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公式

固定资产折旧公式
固定资产折旧公式

固定资产折旧公式

固定资产折旧公式,固定资产年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固定资产平均年限折旧法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机械设备折旧年限内台班折旧定额和月折旧额的计算公式。

(一)平均年限折旧法由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总在一年以上,且在折旧年限内仍不变更其物质形态,所以转作工程和产品成本的损耗价值,在固定资产未曾废弃以前,也就不易作精确的计算。马克思曾经说过:“生产资料把多少价值转给或转移到它帮助形成的产品中去,要根据平均计算来决定,即根据它执行职能的平均持续时间来计量。”①“根据经验可以知道,一种劳动资料,例如某种机器,平均能用多少时间。假定这种劳动资料的使用价值在劳动过程中只能持续6天,那末它平均每个工作日丧失它的使用价值的1/6,因而把它的价值的1/6转给每天的产品。一切劳动资料的损耗,例如它们的使用价值每天的损失,以及它们的价值每天往产品上相应的转移,都是用这种方法来计算的。”②由此可知,固定资产的损耗价值,一般是依其使用年限平均计入各个期间的工程和产品成本中,每年的折旧额,是由固定资产价值除以使用年限算得。这种将固定资产价值按其使用年限平均计入各个期间工程和产品成本的方法。叫做“平均年限折旧法”或“直线法”。

在计算折旧额时,要考虑到固定资产废弃时还有残值。例如房屋在废弃时,尚有砖木可以变价,机械设备在废弃时,废铜烂铁也有一定的价值。又在拆除固定资产和处理这些废料时,也要发生一些拆除清理费用,这些清理费用,也是企业使用这项固定资产所必须负担的费用。因此,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除了预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外,还须预计净残值(即预计残值减去预计清理费用后的余值)。即先从固定资产的价值中减去预计净残值,再除以预计折旧年限来计算折旧。固定资产年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价值一预计净残值

年拆旧额=——————————————

预计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价值×(1一预计折旧年限)

=—————————————————

预计折旧年限

式中预计净残值率是预计净残值占固定资产价值的百分比,按照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一般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在3%一5%之间,企业如规定低于3%或高于5%的,应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

在日常核算中,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是按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来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是折旧额与固定资产价值的百分比。固定资产折旧率通常是按年计算的。在按月计算折旧时,可将年折旧率除以12,折合为月折旧率,再与固定资产价值相乘计算。固定资产平均年限折旧法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额

年折旧率=————————×100%

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价值×(1-预计净残值率)

=————————————————×100%

预计折旧年限×固定资产价值

1-预计净残值率

=————————×100%

预计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

12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价值×月折旧率

上述折旧率是就某项固定资产单独计算的,叫做“个别折旧率”。除了按个别折旧率来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外,还有采用分类折旧率来计算折旧的。分类折旧率是指按固定资产类别(指折旧年限大致相同的同类固定资产)分别计算的平均折旧率。它的计算公式如下;

该类应计折旧的各项固定资产根据各

分类该个别折旧率计算出来的折旧额的总和

拆旧率 =———————————————————X10O%

该类应计折旧的各项固定资产价值的总和

分类折旧率的计算一般根据历史资料。用企业过去几年内各年计提的各类固定资产折旧额的总和,除以各该类应计折旧的固定资产价值的总和求得,分类折旧率可由财政部门规定颁发企业执行,也可由企业自行确定后报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施工企业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要按月进行、在采用平均年限折旧法时,月份内增加和减少的固定资产,理应按照实用天数计算折旧。但是这样计算手续甚繁,事实上难以办到。为了简化计算手续,折旧可以根据月初的固定资产价值计算,月份内增加

的固定资产,当月可以不提折旧,月份内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要计提折旧。这样,企业在每个月计算应提折旧额时,就可以上月的折旧额为基础,加上上月增加的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减去上月减少的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后求得、在采用分类折旧率计算折旧的企业,可按各类固定资产的月初价值计算。

