考核、上报成绩等工作。
对参加创新学分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计1个创新教育学分。
关于学生学籍管理若干问题.

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 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退回父 母或监护人所在地。
Southwestern University
二、入学与注册
第六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
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当 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离校;1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办
关于学生学籍管理若干问题
教务处 吴能表
http://192.168.135.190/w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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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学制问题
第二条 标准学制为四年,按四年制制定培养方案。
第三条 施行学分制管理,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学生可在三至六年内 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达到相关要求,准予毕业,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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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课程选修、免修、免听、辅修、重修
第十条 学生修读课程分为公共课程、专业课程和实践环节三大类。公 共课程分为全校公共必修课和全校通选课;专业课程分为学科大类必 修课(大类招生专业)、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实践环节包括实 习、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生产劳动等。 第十一条 学生应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在学院选课指导小组指导下制定 个人学习计划,安排好各学期所修课程和学分。每学期学生选修学分 数由学生自主决定,但一般不得低于16个学分,不得高于30个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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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入学与注册
第七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学校规定缴 纳学费和其他费用后,持学生证到各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只有经过注
兰州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兰州理工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成人脱产本科套读班招生简章继续教育学院简介兰州理工大学(原甘肃工业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的省属高校,成人教育始于1983年。
1993年成立成人教育学院,2003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
兰州理工大学的各类成人教育由继续教育学院归口管理。
多年来,成人教育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依托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的优势,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办学,为国家培养了各类高级人才4万余人,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办学声誉。
学校先后被授予“全省成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省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全省成人教育招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目前,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有成人高等教育(成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两种形式。
成人高等教育以脱产、函授、业余(夜大)学习形式开设了60余个专业,涵盖了理、工、经、管、文、法等学科。
每年面向全国十余个省、自治区招生。
同时开设了学习形式为脱产、业余的10余个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
办学层次有高中起点升专科,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起点升本科。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发给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学校现有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1.3万余人。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学校还常年开办各种层次的培训班,是甘肃省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成人脱产本科套读班一、成人脱产本科套读班介绍成人脱产本科套读是成考函授专科和应用型自考专升本专业相互融合、优势互补的一种全日制脱产学习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是我校成人学历教育的一种办学模式。
学生在取得成考函授专科学籍进行学习的同时也参加应用型自考专升本的脱产学习,在校四年全日制学习中,学校按照成人脱产本科套读相关专业教学计划和考试计划组织教学。
学生完成专科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发给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兰州理工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2010年)

兰州理工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2010年)培养方案是学校培养本科人才的纲领性文件,是实现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总体设计蓝图和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主要依据。
为适应建设国内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要求,充分吸收和固化我校本科教育的优秀成果,满足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和按学分收费改革的要求,强化办学特色,提高办学质量,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并结合我校2006年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就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特提出如下原则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专业办学特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突出育人为本和创新教育,强化对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坚持因材施教,尊重个性,着力构建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培养目标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人才培养定位与培养特色,我校本科教育培养的总体目标是:以科学知识教育为主线、综合素质教育为核心、工程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为重点,满足知识、能力、素质三个方面基本标准,培养基础理论实、专业口径宽、工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修订原则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应结合我校的特色和优势,坚持下列主要原则:1.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综合提高的原则坚持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
