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

合集下载

民用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须知

民用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须知

民用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须知
为加强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缩短审查周期,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9号《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施工图审查的有关规定,对民用建筑节能设计的报审要求明确如下:
一、节能设计范围
1、民用建筑,含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项目中具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

2、既有建筑加层、立面改造等涉及围护结构的改造部分。

二、节能报审资料
1、节能计算书,须注明选用计算软件及版本号、有责任人签字、加盖设计单位章。


共建筑采用集中空调的还须提供暖通计算书。

2、符合编制深度规定要求的建筑节能设计专篇。

居住建筑设计专篇包含建筑、电气专
业;公共建筑设计专篇包含建筑、电气、暖通专业。

三、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
1、范围: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要的公共建筑以及12
层及以下住宅(含农民拆迁安置房)。

2、拟减少应用或不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按澄建总【2008】18号文要求先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图报审。

四、节能设计变更
1、2009年12月1日以后接审的项目,我中心不再受理降低原节能设计标准的变更。

2、2009年12月1日以前审查合格的项目,节能尚未施工的项目如需进行节能设计变
更,须提供以下资料:
变更项目申报表(3份);
变更后的节能计算书(1份);
写入变更内容的完整的节能设计专篇(4份);
原审查通过的节能设计专篇(2份);
节能计算全套电子文档(含节能计算模型);
加盖审查通过章的全套建施图(1份)。

《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前言为配合《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J 173-2014(以下简称“绿色设计标准”)的实施,指导江苏省民用建筑的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编制工作,依据相关规范标准,编制本规定。

本规定根据绿色设计标准的要求,以《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9年版)》(以下简称“节能深度规定”)为基础进行编制,与2009版“节能深度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1. 明确适用的工程范围为江苏省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扩建、改建民用建筑可参照执行),适用范围同绿色设计标准第1.0.2条及相关条文说明。

2. 根据绿色设计标准,增加了除节能外的绿色设计内容要求。

3. 明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绿色设计表现形式,不仅表现为绿色设计专篇,还包括与绿色设计相关的设计说明、图纸、设备表、计算书等,两者有机结合、相互呼应协调,共同表达绿色设计内容。

4. 增加了给排水、结构专业的绿色设计内容要求。

5. 根据2009年至今江苏出台的有关技术标准,如: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 96-2010、《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 71-2014、江苏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DGJ32/TJ 111-2010等,对节能深度规定中的相关内容做了修改。

6. 根据上述2~5条的变化要求,结合2009年以来积累的节能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经验,编制施工图绿色设计专篇(参考样式),以便更好指导绿色设计工作,从源头上贯彻好绿色设计标准。

7. 绿色设计专篇(参考样式)更多关注到到不同专业之间的工作协调,如绿色通用信息(绿色建筑星级目标、节能水平等)的共享,可再生能源利用、用能计量和能耗监测等事项的表述应协调一致等。

设计人员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正确使用绿色设计专篇(参考样式),合理删除或增加有关内容,并应根据规范现行有效版本,对设计依据及样式其他部分所列规范及时予以更正。

江阴 江苏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标准化格式文本)范本

江阴 江苏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标准化格式文本)范本

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标准化格式文本)工程名称: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编制单位:日期:2014年2月25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建筑节能工程概况1.1工程概况:二、建筑节能设计要求本工程地处气候分区为:夏热冬冷,工程节能设计标准为:《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 71-2008)。

表1.1三、编制依据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2、《江苏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32J19-2006)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4、《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5、《江苏省民用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 71-2008)6、《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9年版)7、《铝合金门窗国家标准》(GBT8478-2008)8、《FTC自调温相变节能蓄能建筑材料》(Q/FTBQT0006-2012)9、《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10/《建筑幕墙》(GB/T21086-2007)11、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12、本工程建筑节能设计文件3 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图图3.1管理组织机构图四、施工方案4.1 墙体保温节能4.1.1材料、设备及部品进场计划见表4.1表4.125.4*25.4*0.93mm84.1.2施工机具准备:(1)电动搅拌器、搅拌灰盘、灰斗,垂直运输机具(外用施工电梯或货梯),水平运输手推车,冲击钻等。

(2)常用抹灰工具及抹灰检测工具,放线工具、线锤、水桶、剪子、铁锨、扫帚、拖线板、方尺、钢板尺等。

4.1.3操作工艺一、施工操作执行的标准:(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江苏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31/J19-2007)。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条文说明1总则1.0.2本规定的适用范围根据“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和“建市(2007)86号”《工程建设设计资质标准》中规定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允许承接业务范围确定,包括“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三十八条和“建市(2007)86号”附件3-21-1中规定的除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设计以外的所有内容。