每月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企业所有生产经营用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和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按照现行制度的规定,除房屋、建筑物外,对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经营租赁租入固定资产,以及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固定资产都不提折旧。但对季节性停用、理停用的固定资产,仍应照提折旧。

(二)台班折旧法和行驶里程折旧法

按照平均年限折旧法计算折旧,对那些在年度内经常使用的固定资产来说,是非常合适的。这种方法的优点.除了计算简便外,还巾于折旧按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平均提取,因而每年每月提取的折旧额相同,这样就可使单位工程或产品成本负担的折旧费的大小,同固定资产的利用情况密切联系起来。机械设备的利用率高,完成工程产品多,单位工程或产品成本分摊的折旧费就少。这就有利于促使企业关心固定资产的利用状况,加强企业经济核算。

但对某些流动性较大、不是经常使用的大型施丁机械,如果也按这种方法计提折旧,则在机械工作台班较多的月份,该月工程成本负担的折旧费就较少;反之,在机械工作台班较少的月份,该月工程成本负担的折旧费就多,使工程成本的负担很不合理。所以需要采用与这些机械使用特点相适应的“台班折旧法”,将这些机械的折旧费按照工作台班直接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在采用台班折旧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又有如下两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根据机械设备价值和预计折旧年限内工作台班数,计算每一台班折旧定额,然后根据工作台班折旧定额和实际工作台班计提折旧。机械设备折旧年限内台班折旧定额和月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机械设备价值X(l一预计净残值率)

台班折旧定额=————————————————

预计拆旧年限内工作台班

月折旧额= 台班折旧定额X月工作台班

这种方法,在预计折旧年限内工作台班比较接近实际的情况下,是没有问题的。但是,预计折旧年限内工作台班往往难以符合实际,而且这些机械设备的台班折旧费往往较高,施工单位在可以用其他机械设备代替时,就不愿加以使用,这样,就会使提取的折旧基金不能保证固定资产的简单再生产。因此,一般只宜对少数在特殊工程中使用的施工机械才加采用。

第二种方法是在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额的前提下,按年度施工任务确定当年机械设备的工作台班的计划数,算出该年度内每一台班应提取的折旧定额,年中按折旧定额预提折旧,年末按年度实际折旧额加以调整。年度台班折旧定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机械设备价值(1-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折旧年限

年度台班折旧定额=—————————————————

年度计划工作台班

按照这种方法计提台班折旧,不但能使提取的折旧保证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的进行(因为预计折旧年限总比预计整个折旧年限内工作台班比较容易接近实际),而且能使工程成本负担的折旧费与机械设备的利用情况联系起来,即年度内机械设备利用台班越多,每个台班的折旧费越少,有利于促使施工单位充分利用机械设备。

对于汽车等运输设备,可按“平均年限折旧法”按月计提折旧,也可采用“行驶里程折旧法”按行驶里程计提折旧,即根据汽车价值、预计净残值率和预计折旧年限内行驶里程来计算单位里程(即每公里)折旧额,然后根据各月实际行驶里程和单位里程折旧额来计提折旧。汽车折旧年限内单位里程折旧定额和周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车辆价值X(1一预计净残值率)

单位里程折旧额=——————————————

预计折旧年限内行驶里程

月折旧额= 单位里程折旧额X月行驶里程

(三)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

除了以上所说的几种折旧方法外,施工企业对那些技术进步较快或使用寿命受工作环境影响较大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在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和年数总和折旧法来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

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是根据固定资产净值(原值减累计折旧)乘以折旧率来计算折旧额的折旧计算方法。随着固定资产净值的逐年减少,各年计提的折旧额也逐年递减。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的折旧率和折旧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2

年折旧率=—————X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X周折旧率

又按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计算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四)年数总和折旧法

年数总和折旧法也叫年限合计折旧法,它是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各年可使用年限相加之和为分母,以各年可使用年限为分子来计算各年折旧额的折算计算方法。采用年数总和折旧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的折旧率和折旧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折旧年限-已使用年限