优化知识结构,把科学文化知识,专业技术知识,人文社会知识有机结合,满足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的需要;强化素质教育,把职业道德,人文社会素养,社会责任感,献身精神贯穿人才培养始终;注重能力培养,把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实践创新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的根本要求。
2-21.兰州理工大学与美国特洛伊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07-05-30)

《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兰州理工大学与美国特洛伊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Lanzho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and Troy UniversityAcademic plan of Bachelor Degree in Applied Chemistry MajorI.培养目标和要求Cultivation Goal and Requirements本1+2+1计划简要说明了获取美国特洛伊大学和兰州理工大学双学位的要求。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化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化学及与化学相关的科学技术和其它领域从事科研、教学、技术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化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与方法,受到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训练,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应用研究及科技管理的能力。
本计划的目的要为学生在国际的环境中成功的从事应用化学研究做准备。
重要的课程内容主要包括:高等数学,无机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精细化学品化学和聚合物化学及其相应的专业实验课程。
This 1+2+1 plan outlines the program requirements for a dual degree in Chemistry from Troy University and LanZho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Cultivation Goal: Professional training with the chemical basis of the knowledge, the basic theory and basic skills, in the chemical and chemical-relate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other fields of scientific research, teaching, technology and related senior management expertise.Cultivation Requirements: The students mainly study the fundamental chemical knowledge, the basic theory and basic skills and methods by scientific thinking and the training of scientific experiments, has some scientific research, applied research and technology management capabilities.The objective of this plan is to prepare students for training excellent chemical talented students with firm and extensive knowledge,powerful ability and high diathesis. Important areas of the curriculum include: Advanced Mathematics, Inorganic and Analytical Chemistry, Organic Chemistry, physical chemistry, Chemistry of Fine Chemicals, Principles of Polymer Synthesis, and the Experiment of Chemistry.II.学位要求Degree Requirements1+2+1计划为中国高素质学生服务。
【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关键字】教育甘肃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 文件精神,在《甘肃农业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甘农大发[2004]27号)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学籍管理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三条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甘肃农业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信函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病假需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学校请假。
请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对复查发现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暂不宜在校学习的,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并经校医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注册者,应当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它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它形式的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节编班与考勤第七条学生以录取专业编班,作为组织教学、进行思想教育和开展文体活动的基本单位。
兰州理工大学文件

兰州理工大学文件兰理工发〔2017〕3号---------------------------------------------------关于印发《兰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部门:《兰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经2016年12月29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兰州理工大学2017年1月4日兰州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施学校国际化发展战略,鼓励更多的学生赴海外学习交流,拓展国际视野,丰富海外经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全面推进学校国际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作为学生奖学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奖励资助优秀研究生、本科生赴境外学习交流或参加出国类外语考试。
基金纳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首次设立200万元/年,此后每年视实际需要予以调整。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出国(境)学习交流,除国家、省公派留学项目之外,学校(院)与境外(含港澳台)大学、科研机构建立的合作交流项目(不包括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的交流学习、实习实践(含专业实习、社会调研、文化交流、课程学习、假期带薪实习等)、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自费留学。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出国外语考试,包括托福、雅思、GRE、GMAT、俄语、日语、韩语等级考试等。
第五条本基金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部门审核、公正评选、择优奖励、绩效评估”的原则,由国际合作处组织,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处以及各学院配合实施。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六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中国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均可申请。
第七条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赴境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深造,以及申请实施效果明显、已具有一定合作基础的国际交流项目和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优先考虑。