1.03K用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文件用于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施工,都是必不可少的。

彳后设计文件用于审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和/或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若无审批需求,初步设计文件也无出图的必要。

因此,对于无审批需求的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在此情况下方案设计文件的深度满足第2章的要求即可。

1.0.4-3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通常包括建筑主体由一个单位设计,而幕墙、室内装修、局部钢结构构件、某项设备系统等内容由其他单位承担设计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将成为另一方施工图设计的依据,且各方的设计文件可能存在相互关联之处。

作为设计依据,相关内容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满足有关承包方或分包方的需要。

1.0.8所谓“合理的取舍”,是指当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设计范围少于本规定对于设计深度要求的内容时,可不执行本规定的相关条款。

例如,某工程施工图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范围不包括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热能动力设计和预算编制时,该工程设计可不执行本规定第4.7节、4.8节和第4.9节的所有条款;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设计范围所涉及的本规定条款,只能取不能舍。

1.0.9对于某些设计内容,如空调循环冷却水系统、柴油发电机等,不同的设计单位可能由不同的专业承担设计。

对此本规定不作限制。

有的设计单位多个专业由一人完成,各专业设计内容在一张图上表示,给行业管理、审图、造价、施工等造成不便,所以要求按国家有关专业分工的规定各专业分别出图。

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

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

省建设厅印发《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为确保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贯彻实施,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并印发了《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苏建科〔2008〕32号),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

《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前言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节能设计,提高设计质量,依据国务院(国发[2006]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建设部(建科[2006]231)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建设部第143号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质[2006]29号)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建设部《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共建筑施工图(建筑节能)审查要点》和《居住建筑施工图(建筑节能)审查要点》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对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作出本深度规定。

本规定由江苏省建设厅批准和管理,由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

主要起草人:许锦峰、谈小华、李青、王碧清、安琰、刘恭鑫、张建忠、王耀亨、殷龙章、夏卓平、许秀芳、刘正义、刘晓静、杨万勇。

目录1 总则2 建筑专业3 暖通专业4 照明专业1 总则1.0.1 为加强我省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节能设计部分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文件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

1.0.3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按本规定进行编制,其内容应包括:节能水平的设计要求;建筑物围护结构、暖通空调、照明等设计的主要技术控制指标;实现各主要技术控制指标的技术措施、构造做法、节点详图等。

江苏乙类公建2010规定性指标建筑节能计算报1

江苏乙类公建2010规定性指标建筑节能计算报1

江苏公共建筑节能计算报告书(乙类建筑)工程名称:徐州市大马路小学教学楼设计编号:2011-379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徐州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节能计算单位:计算人:校对人:审核人:计算日期:2012年2月6日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定性指标计算报告一、建筑概况二、计算依据1. 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2010)2.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4. 《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9年版)5.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6. 《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7. 《建筑幕墙》(GB/T 21086-2007)8. 《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94)三、有关说明1、依据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2010),按照本建筑物能耗情况和围护结构能耗占全年建筑总能耗的比例特征,本建筑物为乙类建筑。

2、本建筑节能计算方法依据《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3、本建筑节能设计取值依据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2010)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4、当节能设计中规定性指标有一项或若干项不达标时,依据《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9年版)和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2010)进行节能设计权衡判断。

权衡判断的能耗分析核心程序采用DOE-2;5、通过本节能设计,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环境参数条件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相比,使本建筑全年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照明的总能耗应减少50%(或以上),即使本建筑达到或超过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2010)规定的节能水平。

《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

《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贯彻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图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锡建总〔2008〕59号)各市(县)、区建设局、各建设质监机构、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建筑设计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设计和审查工作,规范建筑节能设计行为,保证建筑节能审查质量,现将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图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科〔2007〕492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苏建科〔2008〕32号)两个文件予以转发,并就加强我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设计和专项审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审查(以下简称“建筑节能审查”)是提高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执行率的重要保障,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把建筑节能审查作为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重要环节,规范审查程序,建立健全节能审查质量保证制度和审查岗位责任制度,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省建设厅苏建科〔2005〕582号文印发的《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审查要点(暂行)》和《居住建筑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审查要点(暂行)》要求进行审查,把好建筑节能审查关。

二、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建筑节能标准和建筑节能要求进行设计,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

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的编制深度应符合《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苏建科〔2008〕32号)。

三、措施要求:(一)自2008年4月1日起报入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民用建筑项目,各建筑设计单位、各审图机构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施工图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和审查工作。

(二)为确保设计和审查质量,设计单位必须选用经江苏省建设厅论证通过的建筑节能设计软件。

《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前言为配合《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J 173-2014(以下简称“绿色设计标准”)的实施,指导江苏省民用建筑的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编制工作,依据相关规范标准,编制本规定。