年限折旧率=——————————————×00%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一预计净残值)X月折旧率

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和年数总和折旧法都属递减折旧法。采用这两种折旧方法的理由,主要是考虑到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一方面它的效率或收益能力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它的修理费用要逐年增加。为了均衡固定资产在折旧年限内各年的使用费,固定资产在早期所提的折旧额应大于后期所提的折旧额。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由企业提出申请,并在变更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2014年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方法

2014 年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方法 本文介绍了2014 年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方法。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房屋、建筑物20 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 年等。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至少为几年?)(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 物产量。(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 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4 )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 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 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 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 年;(五)电子

设备,为3年。「释义」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则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作了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 年;(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 年;(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 年。本条基本沿用了外资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但也作了小幅度的调整:首先,增加授予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作除外规定的权力;其次,将飞机的折旧年限从5 年改为10 年;再其次,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从 5 年改为4 年;最后,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 5 年改

税法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

固定资产折旧的财税处理、加速与加计 一、税法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 固定资产折旧包括以下问题:固定资产标准、折旧方法、起止时间、折旧年限等。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7条给固定资产下了定义: “是指——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 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也就是说,固定资产只有12个月的使用时间标准,不再有金额的标准。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时间和残值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9条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起止时间、残值确定。 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起止时间:“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残值确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三)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 《企业所得税法》第60条规定了不同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会计折旧年限短于上述年限,违反税法的规定,应做纳税调增。长于上述年限,与税法并不冲突,不做纳税调整。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二、大家都知道,税会出现差异,税法高于会计。但是在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上,具体如何处理?下面详细分析。 (一)如何确定计税基础 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基础是什么?会计上的说法是原值,税法的用词是计税基础。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准则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 准则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发表时间:2018-01-2602:35:17?文章编辑:?浏览次数:38565 一、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二、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释义」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则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作了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本条基本沿用了外资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但也作了小幅度的调整: 首先,增加授予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作除外规定的权力; 其次,将飞机的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10年; 再其次,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4年; 最后,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 本条的规定,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最新)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 固定资产折旧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 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2017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新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对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第六十四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二)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以上是企业所得税对固定资产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企业按不低于以上折旧年限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可以在当期所得税前计算扣除。也就是说,当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如果小于或等于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可以在当期所得税前扣除,如果大于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需要在后期进行递延扣除。 当然,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加速折方式旧除外。也就是我们下面要和大家列举的扣除政策。 二、哪六大行业,研发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规定: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第二条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第三条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规定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释义」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则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作了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本条基本沿用了外资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但也作了小幅度的调整:首先,增加授予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作除外规定的权力;其次,将飞机的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10年;再其次,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最后,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 本条的规定,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一)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房屋和建筑物作为最主要的固定资产,其构造、属性等方面相对较为特殊,使用寿命相对较长,价值相对较高,其使用价值的体现也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要求,其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筑物的现实使用情况。本条所说的房屋、建筑物,是指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厂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库房、住宿用房、食堂及其他房屋等;建筑物,包括塔、池、槽、井、架、棚(不包括临时工棚、车棚等简易设施)、场、路、桥、平台、码头、船坞、涵洞、加油站以及独立于房屋和机器设备之外的管道、烟囱、围墙等;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气、通水、通油管道,通信、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飞机、火车、轮船作为交通工具,与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其性能较强,价值较高,使用期限相对较长,折旧年限也相应较长;机器、机械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也具有使用年限较长等特性,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其中火车,包括各种机车、客车、货车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车上配套设施;轮船,包括各种机动船舶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船上配套设施;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包括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如何计算设备的折旧及折旧年限