大学创新教育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附件1:兰州理工大学创新教育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通过修读创新学分课程,参加开放实验,参加学校认定的创新项目并经过认定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创新教育学分分为创新学分课程学分、开放实验学分和创新项目学分三类。
第三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修满教学计划要求的理论与实践学分外,还必须取得2学分创新教育学分,否则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2学分的创新教育学分可由任意一类学分构成,也可由三类学分累加构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兰州理工大学创新教育学分认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教务处、科技处、团委、实验室管理处、产业处负责人及各学院院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主要负责创新教育方案、政策等重大事项的讨论、审议和决策。
教务处主要负责创新教育方案的规划、设计,创新教育学分项目和类别的认定审批,创新学分课程的发布管理与学分认定及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维护与管理。
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开放实验项目的组织、管理、学生实验成绩认定与报送等工作。
团委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集中性“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管理及成绩报送等工作。
科技处主要负责各类学术报告、学术讲座的规划、统筹管理、信息发布及学术报告类学分的认定工作。
各学院成立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小组,负责各类创新项目成绩报送及学分认定等工作。
第三章创新教育学分的认定标准第五条创新学分课程学分。
创新学分课程指为本科生开设“研究与创新”类型的课程,旨在传授学生创新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创新学分课程均为20学时,计1学分。
创新学分课程纳入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学生选课后,相关学院进行开课、考核、上报成绩等工作。
对参加创新学分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计1个创新教育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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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关于本科生修读副修专业、双学位的暂行规定》
为贯彻因材施教,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与应用能力,发挥学校办学的优势和特色,学校决定,在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试行副修专业、双学位教育。
一、副修专业、双学位的界定
1.副修专业是指修读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学科门类,但属于不同一级类的专业。
双学位是指学生取得主修专业学位的同时,又完成不同学科门类另一个专业的学习,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而获得的学士学位;
2.副修专业、双学位开设课程为该专业主干课程,课程总学分约65学分(含副修专业、双学位的毕业设计(论文)和相应的实践环节);
3.修读副修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弹性学制内完成学业。
二.培养对象和条件
1.副修专业、双学位培养对象为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
2.凡修读副修专业、双学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自学能力,申请前累计学分达到应修标准学分,且必修课经重修后全部合格,累计平均学分绩在班级排名前50%内的在校二年级以上普通本科生。
三. 专业及课程设置:
1.副修专业、双学位的设置及招生人数由有关学院与教务处共同商定,每年由教务处统一公布;
2.开办副修专业、双学位学院负责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师配备、教学质量检查及实践教学的落实、教材的选定等。
主修专业学院负责组织学生选报工作。
四.报名和审批
1.副修专业、双学位每年秋季学期由教务处公布开设的副修专业、双学位及人数,由学生报名和选课;次年春季学期开始上课。
报名一律以自愿为原则;
2.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只能限选一个副修专业、双学位。
学生报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修专业学院办公室填写《兰州理工大学副修专业、双学位申请表》。
主修专业学院审核汇总后,上报教务处审批;
3.取得修读资格的学生,由教务处通知相关学院及学生。
副修专业、双学位课程学习一律实行选课制,并按学分缴费。
五.教学管理
1.副修专业、双学位教育是学校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的正常管理体系。
经批准攻读副修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其教学管理由相关学院负责;
2.副修专业、双学位的学习采用课程班的形式教学。
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上和双休日上课;
3.有关学院要选派优秀教师担任副修专业、双学位课程的教学,严格教学管理与考核,保证教学质量,所开出的教学环节,要保证教学条件,与本学院学生同等对待;
4.每学期学校公布次学期副修专业、双学位开设的课程,由学生在网上选课,不符合开班条件的课程不予开设。
一经选定的课程不允许改选或退选。
并在选课学期按所选学分缴纳学费;
5.若所选课程与主修专业教学环节部分上课时间发生冲突时,学生应参加主修专业教学环节。
学生在征得任课教师同意后,可免听副修专业课程的部分内容,但必须完成作业,并参加考试。
但此类课程每学期不得超过两门;
6.为保证学生修读副修专业、双学位,副修专业、双学位学院应尽可能将实践环节安排在暑假;
7.副修专业、双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必须重修。
六.课程考核与成绩
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参照《兰州理工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条例》执行。
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主修专业理论课考试结束后进行。
考试成绩合格,记入《兰州理工大学副修专业、双学位学习成绩总表》。
七、副修专业、双学位毕业资格审定与证书发放
1.修读副修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其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由开课学院负责上报教务处,与本科应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
学生在弹性学制内修满双学位专业规定的学分(含学位论文),在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的前提下,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兰州理工大学双学士学位证书”;未达到上述条件者,不授予双学士学位;通过副修专业毕业资格审核的,在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前提下,颁发“兰州理工大学副修专业毕业证书”;
2.获得双学士学位证书和副修专业证书学生的相关信息可在学校主页上查询。
3.副修专业、双学位专业学习结束后,副修专业、双学位专业学院须将《兰州理工大学副修专业、双学位学生成绩总表》转至学生主修专业学院,毕业时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4.在主修专业获得毕业资格后,仍未修完副修专业、双学位专业课程者,由本人申请,教务处批准后,可在弹性学制内修满副修专业、双学位专业规定的学分,并一次性颁发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副修专业毕业证书、双学士学位证书;
5.中途放弃副修专业、双学位专业学习,取消修读资格。
基本学制内未完成副修专业、双学位专业学业又不申请延长学制以及在弹性学制内不能如期毕业的学生,其已取得的学分,超过30学分者,发给“兰州理工大学辅修专业证书”;低于30学分者,作为其主修专业的选修课成绩记入本人学习档案,并可冲抵主修专业规定的相关选修课学分;
八、学生在修读副修专业、双学位专业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取消其修读资格:
1.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
2.考试作弊者;
3.选课后拒交学费者。
九、本规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若发现与国家相关政策冲突时,按国家政策执行。
十、本规定自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