本规定根据绿色设计标准的要求,以《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2009年版)》(以下简称“节能深度规定”)为基础进行编制,与2009版“节能深度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1. 明确适用的工程范围为江苏省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扩建、改建民用建筑可参照执行),适用范围同绿色设计标准第1.0.2条及相关条文说明。

2. 根据绿色设计标准,增加了除节能外的绿色设计内容要求。

3. 明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绿色设计表现形式,不仅表现为绿色设计专篇,还包括与绿色设计相关的设计说明、图纸、设备表、计算书等,两者有机结合、相互呼应协调,共同表达绿色设计内容。

4. 增加了给排水、结构专业的绿色设计内容要求。

5. 根据2009年至今江苏出台的有关技术标准,如: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 96-2010、《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 71-2014、江苏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DGJ32/TJ 111-2010等,对节能深度规定中的相关内容做了修改。

6. 根据上述2~5条的变化要求,结合2009年以来积累的节能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经验,编制施工图绿色设计专篇(参考样式),以便更好指导绿色设计工作,从源头上贯彻好绿色设计标准。

7. 绿色设计专篇(参考样式)更多关注到到不同专业之间的工作协调,如绿色通用信息(绿色建筑星级目标、节能水平等)的共享,可再生能源利用、用能计量和能耗监测等事项的表述应协调一致等。

设计人员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正确使用绿色设计专篇(参考样式),合理删除或增加有关内容,并应根据规范现行有效版本,对设计依据及样式其他部分所列规范及时予以更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
(2009 年版)

江苏省建设厅
二 00 九年五月
1-1
江苏省建设厅
文件
苏建科〔 2009 〕 149 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 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
(2009 年版)的通知

26一1995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134-2001
或《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JGJ

5 《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 DGJ32/J 71-2008 2.1. 3
能 65% 等)。
应明确工程项目节能水平的设计要求(如节能 50% 、节
各市建设局(委):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建筑节能工作,贯彻执行《江苏省居住 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 DGJ32厅 71-2008 ,我厅组织修编 度规定》( 2009 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发布之日起施
了《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
行。原《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
2.2 2. 2.1 2. 2. 2
围护结构的规定性指标
体形系数:居住建筑及寒冷地区公共建筑设计说明中应
给出建筑物外表面积、体积、体形系数。 门窗(含透明幕墙)、天窗:
1 居住建筑应分别给出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
遮阳系数、气密性等级等设计指标,以及户门的传热系数。 2 公共建筑应分别给出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 遮阳系数、可见光投射比、可开启面积比、气密性等级等设计指
热阻、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7
以下情况不得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
1) 屋面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不达标的; 2 )窗和外墙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同时不达标的; 3 )窗的遮阳和传热系数同时不达标的; 4 )居住建筑南向外窗不设置外遮阳设施的。

2.4
节能设计构造做法
1-9 1-10 1-10 1-12 1-13 1-14 1-15
建筑专业…………………………………………………... 1-10
2. 1 2.2 2.3 2.4 2.5 3 4
一般规定.........……................….........…........
围护结构的规定性指标................................…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
主要起草人:许锦峰谈小华李青李恕崔贵 王碧清安玻刘恭鑫夏卓平张建忠 王耀亨殷龙章许秀芳刘正义陆湛秋
刘晓静杨万勇
1-5
目次
1 2
总则................................….........…...................
1-10
标。设置天窗时,应给出屋面透明部分与屋面面积比、传热系
数、遮阳系数、气密性等级等设计指标。
2.2. 3
2.2.4 热阻。
屋面、外墙(含非透明幕墙):应给出传热系数或传热
阻、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
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挑空楼板:应给出传热系数或传
2.2. s 地下室: 1 地下室为采暖、空调空间时,应给出地下室外墙、地面
2
地下室为非采暖、空调空间时,应给出地下室与采暖、
2.2.6
2.2.7
楼梯间:应给出与非封闭式楼梯间相邻的隔墙的传热阻、
与封闭楼梯间相邻的隔墙的传热阻。
分隔采暖空调空间与非采暖空调空间的楼板、隔墙的传
热阻。
2.2.8 分户墙、分户楼板的传热阻。
2.2.9 各种冷桥、其他与节能有关的楼板、墙体:应给出传热 以上规定性指标(包括但不仅限于)均应按如下格式
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按本规定进行编
制,其内容应包括:节能水平的设计要求;建筑物围护结构、暖 通空调、照明等设计的主要技术控制指标;实现各主要技术控制
指标的技术措施、构造做法、节点详图等。
1. 0. 4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