如何计算设备的折旧及折旧年限,用什么算法计算? 设备的折旧及折旧年限属于公司会计政策的范围,一旦制定,一般不得随意更改。 折旧方法可选用: 一、直线法 1、按年限折旧 2、按工作量折旧 二、加速折旧法 1、双倍余额递减法 2、年数总和法 在实务中,用得最多的是按年限平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因为数据比较好取,算法也比较简单,不易引起争议。 折旧年限按税法规定年限,可以避免纳税调整。 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按10年计提折旧;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工具、家具、器具折旧年限为5年; 电子设备,折旧年限为3年。 0固定资产折旧的算法?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6-11-6 16:10 问题如上。 提问者:fangfang8106 - 五级 最佳答案 检举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是指按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年、月)折旧额都是相等的。其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 折旧年限固定资产 月折旧额率=固定资产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2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月折旧率×固定资产原值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可完工的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实际上是平均年限法的一种演变。 计算公式如下: 每公里(每工作小时/每台班)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可行使公里(可工作小时/可工作台班) 月折旧额=每公里(每工作小时/每台班)折旧额×月实际行驶公里(月实际工作小时/可工作台班)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随着折旧的计提逐年减少,而折旧率不变,因此,各期计提的折旧额必然逐年减少。其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2÷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100% 固定资产月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月折旧率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固定资产使用后期,当发现某期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折旧小于该期剩余年限按直线法计提的折旧时,改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即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按剩余年限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为该项固定资产年初时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为该项固定资产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假设使用年限为N年,分母即为1+2+3+…+N=N(N+1)/2。这个分数因逐年递减,为一个变数。而作为计提折旧依据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净残值则各年相同,因此,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各年提取的折旧额必然逐年递减。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该年尚可使用年数/各年可折旧年数之和 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有四种方法

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有四种方法! 1.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记折旧额均衡得分谈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月递减法,是指再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的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4.年数总和法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一)平均年限折旧法由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总在一年以上,且在折旧年限内仍不变更其物质形态,所以转作工程和产品成本的损耗价值,在固定资产未曾废弃以前,也就不易作精确的计算。马克思曾经说过:“生产资料把多少价值转给或转移到它帮助形成的产品中去,要根据平均计算来决定,即根据它执行职能的平均持续时间来计量。” ①“根据经验可以知道,一种劳动资料,例如某种机器,平均能用多少时间。假定这种劳动资料的使用价值在劳动过

程中只能持续6天,那末它平均每个工作日丧失它的使用价值的1/6,因而把它的价值的1/6转给每天的产品。一切劳动资料的损耗,例如它们的使用价值每天的损失,以及它们的价值每天往产品上相应的转移,都是用这种方法来计算的。”②由此可知,固定资产的损耗价值,一般是依其使用年限平均计入各个期间的工程和产品成本中,每年的折旧额,是由固定资产价值除以使用年限算得。这种将固定资产价值按其使用年限平均计入各个期间工程和产品成本的方法。叫做“平均年限折旧法”或“直线法”。 在计算折旧额时,要考虑到固定资产废弃时还有残值。例如房屋在废弃时,尚有砖木可以变价,机械设备在废弃时,废铜烂铁也有一定的价值。又在拆除固定资产和处理这些废料时,也要发生一些拆除清理费用,这些清理费用,也是企业使用这项固定资产所必须负担的费用。因此,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除了预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外,还须预计净残值(即预计残值减去预计清理费用后的余值)。即先从固定资产的价值中减去预计净残值,再除以预计折旧年限来计算折旧。固定资产年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价值一预计净残值 年拆旧额=—————————————— 预计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价值×(1一预计折旧年限) =————————————————— 预计折旧年限 式中预计净残值率是预计净残值占固定资产价值的百分比,按照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一般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在3%一5%之间,企业如规定低于3%或高于5%的,应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 在日常核算中,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是按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来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是折旧额与固定资产价值的百分比。固定资产折旧率通常是按年计算的。在按月计算折旧时,可将年折旧率除以12,折合为月折旧率,再与固定资产价值相乘计算。固定资产平均年限折旧法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额 年折旧率=————————×100% 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价值×(1-预计净残值率) =————————————————×100% 预计折旧年限×固定资产价值

