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抵押需提供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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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是土地+在建工程的这种形式在进行评估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首先,找的评估机构一定要经得税务部门认可的

1、选址意见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 5、项目可行性报告;

6、6、施工图以及根据其计算出的已建土建面积;

7、 7、总平面图;

8、8、建设工程预(决)算书;

9、9、在建工程实际投资说明;

10、10、若为商品房并涉及预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报价;已预售部分的门牌号、面积清单;预售合同;

11、11、委托方的营业执照;

12、12、国有土地使用证;

13、13、土地出让(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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