性能性指标设计........…..........….......….......….
节能设计构造做法........….................…...........
计算书与计算软件.....................................…..
电气专业................................….........................
系数或传热阻。
2.2.10
给出:规范限值为
;工程设计值为
1-11
2.3
2. 3. 1
性能性指标设计
居住建筑当采用性能性指标设计时,设计文件中应包括
以下内容:
1 主要计算参数,包括体形系数、围护结构构造与指标、
总建筑面积与采暖空调面积、采暖空调平面图、气候条件等。
2 夏季空调与冬季采暖的耗冷(热)量、耗电量。
2.3.2 公共建筑当采用性能性指标设计时,设计文件中应包括
以下内容:
1 参照建筑与所设计建筑的形状、大小、内部的空间划分
和使用功能,参照建筑与所设计建筑的体形系数、外窗(透明 幕墙)的窗墙面积比、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占屋顶总面积的百
分比等指标,各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及其他热工性能。

的热阻。
注:地下室外墙、地面保温指自室外地坪算起,沿地下室外
墙墙体竖向向下延伸 2m 的范围;当沿地下室外墙墙体竖向埋深 不足 2m 时,保温构造应继续沿地下室地面向内水平延伸,直至
满足 2m 的要求。

空调空间间隔的墙体、楼板传热系数或传热阻,见本规定 2.2.4
条和 2.2. 7 条。
制深度规定》( 2008 年版,苏建科〔 2008 〕 32 号批准颁布)同
时废止。
自发布之日起,各地应严格按本规定要求编制建筑节能的施
工图设计文件,确保设计质量,原《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建 筑节能)报审表》和《居住建筑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报审
表》停止使用;各有关节能设计软件应按新发布的地方标准和 深度规定作相应调整、完善,并报我厅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各施
4
当因外墙传热系数或传热阻不达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
当因窗的遮阳不达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屋面、
计时,屋面和窗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5
墙和窗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应满足规定
性指标的要求。
6
当因分户楼板、隔墙或因采暖空调与非采暖空调区间构
件不达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外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或传
2 规定的计算条件,包括采暖空调要求、气候条件。
3 所设计建筑的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参照建筑的全
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在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必须符
当因体形系数超标而进行性能性指标设计时,屋面、墙
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
2.3.3
1
合以下基本要求:
体、窗户的传热系数或传热阻、居住建筑的热惰性指标应满足相 近体形系数达标时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利风管总长度。
7 水管绝热层材料性能(如导热系数等)、规格(厚度)。 8 风管绝热层材料性能(如导热系数等)、规格(厚度)、
9
自动控制要求。
热阻。

用水、用能计量措施。
11 能量回收措施与回收率。 12 可再生能源利用措施与利用率。
4. 0. 2 计算书: 1 应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详细计算,当采用软
主要指标的原始计算参数取值、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与结论。
政主管部门论证的计算软件。生成的计算书除应符合本规定

信息。
2.5. 1 条的要求外,尚应注明软件名称、计算时间等软件使用
1-14
3
3. 0.1
电气专业
民用建筑的照明设计应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04 )执行,并给出以下‘主要设计指标:光源类型、镇 流器型式、灯具效率、照明功率因数补偿情况、照度( Ix )、节
内容。
2
负荷指标。
3 冷、热源形式、型号、规格、数量。
4 冷、热源设备(冷水机组、热泵、锅炉等)额定工况能
效比 ERR 、性能参数 COP 、热效率等。
5 空调水系统循环水泵输送能效比 ER 、集中热水采暖系统
循环水泵耗电输热比 EHR 。

6
风系统风机最大单位风量耗功率 w. 或空调风系统最不
工图设计、审查等单位应选用通过省建设厅重新论证的计算软件
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1-3
附件: 1. 《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
制深度规定》(立即年版)
2. 《江苏省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参考样式》
江苏省建设厅
二0 0 九年五月十三日

1-4
前言
为配合《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 DGJ/
2. 4.1
施工图设计中应明确围护结构的构造做法,包括屋面,
墙体(含非透明幕墙),楼板、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挑空楼
板,采暖空调地下室的外墙、地面或非采暖空调地下室与采暖、 空调空间间隔的墙体、顶板,其他围护墙、楼板,冷桥等。 构造做法应包括主要构造图、关键保温材料的主要性能指标
要求和厚度要求。若引用标准图,应标明图集号、图号。
部位的遮阳构造做法。
构造做法应包括主要构造图、材料或配件的品种和主要性能
指标要求、安装节点等。若引用标准图,应标明图集号、图号。
2. 4. 4 施工图设计中应明确分户门的类型和节能构造做法或
要求。
2. 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