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公式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公 式

2010-01-15 14:00:39来自: 且慢(苟且活着)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释义」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则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作了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本条基本沿用了外资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但也作了小幅度的调整:首先,增加授予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作除外规定的权力;其次,将飞机的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10年;再其次,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最后,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新规定(20200127181714)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最新规定 固定资产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对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折旧的实质是一种价值转移过程和资金形态的变化过程,正确提取折旧,不但有利于正确计算产品成本,而且保证了固定资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税法规定固定资产 折旧年限至少为几年 ?)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 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 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 最低年限如下: (一 )房屋、建筑物,为20 年; (二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 年; (三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 5 年; (四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 4 年; (五 )电子设备,为 3 年。 「释义」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 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 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 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原外资税法实施细 则则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作了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 (一)房屋、 建筑物,为 20 年;(二 )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 10 年 ;(三)电子设备 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 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 5 年。本条基本沿用了外资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但也 作了小幅度的调整:首先,增加授予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 作除外规定的权力 ;其次,将飞机的折旧年限从 5 年改为 10 年;再其次,飞机、火车、轮船 以外的运输工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从 5 年改为 4 年;最后,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 5 年 改为 3 年。 本条的规定,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一 )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 年。 房屋和建筑物作为最主要的固定资产,其构造、属性等方面相对较为特殊,使用寿命相 对较长,价值相对较高,其使用价值的体现也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 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要求,其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房屋、建筑物的 最低折旧年限为 20 年,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筑物的现实使用情况。本条所说的房屋、建筑物,是指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厂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库 房、住宿用房、食堂及其他房屋等 ;建筑物,包括塔、池、槽、井、架、棚 (不包括临时工棚、车棚等简易设施 )、场、路、桥、平台、码头、船坞、涵洞、加油站以及独立于房屋和机器设备之外的管道、烟囱、围墙等 ;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 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气、通水、通油管道,通信、输电线路, 电梯,卫生设备等。 (二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 年。 飞机、火车、轮船作为交通工具,与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其性能较强,价值 较高,使用期限相对较长,折旧年限也相应较长;机器、机械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也具有使用年限较长等特性,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标准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A.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10━14年 2.动力设备11━18年 3.传导设备15━28年 4.动输设备8━14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 6. 工业窑炉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18━22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折旧年限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年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发电及供热设备12━20年;输电线路30━35年;配电线路14━16年;变电配电设备18━22年;核能发电设备20━25年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年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年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7━14年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5━10年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6━12年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8━14年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7━15年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15━22年19.核工业专用设备20━25年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自来水15━25年;燃气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折旧年限21.房屋;生产用房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20━25年;受强腐蚀生产用房10━15年;非生产用房35━45年;简易房8━10年22.建筑物;水电站大坝45━55年;其他建筑物15━25年 B.商业流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 一、通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10━14年 2.动力设备11━18年 3.传导设备15━28年 4.动输设备8━14年 5.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年;电子计算机4━10年;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10━15年;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年;传真机、电传机、移动无线电话5━10年;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年;音响、录(摄)像机10━15年 二、专用设备分类折旧年限 1.营业柜台、货架3━6年 2.加工设备10━15年 3.油池、油罐4━14年 4.制冷设备10━15年 5.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6━10年 6.小火车6━12年7.烘干设备6━10年8.酱油、醋、酱、腌菜腐蚀性严重的;设备和废旧物资加工设备4━8年9.库(厂)内铁路专用线10━14年10.地磅7━12年11.吊动机械设备8━14年12.消防安全设备4━8年13.其他经营用设备及器具15━20年 三、房屋、建筑物分类折旧年限 1.经营用房、仓库;钢结构35━45年;钢筋混凝土结构30━35年;钢筋混凝土砖结构25━30年;砖木结构20━30年;危险物品专用仓库20━25年 2.简易房8━10年;围墙4━8年;烘干塔12━17年;地坪、晒场、晒台、货场5━10年 3.其他建筑物10━20年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标准图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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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发表时间:2018-01-2602:35:17文章编辑:浏览次数:38565 一、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二、最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释义」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则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作了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标准和折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标准和折旧管理办法天津市公路工程总公司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标准和折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公路工程总公司和下属各基层单位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计提折旧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路工程总公司和下属各基层单位。 第三条公路工程总公司和下属各基层单位的固定资产严格按照天津市公路工程总公司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标准及月折旧标准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和按月进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归天津市公路工程总公司资产部、行政后勤部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天津市公路工程总公司固定资产标准使用年限和折旧率标准 序固定资管理标准使用月折旧率资产名称号产分类分类年限(年) (%) 42 0.2 房屋房屋办公用房一建筑物建筑物生产性用房 20 0.4 牵引车、半挂车、拖车、货车、汽车吊、水泥混凝土运输 养护施工车沥青洒布车、油罐车、低平板半挂车、运梁车、稀浆封10 0.8 专用车辆层机(车)、洒水车、桥梁检测车、高空作业车、曲臂升降二车辆车、同步碎石封层车 一般公务微型、小型客车、中型、大型客车、执法巡查车、电动自10 0.8 用车等行车 计算机存储设备 5 1.7

台式机、便携式计算机、掌上电脑、计算机网络及安全设计算机类 6 1.4 备、计算机周边设备 PC服务器 7 1.2 传真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摄像机、激光视盘机、 照相机及器材、录音设备、速印机、条码打印机、条码扫6 1.4 办公设备描器、打印机、扫描仪、装订机、考勤机、会议音响设备、 其他办公设备 投影仪、碎纸机 7 1.2 报警器 5 1.7 通用三电视、空调、热水器 7 1.2 设备 风扇、取暖器、吸尘器、电冰箱、冷藏柜、电饭锅、微波8 1.0 炉、洗碗机、饮水器、洗衣机、锅炉、其他生活用电器电气设备 发电机(生活)、门禁系统、灯具、消防水泵、电动门 10 0.8 变压器(生活) 14 0.6 电梯 15 0.6 移动电话 4 2.1 通信设备固定电话机、其他电话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8 1.0 文体设备文体设备 10 0.8 医疗设备医疗设备 10 0.8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叉车、平地机、压路机、铲运 机、摊铺机、路用拌和机、铣刨机、混凝土搅拌站、沥青 搅拌站、沥青及沥青产品深加工设备、稳定土拌合站、旋 施工与加挖钻机、门式起重机、架桥机、履带吊、振动锤、桥梁钻 专用工设备及机、机加工机床、工程起重机械、冷热再生机、稳定土拌四 14 0.6 设备生产辅助和机(路拌)、河船、折弯机、剪板机、钻床、联合冲剪 设施机、贴膜机、钻石锯、墙盘锯、同步顶升、剪扩分离器、 砼张拉设备、液压横向移动台车、智能压浆机、电焊机、

累计折旧的计算以及计提方法

一、累计折旧的计算公式 累计折旧=买入价-残值(残值的计算方法: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率(x%)) 二、累计折旧的计提方法 计提折旧有很多种方法,采用不同的方法算出计提折旧的金额也会有所不同。下面是有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一些实例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是指按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按照这种方法计算提取的折旧额,在各个使用年份或月份都是相等的,折旧的积累额呈直线上升趋势。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残值收入-预计清理费用)]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的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工作量法也是直线法的一种,只不过是按照固定资产所完成的工作量来计算每期的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按双倍直线折旧率来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它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来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2÷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在使用这种方法时,必须注意: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按照现行制度的规定,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来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或者: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以上几种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中,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属于加速折旧法。采用加速折旧法后,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早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其递减的速度逐年加快。 “累计折旧”账户属于资产类的备抵调整账户,其结构与一般资产账户的结构刚好相反,累计折旧是贷方登记增加,借方登记减少,余额在贷方。累计折旧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各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该指标按会计“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项的期末数填列。

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税法上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本条的规定,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一)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房屋和建筑物作为最主要的固定资产,其构造、属性等方面相对较为特殊,使用寿命相对较长,价值相对较高,其使用价值的体现也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要求,其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筑物的现实使用情况。本条所说的房屋、建筑物,是指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厂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库房、住宿用房、食堂及其他房屋等;建筑物,包括塔、池、槽、井、架、棚(不包括临时工棚、车棚等简易设施)、场、路、桥、平台、码头、船坞、涵洞、加油站以及独立于房屋和机器设备之外的管道、烟囱、围墙等;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气、通水、通油管道,通信、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飞机、火车、轮船作为交通工具,与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其性能较强,价值较高,使用期限相对较长,折旧年限也相应较长;机器、机械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也具有使用年限较长等特性,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其中火车,包括各种机车、客车、货车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车上配套设施;轮船,包括各种机动船舶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船上配套设施;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包括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公式共19页

2010-01-15 14:00:39 来自: 且慢(苟且活着)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释义」本条是对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规定。 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则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作了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本条基本沿用了外资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但也作了小幅度的调整:首先,增加授予了国务院财政、税务

主管部门可以作除外规定的权力;其次,将飞机的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10年;再其次,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最后,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 本条的规定,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一)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房屋和建筑物作为最主要的固定资产,其构造、属性等方面相对较为特殊,使用寿命相对较长,价值相对较高,其使用价值的体现也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要求,其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筑物的现实使用情况。本条所说的房屋、建筑物,是指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厂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库房、住宿用房、食堂及其他房屋等;建筑物,包括塔、池、槽、井、架、棚(不包括临时工棚、车棚等简易设施)、场、路、桥、平台、码头、船坞、涵洞、加油站以及独立于房屋和机器设备之外的管道、烟囱、围墙等;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气、通水、通油管道,通信、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飞机、火车、轮船作为交通工具,与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其性能较强,价值较高,使用期限相对较长,折旧年限也相应较长;机器、机械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也具有使用年限较长等特性,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不同行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一、工业企业类 序号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一通用设备部分 1 机械设备10-14 2 动力设备11-18 3 传导设备15-28 4 运输设备6-12 5 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8-12 电子计算机4-10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 6 工业炉窑7-13 7 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9-14 8 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设备工具18-22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 二专用设备部分 9 冶金工业专用设备9-15 10 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发电及供热设备12-20 输电线路30-35 配电线路14-16 变电配电设备18-22 核能发电设备20-25 11 机械工业专用设备8-12 12 石油工业专用设备8-14 13 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7-14 14 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5-10 15 建材工业专用设备6-12 16 纺织、轻工专用设备8-14 17 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7-15 18 造船工业专用设备15-22 19 核工业专用设备20-25 20 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 自来水15-25 燃气16-25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21 房屋

生产用房30-40 受腐蚀生产用房20-25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10-15 非生产用房35-45 简易房8-10 22 建筑物 水电站大坝45-55 自来水、天然气管网25-35 其他建筑物15-25 二、商品流通企业类 序号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一通用设备部分 1 机械设备10-14 2 动力设备11-18 3 传导设备15-28 4 运输设备8-14 5 自动化、半自动控制设备8-12 电子计算机4-10 空调器、空气压缩机、电气设备10-15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7-12 传真机、电传机、移动无线电话5-10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8 音响、录(摄)像机10-15 二专用设备部分 6 营业柜台、货架3-6 7 加工设备10-15 8 油池、油罐4-14 9 制冷设备10-15 10 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6-10 11 小火车6-12 12 烘干设备6-10 13 酱油、醋、酱、腌菜腐蚀性严重的设备和废旧物资加 工设备 4-8 14 库(厂)内铁路专用线10-14 15 地磅7-12 16 吊运机械设备8-14 17 消防安全设备4-8 18 其他经营用设备及器具15-20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19 经营用房、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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